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奖金管理办法

储蓄奖金管理办法
储蓄奖金管理办法

储蓄奖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谋求职工福利,奖励储蓄,特设立本奖金。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到职实满一年、品德高尚、工作努力,并已参加公司储蓄存款者,从其存款的次月份起,享有本奖金申请权。

第三条凡有不忠于公司行为记录者,除经自首悔过而工作表现良好并有具体事实者外,不得享受本奖金申请权。

第四条本奖金的申请须由享有申请权的职工亲自填写“储蓄奖金申请评审表”自行评审后,经所属部门主管人员会议评审并由部门主管签注意见后,送人事部门及会计部门提出人事存款资料,最后由规章执行委员会评议后呈核。

第五条凡参加评审人员,须共同负带责任,若有隐私行为被查证实后,要取消其以前所发的资金,并于半年内不得享有本奖金权。

第六条本奖金的支付率,要随职工储蓄的年限及服务工作成绩递增,但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当月基本工资的30%,递增率规定如下:

公司储蓄奖金申请评审表

年月日

第八条本奖金每月审查及核发一次,但不与工资一并计算发给,要由退休金管理小组无息代为保管运用,所得的利润按照每位职工的奖金积累数给予红利,并于年度结算时一并发给。

第九条凡享有本奖金者,中途因故停止存款或提款,要自停止存款或提款的次月份起停止发给本项奖金,并取消停存或提款前未满一整年内所发给的奖金。

第十条凡因停止存款或提款而停止发给奖金的人员,要等其继续存款达到规定年限时才有权享受本奖金。

第十一条本奖金的存款年限计算,不能将停止存款的前后时间连起来进行。

第十二条凡享有本奖金者,有不忠于公司行为的,即取消以前所发给的奖金,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本奖金只能在职工退休后才可领取,凡中途离职者,应在离职半年后,经审查无不利于公司的行为时才准领取。

第十四条本奖金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呈董事长核准后实行,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奖金管理办法

奖金管理办法 □员工出勤奖金办法 (一) (二)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元,每月计分30点(600元)凡本厂员工(包括契约工)在厂工作每出勤1天给予1 (三)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1.请假一天扣7点(140元) 2.请假二天扣14点(280元) 3.请假三天扣21点(420元) 4.请假四天扣30~31点(600~620元) (四)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2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8点(160元)凡请假旷工(包括1小时)或轮休超过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3日)及星期日 (五) 1. 2.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20 3.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给的8点只扣1次)。 (六) (七)旷工:每旷工1天扣10点(4小时以内扣5点,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八)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4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4小时按1 (九)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殊,其住院期间经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1天扣发奖金5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3条的规定计扣奖金。) (十) 1.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 2.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 3.特别休假必须于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括当天) 4.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现支日资的1.6倍发给奖金,但中

(十一) □全勤奖金给付办法 (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生产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以资奖励。 (二)凡本公司生产线作业人员(领班除外),守卫人员及长期临时性生产工作人员适用 (三)本奖金每季颁给一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 (四)凡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 1.月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30天×6 2.日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6 (五) (六)新进人员如到职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否则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 (七)当季服务未满3 (八)停薪留职期间不 (九) □从业人员年终奖金发给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39 第二条 (一) (二)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聘约人员、定 第三条奖金数额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如附件一及附件二) 第四条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奖金按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计算(服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一)准给特别病假或公伤假者。但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

储蓄业务管理办法

储蓄业务管理办法 储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全省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社)储蓄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储蓄业务操作、强化储蓄业务管理,根据有关金融法规和《储蓄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网络系统操作手册》等规定,制定全省农村信用社储蓄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信用社储蓄业务管理坚持“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协调配合”的原则。“统一规范”指全省农村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业务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指导性工作目标开展储蓄业务活动。“分级管理”指省联社发展规划部、市(地)联社、省联社驻各地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的负债业务部、县级联社负债业务部门依据本级职能承担相应的储蓄业务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指各级联社负债业务部门、信用社、结算部门(或岗位)应根据各自的专业性质和特点,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资金组织工作。 第三条储蓄业务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储蓄业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地处理储蓄业务,全面反映储蓄业务情况,切实维护储蓄机构信誉和客户利益。 第四条全省的储蓄业务管理制度由省联社制定,做到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核算手续,统一操作流程。储蓄业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管理由各地市联社、办事处、县级联社综合业务部门负责。 第五条各级联社负债业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检查督导制度,配备专职储蓄业务督导员。根据市(地)联社、县级联社网点规模,合理配备专职督导员,定期对辖属储蓄机构进行巡回检查督导工作。省联社每年抽查一次,市(地)联社、办事处每半年抽查

