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泰斗·高铭暄

合集下载

【特号】高、王二老与三大弟子四十载师生情似海(上)

【特号】高、王二老与三大弟子四十载师生情似海(上)

【特号】高、王二老与三大弟子四十载师生情似海(上)今年欣逢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90华诞,为此,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邀请两位先生的博士、博士后弟子及部分学界朋友撰文汇集名为《刑事法前沿问题探究》一书并由法律出版社精美出版,以示对二老的祝贺和崇敬。

本号经授权,特刊发本书中高铭暄教授与其弟子赵秉志教授、陈兴良教授、姜伟大法官对谈实录“四十载师生情似海”,向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四十载师生情似海(上)——高铭暄教授与前两届博士生赵秉志、陈兴良、姜伟对谈实录*阴建峰岁在丁酉,欣逢高铭暄先生、王作富先生90华诞。

众所周知,北师大刑科院主要成员都是受教于高铭暄教授和王作富教授的弟子,与两位恩师多年来有着深厚的师生情谊和共同的学术事业追求。

刑科院主要成员曾于1993年以举办学术活动并推出学术成果的方式庆贺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65华诞暨联袂执教40周年,开创了我国法学界此种庆贺形式之先河,获得社会好评暨法学界竞相仿效;后来,我们又以此种形式于1998年庆贺了两位恩师的70华诞暨联袂执教45周年,于2003年庆贺了两位恩师的75华诞暨联袂执教50周年,于2007年庆贺了两位恩师的80华诞暨联袂执教55周年,于2012年庆贺了两位恩师的85华诞暨联袂执教60周年。

2017年,北师大刑科院将邀约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一起再次采用此种形式,共同庆贺两位恩师90华诞。

为了使庆贺形式更为丰富多彩,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大法官(以下简称为姜)提议,并经赵秉志教授(以下简称为赵)与高铭暄教授(以下简称为高)、陈兴良教授(以下简称为陈)协商赞同,师生四人于2017年7月2日相聚于北师大刑科院,共同回忆了40年来师生交往的点点滴滴和感悟体会,展现了情深似海的师生情谊。

赵:姜伟的这个提议非常好,我和兴良一说他马上就赞同,也很快得到高老师的认可。

我们三人是高老师指导的第一、第二届刑法学博士。

高铭暄:情系刑法的“90后”

高铭暄:情系刑法的“90后”

高铭暄:情系刑法的“90后”1. 引言1.1 高铭暄:情系刑法的“90后”高铭暄是一位研究刑法的“90后”学者,他对刑法的热情和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关注让他在这个领域崭露头角。

通过学术研究与实践相结合,高铭暄不仅在论文中提出了许多创新性的观点,还积极参与一些实际案例的调研和解决工作。

他的贡献不仅体现在理论研究领域,更在推动刑法实践的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高铭暄是一位值得肯定的90后学者代表,他的努力和热情让他成为刑法领域的一颗新星。

在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像高铭暄这样的年轻学者会继续努力,为刑法领域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社会维护公平正义、打击犯罪尽一份力。

2. 正文2.1 高铭暄的学术背景高铭暄,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他在学术界具有很高的声誉,是新一代优秀的学术领军人物之一。

高铭暄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后在北京大学深造,师从著名刑法学专家。

在硕士研究生期间,他就展现出对刑法的浓厚兴趣和深厚功底,多次在国内外刑法学术会议上发表并获得好评。

在攻读博士学位时,高铭暄更是凭借对刑法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创新性思考,成为了该领域的佼佼者。

他的博士论文在学术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被誉为对中国刑法理论的一次创新性突破。

高铭暄毕业后,先后在多家重点高校任教,积极参与相关学术研究项目。

他以其深厚的学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在刑法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就,被誉为“90后”学者中的翘楚。

高铭暄的学术背景丰富,对刑法的理论研究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是国内外研究者公认的杰出专家。

他的学术成就和影响力已经超越了他的年龄,成为新一代刑法学者的典范。

2.2 对刑法的热情高铭暄对刑法的热情源自他对社会正义和法律公正的执着追求。

在他看来,刑法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法律工具。

他始终热衷于深入研究刑法理论和实践,探讨刑法在现实社会中的运作机制和改革方向。

高铭暄深知刑法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建立和完善刑法体系,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刑法学高铭暄第十版

