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例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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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法律纠纷案例(3篇)

未成年人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男,12岁,系某市一所小学六年级学生。

小明性格开朗,热爱运动,尤其擅长篮球。

然而,小明在一次篮球比赛中与邻居小李发生了纠纷,双方争执不下,最终演变成了法律纠纷。

小李,男,13岁,系小明邻居。

小李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一般,业余时间喜欢上网玩游戏。

二、纠纷经过2019年5月的一个周末,小明和小李在小区篮球场打篮球。

双方在比赛中各有胜负,但由于竞争激烈,两人产生了摩擦。

在比赛过程中,小明不小心将小李撞倒在地,导致小李的腿部受伤。

事发后,小明非常关心小李,主动陪小李去医院检查。

然而,医生诊断小李腿部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小李的家长得知此事后,认为小明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要求小明家长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小明家长认为,小明只是不小心将小李撞倒,小李受伤并非小明故意为之,拒绝赔偿。

三、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的规定,本案中,小明作为未成年人,在篮球比赛中不小心将小李撞倒,导致小李受伤,小明及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 小明的责任小明在篮球比赛中不小心将小李撞倒,导致小李受伤,小明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小明监护人的责任小明作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 小李家长的责任小李家长在事发后,要求小明家长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要求过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的规定,小明及其监护人只需承担小李的合理医疗费用和误工费。

法律故事案例未成年人(3篇)

法律故事案例未成年人(3篇)

第1篇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的法律故事案例,了解未成年人如何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一、案件背景小明,一个十岁的男孩,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

由于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小明与母亲相依为命。

然而,小明的生活并不幸福,母亲沉迷于赌博,无力照顾小明。

在学校,小明经常受到同学的欺凌,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

二、事件经过一天,小明放学回家,发现母亲正与一群赌徒在家中赌博。

小明劝阻母亲,但遭到母亲的辱骂和殴打。

小明忍无可忍,拿起一块石头,将赌徒们赶出了家门。

然而,赌徒们怀恨在心,决定报复小明。

第二天,赌徒们找到了小明,将他带到一处偏僻的地方,对他进行了毒打。

小明被打得遍体鳞伤,昏死过去。

幸好,附近的一位村民发现了小明,及时报警。

三、法律介入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小明送往医院治疗。

同时,警方对赌徒们进行了调查,将他们一一抓获。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小明的生活状况令人堪忧。

为了保障小明的合法权益,警方联系了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将小明送到了一个温馨的家庭。

四、法律救助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小明进行了心理疏导,帮助他走出阴影。

同时,工作人员还联系了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为小明提供法律援助。

在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下,小明母亲因涉嫌虐待儿童被起诉。

法院审理后,判决小明母亲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支付小明抚养费。

五、小明的新生活在新的家庭中,小明感受到了关爱和温暖。

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定期走访,了解小明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帮助他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在法律的保护下,小明逐渐走出了过去的阴影,重新树立了信心。

在学校,小明努力学习,成绩不断提高。

他还积极参加各类活动,锻炼自己的综合素质。

六、案例分析本案中,小明作为一名未成年人,遭受了家庭暴力和校园欺凌。

在法律的保护下,他得到了及时的救助。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威力。

1.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本案充分说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

法律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法(3篇)

法律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法(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和心智发展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各种侵害。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文将以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为例,探讨《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案例简介2019年6月,某市一名12岁女孩小丽(化名)在放学途中被一名中年男子李某(化名)性侵。

案发后,小丽的家长发现女儿情绪低落,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经调查,李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小丽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三、案件分析1.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本案中,李某以暴力手段对未成年人小丽实施性侵,严重侵犯了小丽的合法权益。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该法律条款。

2.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案件中的具体应用(1)预防未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

”本案中,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2)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本案中,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应当严格保护小丽的隐私,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后的救助措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本案中,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迅速采取行动,对李某进行侦查,并及时通知小丽的监护人。

(4)未成年人权益受损后的赔偿《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其监护人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小丽的监护人有权要求李某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小学生被法律保护的案例(3篇)

小学生被法律保护的案例(3篇)

第1篇导语:在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享有法律的特殊保护。

本文将以一起小学生被法律保护的案例为切入点,探讨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以及如何让法律成为小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守护者。

一、案例背景小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学生,在校园生活中与同学发生了纠纷。

在一次课间休息时,小明与同桌小刚发生了争执,两人互不相让,情绪激动。

在争执过程中,小明不慎将小刚推倒,导致小刚腿部骨折。

事发后,小刚家长要求小明家长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

面对突如其来的巨额赔偿,小明家长一筹莫展,不知如何是好。

二、案件审理1. 小明家长委托律师维权在得知情况后,小明家长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律师首先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到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时,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同时,《侵权责任法》也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 法院审理在律师的指导下,小明家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明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是未成年人,且在事发时处于课间休息时间,双方争执并未超出合理范围。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小明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考虑到小明家长的经济状况,判决小明家长承担小刚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

