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建设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12•【字号】云政办发〔2022〕69号•【施行日期】2022.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与其他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共同构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2019年12月1日上线以来,为省、州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开展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省平台系统整合不够、业务流程不优、数据共享不足、基层应用不广、用户体验不佳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聚焦系统融通,提升“一网覆盖”能力深入推进省平台各系统联动协调运转,加强与部门业务办理系统融合贯通,推动实现“只进一张网,能办所有事”。
(一)强化统一身份认证,健全全省统一用户体系。
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体系,升级省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完善自然人、法人和各级机构、组织以及工作人员的统一用户体系,全面推广人脸识别认证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社会保障卡等注册登录模式,进一步拓展认证渠道,简化优化身份认证方式,提升认证流程、算法的安全性以及浏览器兼容能力,解决注册繁琐、程序复杂等问题,实现省平台用户“一个账号、一次登录、一次认证、全网通用”。
各地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互联网端注册渠道,以统一技术标准全部接入省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进行注册认证,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注册、重复验证等问题。
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要求,依法依规归集用户基本信息、办件历史、访问行为等关联数据,建设省平台法人和自然人数据档案库,分析用户潜在需求,实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为索引智能推送关联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精准服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1•【字号】云政发[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1]68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85号)要求,建设了一批政务服务机构。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在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地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中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授权不充分、管理不规范、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政府自身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为民、务实、高效、清廉、规范、透明的原则,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整合服务资源,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阳光下操作,真正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重要窗口,为我省实现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导向,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服务合力,将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基层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构建服务事项齐全、服务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和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规范透明、覆盖城乡的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四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云南政务服务网有关系统电子文件单套归档试点工作高标准通过验收

云南政务服务网有关系统电子文件单套归档试点工作高标准通
过验收
林静
【期刊名称】《云南档案》
【年(卷),期】2022()4
【摘要】8月4日,“云南政务服务网有关系统电子文件单套归档”试点工作高标准通过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验收,我省电子档案单套管理推进工作再取得重大突破。
试点工作中,省档案局与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紧密合作,深度协同,探索省级统建、分级管理的政务服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模式,建成覆盖全省5级政务服务机构、衔接3级综合档案馆的政务服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文件从收集、归档到移交进馆的全流程单套运行,高质量完成了试点任务。
【总页数】1页(P12-12)
【作者】林静
【作者单位】云南省档案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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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政务信息查询方案

建设局政务信息查询方案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务信息化已经成为了全球领先的趋势之一。
政府部门需要建设专业的政务信息平台,以更加高效的方式管理和使用政务信息资源。
作为重要的政务部门,建设局也需要建立自己的政务信息查询系统,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精准和便捷的政务信息服务。
为了建立一个高效的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局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确定政务信息查询系统的功能和需求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应该在具备标准化、数据共享、精准查询、易于使用等方面进行设计。
同时,针对不同的用户群体也需要提供不同的功能,例如建设单位需要获得项目审批进度、工程设计文件等建设工程管理相关信息,而业主则需要获得工程质量检测、验收信息等运营管理相关信息。
2.选取适合的技术和软件政务信息查询系统需要具有高效、稳定、安全的特性,所以需要选取最适合建设局的技术和软件来开发和维护系统。
必要时,建设局还需要进行硬件设备更新。
3.进行数据资源整合和管理政务信息查询系统需要整合建设局内部的所有政务信息资源,包括建设工程审批、设计、咨询、工程监理等方面,以及社会各方面涉及建设工程的信息资源。
要做到分类、归档、备份和保密,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4.制定有效的政务信息查询制度政务信息查询系统的使用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和制度,要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利用政务信息查询平台,保障政务信息查询的合法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5.开展培训和技术支持政务信息查询系统的开发和运维涉及到技术和专业知识,对开发人员、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都需要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和支持。
同时,针对解决查询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建设局还需要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服务。
总之,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在建设局政务信息化的长远发展和便捷高效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建设局应依据政策和管理要求,精心设计和建设政务信息查询系统,不断创新和完善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政务信息查询服务。
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

数据存储与备份
规划数据存储方案,建立数据备份机制,保 障数据安全。
运行环境
提供合适的软件和操作系统环境,确保系统 顺利运行。
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访问控制
实施严格的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确保只有 授权人员能够访问系统。
数据加密
采用数据加密技术,保护敏感信息和数据传 输安全。
安全审计
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对系统操作进行记录和 监控。
漏洞管理
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提高系 统安全性。
07
效益评估与风险控制
效益评估
提高行政效率
通过信息化系统,简化办事流程,减少人工操作,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提升服务质量
信息化系统能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方式,改善用户体验,提升服务质量。
促进信息公开
信息化系统有利于信息公开和透明化,增强行政部门的公信力。