刑法学高铭暄第十版

刑法学高铭暄第十版
《刑法学》是一本介绍刑法基础理论的教材,由高铭暄编著。


书第十版在前九版基础上,对刑法理论的内涵、刑法制度的结构、犯
罪类型的界定等问题进行了全面修订和补充。

本书的第一章为引言,介绍了刑法的基本概念、任务和地位,以
及刑法学的研究范畴和方法。

第二章讲述了犯罪的基本概念、要件和
种类,从而为后续章节对特定犯罪的分析和探讨提供了基础。

第三章至第十六章分别对各种犯罪类型进行了详细阐述和分析,
包括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危害罪、侵犯财产罪、侵犯人身罪、妨害
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主义犯罪、贪污贿赂犯罪、
渎职犯罪、职务侵占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非法经营罪、制造、贩卖毒品罪、卖淫嫖娼罪等。

第十七章阐述了刑法的量刑原则和适用规定,包括从轻、减轻、
从重、加重等原则以及特定情况下的刑事处罚适用规定。

最后,本书的结尾部分为附录,包括有关法律条文、案例和理论
著作的引用和注释。

总的来说,本书对刑法基础理论和各种犯罪类型的界定、构成、
量刑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和阐述,适合作为刑法学专业的教材,也可供法律从业人员和对刑法感兴趣的读者参考阅读。

《清风传家》读后感[推荐5篇]

《清风传家》读后感[推荐5篇]

《清风传家》读后感[推荐5篇]第一篇:《清风传家》读后感《清风传家》读后感《清风传家》中的25个故事,让我在工作和生活间隙反思自己职业和家庭的意义,其中最打动我的莫过于高铭暄和张飚的优秀事迹。

高铭暄老师作为刑法泰斗,我曾有缘在北师大见过他一次,当时高老师已经年近90岁,但从外表丝毫看不出衰老的气息,就感觉那是一个很有气质的老人,穿着黑色大风衣,独自走在北师大校园里,步伐坚定。

那时我只是知道高老师是刑法泰斗,教出了我国第一批刑法博士,高老师给我的感觉更多是尊重和敬仰。

而《清风传家》中描述的高老师,让刑法泰斗的形象逐步走到我身边,看到了作为一个男人是如何在家庭生活中做到尽善尽美。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即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高老师从父亲高鸣鹤处得到的《治家格言》以及深厚家教,是原生家庭给予他的最珍贵礼物。

从求学少年到学界泰斗,高老师严格要求自己的态度贯穿了半个多世纪,让人敬佩。

而高老师在家风传承上也做到了潜移默化,比如通过给女儿讲《白鹅》寓言故事,告诫女儿虽然父辈立下大功,但是如果子女没有出息和本事,终究难以在世上立足;比如他教育儿子不是刻板说教,而是通过家属院楼道摆蜂窝煤这件小事,让儿子认识到应该把蜂窝煤摆的高一点、窄一点,这样能给过路人留下更宽的路;比如他教育孙子不浪费粮食,是在一次吃自助餐的时候帮助孙子在早上吃掉了很多孙子拿多了、吃不下的肥肉;比如对于拎着两盒茶叶来看望自己的学生,高老师要求学生必须抱走家里的一箱苹果,否则就不收下学生的茶叶。

清风传家,高老师从没有做的轰轰烈烈,而是通过言传身教感化身边后辈。

高老师的故事,恰恰是中国传统家风传承文化的典范,不追求物质享乐,不关注外在变化,坚持内心坚守和学术追求,坚持将远大理想和家庭规划结合,坚持把家庭义务和子女教育结合,这种家庭氛围是值得我们学习和效仿的。

检察官张飚前辈的事迹,我早有耳闻,他从2007年开始发现张氏叔侄案存在疑点,到2011年退休后第一次出远门去杭州重走张氏叔侄案的案发现场,到2013年张氏叔侄案平反的故事,在全检察系统都广为传颂。

