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解读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13•【字号】十政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十政发〔202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十堰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13日十堰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推进“十四五”十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全市社会建设中的兜底功能、基础性作用,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基本思路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革弊鼎新、攻坚克难,民政事业取得新进展,整体发展水平保持全省前列,有力服务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项目建设硕果累累。
全市积极探索公建民营、合作运营等民政项目融资、建设、运营模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民政项目建设。
“十三五”期间,建设较大规模的民政项目141个,投入建设资金25.1亿元。
其中,市殡仪服务中心、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市老年人养护中心项目主体已投入运营。
改革创新亮点纷呈。
坚持创新驱动民政事业发展,争取民政部在十堰蹲点调研并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标准化建设。
全市探索实施了低保审批权委托下放、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分流、社会组织智能台账建设、打造“志愿之城”“慈善医疗众筹”“千年古县”建设等20余个民政创新示范项目。
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苏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苏州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关键时期。
围绕贯彻落实苏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依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有力指导下,统筹推进民政各项工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开创了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色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首批实现全省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满堂红”。
市民政局被国务院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基本民生保障日趋完善。
逐步构建完善覆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急难对象等5个救助圈层、44类困难人员的弱有所扶大救助体系。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十二五”末每人每月750元提高至“十三五”末1045元,年均增幅7.87%。
临时救助不分户籍、同城同标,最高救助标准从4500元提高至50000元。
全面推行精准救助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因病致贫家庭生活救助长效机制和低收入人口登记制度,建立困难群众“一户一档一策”台账3.55万户、6.07万人。
成立“苏州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全域中资银行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
全市6130名困境儿童全部纳入政府保障体系,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640元、2280元,“明天计划”资助对象由孤儿拓展到所有困境儿童,为符合条件困境儿童免费提供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闵府发〔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闵府发〔2021〕2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现将《闵行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21年8月6日闵行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建设具有新征程特色、主城区特征、兜底性基础性社会建设特点的现代民政事业,根据民政部、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闵行民政事业发展情况回顾“十三五”期间,闵行民政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海市民政局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努力建设衔接配套、保障有力的基本民生安全网,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打造优质高效、暖心便民的基本民政社会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拓范围促兜底,积极构筑多元化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1.“9+1”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强化社会救助“一口上下”机制功能,统筹成员单位的救助政策措施“全面、精准、高效”。
开展节日帮困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治理,强化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临时救助工作机制,推进医疗“一站式”救助实时结算机制和街镇“垫付式”救助模式。
充分发挥应急救助功能,积极创建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累计创建17家。
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交流材料三篇

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交流材料三篇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以下是我分享的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交流材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交流材料1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保障。
刚才,会议宣读了《XX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请各有关单位会后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下面,就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编制"十四五'规划的重大意义"十四五'规划是指导全县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科学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关系到"打造工业强县,建设家居家园'战略的深入推进,是县政府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
首先,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是承接"十三五'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来,县域经济社会在"十三五'规划的引领下稳步发展,到"十三五'时期末,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实现XX亿元,为"十四五'时期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十三五'规划中,我们编制了总体规划和XX个重点专项规划,完成XX个重点调研课题,建立了XXX个项目的重点项目库。
"十四五'规划的编制,也要充分依托和借鉴好"十三五'规划中的各种数据,用发展的眼光把握今后的形势走向,确保未来五年发展思路清晰、切实可行。
其次,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是抢抓发展机遇的迫切要求。
未来五年,将是我县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上海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公布日期】2022.02.28•【字号】沪民社工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2022年2月28日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既是上海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保障。
社会工作人才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增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精细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社会工作人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活力,依据《上海“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上海市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一)发展现状“十三五”时期,上海的社会工作事业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不断加强,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出台了《上海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试行办法》,涵盖初、中、高三个层级的完整职业资格序列全面构建。
本市高校每年输送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余人。
各部门对在岗社会工作人员开展岗位轮训,依托市、区两级社会工作(者)协会开展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
“十四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对民政部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服务等职责作出部署。
一、“十三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发展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十三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和积极成效,为“十四五”奠定了扎实基础。
上海民政事业立足改革发展,紧扣群众关切,积极推动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规范,社会服务更具活力。
