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设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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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

I C S03.180Y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 B/T36725 201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㊁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 r a d i n g o f s o c i a l a r t l e v e lE x a m i n a t i o n s i t e,e x a m i n a t i o n r o o ms e t t i n g a n d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2018-09-17发布2019-04-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目 次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考点设置4 4.1 考点选择基本要求4 4.2 考点布局基本要求4 4.3 考点功能分区4 4.4 设备设施布置要求5 4.5 临建设施要求6 4.6 安保资源配置要求65 考场设置7 5.1 一般原则7 5.2 考场设备㊁设施要求8 6 环境要求96.1 环境要求总则9 6.2 基本设施要求9 6.3 卫生清洁要求10 6.4 标志标识布置要求10 参考文献11 图1 考点分区示意5 G B /T 36725 2018前言本标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㊂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提出㊂本标准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 C/T C393)归口㊂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央音乐学院㊁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㊁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㊁江苏省文化厅㊁北京舞蹈学院㊁中国国家京剧院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逄焕磊㊁李小曼㊁奥妮娜㊁王涛㊁贺琦㊁赵大志㊁王建民㊁陈斌斌㊁张人健㊁郭田㊁梅雪㊁任璐㊁宋晨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㊁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考点设置㊁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㊂本标准适用于艺术考级机构㊁承办单位的考试组织㊁布置工作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㊂G B/T18883 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 B/T20647.2 2006社区服务指南第2部分:环境管理G B/T33170.1 2016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第1部分:安全评估G B/T33170.3 2016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第3部分:场地布局和安全导向标识G B/T33170.4 2016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第4部分:临建设施指南G B/T33170.5 2016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第5部分:安保资源配置G B/T36724 201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试服务流程要求G B50034 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3术语和定义G B/T33170.1 2016㊁G B/T33170.5 2016㊁G B50034 2013和G B/T36724 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㊂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 B/T33170.1 2016㊁G B/T33170.5 2016㊁G B50034 2013和G B/T36724 2018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㊂3.1社会艺术水平考级g r a d i n g o f s o c i a l a r t l e v e l取得资格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通过考试形式对学习艺术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测评和给予指导的活动㊂[G B/T36724 2018,定义2.1]3.2考级机构g r a d i n g o r g a n i z a t i o n取得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的艺术学校㊁专业艺术团体㊁专业协会和文化事业单位㊂[G B/T36724 2018,定义2.2]3.3承办单位o r g a n i z a t i o n由考级机构委托并向省㊁自治区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以考级机构名义开展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㊂3.4考点e x a m i n a t i o n l o c a t i o n设置若干考场独立进行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特定地点㊂3.5考务人员 e x a m i n a t i o n s t a f f承办单位或考点指定的负责考级服务工作的人员㊂3.6场地布局 f i e l d l a y o u t 大型活动场地的空间分布,主要表现为从安全角度考虑,场地及所处的周边环境之间的协调以及场地内部功能分区㊁设备及设施空间布置及出入通道的情况㊂[G B /T33170.1 2016,定义3.1]3.7周边环境 s u r r o u n d i n g en v i r o m e n t 大型活动场地周边能够直接影响到活动安全的环境条件,包括自然条件㊁建筑设施,社会状况等㊂[G B /T33170.1 2016,定义3.2]3.8功能分区 f u n c t i o n a l z o n e 确定场地或建筑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位置㊂[G