高铭暄:刑法泰斗的见证

高铭暄:刑法泰斗的见证

高铭暄:刑法泰斗的见证他,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亲历、见证了中国刑法立法发展的轨迹。

他,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一个个重要刑事法规的问世、修改与咨询与他有关,新中国的首位刑法学博士与首位国际刑法学博士的培养倾注有他的心血。

面对两鬓染霜的高铭暄,不仅感受到他饱经风霜的厚重人生,更感受到他思想的深邃与高尚的人格,他献身法学事业、潜心耕耘探索的精神让人心动。

刑法典的出台倾注了自己全部的学识、热情、心血和汗水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5个组织法通过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负责组建起草班子。

经与中国人民大学联系,法律系领导就把高铭暄派到刑法起草班子工作,包括草拟条文、收集资料等。

在接下来的立法岁月里,高铭暄为刑法典的出台倾注了自己全部的学识、热情、心血和汗水。

作为自始至终参与刑法典创制的惟一学者,他提出了数不清的立法意见和建议,搜集整理了不知多少资料,对每一个条文不知作过多少次的草拟、修订和完善。

1979年5月29日,刑法草案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则通过,接着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进行审议,修改以后提交1979年6月召开的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审议中又做了一些修改和补充。

7月1日下午4时5分,高铭暄非常激动地迎来了期待25年的庄严时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获得一致通过。

9月9日,当高铭暄接到中共中央发布16号《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文件时,不禁热泪盈眶,感觉所有立志法学的学人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刑法典的通过,使我国法制建设往前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结束了新中国没有刑法典的历史。

当然,刑法典只有192条,并不能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和立法经验的限制,这部刑法典不论在体系结构、规范内容还是在立法技术上,都还存在一些缺陷。

1980年1月1日,第一部刑法典正式施行。

高铭暄学术成就简介

高铭暄学术成就简介

高铭暄学术成就简介
佚名
【期刊名称】《江汉论坛》
【年(卷),期】2008(000)003
【摘要】高铭暄,1928年5月生,浙江玉环人。

1951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

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法学组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职。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顾问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

【总页数】1页(P14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4
【相关文献】
1.叶子铭学术成就简介
2.高铭暄:首任最高检"智囊团"成员
3.人民教育家高铭暄成
长史历时性分析4.传统"四要件"刑法学教材教学的困境及应对策略——以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教材教学为例5.高铭暄教授学术思想简介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高铭暄刑法学第十版和第九版区别遗弃罪

高铭暄刑法学第十版和第九版区别遗弃罪

高铭暄刑法学第十版和第九版区别遗弃罪
摘要:
一、高铭暄刑法学第十版和第九版的区别
1.第十版对遗弃罪的定义和要件进行了修改
2.第十版对遗弃罪的处罚规定进行了调整
3.第十版对遗弃罪与其他相关罪名的界限进行了明确
正文:
高铭暄刑法学是我国刑法学界的重要著作,对我国刑法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具有极高的指导意义。

在最新出版的第十版中,对第九版中关于遗弃罪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第十版对遗弃罪的定义和要件进行了修改。

在第九版中,遗弃罪被定义为“负有扶养、抚养、赡养、监护、教育等义务的人,对于需要扶养、抚养、赡养、监护、教育的人,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其义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在第十版中,将遗弃罪的主体从“负有扶养、抚养、赡养、监护、教育等义务的人”调整为“负有扶养、抚养、赡养、监护、教育等义务的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并对遗弃行为进行了具体化,即“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其义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2.第十版对遗弃罪的处罚规定进行了调整。

在第九版中,对于遗弃罪的处罚,规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在第十版中,将处罚规定调整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十版对遗弃罪与其他相关罪名的界限进行了明确。

在第九版中,对于遗弃罪与其他罪名的界限没有进行详细区分。

而在第十版中,明确了遗弃罪与虐待罪的界限,即“对于负有扶养、抚养、赡养、监护、教育等义务的人,实施身体、精神等方面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为虐待罪,不认定为遗弃罪”。

法学名家——高铭暄教授

法学名家——高铭暄教授

简介:高铭暄,男,当代中国著名刑法学家。

1928年5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玉环县鲜迭村。

早年先后就读于温州市瓯海中学、温州中学,1947年高中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入浙江大学法学院。

