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处罚主要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法律依据

老边区公安分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法律依据及执行方式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种类:对醉酒人的约束、强制传唤、扣押、收缴、追缴、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责令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即强行带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2、对违反行政处罚法行为的强制措施种类:先行登记保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二款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3、对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种类:强制拆除或清除,查封、扣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三款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4、对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种类:拘留审查、监视居住、遣送出境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5、对违反毒品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种类:强制铲除、强制戒毒、强制检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6、对违反刑法不予刑事处罚行为的强制措施种类:收容教养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7、对违反严禁卖淫嫖娼决定行为的强制措施种类:收容教育法律依据: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8、对违反警察法有关行为的强制措施种类:继续盘问、强行带离现场、保护性约束措施、交通管制、现场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9、对屡教不改人员的强制措施种类:劳动教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六条、《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10、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种类:暂扣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证、强制拆除、收缴、强制报废、强制撤离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一、背景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用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依据。
其中,第九条是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惩罚规定。
二、第九条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主要规定了对于公安民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处罚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1.公安民警滥用职权–当公安民警在执行职务时,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将面临行政处罚;–对于滥用职权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民警玩忽职守–当公安民警在工作中,故意或者出于严重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行政处罚;–对于玩忽职守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政处罚措施针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了以下行政处罚措施:1.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民警,可给予警告处分,或者记过处分。
2.记大过处分–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情节较重的公安民警,可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影响其晋升、任用或者评先评优等。
3.处分衔接–如果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究。
四、刑事责任追究当公安民警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包括:1.渎职罪–当公安民警因故意或者出于严重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渎职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当公安民警在执行职务时,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寻衅滋事罪–当公安民警在执行职务时,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其他罪名–若公安民警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涉及其他犯罪行为的,将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违反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合同约定的行为采取的不利措施。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本文将从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行政处罚的依据权力范围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首先,宪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对行政处罚具有普遍约束力。
其次,行政法是行政处罚的基本法律依据,它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行为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法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是行政处罚的具体法律规定。
此外,各个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和业务领域,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如交通运输罚则、环境保护法规等。
二、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裁决和强制执行等环节。
首先,行政机关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及时立案,确立行政处罚的事实和证据依据。
随后,行政机关会进行调查取证的工作,通过勘验、查阅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方式,收集有关证据,形成案卷。
在听证程序中,行政机关会通知当事人参加听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事实认定。
在裁决环节,行政机关会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最后,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行政处罚的依据权力范围行政处罚的依据权力范围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使的权力。
依据权力范围包括行政机关的认定权、量刑权和执行权。
首先,行政机关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即确定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和责任人等。
其次,行政机关在认定违法行为后,可以根据法律和规定的处罚幅度进行量刑,确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力度。
最后,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后,必须对处罚决定进行执行,确保处罚的有效实施。
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哪些法律种类? 【行政类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哪些法律种类?【行政类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哪些法律种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行政规章我们说在正常情况下,上列除宪法外的四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是在这些法律、法规完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而言的。
并不是说任何行政处罚只要依据了上述名称的法律、法规,就是符合“法定依据”了。
众所周知,行政处罚是针对违法但未构成犯罪的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主要作用在于警示作用和惩罚作用。
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罚款和拘役等。
行政处罚的规定也有相应的法律支撑和来源。
那么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哪些呢?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行政处罚的规定法律依据包括以下的种类:1、宪法。
由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宪法是我们国家一切法律,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定的依据,当然也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任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如果违背了宪法,就失去了其法定依据的作用。
但一般来说,宪法只是规定一般原则,在适用时一般不直接引用。
2、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各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普通法律和各种行政管理的法律,在这些行政管理的法律中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3、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行政法律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
4、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由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
5、行政规章。
由国务院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政府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制定,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国务院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法制定。
我们说在正常情况下,上列除宪法外的四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是在这些法律、法规完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而言的。
处理行政案件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行为产生的争议,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
在我国,处理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
以下将从这些法律依据出发,详细阐述处理行政案件的相关规定。
二、宪法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为处理行政案件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框架。
1. 公民权利保障原则: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
2. 法治原则: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 分权与制衡原则:宪法规定,国家机关之间分工负责,相互制约。
三、行政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法律法规是处理行政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法律后果等。
2.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监督检查等。
3. 行政强制法: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程序、法律后果等。
4.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范围、程序、法律后果等。
5.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范围、程序、法律后果等。
四、司法解释依据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法律适用问题所作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对于处理行政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
五、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据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处理行政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对行政法律法规的补充和细化,具有地方性、针对性。
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依据治安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依据因国家而异,但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有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社会治安。
本文将介绍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依据,并重点讨论中国的相关法律。
一、中国的治安管理法规在中国,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处罚条例》、《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
这些法规为公安机关依法管理和处理治安案件提供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中国的核心法律,于2005年首次颁布并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规定了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原则、程序和方式。
《治安处罚条例》是协助《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的相关配套法规,于2013年修订颁布。
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和对应的处罚措施,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对不同违法情节和性质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是为了保障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进行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而制定的,该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条件、适用范围和要求。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内容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以及与处罚相关的程序。
1. 处罚对象:治安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指违法行为涉及的个人、集体或组织,特别是那些扰乱公共秩序、干扰社会正常运行的行为主体。
2. 违法行为: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措施,包括行政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
具体的处罚措施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来决定。
3. 处罚程序: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包括立案、取证、听证、裁决等环节。
公安机关在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时,必须依法采取合法取证措施,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依法作出裁决。
公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公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公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程序规定,以保障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下面是公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主要内容:一、处罚决定的依据和程序:公安行政处罚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充分调查,依法进行证据收集和审查。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行政处罚的类型和性质,决定是否需要听证,以及是否需要组织案件复核和复议。
二、处罚决定的法定形式: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罚款数额、处罚期限、限制行动范围等具体内容。
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案件的基本情况、证据、处罚依据和理由,以及被处罚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三、告知被处罚人的权利、义务和途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详细告知其享有的申辩、申诉、复核、复议等权利,告知被处罚人途径,例如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等。
