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
统计工作整改意见

统计工作整改意见针对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以期提高统计质量和效率。
根据实际情况和现有资源,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意见:一、加强组织管理在统计工作中,组织和管理是基础。
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系,做到规范流程,明确责任。
具体措施包括:1.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制定统一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
3.完善统计档案管理,并加强档案保密工作。
4.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统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二、提高数据质量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是评价统计工作的重要指标。
针对数据质量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措施,如下:1. 加强数据采集的质量控制,严格落实数据来源的审核、重复核对、数据输入、校验及审批等各项环节。
2.充分挖掘数据内在的价值,加强模型算法和分析技术的应用。
3.建设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明确数据属性和意义,做到规范管理。
4.制定数据共享协议,加强数据共享和协同,实现资源共享。
三、加强信息安全统计工作涉及的数据和信息十分重要,因此,信息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为此,我们要全面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和信息不被泄露和篡改。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网络安全系统建设,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3.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件和漏洞。
四、提高工作效率为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我们还需要优化工作流程,利用新技术和新工具加强工作。
具体措施如下:1.利用数据挖掘和模型预测技术,优化数据处理流程,提高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
2.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一套高效的信息化工具和系统。
3.启动新的统计业务,提高绩效和业务水平。
4.优化工作流程,简化繁琐的工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强沟通和交流统计工作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加强沟通和交流才能做得更好。
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当前经济形势下,统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做好统计工作,提高统计质量,我们应加强以下几点意见的实施:
一是加强质量第一的思想。
我们必须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
务必保证各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
二是优化统计网络体系。
我们要不断完善各级统计机构的组织机构,把统计观测点设置在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观测网络。
三是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我们要深入推进“互联网+统计”“大数据+统计”结合,重视新技术新业务的研究和应用,提高统计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我们要广泛吸收国际统计先进理论和方法,同时主动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
五是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我们要注重培养应有不同层次的统计人才,使他们具备丰富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通过不断地完善上述意见,我们能够推动统计工作水平的提升,切实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关于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方案(最新)

关于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方案为进一步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现就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部门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统计调查任务,是科学核算全市经济总量、结构、速度和效益的基础。
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对有效提升政府统计整体功能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我市部门统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但部门统计工作也存在职能弱化、力量不足、基础薄弱、调查重复、标准不一、信息共享不到位,甚至数据相互矛盾等问题。
就此,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统一规范、职责明确、合作共享的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部门统计调查规则,从而稳步提高行业数据质量,为党委、政府科学施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明确部门统计工作任务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并接受本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二是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和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预测、咨询和监督。
三是制定统计资料管理办法,管理统计调查表和统计资料;按规定发布部门统计数据。
四是监督检查本系统内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协助本级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五是组织实施本系统内统计业务培训、加强统计工作研究和人员管理等。
三、完善部门统计工作规则(一)建立和完善全行业统计规则。
各部门要在政府统计部门统计调查体系框架下,涉及联网直报的行业,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或有资质企业的联网直报统计工作;对规模以下、限额以下或不够资质的非联网直报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村(居)委会和个体经营户等不能联网直报的组织机构,要采取多种方法获取统计调查资料。
统计工作意见和建议

统计工作意见和建议篇一: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蓝色经济区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对正确认识和准确判断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全面推进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实施,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
为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国家统计局启动了以“三个提高”(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为中心,以推行“四大工程”(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建设为抓手,以改革GdP核算为重点的一系列统计制度方法的重大改革。
同时,提高了工业和投资限额标准,对GdP核算实行统一核算,并利用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税收、用电总量、货运周转量、存贷款余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等7项指标计算弹性系数进行评估审定。
在此基础上,省统计局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地方财政收入与GdP增长速度-1-的关联系数2项评估指标。
统计制度方法的重大变革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加强统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落实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各项举措,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工作保障水平,更好地反映发展、宣传发展、评价发展、促进发展。
二、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加强乡镇(街道)统计站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统计机构,负责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日常统计工作及普查、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国家和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管理和指导辖区内单位及村居(社区)的统计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统计工作是进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统计数据是推进科学发展、改进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方式方法,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加强统计基层和基础建设,着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奠定坚实的统计基础。
(二)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全面、客观、及时、高效”的要求,坚持依法统计,扩大统计工作覆盖面,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升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和统计监测、分析、预警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统计设计管理工作(三)建立健全统计制度体系。
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加强对新兴行业和新兴业态的研究,建立并完善反映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情况的统计调查制度,努力做到统计制度全覆盖。
