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典型瓦斯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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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一、孙家湾2.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1.矿井概况

隶属于阜新矿业集团公司的孙家湾煤矿有两个矿井,一个是斜井,已经基本停产。发生事故的是海州立井,原属阜新矿业集团五龙矿,3年前划归孙家湾矿。海州立井原来产量不高,在归到孙家湾矿后经过改造,去年达到150万吨的年产量。该井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28.99立方米/分,矿井自然发火期3个月,煤尘爆炸指数40.83%。孙家湾矿现有职工3100人。阜新煤田开发于1897年,1949年1月阜新矿务局成立,2002年6月改制为集团公司,经过5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特大型综合性企业,阜新矿业集团现有在职职工4.8万人。2月14日15时03分,孙家湾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事故,共造成214人死亡,30人受伤。

2.事故经过

2月14日14:49 突发矿震阜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云富介绍,事故发生地点在孙家湾煤矿3316外风道掘进工作面,2月14日白班,孙家湾海州立井正常作业,到14时49 分,3316外风道掘进工作面突然发生矿震,地面瓦斯通风检测突然没有显示。据当时地面有关人员介绍,14时50分左右有明显矿震感觉,到15时03分,井下242采面工程师宁海涛在井下汇报说:242面有反风,之后

井下-357调度汇报:-357大巷全是烟。2月14日15:05烟逆风流过来14日15时05分,工程师宁海涛从井下打电话向矿调度汇报,在242采区上山有一股烟逆风流过来。矿值班调度李来福接电话后,立即向井下打电话,电话不通,给5号变电所打电话也是忙音,电话打到井下运输调度,调度员盖化昌接电话报告说,满大巷全是烟。2月14日15:06初步确定是事故15时06分,矿总工程师曹荣春接到斜井白班调度电话,说斜井第五条皮带见烟,曹总立即到立井调度室问情况,并打电话与宁海涛核实情况,宁海涛说242区的皮带工作人员有2人头发烧焦了,曹总分析井下发生了事故。2月14日16:30救援工作启动16时30分,阜矿成立了救援总指挥部,决定由3个救护小队入井探查灾区情况及查找人员,此后辽宁省内4大矿区沈阳、抚顺、南票、北票的救护队伍也陆续赶到,加入到抢救一线。据介绍,14日白班总入井人数为574人,事故发生前升井330人,244人被困井下。2月15日12:25华建敏赶到现场到15日早晨5时,救出28名伤员;15日12时25分左右,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赶到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救工作。现在,由70名救护队员、120名预备队员组成的抢险小分队,分三组轮班工作,开展失踪矿工的搜救工作。2月15日18:30又救出一名通风员傍晚18时30分左右,救援人员又发现了一名通风员,送到阜矿总医院进行抢救。目前所有伤员都已得到及时全面的救护。2月15日22:00预计供电可以恢复目前井下的通风已经恢复,3316掘进工作面供电正在恢复中,预计15日22时左右可以恢复供电,寻找失踪人员的工作就可以全面展开。抢险指挥部组织抢险队伍轮班作业,争取15日晚将多数的遇难者遗体运出井外。3、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是:冲击地压造成3316工作面风道外段大量瓦斯异常涌出,3316风道里段掘进工作面局部停风造成瓦斯积聚,致使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工人违章带电检修架子道距专用回风上山8米处临时配电点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的间接原因:主要是海州立井在生产、安全和机电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多管理上的问题:

1.海州立井改扩建工程及矿井生产技术管理混乱。超能力组织生产,造成采掘接替严重失调,331采区在无采区设计的情况下进行作业,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采区下山未贯穿整个采区,边生产边延伸;该矿擅自修改设计,增加在3315皮带道与3316风道之间的联络巷开口掘进3316风道,使3315综放工作面与3316风道掘进面没有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这是造成灾害扩大的主要原因。

2.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一通三防"、机电管理混乱。外包工队井下特殊工种长期违规无证上岗,违章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瓦斯监控系统维护、检修制度不落实,井下瓦斯传感器存在故障,地面瓦斯监控系统声音报警功能出现故障长达4个月,没有进行维修,致使事故当天不能发出声音报警。该起事故中产生火源的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入井前未进行检验,致使假冒MA标志的机电设备下井运行。

3.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劳动组织管理混乱,缺乏统一、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在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该矿在没有审查外包工队有关手续的情况下,两次与外包工队签订了劳务合同。2004年4月1日后,该矿在与外包工

队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非法使用外包工队,且以包代管,对特殊工种不组织培训,无证违规作业;事故当班入井人数574人,井下多工种交叉作业现象严重。

4.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管理混乱,有章不循。该矿配备有自救器和便携瓦斯监测仪,但基本无人佩带;担任矿生产值班任务的安监科科长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直至发生事故才回到工作岗位;瓦斯监控值班室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在瓦斯监控系统报警后长达11分钟时间内,没有按规定实施停电撤人措施;防治冲击地压部门没有严格执行防治措施中的取屑次数规定,未能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孙家湾煤矿安监部门对海州立井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力。

5.阜矿集团公司及孙家湾煤矿重生产、轻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集团公司在孙家湾煤矿改扩建工程尚未竣工的情况下,2005年为该矿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在该矿没有采区设计的情况下,对该采区的采煤工作面设计进行了审批,并对有关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等指令不及时进行组织落实。集团公司购买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因进货管理不严,未能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

6.辽宁省煤炭工业局未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阜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改扩建工程疏于管理;对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005年超能力组织生产监管不力;没有认真落实2003年5月辽宁省政府领导针对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提交的《关于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安全情况的报告》作出的批示;对阜矿集团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有效组织检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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