B /T33170.1 2016,定义3.4]3.9出入通道 e n t r a n c e a n d e x i t 供人员㊁车辆进出场地的通行线路㊂[G B /T33170.1 2016,定义3.5]3.10安保资源 s e c u r i t y r e s o u r c e 为了维护大型活动的现场秩序和安全,活动主办方为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而配置的人防㊁物防㊁技防的资源㊂[G B /T33170.5 2016,定义3.1]3.11安保组织 s e c u r i t y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大型活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㊁法规以及履行本行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的专门组织或机构㊂[G B /T33170.5 2016,定义3.2]3.12安保人员 s e c u r i t ype r s o n n e l 大型活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㊁法规以及本行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的专门人员㊂[G B /T33170.5 2016,定义3.3]3.13安保工作方案 s e c u r i t yp r o g r a m 在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中,事先制定的用来指导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文件㊂[G B /T33170.5 2016,定义3.5]3.14照度 i l l u m i n a n c e 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 Φ除以该面元面积d A 所得之商㊂单位为勒克斯(l x ),1l x =1l m /m 2㊂[G B50034 2013,定义2.0.6]G B /T 36725 20183.15平均照度 a v e r a g e i l l u m i n a n c e 规定表面上各点的照度平均值㊂[G B50034 2013,定义2.0.7]3.16统一眩光值 u n i f i e d g l a r e r a t i n g;U G R 国际照明委员会(C I E )用于度量处于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㊂[G B50034 2013,定义2.0.36]3.17显色指数 c o l o u r r e n d e r i n gi n d e x 光源显色性的度量㊂以被测光源下物体颜色和参考标准光源下物体颜色的相符合程度来表示㊂[G B50034 2013,定义2.0.42]3.18色温 c o l o u r t e m pe r a t u r e 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黑体的色品相同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㊂亦称 色度 ㊂单位为开(K )㊂[G B50034 2013,定义2.0.45]3.19照明功率密度 l i g h t i n gp o w e r d e n s i t y ;L P D 单位面积上一般照明的安装功率(包括光源㊁镇流器或变压器等附属用电器件),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 /m 2)㊂[G B50034 2013,定义2.0.53]3.20安全导向标识 s a f e t y g u i d a n c e s i gn s 由各种图形㊁文字或符号组成的,为人员和车辆安全引导和紧急疏散撤离危险区域提供导向信息的静态或动态的标识㊂[G B /T33170.1 2016,定义3.7]3.21识别性标识 i d e n t i f y i n g s i gn s 通过文字㊁符号㊁图像或照片等可识别的元素来表示对象物本身的标识,也称为名称标识,能提供使用者对特定目标的辨识及认知㊂[G B /T33170.1 2016,定义3.8]3.22引导性标识 l e a d i n g s i gn s 引导人员至特定目标或方向的标识,大多数以线条㊁线标㊁箭头指示方式呈现,对环境中的目标进行序列性连续性引导㊂[G B /T33170.1 2016,定义3.9]3.23方位性标识 l o c a t i n g s i g n s 将大型活动区域内各目标的相对关系㊁整体状况及相关设施以平面图或地图呈现的标识㊂G B /T 36725 2018[G B /T33170.1 2016,定义3.10]3.24说明性标识 i l l u s t r a t i v e s i gn s 说明对象的内容㊁操作方法㊁相关规范㊁活动内容及事项预告的标识,如布告栏㊁说明牌㊁目录㊁节目单㊁时刻表等㊂[G B /T33170.1 2016,定义3.11]3.25管制性标识 w a r n i n g s i g n s 为保障安全而用以提醒㊁警告㊁禁止某种行为的标识㊂注:管制性标识根据程度不同可分为提醒标识㊁警告标识㊁禁止标识㊂[G B /T33170.1 2016,定义3.12]4 考点设置4.1 考点选择基本要求考点的选择及设置的基本要求如下:考点应符合消防㊁交通㊁建筑㊁卫生㊁用电㊁地质㊁安全生产㊁安全防范等有关方面的规定要求; 考点应选择环境安静㊁交通便利的地点,与周边人员密集场所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考点应远离危险源(周边厂房㊁仓库㊁堆场㊁高压线缆㊁易坍塌物等),考点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考点内考场数量和办公㊁考务用房应能够满足考试需要; 考点应具备分区管理条件,在考试期间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及人车分流;考点周边的公共交通㊁停车场地㊁步行条件等交通情况应符合考试活动规模的要求㊂4.2 考点布局基本要求考点布局应:适合考级活动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充分考虑考级活动的规模大小,有足够的通行能力和避免大规模人群聚集的缓冲空间; 符合G B /T33170.3 2016中4.2c )的要求; 符合G B /T33170.3 2016中4.2d )的要求; 与有毒有害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距离达到有关防护规定,避开自然灾害和重大社会不稳定区域(或时期),并注意避免考级活动可能对周边带来的安全㊁交通拥堵等问题;为行动不便人群设置满足考试需求的绿色通道及服务㊂4.3 考点功能分区4.3.1 考点分区示意考点分区示意,见图1㊂G B /T 36725 2018图1 考点分区示意4.3.2 考点分区功能要求4.3.2.1 考试区的场所组成考试区的场所组成应包括:考场:进行考试的场所; 候考场:考试准备的场所; 试卷保密室:试卷㊁试题管理专门场所;考试办公室:考务管理㊁医务及应急处置指挥场所;大型考试应按照考生比例配备专门医务人员及医务用品㊂4.3.2.2 非考试区的场所组成非考试区的场所组成应包括:通知公告栏:设立于考场外显著区域,用于公开开考专业㊁收费标准㊁承办单位咨询服务电话㊁ 12318 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息㊂ 