一次,县级联社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各级联社储蓄业务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和《储蓄管理条例》要求,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有章不循造成损失或严重账务错乱的,追究经办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第七条省联社发展规划部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的管理部门,负有以下职能:(一)负责制定、修改本系统储蓄业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 ) 组织建立大客户信息网络,搞好系统存款资金的营销工作。(三)开展存款工作的调查分析,预测变化趋势,制定存款工作发展目标,对网点规范和规划提出具体方案并监督实施。(四)负责制定并下达年度存款计划,并对全省存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统计分析。(五)负责存款客户经理体系的建立和人员管理。(六)组织开展中间业务和存款新品种的开发。(七)负责审查全省储蓄网点的撤并和新网点的组建工作。 第八条市(地)联社和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内信用联社贯彻落实省联社的存款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并下达年度存款计划,并对市地联社、办事处、辖内县联社存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统计分析,上报各项存款报表。 第九条县联社负债业务部门必须履行职责,贯彻落实上级联社储蓄工作部署,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根据省联社、市(地)联社、办事处的统一管理 办法和存款工作目标,制定本级存款业务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辖区内客户信息网络,搞好客户的存款营销工作。(三)开展辖内存

某知名公司年终奖管理办法

年终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所有在职的正式员工,含各办事处。 第三条在当年度年终奖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年终奖: 1、中途离职者; 2、全年请事假或病假累计超过22(含)天者,不含周末、法 定假、婚假、丧假等; 3、在自然年前还是试用期的员工。 第四条自然年:指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三章年终奖计算方法 第五条员工年终奖支付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员工薪资; 2、员工每月绩效; 3、员工当年出勤状况; 4、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 5、员工工龄; 6、员工奖惩状况; 7、员工评优状况。

第六条年终奖计算方法 1、年终奖计算公式: M=(S×K1×K2)+(K3×100) M---表示年终奖总额; S---表示员工月薪资; K1---表示员工绩效考核系数; K2---表示员工年出勤率; K3---综合系数。 2、各系数之解释与计算 (1)S---员工月薪资:员工全年薪资月平均值; (2)K1---员工绩效考核系数:全年绩效考核月平均值/100*100%; (3)K2---员工年出勤率:指员工当年出勤月数与全年月数之 比值,月缺勤超过2天或旷工半天则该月不记出勤 月; (4)K3---综合系数:综合系数综合考虑员工工工龄、员工奖惩状况、员工评优状况等因素,综合系数为以下三 者得分之累加,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A、员工工龄系数:员工工龄每满1年,则增加1个系数,最 高不超过10; B、员工奖惩系数:

C、员工评优系数: 月度优秀员工加1分/次,反之扣1分/次; 年度优秀员工加5分/次,反之扣5分/次; 第七条影响年终奖的几个因素 1、员工产假休假的奖金计算方法。产假休假2个月以内(含),不扣年终奖;产假休假2个月以上,按照超过时间比例进行扣奖;跨年度产假,则在请假当年按照休假3个月进行扣奖,次年根据实际休假进行补发(扣)。例如:甲因为产假休假3个月,假设甲计算全额奖金是A,则甲实际应该得到的奖金为:A*(12—休假时间+2)/12。休假时间中,如果不是整月,零星天数的计算方法,若零星天数超过15天,则按照一个月时间计算;若零星天数不超过15天,则不列入计算范畴。例如:甲因为产假休假休息106天,计算时则是4个月,实际奖金额为A*(12—4+2)/12=10/12*A。 2、工伤休假期间原则上要根据缺勤时间扣除年终奖,但为保护公司财产而作出的见义勇为行为的,可以在3个月以内不扣年终奖,超过3个月按超过时间进行扣奖。所谓的见义勇为行为必须是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经董事会认可的行为。例如:乙因为工伤休假5个月,假设乙计算全额奖金是B,则乙实际应该得到的奖金为:B*(12-休假时间+3)/12。如果不是整月,零星天数的计算方法,若零星天数超过15天,则按照一个月时间计算;若零星天数不超过15天,则不列