其中,兜底保障全覆盖,每年以不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原则,持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90元/人/月提高至1240元/人/月,对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养老事业大提升,全市养老床位总数从12.6万张增至15.9万张,“一床难求”的刚性需求矛盾进一步缓解,并结合中心城区和农村地区的不同地域特点,积极探索社区嵌入式养老和社区互助式养老模式。
数据平台更智能,坚持科技赋能,开发“上海民政业务数据海”,实现“一屏观民政”;上线“社区云”,为基层社会治理搭建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
制度保障更有力,坚持法治民政建设,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9部,发布地方标准8项,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服务大局更主动,牵头组织社区疫情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社区阵地。
《规划》共4个部分,并设置1个指标专栏和8个重大事项专栏。
突出设置了指标专栏,提出了15项主要指标,充分体现了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的时代特色,回应了群众对解决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重点、难点问题的热切期盼,对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新时代上海民政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十四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要坚持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在服务大局中促进民生改善,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助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深化拓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深化拓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3.10.11•【字号】•【施行日期】2023.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深化拓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为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实施好“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工程”,根据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51号)精神,结合我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实际,现就深化拓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重要意义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集培育扶持、培训交流、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省、市、县(市、区)和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以及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创新园、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区域平台。
近年来,全省各地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推进,通过资金、项目、人才、场所等多元化扶持,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基本形成了分级建立、功能互补、育管结合、错位发展的格局,但也存在资源整合不充分、运行机制不健全、自身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
深化拓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既能够丰富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手段,为社会组织提供综合服务和指导支持,又能够发挥资源和平台优势,帮助社会组织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更好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对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二、把握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改革创新、整体推进,分类施策、突出特色,坚持群众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按照资源整合到位、体制机制健全、服务群众精准的要求,切实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质扩面、提档升级,使之成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平台,提升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引领社会组织发挥功能作用的坚强阵地。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08•【字号】冀政办字〔2022〕32号•【施行日期】2022.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8日河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依据国家《“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本规划所称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建引领不断深化。
印发《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活动,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责任体系,党领导基层治理机制更加健全。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1.12.14•【字号】苏民慈社〔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各设区市民政局、人才办:现将《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2月14日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江苏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我省着眼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大局,不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愈发重要。
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得到加强。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常态管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部门协作、社会化运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更加成熟,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苏民发〔2017〕18号)、《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苏民人〔2016〕28号)以及在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青少年事务、工会工作等领域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专项政策文件,为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交流材料三篇
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交流材料三篇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以下是我分享的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交流材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交流材料1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保障。
刚才,会议宣读了《XX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请各有关单位会后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下面,就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编制"十四五'规划的重大意义"十四五'规划是指导全县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科学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关系到"打造工业强县,建设家居家园'战略的深入推进,是县政府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
首先,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是承接"十三五'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来,县域经济社会在"十三五'规划的引领下稳步发展,到"十三五'时期末,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实现XX亿元,为"十四五'时期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十三五'规划中,我们编制了总体规划和XX个重点专项规划,完成XX个重点调研课题,建立了XXX个项目的重点项目库。
"十四五'规划的编制,也要充分依托和借鉴好"十三五'规划中的各种数据,用发展的眼光把握今后的形势走向,确保未来五年发展思路清晰、切实可行。
其次,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是抢抓发展机遇的迫切要求。
未来五年,将是我县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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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民政部,民政部,民政部•【公布日期】2021.10.09•【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解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动我国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政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职责履行,编制出台了《“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制定背景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
建国初期,全国性社会团体只有44个;“文革”前夕的1965年,全国性社会团体接近100个,地方性社会团体6000个左右;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全国性社会团体1600多个,地方性社会团体发展到近20万个。