选择部分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制度改革创新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规范和完善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体系,统一统计分类标准,严格执行与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相关的基础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基础数据匹配性、科学性、真实性的分析与评估。
建立地区生产总值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中的重大问题。
(四)推进统计调查方式方法创新。
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采用中介代理、服务外包等方式实施统计调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实施意见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01•【字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全县统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岫岩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维护统计法律权威、完善统计体系建设、明确统计职责分工、夯实基层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准确把握经济运行,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更好地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二)主要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统计工作作为一项极其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发现和解决统计领域存在的问题,树立正确政绩观,杜绝数据上的腐败。
——树立统计法律权威。
加强全社会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全过程纳入党纪和法治监督体系,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建立运行高效统计体系。
建立“覆盖面广、延伸链长、反映迅速”的统计网络体系,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建立有效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及时,统计体系高效运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提升全区统计工作水平,促进部门统计和政府综合统计协调发展,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发(2016)76号I《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厅字〔2017〕37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8)7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国口规范全区部□统计工俯是出如下实施意见。
-深刻把握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客观反映行业发展和服务行业管理的职责,是党委、政府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
目前,全区部门统计整体水平还不高,仍然存在基础薄弱、统计范围不全、组织实施不严谨、标准执行不统一、信息共享不到位等问题,影响部门统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各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就要管行业统计”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部门统计工作的责任感。
按照"规范统一、分工合理、合作共享”的要求,加快建设制度完善、网络健全、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不断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
二、积极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一)依法设立调查项目。
各部门要优先采用已有的各类行政记录和调查资料,设立的调查项目要符合各自职能,体现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严格执行统计标准,合理确定调查范围、频率和方法,按程序报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审批备案。
(二)规范发布数据资料。
各部门统计调查数据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原则上应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及时公布,并抄送同级政府综合统计机构。
公布统计数据时,应当同时公布数据来源、调查机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样本量和所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等统计标准,方便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
统计监督意见实施方案
统计监督意见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进统计监督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制定统计监督意见实施方案,对于完善统计监督体系,推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监督意见的收集和整理。
1.建立健全的监督意见收集渠道,包括定期召开统计监督座谈会、开展统计监督调研等形式,以便及时了解各方面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意见和建议。
2.建立监督意见整理和分类制度,对收集到的监督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形成清晰的监督意见数据库,为后续的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
二、加强监督意见的分析和研究。
1.对收集到的监督意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找出其中的共性问题和症结所在,为制定解决方案提供依据。
2.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统计监督意见的专题研究,形成深入的分析报告,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三、建立健全的监督意见处理机制。
1.建立监督意见的快速反馈机制,对于重要的监督意见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跟踪整改情况。
2.建立监督意见的督促督办机制,对于监督意见整改不力的情况,要及时督促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加强监督意见的宣传和推广。
1.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统计监督意见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监督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及时发布监督意见整改的成果和效果,增强社会对统计监督工作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五、建立健全的监督意见考核评估机制。
1.建立监督意见整改的考核评估机制,对于监督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形成监督意见整改的考核报告。
2.建立监督意见考核结果的奖惩机制,对于整改情况良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整改情况不佳的部门要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六、加强统计监督意见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对统计监督意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监督意见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统计监督意见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推进统计监督意见工作的良好局面。
综上所述,统计监督意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西政办发〔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1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4日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39号)精神,切实提升本区部门统计工作水平,有效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和权威,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统计调查任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近年来,各部门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在调查项目设立、统计标准执行、数据对外公布、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影响统计职能的发挥,必须加以改进。
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西城区域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强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制度,健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为疏解非首都功能和区域管理服务,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推动统计数据资源共享,以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
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统计工作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实施一个有效的统计工作方案是确保政府和政策制定者能够基于可靠和准确的数据做出决策的关键。
以下是一个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1.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培训统计人员是加强统计工作的首要任务。
培训应包括统计方法、数据收集和处理、数据分析和报告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此外,还应加强统计人员的专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确保他们能够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和隐私性。
2.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是加强统计工作的基础。
应制定有关数据收集、处理、分析和报告的法律和相关政策,明确统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保障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此外,还应建立数据共享和开放的机制,促进不同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流和合作。