数据挖掘与分析
利用大数据分析工具,对采集到 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发现数 据背后的规律和趋势,为决策提 供科学依据。
数据可视化
通过数据可视化技术,将复杂的 数据以直观、易懂的方式呈现出 来,提高数据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
云计算技术应用
云存储
利用云计算的存储服务,实现数据的集中存 储和备份,提高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服务效率。
加强部门间协作
通过信息化系统整合各部门资源,加 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
高整体行政效能。
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
借助信息化系统,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增加行政透明度,便于公众了解和 监督。
提升公众满意度
通过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行政服 务,提升公众对行政服务中心的满意 度。
建设原则
安全性原则
省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及省级政务服务门户建设项目技术方案

省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及省级政务服务门户建设项目技术方案一、项目概况1.1建设背景根据《XX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7〕7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全面整合各级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促进政务大数据、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先联通,后提高”的原则,在2017年年底初步实现部门主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基础上,到2018年年底,通过“统筹一片云(电子政务云),规范两张网(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三大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业务协同体系),强化四个支撑(政策支撑、产业支撑、标准支撑、安全支撑),落实五项保障(体制保障、财力保障、智力保障、监督保障、审计保障)”,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工作有力推进的“12345”发展格局。
1.2建设目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完善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深化平台应用,提升服务水平。
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建成并启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用户认证中心。
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初步建成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
基本实现省政府各部门面向公众服务系统与一体化门户的前端整合。
以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为基础,整合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信息系统,完善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
1.3建设原则经济性和实用性、适用性及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及可管理性、高稳定、高性能、安全性1.4建设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交付。
二、建设内容2.1建设内容清单本项目建设将基于“中国XX”门户网站平台、XX省级网上政务大厅、XX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系统等现有软件平台进行系统功能提升,建设内容清单为:2.2省级统一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建设建设内容(1)“中国XX”门户网站完善提升(2)“中国XX”客户端完善(3)网站完善开发(4)信息报送系统开发2.3省级网上政务大厅功能延伸开发2.4全省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平台建设内容平台用于用户、企业登录、认证及管理,服务于全省所有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业务系统,可通过标准接口与业务系统(包括网站、平台、移动端等)对接,实现登录、注册界面的统一化、标准化,并在业务系统上开通用户登录入口,公众可在业务系统上注册登录及申办业务。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指导意见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改进党政机关作风和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共平台,为各行政机关提供高速、便捷、安全、节省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我省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分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省信息产业办统一建设,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要按照全省的统筹规划,统一建设标准、分步组织实施,边建设边应用,边应用边完善,并确保网络安全。
力求使公众能够方便、快速的查询到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整合资源,突出应用充分利用云南省电子政务已建的各项基础设施、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以应用为关键,加强资源整合,促进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公开和共享。
——严防泄密,确保安全公开政府信息的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对拟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确保不予公开,严防出现网络泄密事件,确保信息安全。
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概述(一)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结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由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面向公众的服务系统、面向信息公开部门的主动公开管理系统、依申请公开系统、面向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统计监督系统构成,建设规模包括1个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16个州市和129个县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网站,这些网站均由省信息产业办基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共平台统一建设。
其中,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可作为县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的栏目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可作为上级主管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栏目建设。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16•【字号】云政办发[2008]185号•【施行日期】2008.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85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近几年来,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我省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相继建设了一批以行政审批和服务为内容、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主要形式的政务服务机构(之前分别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等,今后州(市)、县级统称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统称为“为民服务中心”)。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在规范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但目前还存在着建设数量较少、运行质量不高、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建立推行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和载体,努力构建人民满意的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的领导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载体,是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有效形式。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构建新型政务平台、改善政务服务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确保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工作的领导。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3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3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全面提升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的领导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