咨询服务处:负责考试咨询㊁服务㊁指引等功能㊂等候休息区:考生及家长在考试开始前及考试过程中的等候及休息区域㊂商品售卖㊁经营活动等可在该区域设点,但需统一报备㊁集中管理㊂物品寄存处:与考试无关物品,禁止带入考场㊂有条件的组织考级机构,宜提供物品寄存处,便于考生存放及领取个人物品㊂4.4 设备设施布置要求设备设施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考点内的设备设施应确保性能良好,有明显标识并按照规定位置放置,能够保证考试活动场地通道安全畅通;考场内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应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应符合G B /T33170.3 2016中5.3.4的要求;考点内的供电㊁供水㊁供热等基础设施如需专门设置,应设置在专门的区域内,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和检测㊂G B /T 36725 2018G B/T36725 20184.5临建设施要求4.5.1临建设施搭建要求临建设施搭建应符合以下要求:承办单位应为搭建临建设施的主要管理者和责任者;搭建现场需建立临时组织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专职的施工人员,并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及应急联络;搭建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要求进行㊂临时搭建设施完工后,承办单位应联合施工方进行联合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㊂4.5.2临建设施运行要求临建设施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临建设施运行期间应有专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临建设施的基本外观㊁结构材料㊁荷载情况,防火性能及抗风㊁抗震㊁抗挤压能力;安全检查包括施工方自查㊁承办单位检查和相关监管部门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或停用整改㊂在现场隐患未消除前,应对相关临建设施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临建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应更改原设计的使用功能,以及承办单位要求的场地位置及范围,不得超限㊁超载;应符合G B/T33170.4 2016中6.2.5的要求㊂4.5.3临建设施拆除要求临建设施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临建设施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临建设施应遵循谁安装谁拆除的原则,严禁擅自拆除;拆除作业区域应设置围栏隔离,并应设警示标志㊂4.5.4安全职责安全职责包括:承办单位应负责牵头组织临建设施施工单位㊁组织考试机构共同签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㊂承办单位应对临建设施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㊂对在搭建㊁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安全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㊁权利和义务㊂临建设施施工方应加强安全意识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对搭建中设计的事宜和存在的问题,应制定相应的安全规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㊂4.6安保资源配置要求4.6.1安保资源配置原则安保资源配置应符合以下原则:谁组织㊁谁负责㊂组织考试机构负责人应为考级活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部署和配置安保资源,包括安保人员㊁安保设备和安保工作方案,在进行安保资源配置时应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6G B/T36725 2018统一指挥㊁协调配合㊂组织考试机构应建立强有力的调控机制,合理分配安保资源,全面把控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为主㊁安全第一㊂预防工作应居于安保工作的主导地位,同时因考虑到参与考级人群以未成年人为主的群体特征,以及需使用或携带乐器等特征,制定对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做好应急处置方案㊂4.6.2安保组织安保组织应符合以下要求:举办考级活动前,承办单位应设置安保组织并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协调相关工作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安保组织宜是单独设立的综合部门㊁指挥中心或保卫部门等;无独立安保资源的单位,可委托具有国家从业自制资格的保安服务单位代为管理,并签署委托合约㊂4.6.3安保人员及培训要求4.6.3.1安保人员通常宜选用以下人员:公共安全执法人员;保安服务企业的保安员;单位安保部门的工作人员;自愿从事安保工作又符合条件的志愿者㊂4.6.3.2安保人员的素质应符合G B/T33170.5 2016中6.1.2的要求㊂4.6.3.3安保人员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所有安保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安全保卫岗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保工作的基础知识㊁岗位工作要求㊁安保工作素质培训㊂4.6.4安保工作方案安保工作方案应符合以下要求:承办单位及组织考试机构应充分考虑考级活动的规模㊁社会关注度㊁活动场所及路线等,针对考级活动的具体安排,保障考点内部安保㊁车辆管理㊁证件管理等正常运作;对突发事件应有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及详细步骤;对于集体考试等有需要的考级活动,可安排安检,并配备相应的安检设备;就近设置物品临时寄存处,方便参加考试的人员存放有关物品㊂5考场设置5.1一般原则5.1.1服务为先该原则包括:考场设置应增强为考生㊁考官提供考试便利的举措,全面提高服务意识,满足考试组织及环境的基本要求;每个考场应至少配备1名考务工作人员;对行动不便考生应有特殊通道及服务措施㊂75.1.2 相对集中该原则包括: 考场设置应相对集中,避免考场过于分散,不易组织管理等; 集体考试考场应设有候考场,并与考场保持适度距离㊂5.1.3 环境整洁该原则包括: 考场内除考试所需设施外,其他无关物品应清理出场,做到地面墙壁干净整洁; 考场内设置时钟,在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 考场内应配置桌椅及必要工具; 考场内温度适宜,室温按照G B /T18883 