储蓄管理条例

《储蓄管理条例》 第一条储蓄存款是指个人所有的存入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的人民币或外币存款。任何单位不许将公款转为个人储蓄存款。公款的范围包括:凡列在国家机关、企业及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任何款项;各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吸收的保险金存款;属于财政性存款范围的款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等。 第二条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批准的各银行以及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邮政企业依法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储蓄事业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储蓄管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及保护储户利益的需要,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以稳定储蓄,稳定金融。 第五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以及居民个人不得经办个人储蓄业务和类似储蓄的业务。 第六条储蓄机构的设置,要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讲求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储蓄机构的各业务主管部门,须向当地人民银行上报下一年度增设储蓄机构计划,由当地人民银行审核后汇总上报,于年底前上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批。各地人民银行根据批准的计划逐一办理储蓄网点审批手续,统一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储蓄机构的设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第二,熟悉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四人,保证营业时间内双人临柜;第三,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 第八条直接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所有储蓄网点,是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邮政企业具体办理储蓄业务的基层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九条储蓄代办网点是银行委托企业、机关、学校、军队等单位办理储蓄业务的代理机构,代办业务的开办、管理等必须严格按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储蓄机构的更名、迁址、撤并,应事先报当地人民银行,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正式对外公布。 第十一条储蓄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其所属的储蓄机构及其储蓄业务,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责任;要认真贯彻国家的储蓄政策,对其所属储蓄机构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储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停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 第十三条各储蓄机构必须保证储蓄存款的支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储蓄存款的提取。

公司提成及奖金制度

公司提成及奖金制度 (试行)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项目提成及奖金分配方案~确定项目提成及奖金比例、发放及调整办法有关事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 一、提成及奖金分配对象 市场部、营销部 二、全年工作目标 配合总经理完成全年工作目标~2014年工作目标为4000万。三、提成及奖金比例 设计项目合同总额的2%作为设计项目的提成金额 施工项目合同总额的2%作为施工项目的提成金额 设计项目中控制材料进入该施工项目材料利润10%作为提成金额设计、施工挂靠合同的2‰作为挂靠项目的提成金额 四、提成的分配方案 为了鼓励积极引进项目的工作人员~激励项目实施工作人员高效的完成项目~以及各部门之间更好的的协作沟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提成分配方案如下:,备注:由于以下每个职能均可能有多人参与~在此情况下~由部门经理确定项目工作安排及提成比例, 1、制定全年工作目标~根据已收工程款按提成比例发放80% 2、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剩余部分提成至春节前提取 五、提成及奖金的发放 提成及奖金的发放方式:按每年以项目工程款回款时间节点为准,工 程质保金除外,

六、提成核算时间~ 每季度第一月17日-20日与财务对接应发提成项目~实际回款金额数据~最终制成《提成奖金分配表》由总经理签字确认 注明:1、所有提成项目均为其所负责并营销开发的业务。 2、提成的前提条件是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提成奖金分配表 部门: 期间: 申请日期: 提成 序号项目名称性质回款金额提成金额备注 比例 合计 总经理: 部门经理: 财务部: 申请人:

某公司工资奖金管理办法

工资奖金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工资奖金的管理,切实发挥其激励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工资、奖金的结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与考核。本办法适用 于公司全体员工。 3引用标准 苏电人[2003]11 、12号文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Q/GDCF 101.01 —2003 4职责 4.1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上级的工资政策,制定公司的工资标准,负责办理职工工资的调整与支付,负责各类津贴与加班工资的管理工作。 4.2综合管理部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工资计划和有关工资指标。 4.3综合管理部负责按制度对各类考核进行汇总,计算出各部门的月度奖金额,并负责监督落实考核到位情况。 4.4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工资、奖金的造册。 4.5财务部负责工资、奖金的提取和发放。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工奖、奖金的组成:员工工资收入由岗薪工资、工龄工资、误餐补贴、加班费、月度奖金、一次性奖金等组成。 5.2岗薪工资 5.2.1 实行岗薪工资的原则岗薪工资以公司员工的岗位定级为基础,参照国电公司、华东电力公司和江苏省 电力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现代企业先进薪酬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确定。岗薪工资根据岗位情况,经过岗位测评确定岗级, 综合管理部提出方案, 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实行岗薪工资的原则是同岗同薪, 即在同样的岗位享受同等的岗 薪工资, 这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2.2 岗薪工资的计算方法 5.2.2.1岗薪工资以岗位的岗级为基础进行核定,公司各部门的岗位的定级情况见附录A。522.2不同岗级对应的薪级区间见附录B,附录B中列出同一岗级对应薪级区间的上限、 下限及中值。 5.2.2.3各岗位人员的薪级工资原则取薪级区间的中值,同等岗位同等享受。薪级区间对应的岗薪工资见 附录C。 5.2.2.4以上是计算岗薪工资的原则办法。公司以后将会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及薪级评定制度,各岗位的薪 级将会适当的调整。 5.3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按8 元/ 年计算,工作年限按参加工作时间计算。 5.4加班工资管理 5.4.1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见公司的《劳动考勤管理规定》 542 加班工资基数=岗薪工资/20.92 5.5误餐补贴 按人均每天15元计算。 5.6奖金:奖金分以下两部分 5.6.1月度奖金 561.1月度奖金按各岗位的所定奖金系数进行计算。每月考核后发放。具体见附录 D 5.6.1.2月度奖金的基数按每个月的工作量大小可做适当调整。