党的十八大前夕,全国登记的社会组织达46.2万个;截至目前,全国登记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90万个,总数量比十八大以前翻了近一番。
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我国社会组织的规模整体上一直处于稳步增长扩大的趋势;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地方性社会组织已遍布所有行业和各个领域。
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我国社会组织正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进入了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的高质量发展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引导,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中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就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进行了全面安排。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设立“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专节,将“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纳入14项发展指标,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纳入10项重大工程。
进入“十四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必须进一步科学规划社会组织发展路径,实行积极引导发展与严格依法管理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从注重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转型。
二、主要内容《规划》分4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发展背景。
总结了“十三五”社会组织发展成绩,展现了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监管执法不断强化、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发展成效不断显现等5方面成就,同时指出问题和不足,强调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提质增效、防范风险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总体要求。
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能力建设。
强调坚持党建引领,保证发展方向;坚持政治属性,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人民至上,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居安思危,统筹发展安全。
提出到2025年,协同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党建引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更加完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更加定型。
第三部分,明确了8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是完善社会组织法律制度。
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推动出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先行先试作用。
三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
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优化社会组织在层级、区域、行业、类型等方面的结构性布局,提高慈善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占比,形成社会组织登记“有进有出”工作局面,提升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效能。
四是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体制,推进社会组织制度化、精细化、专业化监管,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政治、行政、纪检、执法、财会、税务、审计、金融、行业及社会监督。
五是提升社会组织执法水平。
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推动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违法惩戒制度,在线索发现、证据移交、联合执法、通报整改等方面加强有关部门工作联动,施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做到执法全程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培养,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
六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聚焦内部治理、品牌建设和数字赋能,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服务,形成更多有竞争力的服务品牌,推广社会组织智能化办公系统,提高社会组织舆情应对能力和“互联网+”服务水平。
七是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对政治过硬、作用明显、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推动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制度。
八是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发挥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推动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工程、部管社会组织质量提升工程。
第四部分,明确了4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充实和加强监管力量,提高社会组织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
鼓励地方政府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会组织发展项目。
三是强化研究宣传。
发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社会智库作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规律与模式。
四是抓好考核评估。
建立动态监测和定期调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三、规划发展指标《规划》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设置了4项预期性发展指标。
一是社会组织专职人员数。
参照“十三五”期间的社会组织就业增长率,2025年就业人员可达1250万人(预期比“十三五”末增加近190万人就业)。
二是社会组织固定资产数。
参照“十三五”期间社会组织固定资产增长率,2025年社会组织固定资产预计超过5900亿元(预期比“十三五”末增加约1115亿元)。
三是获得3A(含)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国性、省本级登记社会组织占其登记社会组织比例数。
参照“十三五”期间社会组织评估增长率,2025年获得3A(含)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国性、省本级登记社会组织可占同级25%比例(预期比“十三五”末增加5个百分点)。
四是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社会组织占全部社会组织比例数。
参照“十三五”期间年均社会组织年检合格增长率,2025年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社会组织占比预计超过80%(预期比“十三五”末增加10个百分点)。
四、抓好《规划》贯彻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
制定实施《规划》,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组织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提出一系列新要求的时代背景下,民政部门履职尽责、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争取党委和政府重视与支持,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进一步统一目标任务、统一行动步调,推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
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划》,深刻领会《规划》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安排。
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措施,既面向行政机关,也面向广大社会组织,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解读,推动社会组织领域从业人员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规划》要义,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坚守初心使命,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做严做实做细做好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坚定不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
各地民政部门要对照《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谋划本地社会组织“十四五”发展思路和具体举措,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进一步坚持系统思维,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优化不同层级、区域、行业、类型的社会组织发展布局。
进一步坚持底线思维,推动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充实工作力量,加强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督促开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大节点的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
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及时发现、研究解决下级民政部门在《规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交流经验,加强工作调度,推动成果转化、制度完善、预期目标实现,形成守正创新、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