四、调查收集证据的程序:公安机关对于行政处罚案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调查收集证据,包括勘验、检查、查询、讯问、听证等方法。
如果需要对证据进行鉴定,则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五、听证程序: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应当在定期或者不定期时间内,通知被处罚人及其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告知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听证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听证记录应当记录在案。
六、案件复核和复议程序:被处罚人对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案件复核和复议。
公安机关对复核和复议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并告知复核和复议结果。
七、强制执行程序:公安机关对于被处罚人不按照处罚决定履行义务的,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封、扣押、拘留等。
上述是公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主要内容,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需要遵循这些规定,保障被处罚人的权利,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被处罚人也应当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并在需要时依法行使申辩、申诉等权利。
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行政处罚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一般的处罚机关都是公安机关。
那么关于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要件,就是能够被判处刑罚的行为发生的条件,首先要有这个违法的行为,并且是违反了行政法规的,没有构成犯罪的程度的。
行政处罚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一般的处罚机关都是公安机关。
那么关于▲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要件,就是能够被判处刑罚的行为发生的条件,首先要有这个违法的行为,并且是违反了行政法规的,没有构成犯罪的程度的。
▲一、行政处罚行为构成要件(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才能适用行政处罚▲二、处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
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
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
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
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
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行政案件的抓人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争议案件。
在我国,行政案件的处理涉及多个法律法规,以下将重点阐述行政案件中抓人法律依据。
二、法律依据概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案件处理的基本法律依据,其中关于抓人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条款:(1)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第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抓人行为的规定如下:(1)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检查时,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拒绝提供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时,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四)对违法行为人实施抓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安机关抓人行为的规定如下:(1)第九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四)抓捕。
(2)第十条: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实施抓捕,应当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其中关于公民人身权利的规定如下:(1)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三、具体案例分析以下将结合具体案例,分析行政案件中抓人法律依据的适用:案例一:某市环保局对某企业进行环保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环保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环保局认为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遂决定对其抓捕。
公安机关可当场处罚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可当场处罚的⾏政案件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些⾏政案件是可以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的,公安机关处理⾏政案件时,是可以作出处罚决定的,如罚款、⾏政拘留等,那么公安机关可当场处罚的⾏政案件有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安机关可当场处罚的⾏政案件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现场处罚的⾏政案件包括处⼆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交通违法案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出⼊境案件等。
《公安机关办理⾏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七条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的,⼈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对违反治安管理⾏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为⼈处⼆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出⼊境边防检查机关对违反出境⼊境管理⾏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三)对有其他违法⾏为的个⼈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四)法律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其他情形。
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当场处罚。
第三⼗⼋条当场处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向违法⾏为⼈表明执法⾝份;(⼆)收集证据;(三)⼝头告知违法⾏为⼈拟作出⾏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四)充分听取违法⾏为⼈的陈述和申辩。
违法⾏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的,应当采纳;(五)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六)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处罚⼈;未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被处罚⼈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缴纳罚款。
当场⾏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1)法律规定《⾏政处罚法》第三⼗四条执法⼈员当场作出⾏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出⽰执法⾝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政处罚决定书。
⾏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
前款规定的⾏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的违法⾏为、⾏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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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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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8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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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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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公安部
1997.06.28
3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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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200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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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公安部
200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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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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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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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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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管理办法
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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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公安部
1998.03.09
旧货流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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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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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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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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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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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1
455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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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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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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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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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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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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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
199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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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
1987.09.23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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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
国务院
2001.08.02
印刷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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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2.19
四川省印刷刻字业治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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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办学印章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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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1993.10.28
1997.10.17
四川省禁毒条例
省政府
1997.10.10
91
四川省戒毒管理办法
公安部
2006.08.22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国务院
2002.02.26
34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
2005.05.25
77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国务院
1995.07.20
1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公安部
200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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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
公安部
2002.03.12
2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国务院
2006.03.21
46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03.18
2003.12.27
人民银行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1.09.04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
1992.09.26
四川省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
1989.09.20
四川省禁止赌博条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5.11.22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2001.12.25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6.01.29
458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7.09.14
505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
1999.11.18
44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7.12.29
79
禁毒法
国务院
2005.08.26
445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1989.10.31
集会、游行、示威法
国务院
1992.05.12
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省人大常委
1988.09.26
1993.06.21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
省人大常委
1993.04.18
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06.30
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