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中国XX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务种类 第三章账户的开立与销户 第四章存款与取款 第五章计息及利息税 第六章特殊业务 第七章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 第八章储蓄存款的继承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目录) 第一条为加强储蓄业务管理,根据《储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XX银行的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拥有的人民币(外汇)存入经营储蓄业务的营业机构,营业机构为其开具存款凭证(存单折、借记卡、准 贷记卡等),个人凭存款凭证和预留支控方式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 营业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第三条营业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

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储蓄业务的营业机构和从事储蓄业务的人员须遵 守本办法规定开展业务。 第二章业务种类(目录) 第五条储蓄业务的种类 (一)人民币(外汇)活期储蓄存款; (二)人民币(外汇)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三)人民币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含教育储蓄); (四)人民币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五)人民币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 (六)人民币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七)人民币(外汇)个人通知存款(含“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 (八)经有权部门批准开办的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 第六条人民币(外汇)活期储蓄存款是存款时不限定存期,可 随时存取的业务。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1元,外汇活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20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 第七条人民币(外汇)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全部或部分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业务。人民币整存 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50元,存期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

公司经销商奖金管理规定

公司经销商奖金管理规 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经销点奖金办法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经销商之合理利润,维持公司产品市价之稳定,并鼓励经 销商进货销售,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凡与本公司签订经销合约,并提供相当担保经本公司认可,且依规定进 货、付款之经销商,始得依本办法奖励。 1.3.权责单位 1)营业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奖励内容 2.1.奖励适用之产品 本公司所生产之__商品。 2.2.奖励期间 自__年__月__日起,每一个月(季、年)为一期。 2.3.核计方式 2.3.1.销售点数奖金 本公司__产品系列之全机型适用,以销售台数换算累计点数奖金。 2.3.2.各机型点数如下: __,每台10点;__,每台9点;__,每台7点;__,每台6点;__, 每台5点。

2.3.3.点数累计达成级数奖 1)第一级 月出货点数累计达成100点以上者,每点奖金150元。 2)第二级 月出货点数累计达成75点以上者,每点奖金120元。 3)第三级 月出货点数累计达成50点以上者,每点奖金100元。 4)第四级 月出货点数累计达成30点以上者,每点奖金80元。 2.3.4.注意事项 1)累计出货点数未30点者,不核算奖金。 2)本公司之产品贩售均随货附发票,点数之核计均依实际贩售发票之 如数核计。 3)未依本公司货款结账方式付款,该出货不予核计点数。 4)特贩机种另案处理。 2.4.奖金发放 每季货款实收兑现后始得核计奖金,并于隔月10日前收款时,开立折 让单后扣抵。 2.5.奖励限制 1)经销商应付货款及未兑现票据于月结账日前所累加之总金额,如已 超过本公司所核定之担保额时,经销商须立即以现金或当日兑现之 票据依现金价结清货款(不得只支付超过担保额之货款部分)。

储蓄存款措施-储蓄存款的方法方案

储蓄存款措施_储蓄存款的方法方案 居民储蓄额的高低对一国的经济增长、投资以及居民的生活等方面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那么储蓄存款的措施有哪些呢?以下是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强化客户发展基础。围绕“六大市场”、“六大客户群”及其上下游客户,加快目标客户批量拓展,增加有效客户数量,扩大新的优质客户资源,夯实储蓄存款业务发展基础。同时,加强中高端客户营销与维护,深挖资源潜力,进一步提高中高端客户忠诚度和贡献度。 二、强化重点项目拉动。把代发工资业务作为扩大储蓄存款的一项重要手段来抓,围绕目标客户,落实具体责任人,明确争揽时限,确保及时争揽到位。突出抓好县域代发工资争揽工作,努力扩大县域储蓄存款市场。加快推进折换卡项目争揽进程,以重点项目拉动储蓄存款、借记卡市场进一步扩大。 三、强化重点产品营销。加大银行卡营销力度,以卡营销带动储蓄存款增长。加快第三方存管业务发展,围绕证券公司,大力开展营销攻关,促进第三方存管客户有效增长,扩大储蓄存款来源。加强个人金融业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实行个人金融产品与电子银行、银行卡业务捆绑营销,促进储蓄存款与各项业务同步发展。大力开展个人金融业务营销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财富中心、贵宾理财中心平台优势,每月组织一次理财营销活动,吸引高端客户,促进储蓄存