三、案例分析1.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层面,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了全面保护。

2. 案例启示(1)学校应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2)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在孩子遇到问题时,及时给予关爱和支持,引导孩子正确处理矛盾。

(3)社会各界要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真实案例(3篇)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一个活泼可爱、聪明伶俐的孩子,本应享有快乐的童年。

然而,在他9岁那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让他陷入了困境。

为了保护小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案例经过1. 家庭变故小明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感情深厚,对小明的关爱有加。

然而,在他9岁那年,父亲因工作原因外出,母亲因意外事故去世。

小明失去了双亲,生活陷入了困境。

2. 未成年人保护法介入在母亲去世后,小明的生活无人照料。

社区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民政部门对小明实施了临时监护。

3. 寻找合适监护人民政部门积极寻找合适的监护人,以确保小明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经过一番努力后,民政部门将小明送到了一个温暖的家庭,由一对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夫妇收养。

4. 小明的成长在新家庭中,小明得到了悉心的照料和关爱。

夫妇俩不仅关心他的生活,还注重培养他的兴趣爱好。

在他们的帮助下,小明逐渐走出了阴影,性格变得开朗,学习成绩也不断提高。

5. 法律援助在成长过程中,小明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

例如,他在学校受到了同学欺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这时,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他提供了法律援助。

通过法律援助,小明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6. 成长成才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下,小明茁壮成长。

他不仅顺利完成了学业,还考入了理想的大学。

在大学期间,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锻炼自己的能力。

毕业后,他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三、案例分析1.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本案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不仅保障了小明的合法权益,还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对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 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本案中,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爱小明,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培养能力的地方,社会则是未成年人成长的舞台。

法律保护男童的案例分析(3篇)

法律保护男童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男童遭受侵害的事件仍时有发生。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男童遭受性侵事件,探讨法律在保护男童权益方面的作用。

二、案例概述(案例名称:小明的噩梦)小明,男,10岁,居住在某城市。

一天,小明放学回家后,发现家中无人,于是独自玩耍。

在玩耍过程中,小明被邻居李某以糖果为诱饵,将其骗至李某家中。

在李某家中,小明遭受了性侵。

事后,小明并未将此事告诉家人,而是独自承受着心理压力。

三、案例分析(一)案件定性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在本案中,李某以糖果为诱饵,将小明骗至家中并对其进行性侵,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二)法律适用1. 刑法适用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在量刑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李某的犯罪动机:李某以糖果为诱饵,诱骗小明,其动机具有卑劣性。

(2)李某的犯罪手段:李某采取欺骗手段,使小明失去防范意识,其手段具有隐蔽性。

(3)小明受到的伤害:小明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应从重处罚。

2. 未成年人保护法适用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在本案中,小明为未成年人,李某的行为更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案件处理1. 刑事处罚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经法院审理,认定其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 民事赔偿小明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赔偿小明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十万元。

四、法律保护男童权益的启示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加强对儿童性侵问题的宣传教育。

儿童法律小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以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为例,对相关法律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市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小华(化名)因学习成绩较好,经常受到同班同学小强的欺负。

小强经常在课间休息时间对小华进行辱骂、殴打,甚至将小华的课本扔进垃圾桶。

小华的母亲发现后,向学校反映了情况。

学校在得知情况后,对相关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小强并未改正错误。

在一次放学后,小强再次将小华打伤。

小华的母亲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案例分析1.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在本案中,小强对小华的辱骂、殴打行为属于校园欺凌行为。

2.学校在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保护制度,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

在本案中,学校在得知小强欺凌小华的情况后,对相关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校园欺凌行为,导致小华再次受到伤害。

因此,学校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存在一定法律责任。

3.公安机关在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小强殴打小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公安机关应对小强进行行政处罚。

4.小强及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侵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向公安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报告。

在本案中,小强的父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小强的校园欺凌行为,存在监护不力的责任。

四、结论校园欺凌事件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社会各界应高度重视。

未成年身边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结合一起未成年人身边的典型案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问题,以期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预防和治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介绍2019年6月,某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

被告人小王(化名),男,17岁,因家庭贫困,在学校学习成绩较差,结识了一群不良少年。

一天,小王与这帮人一起,持刀抢劫了一名中学生,抢得现金1000元。

案发后,小王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依法批捕。

三、案例分析1.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小王17岁,已满十六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

2.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1)家庭教育缺失。

小王的父母因工作繁忙,对他的关心和照顾较少,导致他缺乏家庭温暖,容易受到不良影响。

(2)学校教育不到位。

小王在学校学习成绩较差,教师对其关注不足,导致他感到自卑和失落,容易走上歧途。

(3)社会环境的影响。

小王结识了一群不良少年,受其影响,逐渐走上了犯罪道路。

3.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小王犯抢劫罪,依法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1. 加强家庭教育。