1949年9月,因浙江大学法学院停办,遂转学北京大学法律系。

1951年8月从北京大学毕业后,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学习,师从前苏联著名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达玛亨教授、尼古拉耶夫教授和柯尔金教授,成为较早地系统学习和研究苏联刑法理论的中国青年学者。

1953年8月研究生毕业后,留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任教。

1956年5月被评为讲师,1980年5月被评为副教授,1983年5月,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晋升为教授。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从此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

高铭暄教授现任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等职。

1983年以来,还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1983-1986年)、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1990-200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暨法学组召集人(1985-2003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6-2003年)、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1984-2001年)。

主要学术观点:高铭暄教授曾经说过:“刑法学者应当独立思考,坚持学理探讨,具有高度的科学信念。

学术上没有‘禁区’,应当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几十年来,他追求真理,探索真知,形成了自己独立的学术思想体系,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

(一)关于刑法学的研究对象高铭暄教授旗帜鲜明地认为,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学泰斗·高铭暄
作者:
来源:《作文周刊·高考版》2020年第21期
要把中国刑法学搞上去,使我们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

对于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刑法学泰斗高铭暄来说,过去的2019年可以说是收获之年。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他收获了“人民教育家”的荣誉称号。

至此,他几乎已成为教育领域的“大满贯”选手。

高铭暄是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也是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也是唯一一位全程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制定的学者。

1947年,高铭暄从温州中学毕业后,进入浙江大学法学院学习,由于刑法教授还没有聘请到,院长李浩培去讲授刑法学。

这次偶然的替课之举,让高铭暄对刑法学产生了很大兴趣,从此矢志以刑法学为终身事业。

两年后,浙江大学法学院被撤销,经李浩培举荐,高铭暄转至北京大学法律系继续完成学业。

本科毕业之后,他被保送到人民大学攻读刑法学研究生。

从此,他大半辈子的时光都在人大法律系度过。

1951年7月,高铭暄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毕业,从此见证了新中国刑法的孕育与诞生。

1954年,高铭暄开始参与我国刑法的起草工作,到1957年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共送审了22稿,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命运因政治环境变化而变得多舛。

一直到了1979年7月1日,人民大会堂三楼传来表决通过刑法草案掌声的那一刻,高铭暄热泪盈眶。

从1954到1979年,从青春年少的小伙子到两鬓填白的半百中年,他说,泱泱大国自此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刑事法典,我们国家终于有法可依了。

此后40年间,无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25部单行刑法,还是刑事法典的“升級再造”,每一次修改拟定的过程高铭暄都亲自参与。

作为法学泰斗,高铭暄还是我国第一位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由此结束了中国不能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

至今为止他一共培养了67位刑法学博士。

他经常说:“培养、指导学生们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乐趣和成就。

”他珍视三尺讲台,从最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到研究出一套“三三制”课堂教学方法——课堂上第一个小时让学生对研究课题提出观点和论据,接下来一个小时让其他学生进行评价、补充和反驳,在最后一个小时由教授发表意见并给出解答。

他秉持“老师不能太过于拘束学生”的观点,一直鼓励学生要有自己的想法。

“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他认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力求创新,才能解决更多的学术问题。

■ 以法治国倾情奉献
1999到2009年这跨越世纪的十年中,高铭暄作为国际刑法学协会的个人会员,带领中国法学会以组织的名义加入,使我国在国际刑法学领域有了一席之地。

2015年,他被授予“切萨雷·贝卡利亚奖”,成为首位获此殊荣的亚洲人。

在答谢词中,他说道:“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更属于我的祖国,属于中国刑法界。

”耄耋之时本该颐养天年,可他却以91岁高龄组织讲座、参加会议,一刻也不停歇,把自己当成“空中飞人”。

他在法学舞台上倾注了全部热情与心血,留下了坚定的脚步和温暖的力量。

正是这种“为国家奋斗,矢志不渝”的执着精神让他成为入选“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的法学界唯一代表,他用实际行动告诉人们,他还在奋斗,他的心还年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