款进一步增长。 四、强化渠道建设。大力优化网点布局,加快推进网点向新市场、新区域转移,进一步提高网点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包括储蓄存款在内的个人金融业务快速发展。 五、强化考核激励。加强对客户经理、大堂经理考核,切实发挥客户经理、大堂经理的营销作用。加强个人金融业务储蓄存款占比指标考核问则,确保各项任务指标顺利实现。 六是强化服务推动。深入开展“服务价值年”活动,强化网点服务达标考核,加强员工服务技能培训,以全行服务水平提升推动储蓄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银行存款增缓的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众所周知,只有实现存款量的重大突破和结构的根本调整,才能按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要求加大贷款投入,从而提高存款的综合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今年一季度我行存款增长放缓,进入四月份甚至呈持续下滑之势,对银行的信贷、各项经营目标、风险等造成影响,如何扭转局面、实现存款量的突破是眼下继续突破的瓶颈。 一、一季度存款情况 3月末,麻城市金融机构整体呈现存款增缓的趋势。但是其中有一枝独秀,麻城市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891210万元,比年初净增205835万元。 二、存款减少的影响 虽然存款依然成增长态势,但是增幅放缓,尤其与高速增长的贷

公司奖金分配制度

项目奖金分配制度 目录 1.目的 2.奖金来源 3.激励对象的成员及资格认定 4.奖金分配比例计算方式 5.奖金的发放时间 6.辞职处理方案 7.解雇、退休、死亡的处理方案 附件:《项目成本考核与奖金方案》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湖北贺思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层商讨,制定本《项目奖金分配方案》。 本制度由高管层商讨授权拟定,经总经办审核,并经高管层审核无异议后,由总经理批准,核心层会签实施。 制定本制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激励和制约相结合; 3)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的利益一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1)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公司与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2)激励持续价值的创造,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3)帮助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 4)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5)鼓励并奖励技术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2、奖金来源 奖金来源与发放标准 1)公司在工程项目完成成本毛利指标及超额的基础之上作为项目奖金,项目竣工结算后按签署的毛利目标责任书及其它的岗位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结果实施核算兑现奖金分配的额度,见《项目成本考核与奖金方案》2)奖金核算方式: 奖金额度以《项目管理奖励分配标准》进行核算,经总经理确认后会签

3.激励对象的成员及资格认定 激励对象的确定 4.奖金分配比例计算方式; 注:分配比例以实际项目组成员配备完成奖金分配规定,签署单个项目奖金分配比例备忘; 5.奖金发放时间 项目竣工验收完整结算后确认核算发放,核算后经总经理批准发放 如甲方与公司签有欠款协议,奖金发放按已收款的比例执行发放,欠款部分的比例则按所有欠款回收后执行发放; 6.辞职处理方案 规定年限,享有分配权限的人员如辞职则扣除所有未行权部分,按照实际在职时间进行结算(所在项目时间少于50%的部配发奖金); 正式入职低于三个月(不包括试用期)的项目取消当期分配权,前一年度分配权按照时间进行结算;

月度绩效考核及奖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月度绩效考核及奖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一、背景 公司从2009年成立至现在,公司管理团队不断发挥积极的、向上的职业化精神,推动并带领团队人员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到2011年3月,公司通过资源整合,联合国内外资源,不断发挥自身群体化优势,短时间内在重庆迅速构建了家居、金融和房地产三大产业的经营平台,内部员工人数、管理幅度、工作任务都在成倍增长,为了保证公司年度目标的达成,工作的有效推进,进一步规范员工工作管理,实施绩效管理已迫在眉睫。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符合现管理水平,做到循序渐进, 二、目的 为有效实施目标管理、促进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集团及各事业部。 四、考核对象 1、集团直属各中心(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中心、行政中心、人力资源中心); 2、各事业部各级员工; 3、总监、副总级以上人员不纳入计划考核,由董事会直接评价; 4、试用期员工不纳入考核范围。 五、考核原则 1、月度绩效考核以计划目标内容为依据。以任务结果完成时效、质量、效果为考核维度; 2、项目性计划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提交,月度计划需细化到每个岗位人员,罗列每月目标任务、 时限要求、工作标准; 3、项目性计划不包含岗位事务性、基础性工作,如人事专员核算薪资、档案更新等; 4、直接上级、隔级上级对员工绩效考评结果及员工工作点评需要透明、公开、及时。 六、项目性计划制定原则 (一)计划阶段力求做到SMART原则: S—(Specific)绩效指标必须是具体的; M—(Measurable)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衡量的、可评价、可跟踪; A—(Attainable)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达到的、适度挑战性; R—(Realistic)绩效指标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证明和观察的; T—(Time-based)绩效指标必须具有明确的截止期限和节点。 (二)项目性计划一般情况下一个人不会超过5-8项。 七、月奖基数设置 a)部门经理及以上岗位:按现薪资的30%作为月奖基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视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视银行 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二0—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视银行业务管理,规范电视银行业务处理,保障客户及银行资金安全,促进电视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支付结算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视银行以双向数字电视网络为传输媒介,向客户提供信息、金融及衍生服务。客户通过电视银行可以自助办理账户查询、转账、电视支付、信用卡还款、缴费等各种业务。 第三条开展电视银行业务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的原则。总行提供统一的电视银行服务界面,统一负责电视银行系统开发和维护,开展电视银行业务。各分行开发分行特色业务,必须报经总行批准,由总行组织开发。 第四条电视银行服务对象为在我行开立有借记卡(绿卡通副卡、军人保障卡等除外)、信用卡(附属卡除外)、本币结算存折的客户。 第五条各级机构(含邮政代理机构)经办电视银行业务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机构人员管理 第一节机构管理 第六条电视银行业务发展相关各级机构包括管理机构和营业机构。其中,管理机构包括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和一级支行;营业机构包括所有邮政金融网点和一、二级分行营业部或直属支行营业厅。 第七条总行负责管理全行电视银行业务,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与银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二)负责对电视银行业务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 (三)负责全国电视银行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四)负责电视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章程协议的制定; (五)负责电视银行业务功能场所、设备标准的制定; (六)负责办理电视银行业务准入资格; (七)负责对一级分行开办电视银行业务准入进行审批、授权等工作; (八)负责电视银行业务从业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及技术人员培训; (九)负责电视银行品牌的创建;