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公开透明、加强互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建好管好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网站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府网站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
二、完善体系,统筹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一)完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的原则,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和省直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办公厅(室)负责推进、指导本地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1•【字号】云政办函〔2017〕171号•【施行日期】2017.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71号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引领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结合我省政府网站工作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指引的重要意义指引从顶层设计对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和发展提出了规范要求,涵盖了职责分工、开设整合、网站功能、集约共享、创新发展、安全防护、机制保障和网页设计规范等方面的内容,立足于解决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内容功能不规范、服务实用性差、安全防护能力弱、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等方面问题,围绕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提出了政府网站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有关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将指引中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坚持“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的原则,严格开办流程,推进资源集约,打通信息壁垒,加强监管考核,实现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
二、严格落实指引工作要求(一)明确职责分工1.明确管理责任。
省政府办公厅是全省政府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负责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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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为指导我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建设,构建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机制,及时、高效的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需求,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出台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要根据科学规划、统一建设的要求建设。
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深化政务信息资源的应用,提供更人性、更便捷的政务信息网络查询服务,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要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需求相适应,明确系统建设的重点和模式,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二、总体要求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是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系统建设以服务民众,提高民众满意度,及时收集社情民意,畅通政民渠道为目标,以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原则,切实体现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的建设效益,各地、各部门要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1、统一平台、统一系统软件,集中建设数据库。
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利用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络资源,依托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建设,系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面向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服务。
系统平台、软件、数据库均由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统一开发、建设。
2、统一技术支撑。
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各州市、各部门的指导、培训及技术保障工作。
各级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承担本地技术支撑和培训工作。
3、做好信息更新维护。
各部门要建立良好的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定期更新政务信息库,及时对新问题进行回复,并将询问答复中带普遍性、适宜公开的信息及时充实到政务信息库。
4、做好查询信息的转交与流转。
各级政府办或指定的部门作为当地统一的政务信息转交与分发中心,协调部门间信息流转;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接收、处理网络提交的查询信息。
5、严格监察投诉。
将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和电子监察紧密结合。
对政务信息的查询、受理、转交、回复、投诉等工作流程进行及时的信息跟踪和统计, 为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三、建设内容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基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数据库和系统中涉及的各项功能模块均统一开发、建设,公众可通过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对需要的政务信息进行查询,同时,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提供接口对接96128政务信息电话专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图书馆、档案馆等其他查询方式。
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包括三个子系统和一个数据库:云南省政务信息库、云南省行政审批项目查询系统、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全文检索系统、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在线解答系统。
1、云南省政务信息库。
云南省政务信息库统一存放各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按照一定格式和标准制作或者能够获取的基础信息目录和政务信息资源,各行政机关基于统一政务信息库,结合自身行政职能定期不定期维护更新基础信息目录和与基础信息目录对应的政务信息资源,按照规定向群众提供高效的检索查询。
2、云南省行政审批项目查询系统。
云南省行政审批项目查询系统提供全省各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流程、联系人、收费标准等的网上查询。
省级部门应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0号)要求,将所核准的行政审批项目数据录入系统,并及时更新。
各州市、县区部门也应将所核准的行政审批项目数据录入系统,并及时更新。
3、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全文检索系统。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全文检索系统用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文查询。
4、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在线解答系统。
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在线解答系统,是指基于全省统一的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信息咨询服务的常见问题解答系统。