2002中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部分,夏季空调22ħ~28ħ,冬季16ħ~24ħ为宜;相对湿度,夏季空调40%~80%,冬季采暖30%~60%; 考试照明要求,可使用数字照度计按照G B50034 2013的要求进行测量㊂5.2 考场设备㊁设施要求5.2.1 音乐㊁戏剧戏曲㊁曲艺考场设置要求音乐㊁戏剧戏曲㊁曲艺考场设置要求包括: 考场内每个考生的使用面积不小于4㎡;考场应隔声㊁吸音良好,室内噪声不大于45d B (A 计权),考试用房和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隔声不小于45d B (A 计权); 考场照度标准值(参考平面为桌面)应符合:照度值不小于300l x ,色温在3300K~5300K 范围之间,显色指数平均值不小于80R a ,统一眩光值为19U G R ; 音乐基础理论等专业集体考场以能容纳25~50人的教室大小为标准;计算机考试考场应做好电源安全方案,采取防潮㊁防静电措施,并有预防断电的应急处置措施㊂5.2.2 舞蹈考场设置要求舞蹈考场设置要求包括:考场内每个考生使用面积不小于6m 2,且至少可容纳10人,教室天花顶离地面至少2.65m 及以上; 考场应隔声吸音良好,室内噪声不大于50d B (A 计权),考试用房和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隔声不小于50d B (A 计权); 考场宜为铺设有舞蹈地胶或弹性木地板的舞蹈教室㊂国标舞和踢踏舞考试应为铺设木地板的舞蹈教室;考场应设有音频播放设备; 考场应就近设置临时更衣室;考场照明按照日常灯光照明,杜绝使用彩灯㊁追光灯㊁电脑灯,吸顶灯具应带防护网,应安装采暖等设施; 考场照度标准值(参考平面为地面)应符合:照度值不小于300l x ,色温在3300K~5300K 范围之间,显色指数平均值不小于80R a ,统一眩光值为19U G R ㊂5.2.3 美术考场设置要求美术考场设置要求包括:8G B /T 36725 2018中国标准出版社授权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推广使用考场面积宜以能容纳50~80人的教室大小为标准,人数众多的考试应选择大面积室内场地㊂ 考场应隔声吸音良好,室内噪声不大于45d B (A 计权),考试用房和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隔声不小于45d B (A 计权)㊂ 美术考场空间应满足一定数量的考生用画架写生的要求㊂考生写生时的座椅为画凳时,每个考生所占面积应不小于2.15m 2㊂用画架时,每个考生所占面积应不小于为2.50m 2㊂ 书法考场空间应满足一定数量的考生用条案的要求㊂条案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条案宜平行于黑板布置;条案的平面尺寸不宜小于1.50mˑ0.60m ,可供2名考生合用;条案排距不应小于1.20m ;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70m ㊂考场宜有良好的北向天然采光㊂当考场采用人工照明时,应配备足够的灯光照明设施,考场照度标准值(参考平面为地面)应符合:照度值不小于500l x ,色温在3300K~5300K 范围之间,显色指数不小于90R a ,统一眩光值为19U G R ㊂ 考场内墙面和顶棚宜为白色㊂6 环境要求6.1 环境要求总则考点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考点各类设施合理布局; 考试区域内建筑物外观宜保持整洁;充分考虑参与考级的考生㊁家长㊁考官㊁考务及工作人员的需求; 关注特殊群体的需求(例如:低龄儿童㊁老年人㊁残障人士等); 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㊂6.2 基本设施要求6.2.1 基本设施考点基本设施应包括:通知公告栏; 公共设施(例如:公共卫生间㊁垃圾箱); 工作人员作业和休息的场所㊂6.2.2 通知公告栏通知公告栏应设置于考场外显著区域,用于公布与考试有关的重要内容㊂6.2.3 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根据考试规模及需求确定公共卫生间(含移动公共卫生间)的数量; 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统一标志;内部设施齐全并保持空气流通㊂6.2.4 垃圾箱或垃圾容器垃圾箱或垃圾容器的摆放和清洁应符合以下要求:垃圾箱或垃圾容器的位置应固定;9G B /T 36725 2018中国标准出版社授权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推广使用垃圾箱或垃圾容器应密封并具有易于识别的标志; 每日定时收集垃圾㊂6.3 卫生清洁要求组织考试机构应组织专门保洁人员,在不干扰正常考试的前提下,定时对考点内部公共部位以及考场进行清洁,确保无暴露垃圾和污物㊂6.4 标志标识布置要求6.4.1 安全导向标志标识安全导向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实现对安全信息的有效传达㊁对危险的明确警示㊁对考级人流合理引导和对人群紧急疏散的功能; 标识的内容应简单明了,确保考级人员能准确㊁快速理解标识的含义; 承办单位或组织考试机构应在现场安全疏散通道㊁安全出入口㊁楼梯口设置明显的标志㊁标识,标明疏散方向,并保证考点内建筑设施㊁消防设施㊁照明设施㊁电视监控和广播系统等应急疏散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做好管理和值守工作; 室内或者有夜场考试时,还应具备充足的照明和应急照明设施㊂6.4.1.1 警示标志考点内应设置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场所和相关设备的警示标志: 应急标志(例如: 安全出口 标志); 供特殊人群使用的场所或设施的标志(例如:残障人士通行的 无障碍通道 标志); 临时标志(例如:清洗地面作业时设置的 小心地滑 标志等)㊂6.4.1.2 交通标志考点内应设置易于识别的交通指示㊁警告标志等,设置范围应符合G B /T20647.2 2006中8.2的要求㊂考点的停车库或停车场中应设置交通安全的标志(例如:车辆停放标志㊁指引车辆行驶方向标志),考官及工作人员车辆等需要在考点内部停放的,一律应报承办单位或组织考试机构备案登记,获取通行资格㊂6.4.2 其他标识6.4.2.1 方位性标识考点内应设置此次考级活动的相关区域及考场分布的平面图或地图呈现的标识,方便考生快速确定坐标,查找考场位置㊂6.4.2.2 引导性标识考点内应设置用于引导考生㊁家长至指定位置或方向的标识,包括线条㊁线标㊁箭头等指示方式,所有标识应清晰㊁醒目㊁明确,对目标位置的指引应为连续性引导㊂6.4.2.3 说明性标识考场出入口位置,应设立对考级活动内容及事项预告的标识,如布告栏㊁通知栏等㊂醒目张贴考场要求㊁考试重要通知或提示等内容㊂01G B /T 36725 2018中国标准出版社授权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推广使用。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艺术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提高艺术爱好者们的专业水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制定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它不仅是对个人专业水平的认可,更是对整个艺术行业的规范和提升。