绩效奖金管理规定

绩效奖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绩效奖金的发放程序,配合员工绩效考核和奖惩工作,达到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总经理和各位副总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绩效奖金分为季度奖金、年终奖金。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负责奖金总额的归口预算、报批和控制工作。 2.负责各期奖金的核算和统计工作。 第五条部门经理的职责 1.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对考核评分的结果负责。 2.对部门奖金总额的浮动负责。 3.有停发员工奖金的权力。 第二章奖金总额和奖金基数规定 第六条每年一月份,人力资源部核定上年奖金总额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将本年度奖金总额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本年度奖金总额预算以上一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上一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 第八条每季度开始的第一周,人力资源部核定上季度的奖金总额,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员工季度奖金基数是固定比例,一般是该员工月工资的25%,并随季度考核成绩的排名有所不同,排名靠后的员工没有季度奖金。第十条员工年终奖金基数为浮动比例,与部门年终考核成绩(A、B、C三等)挂钩,具体奖金基数如下表所示。 绩效奖金基数对照表 第三章季度奖金发放管理 第十一条季度奖金按季度发放,在每季度发放第一个月工资的同时发放上个季度的季度奖金。 第十二条季度奖金的发放依据为“员工季度考核表”中的考核成绩及考核等级。 第十三条考核成绩合格(即季度考核得分不低于70分)的员工享有季度奖金,试用期间的员工不发放季度奖金。 第十四条在季度中出现公司内部跨部门调动的,于第二个月15日及以前调入的,视为调入部门员工,于第二个月15日以后调入的,视为调出部门员工。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季度考核成绩核算季度奖金。季度奖金发放标准如下表 所示。季度考核结果与员工季度奖金对应表

2020年(管理制度)储蓄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储蓄管理条例

[新手]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宣传工作。 第一条储蓄存款是指个人所有的存入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的人民币或外币存款。任何单位不许将公款转为个人储蓄存款。公款的范围包括:凡列在国家机关、企业及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任何款项;各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吸收的保险金存款;属于财政性存款范围的款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等。第二条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批准的各银行以及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邮政企业依法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储蓄事业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储蓄管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及保护储户利益的需要,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以稳定储蓄,稳定金融。 第五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以及居民个人不得经办个人储蓄业务和类似储蓄的业务。 第六条储蓄机构的设置,要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讲求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储蓄机构的各业务主管部门,须向当地人民银行上报下一年度增设储蓄机构计划,由当地人民银行审核后汇总上报,于年底前上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批。各地人民银行根据批准的计划逐一办理储蓄网点审批手续,统一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储蓄机构的设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第二,熟悉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四人,保证营业时间内双人临柜;第三,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 第八条直接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所有储蓄网点,是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邮政企业具体办理储蓄业务的基层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九条储蓄代办网点是银行委托企业、机关、学校、军队等单位办理储蓄业务的代理机构,代办业务的开办、管理等必须严格按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储蓄机构的更名、迁址、撤并,应事先报当地人民银行,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正式对外公布。 第十一条储蓄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其所属的储蓄机构及其储蓄业务,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责任;要认真贯彻国家的储蓄政策,对其所属储蓄机构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储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停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 第十三条各储蓄机构必须保证储蓄存款的支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储蓄存款的提取。 第十四条储蓄机构以发展我国的储蓄事业,为储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下列做法属于“使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一)以散发有价馈赠品为条件吸收储蓄存款; (二)发放各种名目的揽储费; (三)利用不确切的广告宣传; (四)利用汇款、贷款或其它业务手段强迫储户存款; (五)利用各种名目多付利息、奖品或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下列储蓄种类,储蓄机构可根据条件开办全部或部分储蓄种类: (一)活期储蓄存款。一元起存,由储蓄机构发给存折,凭折存取,开户后可以随时存取。 (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一般五十元起存,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本金一次存入,由储蓄机构发给存单,到期凭存单支取本息。 (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每月固定存额,一般五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存款金额由储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

