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定额使用说明
2019吉林省费用定额说明

2019吉林省费用定额说明《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一、编制说明1.根据XXX、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和国家税制、税率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9)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
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根据扶植部、财政部“《建筑装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装置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人为总额组成规定,领取给从事建筑装置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隶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孕: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领取给个人的劳动待遇。
如节省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2019《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_JX_2019)定额说明

《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9)一、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1 总则1.0.1 为满足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需要,统一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名称、规格、编码、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适应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编制,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和确定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
1.0.3 本规则附录A施工机械基础数据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基础数据。
2 施工机械类别及项目划分2.0.1 施工机械划分为下列十二个类别:1土石方及筑路机械;2桩工机械;3起重机械;4水平运输机械;5垂直运输机械;6混凝土及砂浆机械;7加工机械;8 泵类机械;9焊接机械;10 动力机械;11地下工程机械;12其他机械。
2.0.2 施工机械的编码由9位数组成。
1、2位为施工机械类别总编码,3、4位为施工机械分类编码,5、6、7位为施工机械名称编码,8、9位为施工机械的顺序编码。
2.0.3 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应按照本定额附录A施工机械基础数据中的施工机械名称、规格及编码规定编制;附录A中未包括的施工机械项目,需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分类和编码。
2.0.4 类别、性能和规格与国产施工机械相同的进口机械,按国产施工机械进行项目设置。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3.0.1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 检修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维护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

《吉林省建设⼯程费⽤定额》(JLJD-FY-)《吉林省建设⼯程费⽤定额》(JLJD-FY-2019)⼀、编制说明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程费⽤项⽬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国家税制、税率改⾰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建设⼯程费⽤定额》(以下简称“本费⽤定额”)。
2.本费⽤定额是编制建设⼯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图预算、竣⼯结算的依据;是⼯程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程造价纠纷、鉴定⼯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定额与《吉林省建筑⼯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吉林省装饰⼯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 、《吉林省安装⼯程计价定额》(JLJD-AZ-2019)及《吉林省市政⼯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配套使⽤。
4.本费⽤定额适⽤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程。
各类⼯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安装⼯程费⽤项⽬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程费⽤项⽬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程费⽤由⼈⼯费、材料(包含⼯程设备,下同)费、施⼯机具使⽤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组成。
(⼀)⼈⼯费:是指按⼯资总额构成规定,⽀付给从事建筑安装⼯程施⼯的⽣产⼯⼈和附属⽣产单位⼯⼈的各项费⽤。
内容包括:1.计时⼯资或计件⼯资:是指按计时⼯资标准和⼯作时间或对已做⼯作按计件单价⽀付给个⼈的劳动报酬。
2.奖⾦: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付给个⼈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付给个⼈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资⽔平不受物价影响⽀付给个⼈的物价补贴。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 L J D F Y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一、编制说明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国家税制、税率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9)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
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

5.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6.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
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
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材料原价和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4. 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
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5. 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
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
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9. 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 的费用。
18.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施工受行车、行人干扰的影响,导致人工、机械效 率低 而降 增加的措施及为保证行车、行人安全,现场增设维护交通与疏导人员 而增加的措施发所生 的费 用。
四、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 15. 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 技术开发费、 投标费、 业务招待费、 绿化费、 广告费、 公证费、
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六)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 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 个人的劳动报酬。
2019《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工业管道工程》总说明