1. 证书的背景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它旨在帮助广大艺术爱好者提高专业水平,推动艺术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项证书也为从事相关艺术工作的人员提供了一种专业水平的证明,有助于提高其在就业和职称评定中的竞争力。

2. 证书的意义获得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意味着个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实力。

这不仅对个人的专业发展有益,同时也可以为社会艺术的发展贡献力量。

这项证书的设立也将提升整个艺术行业的整体水平,为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 证书的评定标准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评定标准严格,考核内容涵盖了相关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技能要求、实践能力等多个维度。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创作能力考核等多个环节,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4. 证书的应用范围获得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各种相关艺术活动和职业领域中展示自己的专业水平。

在参与艺术创作、教育、演出、策划等方面,都可以出示这项证书,以证明自己在相关领域的专业实力和水平。

这也为企业单位在招聘、评定职称和选拔人才时提供了参考标准。

5. 未来展望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设立将推动我国社会艺术水平的提高,促进了艺术行业更加科学、规范、专业的发展。

随着这项证书的不断完善和推广,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艺术爱好者和从业人员受益,为我国的艺术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设立对于我国社会艺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广大艺术爱好者提供了一个展示专业水平、提高个人能力的评台,同时也为整个艺术行业树立了一种规范和标准。

中国舞蹈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中国舞蹈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我国舞蹈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我国舞蹈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作为我国舞蹈协会颁发的权威证书,是我国舞蹈界的重要认可标志,也是我国舞蹈行业的专业水平测试体系。

这个证书的设立是为了提高我国舞蹈行业的整体水平,激励舞蹈爱好者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促进我国舞蹈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舞蹈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体系中,考级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多个不同的方向,包括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等。

通过参加考级,舞蹈爱好者可以系统地学习和掌握舞蹈技能,同时也可以通过不断的提高和努力,逐渐提升自己的舞蹈水平,并获得具有权威性的证书。

我国舞蹈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设立和实施,不仅提高了我国舞蹈行业的整体水平,也有利于推动我国舞蹈事业的发展。

它为舞蹈爱好者提供了一个系统学习和提高舞蹈技能的评台。

无论是初学者还是有一定舞蹈基础的人,都可以在这个体系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路径,获得专业的指导,提高自己的舞蹈水平。

通过参加考级,舞蹈爱好者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自己的舞蹈水平,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高,从而不断提升自己在舞蹈领域的竞争力。