项目部奖金分配管理办法

2014年南京新景祥项目部奖金分配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发放奖金的目的在于激励员工更好的为公司创造价值,是体现员工对公司贡献的奖励。奖金发 放的前提条件是员工完成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及服务环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了接待、认购、签约、按揭办理、回款、协助交房等一系列完整的服务过程。 2、奖金是与项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项目代理佣金的回款情况、为公司做出的贡献以及日常工作服务 表现相联系的。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南京新景祥项目部员工。 三、项目部部门奖金的提取标准 项目部奖金提取标准根据各项目不同代理费标准,按项目销售总额的1.0‰~2.0‰计算,具体标准细则如下: 四、岗位业绩奖金标准的设定 (一)项目部奖金标准1.5‰以下各岗位业绩奖金提取标准区间为: (二)部门奖金标准1.5‰以下的项目部岗位业绩奖金标准为:

1、项目负责人、销售经理、客服类的业绩奖金提取标准以部门业绩总额计算,销售主管的业绩奖金提 取标准以所辖小组业绩总额计算,置业顾问(含销售主管)业绩奖金提取标准以个人业绩金额计算。 2、员工属见习期的,其个人业绩奖金可按标准的80%计算;属试用期的,其个人业绩奖金可按标准的 50%计算; 3、项目部相关岗位空缺的,其奖金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员工。项目部项目经理、 销售经理缺岗时经项目部申报、公司评估,可按其中较高岗位提点进行分配; 4、项目部奖金提取总点数增加时,项目经理、销售经理、置业顾问的业绩奖金提点需同比增加,不得 出现管理层增加比例超过总点数增加比例。 (三)岗位业绩奖金的构成 岗位业绩奖金由岗位月度业绩奖金及岗位年终奖金构成,其中月度业绩奖金占80%的比例,岗位年终奖金占20%的比例。 (四)岗位月度业绩奖金的发放 1、项目部实现月度回款后,财务部根据回款对应的销售额,按相应奖金标准核算、发放月度业绩奖金。 2、项目负责人依据财务部核算的业绩奖金总额,拟订《项目部业绩奖金分配方案》、《项目部月度业绩 奖金发放明细表》,并上报至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3、项目部员工若遇辞退、辞职、停职(含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等情况,按离职之日或自动离职之 日前,项目代理佣金已回款所对应的个人月度业绩奖金予以全额发放;已签约但代理佣金未回款的业绩所对应的个人月度业绩奖金待代理佣金回款时予以发放50%(另外50%奖金纳入公司活动基金),其他奖金(含已认购未签约的业绩)不再享有。 4、离职员工已签约但佣金未回款的业绩奖金待代理佣金回款时将不予以发放的50%佣金根据 5、项目部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 1、至调离之日前已完成所有服务环节的业绩,业绩奖金按100%发放; 2、至调离之日前完成认购手续但仍有后续服务环节(指签约、按揭办理)未完成的业绩,个人业 绩奖金按80%发放 3、至调离之日后三个月内成交的客户,由后续人员达成销售的,原接待的置业顾问(必须仍在公 司任职)按业绩奖金的不低于50%发放,前后两名置业顾问应留存的岗位年终奖金仍留存在原 项目。此规定仅适用在达成销售的最后两任置业顾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业务集中授权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业务集中授权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基本规定 (1) 第三章职责划分 (3) 第一节部门职责 (3) 第二节集中授权相关岗位职责 (6) 第四章授权业务管理 (7) 第一节授权业务分类 (8) 第二节机构准入与退出 (9) 第三节业务准入与退出 (11) 第五章业务流程管理 (11) 第一节集中授权业务流程 (11) 第二节异常及应急处理 (12) 第六章责任认定与争议处理 (13) 第七章安全管理 (14) 第八章档案管理 (15) 第九章授权业务质量考核 (15) 第十章监督与检查 (18) 第十一章附则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个人业务集中授权管理,提高个人业务集中授权的质量与效率,加强业务运营风险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网点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采用集中授权模式的各级机构及代理营业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本行采用集中授权模式的业务范围为个人柜面业务,包括储蓄、汇兑、个人外汇、代收付、理财、国债、代理基金、代理保险、贵金属等业务。 第四条本行采用的集中授权模式,是指运用数字影像获取、计算机网络传输等技术,将营业前台待授权个人业务所涉及的业务单证、交易信息及现场客户信息等内容以影像形式传输至个人业务集中授权中心(以下简称“授权中心”),由授权中心授权员进行审核授权的方式。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现场授权,是指营业网点现场授权人员(综合柜员、支行(局)长等)通过密码、指纹或令牌等方式对未采用集中授权模式的个人业务进行的审核与授权。 第六条本行采用的集中授权模式,根据业务类型或交易金额不同,分为直接集中授权和现场审核后集中授权两种类型。直