3.强化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数据收集是统计工作的核心环节。
应加强对主要经济和社会指标的数据收集,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为此,可以采用现代化的数据采集方法,如电子调查、在线调查和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
同时,还应加强数据的清洗、整理和存储,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
4.加强数据分析和报告能力:数据分析是为政府和政策制定者提供决策支持的关键环节。
应提高统计人员的数据分析能力,包括数据挖掘、数据建模和统计分析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还应加强对数据报告和可视化的培训,确保数据报告的准确性、易读性和可理解性。
5.推动数据应用和创新:数据应用和创新是加强统计工作的关键路径。
政府和政策制定者应积极推动数据应用和创新,鼓励企业、学术机构和社会组织利用统计数据开展研究和创新。
此外,还应建立数据开放和共享的平台,促进数据共享和交流。
6.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国际合作和交流是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参与国际统计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分享经验和技术。
同时,还应建立国际统计指标和数据的标准体系,以促进国际间的数据比较和交流。
7.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是保障统计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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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
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推进全市部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动、促进政府统计部门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协调运行,实现资源共享,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部门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部门统计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统计资料是各级各部门制定方针政策和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依据,也是评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对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决策,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近年来,国家和省改进统计方法,利用政府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标构成综合评价体系,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科学发展、小康建设涉及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并利用部门数据对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数据进行修正,部门统计的作用日益突显。
当前,全市正按照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三个发展”各项工作,迫切需要统计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认真做好指标监测工作,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全市经济社会的实际水平。
全市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三个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对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政府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并履行部门统计工作职责
(一)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责任。
全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部门统计工作组织和统计结果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要对上报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必须认真把关,并签字、盖章认可。
部门内部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和研究,包括与全省水平、13个省辖市水平、15个副省级城市水平的比较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差距、制定对策,使统计数据更真实、全面地反映我市在全国、全省改革和发展中的合理水平。
(二)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条件。
全市各部门要落实与本部门统计工作任务相匹配的人员、费用、设备等工作条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综合统计责任处室和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告知市政府统计部门。
(三)及时提供部门统计资料。
全市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分工职责,按照市政府统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考核、评估、审核等方面资料的报送工作;按照省、市政府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好部门服务业调查工作,按时完成资料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工作;按照有关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本行业的基本统计数据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各种资料。
各级编办、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定期向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报送单位名录库资料。
(四)夯实部门统计工作基础。
全市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确保部门统计数据来源有据;要规范统计调查的业务流程,确保部门统计调查工作符合统计法律法规要求;要理清本部门对应行业管理中在宁部省级、直接管辖、基层管辖、社会经济单位的结构;要对调查取得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尤其是涉及考核、评估、审核全市发展水平的指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方式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部门数据真实反映全市情况。
(五)做好上下部门沟通协调。
加强与在宁部、省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沟通,及时收集部、省等非部门直接管理单位的相关资料,确保本部门提供的部门统计资料能够反映南京地域范围内的全行业或全系统发展水平。
根据各项考核、评估审核要求,加强与省对口管理部门沟
通、协调,确保省对口管理部门认定的数据与报市政府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确保省对口管理部门提供给省政府统计部门分地区数据能够反映我市发展的实际水平。
三、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大协调和监管力度,支持政府统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统计管理职能,及时协调解决部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统计工作规范协调开展。
各级政府统计主管部门要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对部门统计工作的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有效整合部门统计资源,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建立部门统计工作的会议制度。
为及时沟通、协调部门统计工作情况,市政府建立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协调处理统计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相关情况的分析交流,对有关考核评估指标发展情况进行研究。
联席会议具体工作由市政府统计部门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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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部门统计工作的报表制度。
市政府统计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考核、评价要求,制定专项考核、评价的统计报表制度和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半年或季度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早处理和解决。
结合省有关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和行业主要指标审核、评估办法,梳理涉及部门统计的内容并建立相应的部门统计报表制度,确保市政府统计部门及时获得省审核、评估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和行业主要指标的部门基础资料,争取工作主动。
(三)建立部门统计工作的考核制度。
市政府建立部门统计的工作考核机制,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审核资料的报送、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和控制、部门统计数据的沟通和协调、部门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等方面具体的、量化的考核标准,对部门统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
同时开展必要的检查指导,督促部门巩固基础,提高水平。
(四)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
市政府统计部门要指导和帮助部门建立健全统计基础工作,指导部门熟悉了解和掌握统计数据的采集、质量控制、台帐建立、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
根据部门统计的基础状况,有针对地对部门主管领导及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
(五)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
各级监察部门对在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