家长要关心孩子的成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为孩子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

2. 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今年12岁,居住在我国某城市的一个普通家庭。

小明自幼父母离异,跟随母亲生活。

由于母亲工作繁忙,小明大部分时间由年迈的奶奶照顾。

奶奶虽然疼爱小明,但对其教育监管不够严格,导致小明在学校表现不佳,甚至沾染了不良习气。

某日,小明在放学途中,被一群不良少年围攻,身上多处受伤。

事发后,小明向奶奶和母亲哭诉,但二人并未引起重视,也未采取有效措施。

几天后,小明再次遭遇类似事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二、案件调查在了解到小明的情况后,我国某城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小明遭遇的事件并非个例,而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到位、家庭教育缺失、学校监管不力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法律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明确指出,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四、案件处理1. 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小明母亲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2. 学校监管加强:学校针对小明的情况,加强了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司法保护:对于小明遭受的暴力侵害,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处罚。

4. 心理辅导:针对小明身心受到的伤害,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其提供了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

五、案例分析1. 家庭教育缺失:小明母亲由于工作繁忙,未能给予小明足够的关爱和教育,导致其沾染不良习气。

2. 学校监管不力:学校在安全管理、学生教育等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预防小明的违法行为。

3. 社会环境复杂:不良少年的存在,给小明等未成年人带来了安全隐患。

六、启示与建议1. 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一个年仅13岁的男孩,生活在我国一个偏远的小镇。

由于家庭贫困,小明从小就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过早地进入了社会。

然而,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小明在成长过程中遭遇了一系列的法律困境。

二、案例经过1. 小明被拐卖小明在一次外出玩耍时,被一个陌生人以带他去大城市游玩为诱饵,拐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在这里,小明被迫从事劳动,遭受了肉体和精神的摧残。

由于年龄较小,小明无法意识到自己被拐卖,也无法寻求帮助。

2. 小明被迫参与盗窃在拐卖过程中,小明结识了一些成年人,他们告诉小明,只要参与盗窃,就能获得丰厚的报酬。

在利益的驱使下,小明开始参与盗窃活动。

然而,在一次盗窃过程中,小明被警察抓获,被送进了少管所。

3. 小明寻求法律帮助在少管所,小明认识了一位律师,律师了解到小明的遭遇后,决定帮助他。

律师为小明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他申请了法律援助基金,并为他提供了法律咨询。

4. 小明获得法律救助在律师的帮助下,小明成功获得了法律救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小明被认定为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轻处罚。

此外,律师还协助小明与拐卖他的犯罪分子进行了诉讼,最终使小明获得了赔偿。

5. 小明回归社会在律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小明在少管所接受了教育改造,逐渐学会了遵纪守法。

出狱后,小明在律师的推荐下,进入了一所职业学校学习。

在学校,小明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三、案例分析1. 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重要性本案例中,小明在成长过程中遭遇了拐卖、盗窃等法律困境,这充分说明了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由于年龄较小,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容易受到不法侵害。

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2. 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中的作用本案例中,律师为小明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他摆脱了困境。