我国舞蹈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也为我国舞蹈界的人才选拔和培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评台。

优秀的舞蹈爱好者可以通过参加考级,获得更多的舞蹈机会和舞蹈资源,从而为我国舞蹈事业发展输送更多优秀的人才。

在个人看来,我国舞蹈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设立对于我国舞蹈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它不仅为舞蹈爱好者提供了一个学习和提高舞蹈技能的评台,也为我国舞蹈界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评台。

通过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舞蹈水平,我相信我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舞蹈事业,并为我国舞蹈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起来,我国舞蹈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作为我国舞蹈行业的专业水平测试体系,对于提高舞蹈行业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国舞蹈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将继续努力,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舞蹈技能,为我国舞蹈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针对社会艺术水平考试,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促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规范化,保障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质量,推动社会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以下简称“艺术考级”)是指依照本办法取得资格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以下简称“艺术考级机构”),通过考试形式对学习艺术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测评和给予指导的活动。

第三条艺术考级必须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应试的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文化部负责全国艺术考级的规划、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能:(一)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艺术考级的政策、法规;(二)制定全国艺术考级工作规划,确定艺术考级机构的总量、布局、结构;(三)审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艺术考级机构;(四)实施和指导实施对全艺术考级活动的监督检查;(五)组织开展对艺术考级机构的评估工作;(六)负责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工作;(七)协调有关部门对艺术考级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艺术考级的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艺术考级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艺术考级机构。

第六条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是在文化部领导下的艺术考级指导机构,由文化部聘请专家组成,每届任期四年。

其职责是:(一)开展艺术考级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研究;(二)审定艺术考级专业目录、艺术考级标准、艺术考级教学大纲;(三)制定艺术考级考官资格认定标准,审定艺术考级考官资格;(四)制定艺术考级辅导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指导艺术考级辅导教师的培训工作;(五)制定艺术考级机构评估标准;(六)论证申请单位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资格,并向审批机关提供书面论证结果。

中国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中国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我国舞蹈家协会是我国领先的舞蹈行业组织,其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是对我国舞蹈艺术水平的一种评定制度和认证体系,致力于推动我国舞蹈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国舞蹈艺术水平,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促进我国舞蹈艺术与文化的交流与传播。

一、考级内容及要求我国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包括多个舞蹈类别,如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等。

考级内容涵盖舞蹈基本功底、技艺、表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要求考生在舞蹈表演、技术挑战、理论知识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

二、考级分级制度我国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设置了分级制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业级等级别,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要求。

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报名参加考核。

三、考级流程1. 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国舞蹈家协会提交考级报名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舞蹈作品演出视瓶、参加培训和比赛情况等相关资料。

2. 考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表演考核两部分,理论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实际表演考核则是通过舞蹈作品的实际演出来评判考生的舞蹈技艺和表演能力。

3. 评定:我国舞蹈家协会组织专业评委对考生的表现进行评定,并确定考生的考核结果及等级。

4. 颁发证书:考核合格的考生将获得我国舞蹈家协会颁发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证书内容载明考生的尊称、级别、考核成绩等信息。

四、考级意义及作用我国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不仅是对舞蹈爱好者进行技艺水平的一种认定和鉴定,更是一种对舞蹈人才选拔和培养的一种重要途径。

它可以激励和鼓励广大舞蹈爱好者不断提高自身舞蹈艺术水平,更好地为我国舞蹈事业作出贡献。

五、考级的社会意义我国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推出,有助于促进我国舞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国舞蹈爱好者的艺术修养,引导和规范我国舞蹈市场,提升整个舞蹈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形象。

我国舞蹈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是我国舞蹈行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不仅可以检验和肯定舞蹈爱好者的舞蹈水平,更可以促进我国舞蹈事业的发展,培养和选拔出更多的优秀舞蹈人才,为我国舞蹈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尊敬的考生:非常荣幸地通知您,您已成功通过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获得了由我中心颁发的证书。

恭喜您在考试中所取得的优异成绩,这是对您艺术才华的高度认可和鼓励。

一、证书介绍该证书是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颁发的一个重要的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旨在评估和认定考生的艺术水平,促进艺术教育发展。

二、证书样式该证书庄重大气,采用优质纸张,质感出众。

正面印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的正式标志,突显了证书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证书上方为考生的姓名,下方为证书名称和签发日期,更加注重细节和个性化的设计。

三、证书内容证书内部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主体文字,主要包括证书名称、考生姓名、考级级别和所属机构等基本信息。

