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伊政办发〔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伊政办发〔2017〕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 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3日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我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财政税费、公共资源、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除涉密事项外,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
要在本地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要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在网站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各县〔市〕、区、市政府办、市编委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要设立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黑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等专栏,做到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各县〔市〕、区、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物价监管局、市编委办、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7.04.26•【文号】国统办字〔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4.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统办字〔2017〕32号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经局领导同意,现予印发。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2017年4月26日国家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17年,国家统计局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紧密结合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各项改革任务和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制度机制,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全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
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实施方案》,依法依规逐步公开统计制度方法。
通过官方网站和公开出版物等途径,公开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简明版本。
(设管司会同资料中心、出版社、各相关专业司负责)通过国家统计局英文网站逐步向国际社会公开和介绍中国统计调查制度方法的主要内容。
(资料中心、国际司、设管司会同各相关专业司负责)推进统计标准公开,在官方网站公开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等统计标准。
(设管司负责)(二)全力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共享。
探索微观调查数据开发应用工作,健全开发应用工作制度。
青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落实
在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市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市内重点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夏秋粮收购旺季每五日发布市内粮食收购进度信息,及时发布重要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加快构建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数据平台,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牵头落实
市编办,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
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落实
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市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05•【字号】亳政办秘〔2017〕146号•【施行日期】201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5日亳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及《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10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一)落实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在印制时要标注相应公开属性。
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开文件修改废止情况。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做好重大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公开,推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的建立实施,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12•【字号】青政办〔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7〕3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2日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6〕26号)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要在全面公开省、市(州)、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动态更新,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对于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在各市州和省政府相关部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哈政办规〔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3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14日2017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决策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我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惠民行动项目和“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突出重点,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除涉密事项外,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
要在中国?哈尔滨网站和本部门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要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在网站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要设立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等专栏,做到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信阳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信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9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共同做好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一)加强预期引导1.做好经济政策解读和发布工作。
围绕国务院出台的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政策解读。
加强全市经济形势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动态和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信阳市中心支行按职责牵头落实)2.分月度、季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
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3.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重点公开各类问题典型及整改典型。
(市审计局牵头落实)(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4.抓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改善民生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我市贯彻执行情况的公开、解读工作。
5.在市财政局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全市实施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6.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地用矿、物流运输等成本的政策措施及其执行落实情况。
7.及时公开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社会保险信息。
(以上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责牵头落实)(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8.扎实做好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
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7年xx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一、以政务公开促进重大改革举措落实(一)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信息公开。
结合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改革进程,加大政策发布力度。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及时调整并公开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编制发布自贸试验区一般企业开办办事流程以及行业、领域、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目录。
加强贸易便利化环境建设信息公开,在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注重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和公众意见,针对企业需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解读说明。
及时发布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统计数据。
公开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奖励考核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适时发布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有关规定。
(浦东新区政府、xx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牵头)(二)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信息公开。
做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有关举措以及执行情况公开工作。
发布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情况和xx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公开重大创新功能性平台建设清单、建设计划以及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实施情况。
编制发布智慧城市“十三五”规划任务分工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加大“双创”、人才、知识产权保护、软环境建设等激励支持政策公开力度,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牵头) (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进一步做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发布解读工作,加大有关项目进展、创新案例、改革成果的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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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作者: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7年第07期
要增强公开实效
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推进全国政务公开工作。
《工作要点》指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工作要点》提出,要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解读,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
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信息公开。
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
要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
各级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各部门要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
要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
要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
要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等等。
点评
这是国办连续第六年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今年的《工作要点》充分体现了公开、解
读、回应三位一体的理念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