这充分说明了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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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扮“古惑仔”蒙面持刀砍人领刑
(四)典型意义
一是刑法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毒罪的。这个 年龄段的少年, 一般说来 ,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识能力,能够辨别大是 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的行为。因此,刑法仅仅要求他们对少数几种容易 识别的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不承 担其他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
一、曾冰故意伤害案
(三)使用法律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 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 力”,但在社会观念尚未完全将“父母打孩子”纳 入法制视角的情况下,非到打孩子致伤、致残、致 死情况下。
2.被害人父亲曾对上诉人表达过谅解的意思。 3.原判未充分考虑其悔罪态度及父母年老、儿子年幼。请求二审法院予以 改判。 清远中院经二审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虽然从上诉人曾冰在小佳昏迷后送 医院抢救等情况看,其并不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是从其殴打方式和部位, 以及被害人头部左枕骨粉碎性骨折,颅骨骨缝骨裂状且部分脑组织呈溶解状改变的 伤害后果,可见上诉人在实施殴打时的力度,显示其主观上对危害后果的放任,应 属间接故意,因此一审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正确。对于曾冰上诉提出其有积极赔偿 的情节,经查属实,同时考虑到该案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且案发后上诉人积极将 被害人送医救治,留在医院守候没有逃走,遂改判曾冰有期徒刑十二年。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扮“古惑仔”蒙面持刀砍人领刑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22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 人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1日下午, 谢某、郭某(在逃)为报复王某,便纠集刘某(已判刑)、“卤猪”(身份 待查)等人,备好砍刀、篾刀、蒙面头罩等作案工具,驾车行驶至某 灯具店门口。谢某与郭某等人带上蒙面头罩伪装,持刀向正在打扑克 牌的王某乱砍,吴某在旁阻止时亦被砍伤。后谢某等人驱车逃离。经 鉴定,王某左眼裂创、颅骨骨折及颅内出血及全身多处裂创,损伤程 度为轻伤甲级,吴某头部裂创,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甲级。
一、曾冰故意伤害案
(二)裁判结果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曾冰 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一审宣判后,曾冰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认为:
1.原判认定上诉人犯故意伤害罪属适用法律错误,其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上诉人与被害人共同生活期间一直对其照顾有加。案发时上诉人只是出于教育的目 的打了被害人几下,小孩摔倒死亡并非其所愿,且现实中家长教育致小孩死亡有许 多案例都是以过失致人死亡定罪处罚。
未成年人的相关案件事例
曾冰故意伤害案 扮“古惑仔”蒙面持刀砍人领刑
一、曾冰故意伤害案
(一)基本案情
2012年5月,被告人曾冰经人介绍认识了现任丈夫许某,随后即 与许某以及许某与前妻生育的女儿小佳(案发时不满3岁)一起生活。 为阻止许某与前妻联系,曾冰经常大发雷霆,怀孕后更是时常对非亲 生的小佳严厉苛责,打骂不断。2013年1月1日下午5时,曾冰在家中 叫小佳洗澡,小佳哭闹着不愿意。一怒之下,曾冰用手打、推小佳的 脸和颈部,小佳跌倒在地上致头部受伤。刚开始,曾冰并未在意,但 之后小佳开始神志不清,伴随有呕吐和昏迷症状。曾冰这才叫上亲戚 一起将小佳送至医院抢救,但终因伤情太重,小佳于1月7日死亡。经 法医鉴定,小佳死亡原因为重型颅脑损伤,左额顶部硬膜下血肿并脑 疝形成、脑干功能衰竭。小佳被打当晚10时许,公安机关在医院将曾 冰抓获。由于曾冰当时怀有身孕,2013年1月2日至2014年6月30日,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分别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2014年7月1日, 曾冰被批准逮捕。同年7月7日,检察机关向一审法院提起公诉。
二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已满16周岁的人, 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对事物的是非善恶已经有了完全的辨认能 力,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了完全的控制能力,因此,应当对自己实施的一 切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 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作为未成年人,我们 也要从小学法、知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 书、看报、听讲座、看电视……都能让我们获得法律知识, 只有做到学法,知法,我们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情可以做, 什么样的事情是不能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初一(七)班 第一小组 中学
哪些人属于未成年人呢?
•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
• 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特殊群体而非 特殊公民。
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
• 我国制定的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涉及到未成年保护的法律: 《义务教育法》 《婚姻法》 《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一、曾冰故意伤害案
(四)典型意义
每年孩子被父母或被家庭成员打死的报道几乎就没有中断过。孩子是父 母的骨肉、家庭的希望,在孩子成长的路上,一些父母为什么忍心一次次地下狠 手,做出伤害孩子的事情?因为很多人仍然认为家长打骂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 “不打不成才”、“棍棒底下出孝子”是我国相当多的父母信奉的一条古训。 错误的管教观念是导致对孩子施暴的一个主要原因,另外,还有生活困难、工作 压力大、未婚先育没有条件抚养、孩子身体智力有缺陷或残疾、重男轻女、父母 有恶习、品行不良和精神心理异常等也导致这种伦理惨剧频发。
• 其次,我们还要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增强自 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比如《未成年人 保护法》就是国家为了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 法权益而特意制定的。它告诉我们:当我们的身心健康和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的武器。
谢 谢!
二、扮“古惑仔”蒙面持刀砍人领刑
(二)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持刀故意伤害被害人王 某、吴某的身体,致被害人王某轻伤甲级、吴某轻微伤甲 级。鉴于被告人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岁,且有投案自首情节, 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二、扮“古惑仔”蒙面持刀砍人领刑
(三)使用法律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 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 刑。 《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 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 较轻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类案件反映出,由于未成年人弱小,一些父母并没有把孩子当成独立 个体看待,而是将其当成私有财产或物品,甚至当成出气筒、泄愤目标、报复工 具。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已明确规定监护人“禁止对未成年 人实施家庭暴力”,但在社会观念尚未完全将“父母打孩子”纳入法制视角的情 况下,非到打孩子致伤、致残、致死情况下,父母很难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干预 机构和措施上,更远没有达到保护儿童不受家庭暴力伤害的程度。因此,有必要 站在保护儿童的立场上,认识家庭暴力对儿童的伤害,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的 关注和保护,对未成年人施暴的犯罪分子给予严惩;同时并提出相应的干预对策, 遏制这种不良现象,保障孩子的生命尊严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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