第二部分是对考生的考试表现进行肯定和评价,详细描述了考生在艺术水平表现方面的优点和突出特长。

第三部分是对考生取得成绩的确认和认可,强调了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证书用途该证书是对考生艺术水平的正式认定,具有丰富的应用价值。

首先,证书可以作为您的艺术成就的见证,展示您在该艺术领域的才华和努力。

其次,证书可以作为您申请学校、参与艺术比赛或参加面试时的重要材料,加强您的竞争力。

最后,证书还可以作为职业规划和艺术发展的基础,为您未来的艺术之路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五、证书保管为了确保证书的安全和完整性,请您妥善保管证书,防止磨损和丢失。

同时,建议您将证书的复印件留存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结语:再次祝贺您取得的优异成绩!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获得是您艺术道路上的一段宝贵的经历和里程碑。

希望您能以此为动力,不忘初心,继续坚持努力,为艺术事业做出更加卓越的贡献。

感谢您对我们中心的支持和信任,祝愿您在艺术之路上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此致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日期:YYYY年MM月DD日。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促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规范化,保障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质量,推动社会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以下简称“艺术考级”)是指依照本办法取得资格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以下简称“艺术考级机构”),通过考试形式对学习艺术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测评和给予指导的活动。

第三条艺术考级必须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应试的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文化部负责全国艺术考级的规划、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能:(一)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艺术考级的政策、法规;(二)制定全国艺术考级工作规划;(三)实施和指导实施对全国艺术考级活动的监督检查;(四)指导艺术考级行业组织开展艺术考级工作;(五)协调有关部门对艺术考级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艺术考级的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艺术考级活动。

第六条艺术考级行业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指导、监督成员的艺术考级工作,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第三章艺术考级机构和考官第七条艺术考级机构是指根据本办法规定取得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的艺术学校、专业艺术团体、专业协会和艺术事业单位。

第八条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的法人资格;(二)主要业务与申请开办艺术考级专业相关,并具有良好的艺术、学术水准和社会信誉;(三)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四)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必须有本单位的相应专业的考官,并且本单位考官应当占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五)适应艺术考级需要的场所和设施;(六)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

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的说明一、艺术考级管理机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对文化部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分别负责全国艺术考级的规划、协调与监督管理和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艺术考级的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艺术考级活动。

《办法》确定的原则是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县内的考级管理工作,地市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包括辖县在内的本市考级管理工作,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则要做好全省的考级管理工作。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是艺术考级指导机构,在文化部的领导下履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各项职责,专家指导委员会由文化部聘请专家组成,任期四年。

常设机构设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是艺术考级工作服务机构,在文化部领导下履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各项职责。

各级文化行敢部门、考级中心应在《办法》规定的职能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直接开办或者承办艺术考级活动。

二、艺术考级机构(一)审批机关。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的审批机关为文化部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文化部负责审批跨省考级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省内考级机构。

省内考级机构申请跨省开展艺术考级活动的,经所在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报文化部审批。

(二)审批标准。

审批机关根据《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批;只有同时符合上述规定并满足艺术考级实际需求的,才能予以审批。

“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指凡申请设立艺术考级机构的单位,其教材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本单位相关专业人员编写的教材;第二,公开正式出版的教材,内部资料不再认定为教材;第三,专门用于艺术考级的教材,其他教材不再认定为考级教材,“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必须有本单位的相应专业的考官,并且本单位的考宫应当占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是指:申请的每一个开考专业,本单位都至少应有1名相应专业人员,且该专业人员必须能够达到办法规定的考官条件;只有外聘人员担任考官的专业,审批机关将不子批准。

中国艺术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中国艺术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中国艺术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是一项旨在评估个人在社会艺术领域的专业水平的考试。

该证书由中国艺术研究所颁发,公认为社会艺术水平的权威评价。

社会艺术是指以艺术为媒介传达社会信息、凝聚社会力量的艺术形式。

它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音乐、舞蹈、戏剧、书法、绘画、摄影等。

社会艺术的目的是通过艺术创作和表演来传播思想观念、表达情感、共享文化,从而引起观众的共鸣和思考。

社会艺术的水平考级证书是对个人在社会艺术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艺术成果的认可和肯定。

中国艺术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评定标准严格,根据不同艺术门类具体制定。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才艺表演。

理论知识考核要求考生熟悉相关艺术门类的历史、发展、流派、技巧等知识,并能运用在艺术实践中。

实际才艺表演要求考生展示自己在艺术创作和表演方面的才能,包括技术水平、创新能力、演绎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考试通过后,考生将获得中国艺术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这是一个非常宝贵的资格证明,可以展示考生在社会艺术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实力。