说明一、C.8《工业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燃气等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
其中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燃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皮为界。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1.《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10;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2011;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2011;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2011;6.《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3323-2005;7.《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 4730;8.《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1-2008;9.《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 986-1988;10.《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TY 02-31-2015;11.《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1-209-2006;13.《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4年);14.相关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三、本定额管道压力等级的划分:低压:0<P≤1.6MPa;中压:1.6<P≤10MPa;高压:10MPa<P≤42MPa;蒸汽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时为高压。
四、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单体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气体、油(油脂)、燃气等。
2.配合联动试车费。
3.管道安装后的充氮、防冻保护。
五、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1.厂区外1km至10km以内的管道安装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柴油发电机台班另计。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14)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土壤及岩石分类:
说明
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
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 载者
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极软岩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代表性岩石
2.各种半成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开挖方法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 法开挖
软岩石 硬质岩
软岩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13.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 另行计算。
八、土石方回填:
1.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0.9。
2.房心回填土与基础回填土的划分:室内外高差≤0.6m 时,以室外地坪标为界;室内外高差>0.6m 时,以-0.6m 标高为界, 以上为房心回填土以下为基础回填土。
系数 1.20。
8.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定额人工子目乘以系数 2.50、机械子目乘以系数 1.50。
9.人工挖土中遇碎、砾石含量在 31%~50%的密实黏土或黄土时按四类土乘以系数 1.43,碎、砾石含量超过 50%时按石方 处理。
10.三、四类土壤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淤泥翻挖,执行相应挖淤泥子目。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一章 楼地面装饰工程
第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说明一、水磨石地面水泥石子浆的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二、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三、厚度≤60mm的细石混凝土按找平层项目执行,厚度>60mm的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垫层项目执行。
四、采用地暖的地板垫层,按不同材料执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材料乘以系数0.95。
五、块料面层。
1.镶贴块料项目是按规格料考虑的,如需现场倒角、磨边者按本定额第六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2.石材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3.镶嵌规格在100mm×100mm以内的石材执行点缀项目。
4.玻化砖按陶瓷地面砖相应项目执行。
5.石材楼地面需做分格、分色的,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六、木地板。
1.木地板安装按成品企口考虑,若采用平口安装,其人工乘以系数0.85。
2.木地板填充材料执行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九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七、弧形踢脚线、楼梯段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八、石材螺旋形楼梯,按弧形楼梯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九、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以内且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圆弧形等不规则地面镶贴面层、饰面面层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块料消耗量损耗按实调整。
十一、水磨石地面包含酸洗打蜡,其他块料项目如需做酸洗打蜡者,单独执行相应酸洗打蜡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楼地面找平层及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块料面层、橡塑面层。
1.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及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2.石材拼花按最大外围尺寸以矩形面积计算。
2019《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总说明
八、关于机械: 1.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取定。 3.凡单位价值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 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列入材料。 九、关于仪器仪表: 1.本定额的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施工工效综合取定。 2.凡单位价值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不列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设计标高正负零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二、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说明和附录。
说明
一、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通用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2.《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2010; 3.《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2009; 4.《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2009; 5.《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6.《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7.《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2010;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2019吉林省市政定额说明
《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总说明一、《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配套的,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以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路灯工程,钢筋工程,措施项目共九章。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涉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装饰工程,按《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按《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ZP-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绿色建筑工程,按《吉林省绿色建筑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LJ-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定额是编审国有资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招标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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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