三个子系统和一个数据库全省统一规划建设,各地、各部门应按照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在线解答管理办法、云南省行政审批数据公开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务信息基础库查询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本地、本部门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
四、职责分工(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协调。
16个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作为当地政务信息网络查询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工作。
(二)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作为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的具体建设部门,要积极做好系统的规划、建设、指导、培训和技术保障工作。
各级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承担本地的技术支撑和技术培训工作。
(三)省级部门职责分工1、强化组织,落实人员。
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做好政务信息上网工作和公众查询的询问答复工作。
各部门要设立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管理员,并落实专人负责。
2、制定本部门工作规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深化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制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
3、加强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各部门要结合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服务承诺,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整理、填报相关信息,保证上网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切实提高公众满意度。
(四)州市职责分工1、落实组织机构。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作为当地政务信息网络查询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工作。
各级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要做好技术保障工作。
2、制定本地工作规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深化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制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
3、加强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各地要结合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服务承诺,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整理、填报相关信息,保证上网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切实提高公众满意度。
4、切实抓好培训工作。
各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区政府及本级各部门的培训,将培训作为长期工作来抓,定期组织,切实保证应用。
本次培训教材统一提供电子版,各州市自行印刷。
各地网管中心要确定专职培训讲师,积极配合本地的培训工作。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规划。
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统一建设。
各地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工作,统一利用该系统,开展网络信息查询服务工作。
各级网管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本地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积极建立完善政务信息查询工作机制,抓紧制定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推进、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工作。
要认真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信息安全监管,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切实保障工作规范、有效运转。
(三)加强培训。
各地要积极培养师资力量,多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培训,保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工作安全、规范、有效正常运转。
(四)进一步加强督察检查。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本级人事、监察部门的合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统计材料,为考核、监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在线解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服务政府、阳光政府建设,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在线解答,是指基于全省统一的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信息咨询服务的常见问题解答。
第三条全省县(区)级及以上各行政机关,负责回复公众对本单位的提问。
全省县(区)级以上政府办或指定部门负责对没有明确部门的公众提问和公众提问至错误部门问题的转发工作。
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行政机关使用政务信息查询在线解答系统回复公众提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工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工作。
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提供统一的网络平台,建设统一的软件系统,提供技术支撑和培训指导,做好系统管理与运行维护工作。
州(市)、县(区)级网管中心负责当地行政机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四条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在线解答处理程序:(一)属于本单位职权、职责范围的提问1、适宜公开的问题,由本单位政务信息查询管理人员从后台管理系统进行回复,并选择该问题所属分类,审核后公开发布。
2、不适宜公开的问题,由本单位政务信息查询管理人员从后台管理系统选择“不公开”、再进行回复办理、分类选择和审核答复。
选择“不公开”,回复将无法在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上直接查看。
(二)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职责范围的提问在无法明确提问正确受理部门的情况下,对于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职责范围的提问,可转发至同级政府办或指定部门,由本级政府办或指定部门将问题转至正确受理部门进行受理回复,转发时必须填写“转发理由”,并经审核后方可转发。
单位所填写的“转发理由”将作为监察依据。
(三)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回复的提问有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回复的提问,按照首问责任制,由第一受理部门按照实际情况选择问题所属分类,对问题进行本单位职权、职责范围内的回复,再转交下一相关部门继续进行回复处理。
无法明确下一正确受理部门的问题,转交至同级政府办或指定部门进行分发处理。
问题的回复和转发过程将在系统中记录并可查看。
转发时必须填写“转发理由”,并经审核后方可转发。
单位所填写的“转发理由”将作为监察依据。
第五条组织机构人员各行政机关要明确负责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工作的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和审核人员。
第六条问题回复由受理部门界定是否公开问题和回复内容,公开问题可于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上直接查看,不予公开问题只能由提问者通过提问时获取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第七条办理时限:一般性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重要复杂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情况特殊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可延长到20个工作日。
投诉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提问涉及多个部门的,其中每个部门办理时限按照上述标准办理。
提问经由政府办或指定部门转发的,每级政府办或指定部门转发处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具体受理部门办理时限按照上述标准办理。
不能按期回复的,责任单位应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并公开回复说明。
对逾期未办,又未说明情况的,由监察管理部门予以问责。
如果来信进入信访程序,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时限办理。
第八条受理部门回复办理结束后,如果提问人对回复结果不满意,可根据提问时获取的“查询码”对问题回复进行投诉,投诉由监察管理部门受理,根据实际情况,将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对投诉人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