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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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样本(4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样本(4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医院、学校、公园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落实以下基本卫生管理措施: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提供卫生设施和用品、监测和控制害虫、做好食品安全管理等。

第四条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制定详细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充足的清洁工具和消毒药剂,并保证其有效使用。

同时,应当定期检查清洁工具的状况,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立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并明确相应的垃圾分类规定。

管理者应当加强对员工和使用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垃圾分类的意识和水平。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当保持空气流通,定期清洁通风设施和空调设备,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当配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并保持其干净、整洁。

管理者应当加强对员工和使用者的洗手宣传教育,并定期检查洗手设施的状况。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当加强害虫监测和控制。

管理者应当定期开展害虫防治工作,确保公共场所无害虫滋生。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管理者应当定期检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卫生状况,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和抽样检验,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公共场所,应当予以警告、罚款或者停业整顿等处罚。

第十二条公众对公共场所的卫生问题有权举报,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对举报人保密,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提供有关资料和配合采样。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改正;(四)限期整顿;(五)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板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板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等。

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应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积极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卫生环境质量,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协同管理、系统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应注重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增强公众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依法履行卫生管理责任,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卫生培训,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第十条公众应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保持个人卫生习惯,配合公共场所的卫生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积存和异味,地面、墙壁、设备等表面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空气质量达标,定期清洗和更换通风系统过滤器。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和卫生用品,保持洗手间的清洁和卫生,定期清洗和消毒。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严禁使用过期食品和添加有害物质的食品。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应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做好卫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应加强垃圾管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定期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第十七条政府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餐厅、宾馆、医院、学校、娱乐场所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保持干净整洁,无潮湿、脏乱、异味等现象。

第四条: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包括地面、墙壁、门窗、桌椅、卫生间、垃圾桶等设施设备。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并定期清理,保持环境整洁。

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当保证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完善的洗手设施,包括洗手盆、洗手液、纸巾等,并提示公众勤洗手。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宣传标识,提示公众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小便等行为。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卫生培训,提高他们对公共卫生的重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卫生检查。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本细则的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投诉,公众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注]:本细则仅为模板,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内容可根据需要增删。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以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第二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方责任。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制定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责任人,并加大对卫生工作的投入。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保持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状态。

管理者应当定期检查和维修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对于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四条:公共场所应当确保通风良好。

管理者应当加强对通风设备的维护,及时清洁和更换过滤器等设施,保证环境空气清新。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保证卫生设施的完善。

管理者应当根据场所特点和人流量合理设置洗手间、卫生间等设施,并确保设施齐备、干净整洁。

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垃圾分类和垃圾管理制度。

管理者应当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明确分类要求和投放位置。

同时,应加强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确保卫生环境的整洁。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当加强消毒工作。

管理者应当确保消毒设备设施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进行消毒工作。

特别是在疫情等特殊时期,应加强消毒频率,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当加强卫生培训和宣传工作。

管理者应组织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应当设置宣传栏,发布卫生知识和宣传资料,引导公众正确使用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定期开展卫生检查。

管理者应委托有资质的卫生检测机构进行卫生检查,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应依法处理。

管理者应加强对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的监管,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处理,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秩序和公众的安全。

第十一条:对于卫生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公共场所,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管理者应加强对员工的激励和奖励制度,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卫生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包括食品经营场所、餐饮场所、住宿场所、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办公场所等。

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协同联动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认识和自觉参与。

第二章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第九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从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卫生管理达标。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投诉。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

第十八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餐饮场所卫生管理第十九条餐饮场所应当有良好的卫生条件,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

第二十条餐饮场所应当制定健康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条餐饮场所应当建立分包点验收机制,杜绝采购不合格食材。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样本(5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样本(5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

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2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2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和管理,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应该符合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二)科学合理,依法开展预防控制措施;(三)统筹协调,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组织领导;(四)公开透明,加强对公众的卫生知识宣传和教育;(五)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

第二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当落实以下基本要求:(一)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工作内容;(二)建立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并定期更新;(三)建立卫生检查和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监测工作;(四)开展公众卫生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素质;(五)加强对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六)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

第三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具体措施第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洁工作,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二)加强对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的监测和管理,保持空气清新;(三)加强对公共场所饮食服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四)加强对公共场所用水环境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五)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六)加强对公共场所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确保环境清洁;(七)加强对公共场所噪音和振动的监测和管理,确保环境安静;(八)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灭鼠、防虫和防蚊工作,防止疾病传播。