证书上将清晰地标明考生所考取的等级和相应的艺术门类,以及中国艺术研究所颁发的标志和时间。

中国艺术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它不仅在国内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认可。

许多艺术学院、文化机构、艺术团体都将该证书作为评价专业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一些高等院校还将其作为艺术专业人才选拔的重要指标。

中国艺术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获得对于个人的艺术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它不仅能够增强个人在社会艺术领域的自信心,还能够为个人提供更广阔的舞台和发展机会。

拥有该证书的人才将更容易被文化机构或艺术团体聘用,也更有机会参与各种艺术交流和展示活动。

总之,中国艺术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是社会艺术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评价标准。

它具有权威性和认可度,对于评价个人在社会艺术领域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十分有价值。

什么是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什么是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一、什么是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以下简称艺术考级)???? 艺术考级是指依照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颁布并开始实施的第31号令即《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取得资格的艺术考级机构(以下简称考级机构),通过考试形式对学习艺术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测评和给予指导的活动。

二、艺术考级的宗旨和应遵循的原则。

??? 艺术考级的宗旨是"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

它的原则是"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应试的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三、参加艺术考级对学习艺术人员有什么作用???? 一是检测自己学习艺术的成果,即我们通常说的看自己达到什么水平。

二是通过考试得到老师的指导,使自己今后的学习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是取得《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特别是较高级别的证书后,就证明自己具备了艺术的特长,在升学、就业时,能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

此外,对于不懂艺术、但热爱艺术的家长,可以掌握自己的子女学习艺术的情况,以便督促他们更好的学习。

四、目前我国有哪些考级机构??? 考级机构有两类:一是跨省的全国性考级机构:二是只能在一个省内开展考级的省级考级机构。

目前跨省的考级机构有: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艺术科研所、中国中等教育学会、上海音乐学院。

各省的考级机构还有60多家。

跨省机构一般在全国各地都设有承办单位。

五、考级机构应具备什么条件文化部第31号令第9条规定: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机构活动的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独立的法人资格:2、主要业务与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相关,并具有良好的艺术、学术水准和社会信誉:3、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4、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必须有本单位的相关专业的考官,并且本单位的考官应当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5、适应艺术考级需要的场所和设施:6、专门负责艺术考级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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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核准日期: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设立
申 请 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管部门:
考级范围:
专业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制
申 请 人 须 知
1、无须保证即应对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
合法性承担责任;
2、提交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4、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填 表 说 明
1、“单位性质”应填写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表1—1)
2、“考级范围”一栏,跨省考级单位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考
级单位填至地市(表1—1);
3、“分级”指各考级科目共分几级(表1—2);
4、“名称”指主管部门单位名称(表1—3);
5、“工作人员”中的“职务”指其在考级常设机构中担任的职务
(表2—1);
6、“教材来源”应填写“自编”或“授权使用”(表3—1);
7、“人事管理部门证明”由本单位的人事部门予以证明(表5—1);
8、“级别”指考官经认定所确定的级别,应填写“初级”、“中级”或“高
级”(表7—1);
9、“本单位”和“外聘”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方格中划“√”(表7—1);
10、本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申报单位和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各
一份。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设立登记
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及资料

1、申请书;
2、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3、资金来源证明;
4、自编教材一套,没有自编教材的,应提交与教材所有人签订的使用协议;
5、考级常设机构办公地点和考试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6、收费标准说明;
7、考官情况说明;
8、考级工作规章制度;
9、法人及考级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设立登记申请事项(表1—1)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主要业务
资金来源
资金数量(万元)





设立登记申请事项(表1—2)


科 目 名 称 分 级

(本表可复印)
考级常设机构情况登记(表2—1)
名 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工 作 人 员
姓 名 职 务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是否专职
考级教材情况登记(表3—1)
教材来源
教材名称 作 者 出版社名称 出版时间

非自编教材是否与教材所有人签订使用协议
(本表可复印)
考级收费登记(表4—1)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物价部门批准文号



(粘贴在此处)
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表5—1)
姓 名 性 别
贴照片处 职 务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 历
出生年月 家庭地址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和部门 职 务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人事管理 部门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考级常设机构负责人情况登记(表6—1)
姓 名 性 别
贴照片处 职 务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 历
出生年月 家庭地址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和部门 职 务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考级常设机构负责人签字:

单位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各科目考官情况(表7—1)
序号 姓 名 主考科目 级 别 本单位 外 聘

(本表可复印)
核发《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及归档情况(表8—1)

证书编号 核准日期
证书副本数 副本编号

领 证 书 人 签 字 发
证 书 人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备 注
证书填写日期 填 写 人
归 档 日 期 归 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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