个人存款联名账户管理办法

个人存款联名账户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联名账户治理暂行方法 目录 总则治理机构和职责差不多规定业务处理专门业务处理附则 总则 为规范个人存款联名账户(以下简称“联名账户”)业务治理,按照《储蓄治理条例》(国务院第107 号令)、《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国务院第285号令)、《银行卡业务治理方法》(银发[1999]17 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治理方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章程》及《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业务治理方法》(建总发[2007]210 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联名账户是指由2 至5 名个人客户,为实现个人存款多人共同治理的需要,而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开立联名账户的个人客户是联名账户的联名人;为满足监管部门对反洗钞票、大额可疑交易等的监管和银行业务治理的需要,由所有联名人自行协商确定一名联名账户牵头人作为联名账户申报人。 本方法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机构。

治理机构和职责 总行职责: (一)个人存款与投资部为联名账户业务的归口治理部门,要紧职责:1.负责全行联名账户的业务治理,拟定联名账户业务进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业务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联名账户的市场调研,按照市场和客户需要进一步完善产品功能; 3.负责全行联名账户业务的组织实施和营销治理,确定营销策略,组织业务推广和营销宣传活动; 4.负责全行联名账户业务的统计、分析等工作;5.负责组织全行联名账户业务的培训、检查和指导工作;6.负责联名账户业务通过95533 电话银行的有关业务处理、咨询和投诉处理的治理; 7.负责向监管部门报告(备)联名账户业务。 (二)资产负债治理部负责联名账户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制订和治理工作。 (三)财务会计部负责联名账户的有关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 (四)信息技术治理部负责联名账户业务有关系统的开发、爱护和优化工作。 (五)营运治理部负责联名账户的参数爱护、资金清算和错账处理等工作。 (六)电子银行部负责联名账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交易和服务的治理。 (七)法律合规部负责联名账户业务有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性文件的审查。 一级分行的要紧职责包括: (一)按照总行有关业务规定,结合业务需要,制定辖区内联名账户业务的操作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区内联名账户业务的培训、指导、检查及监督; (三)负责辖区内联名账户的推广、爱护等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发卡标识码和机构码的爱护治理,以及业务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公司奖金管理办法

公司奖金管理办法 通则 目的 第1条本公司按本规定向员工支付奖金。但是,由本规定所确定的支付率、支付额是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况下的支付率、支付额。如果公司的经营出现了重大的障碍,或者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则根据董事们的决定,可以做出适当的减增。 奖金的种类 第2条奖金有定额奖金和考查所定的奖金两种,其支付时间,有7月上旬和12月中旬两次。 奖金的支付对象 第3条上一期奖金的支付,以5月底公司在册人员为支付对象;下一期奖金的支付,由11月底公司在册人员为支付对象。不管哪一期奖金支付对象,都须连续工作6个月。 第4条奖金的考查:由总经理任命的考查委员会确定考查办法,由考查委员依据这一办法进行采分,最后由总经理、人事部门考虑各种因素和情况后,在调整的基础上确定。奖金的削减 第5条凡有下述情况者,应该削减一部分或者全部奖金。 (1)有不正当或不妥当的行为;

(2)扰乱公司内部秩序; (3)对抗上级,不服从命令; (4)明显地不负责任,工作拖沓。 定额资金 定额奖金的支付 第6条定额奖金原则上可以对长期缺勤和正在长期休假的员工发放。但是,经考查而定的奖金,原则上不对这些员工发放。 定额奖金的标准支付率 第7条定额奖金每年按每人1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水平支付,分7月和12月两次给付,每次按一半给付。 据考查所定的奖金 考查所定奖金的支付 第8条考查所定奖金经对各人工作成绩、业务成绩考查、评分而决定,分7月和12月两次,和定额奖金一并支付。 支付金额以每年1个月的基本工资为标准。 支付方法为:把所采分数和月基本工资的半数相乘,算出支付金额。 在前面所定的计算办法中,以10分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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