第四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监督和执法第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履职,确保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开展;(二)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三)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受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四)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五)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评估和考核机制,及时评估和考核卫生管理工作的效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板范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板范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板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保障公民健康,促进城市文明进步,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责任1.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

2.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掌握卫生管理技能,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要求1.公共场所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2.室内公共场所应当定期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避免细菌滋生。

3.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毒处理,特别是厕所、餐厅等易滋生细菌的区域。

四、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管理1.餐饮场所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卫生设施设备,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和监控。

2.餐厅应当保持餐具清洁,使用一次性餐具的场所应当及时清理和更换。

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公共场所经营者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2.公民可以通过12345卫生热线或关联的卫生投诉平台对公共场所卫生问题进行举报投诉。

六、罚则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以上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范本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完善。

特殊场合1:疫情期间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1. 增加条款在疫情期间,需要增加以下条款:1.对公共场所进出口实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隔离;2.增加消毒频次,特别是对常接触物品表面的消毒,要求使用消毒液浓度达到1000ppm以上。

2. 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1.在体温检测过程中,需要保护个人隐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2.增加消毒频次会增加卫生管理成本,需要在卫生预算中进行充分考虑。

特殊场合2:儿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1. 增加条款在儿童公共场所,需要增加以下条款:1.增加对儿童玩具、床上用品等进行定期清洁消毒的要求;2.对特殊儿童公共场所,如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在卫生管理上应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如《幼儿园卫生保健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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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一类公共场所和二类公共场所。

第三条一类公共场所包括餐饮服务场所、酒店旅馆、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公园广场等。

第四条二类公共场所包括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电影院等。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卫生管理员,负责实施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卫生设施和设备的使用人应注意维护并及时修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制定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清洁卫生、垃圾处理、消毒杀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规定,并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卫生环境,定期对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并保证消防安全。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当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定期演练,以保障公众的安全。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并设立急救人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第二章餐饮服务场所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具备合格的餐饮场所许可证,并在显眼位置公示。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培养员工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戴手套、穿工作服,并定期体检。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场所应设立专门的餐具清洗消毒区域,并使用合格的清洗消毒剂进行清洗,严禁混用洗消剂。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制定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新鲜、不变质。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定期进行场所环境的清洁消毒,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章酒店旅馆卫生管理
第十七条酒店旅馆应具备合格的卫生许可证,并在显眼位置公示。

第十八条酒店旅馆应定期对床铺、卫生间、用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九条酒店旅馆应配备清洁用品和洗漱用品,并定期更换。

第二十条酒店旅馆应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源卫生安全。

第二十一条酒店旅馆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做好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测。

第四章娱乐场所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娱乐场所应具备合格的卫生许可证,并在显眼位置公示。

第二十三条娱乐场所应定期进行场所环境的清洁消毒,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定期对娱乐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第五章商场超市卫生管理
第二十五条商场超市应具备合格的卫生许可证,并在显眼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条商场超市应定期进行场所环境的清洁消毒,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二十七条商场超市应制定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新鲜、不变质。

第六章公园广场卫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园广场应定期进行场所环境的清洁消毒,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二十九条公园广场应配备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场所的整洁。

第三十条公园广场应制定绿化维护制度,确保植物的健康和生长。

第七章学校卫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设置健康教育课程,并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定期进行场所环境的清洁消毒,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八章医院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和消毒工作。

第三十五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场所环境的清洁消毒,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十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病房清洁消毒区域,并使用合格的清洁消毒剂进行清洗。

第九章幼儿园卫生管理
第三十七条幼儿园应设立健康教育课程,并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十八条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场所环境的清洁消毒,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应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章养老院卫生管理
第四十条养老院应制定健康护理制度,做好老人的日常护理工作。

第四十一条养老院应定期进行场所环境的清洁消毒,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四十二条养老院应设立专门的护理区域,并使用合格的清洁消毒剂进行清洗。

第五章电影院卫生管理
第四十三条电影院应具备合格的卫生许可证,并在显眼位置公示。

第四十四条电影院应定期进行场所环境的清洁消毒,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四十五条电影院应定期检测和维护放映设备,确保安全和影音质量。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可以吊销卫生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九条对于已经存在的公共场所,应在一年内进行整改,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

以上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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