4.人工挖桩间土方桩间净距小于四倍桩径(桩边长)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5.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6.机械挖土挖不到的地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1)挖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计算。
2)非地下室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
人工挖土部分按整体土方挖深执行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2。
7.机械挖土定额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大于40%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8.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9.人工挖孔桩,桩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
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淤泥时,每10立方米增加11.61工日。
10.人工挖孔桩的安全设施及照明费用,包括人工挖孔桩挖土方和做护壁在内的所需费用。
定额未包括桩孔内发生的排水、送风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11.土方项目划分:平整场地:厚度在±30厘米以内的土方就地挖、填、找平为平整场地。
竖向布置:厚度超过±30厘米以外的土方挖、填、运、找平为竖向布置。
土方:凡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厘米以外,沟槽底宽3米以外,基坑底面积20平方米以外挖土的为挖土方。
沟槽:凡沟槽底宽在3米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挖土为挖沟槽。
基坑:凡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挖土为挖基坑。
淤泥: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指当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时,底面和侧面随地下水一起涌出的流动状态的土方。
二、石方1.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特坚石。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米计算。
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5.石方项目划分:平基:凡沟槽底宽在3米以外,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凡沟槽底宽在3米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为基坑。
摊座: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地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的标高。
修整边坡:指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三、土石方回填1.房心回填土与基础回填土的划分:室内外高差在0.6米以内时,以室外地坪标为界;室内外高差超过0.6米以外时,以-0.6米标高为界,以上为房心回填土以下为基础回填土。
2.房心回填土套用素土垫层定额。
3.基础回填灰土、级配砂等其他材料时,执行回填土定额,增加相应回填材料,人工乘以系数1.5。
四、土石方运输1.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5~10 │15以内│20以内│25以内┃┠───────┼───────┼────────┼───────┼───────┨┃系数│ 1.75 │ 2.0 │ 2.25 │ 2.50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
3.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4.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办理现场签证。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定│普│土壤及岩石名称│天然湿度下│极限压碎│用轻钻孔│开挖方法│紧固系数┃┃额│式││平均容重│强度│机钻进1m│及工│(f) ┃┃分│分││(kg/m3) │(kg/cm2│耗时min │具│┃┃类│类│││) │││┃┃│││││││┃┠──┼─┼──────────────┼─────┼────┼────┼────┼────┨┃一│Ⅰ│砂│1500 │││用尖锹开│0.5~0.6┃┃、││砂壤土│1600 │││挖│┃┃二││腐植土│1200 ││││┃┃类││泥炭│600 ││││┃┃土├─┼──────────────┼─────┼────┼────┼────┼────┨┃壤│Ⅱ│轻壤土和黄土类土│1600 │││用尖锹│0.6~0.8┃┃││潮湿而松散的黄土,│1600 │││开挖并│┃┃││软的盐渍土和碱土│1700 │││少数用│┃┃││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1400 │││镐开挖│┃┃││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1100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1650 ││││┃┃││和腐植土│1750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1900 ││││┃┃││植土│││││┃┃││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三│Ⅲ│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用尖锹│0.81~┃┃类││的粘土和冰粘土│1800 │││并同时│1.0 ┃┃土││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用镐开│┃┃壤││40mm │1750 │││挖│┃┃││的碎石和卵石││││(30%)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1790 ││││┃┃││含水量黄土│││││┃┃││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1400 ││││┃┃││或泥炭│1900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土壤│││││┃┠──┼─┼──────────────┼─────┼────┼────┼────┼────┨┃四│Ⅳ│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用尖锹并│1.0~1.5┃┃类││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1950 │││同时│┃┃土││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用镐和撬│┃┃壤││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棍开│┃┃││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1950 │││挖│┃┃││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30%) │┃┃││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2000 ││││┃┃││泥板岩│2000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1950 ││││┃┗━━┷━┷━━━━━━━━━━━━━━┷━━━━━┷━━━━┷━━━━┷━━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说明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与地基基础,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本定额土壤级别按一、二级土综合考虑。
三、本定额除静力压桩外,均未包括接桩,如发生接桩按相应接桩定额项目计算四、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钢筋混凝土方桩│1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管桩│50立方米┃┃打孔灌注混凝土桩│60立方米┃┃打孔灌注砂、石桩│60立方米┃┃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00立方米┃┃潜水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00立方米┃┃│┃┗━━━━━━━━━━━━━━━━━━━━┷━━━━━━━━━━━━━━━━━━━━┛五、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六、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七、本章节各种桩打桩、压桩、打孔时,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八、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九、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米)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米)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定额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项目名称│充盈系数│损耗率%┃┠─────────────┼─────────────┼─────────────┨┃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1.25 │ 1.5┃┃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30 │ 1.5 ┃┃打孔灌注砂桩│ 1.30 │ 3 ┃┃打孔灌注砂石桩│ 1.30 │ 3 ┃┃钻孔高压注浆桩│ 1.30 │ 3 ┃┗━━━━━━━━━━━━━┷━━━━━━━━━━━━━┷━━━━━━━━━━━━━┛十一、钻孔灌注桩、震动沉管灌注桩等在施工中发生下返桩时,按下返桩体积计算,执行相应定额成孔机械台班。
十二、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三、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送桩深度│系数┃┠────────────────────┼────────────────────┨┃2m以内│ 1.25 ┃┃4m以内│ 1.43 ┃┃4m以上│ 1.67 ┃┗━━━━━━━━━━━━━━━━━━━━┷━━━━━━━━━━━━━━━━━━━━┛十四、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辨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