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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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规章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规章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和部门,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招标代理工作的组织1.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招标代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代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招标代理部门或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招标代理人员,包括招标代理主管、招标技术人员、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等,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标代理工作的程序1.招标代理部门或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招标代理工作的程序和流程,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招标代理工作的程序包括: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递交、评标过程、中标公示等环节,每个环节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

3.在招标代理工作的过程中,应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招标信息或对其提供特殊待遇。

四、招标代理工作的管理1.招标代理部门或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招标代理管理制度,包括招标代理工作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经费管理等内容,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2.招标代理工作的管理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招标代理文件的制定和审核、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确认、评标标准的设定和评定、评标结果的公示和中标通知等。

3.招标代理部门或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招标代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准确的档案记录,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追溯和查证。

五、招标代理工作的监督1.招标代理部门或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内部监督主要由招标代理部门或机构内部的监督人员负责,对招标代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3.外部监督主要由相关监督部门或单位负责,对招标代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通报招标代理部门或机构,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招标代理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公司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员工管理需要,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招标代理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派遣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第五条公司员工有权对本规章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将认真考虑并予以采纳。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六条公司应根据招聘需求进行员工招聘,并通过面试、考试等方式选择合格的员工。

第八条入职员工需参加入职培训,了解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职责要求。

第九条入职员工需在规定日期内准时到岗,并完成入职手续。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条员工工作任务由上级交办,员工应认真接受任务,并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和报告,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保密,并不得私自转让或泄露给他人。

第十三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腐败行为,并遵守公司相关的廉政规定。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五条对于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或工作失职、故意犯错的员工,公司将进行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等。

第十七条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并予以解雇。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完成情况和职业能力等因素,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薪资调整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通过透明的方式向员工公示。

第六章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员工应积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招标代理的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的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的管理行为,保障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并修订规章制度,适应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变化。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保障客户和项目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业绩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对客户的服务意识,提高客户满意度,并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拓展业务范围。

第二章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设立完善的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权利,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承担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问题,制定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好公司和客户的相关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泄露。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评估,调整人员配置,提高团队综合实力。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招标代理服务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客户要求和法律法规,保持独立、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第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招标方案,包括招标范围、程序、时间、标准等内容,保障项目招标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估,提高中标率,确保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密切与相关部门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帮助客户解决招标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章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合范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组织结构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决策和战略规划。

2. 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3. 公司设立各部门,包括市场部、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各部门负责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员工行为规范1. 诚信原则: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持诚信,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2. 保密原则: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者机构。

3. 工作纪律:员工应按照公司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者擅自离岗。

4. 沟通协作:员工应积极与同事沟通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故意隐瞒信息或者对同事进行恶意诋毁。

5. 保护公司财产: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的资产和设备,不得私自使用或者转让给他人。

四、业务流程管理1. 招标文件编制:公司应根据客户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2. 招标代理服务:公司应按照客户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包括项目调研、招标文件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环节。

3. 合同签订:公司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4. 项目管理:公司应对中标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包括进度控制、质量监督、成本控制等。

5. 结算与收款:公司应按照项目发展情况和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收款,并做好相关财务记录。

五、质量管理1. 质量目标:公司应制定质量目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以提高服务质量。

2. 质量控制:公司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检查、质量记录、质量反馈等,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3. 不合格处理:对于浮现的不合格情况,公司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彻底的分析和改进,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招标代理综合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综合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综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活动,保障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招标代理业务,包括工程项目、货物和服务等。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应设立招标项目组,负责具体招标项目的组织实施。

项目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设立招标评审委员会,负责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设立招标监管机构,负责对招标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一)招标项目组:负责招标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编写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答疑、澄清和修改,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

(二)招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监管机构:负责对招标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投诉和举报,组织招标项目的验收和评估。

第三章招标程序与要求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详细的招标方案,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评标办法等,并报招标人审查。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确保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应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公正、公平地开标,记录开标过程,形成开标记录。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组织评标活动,严格按照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平。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报招标人批准。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招标人备案。

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是指为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在招标代理工
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对招标代理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制定的一
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1.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
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管理要求,包括机构的注册、资质认定、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招标代理机构具备一定的
资质和能力。

2.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明确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对
招标文件的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等方面的职责,
确保招标代理机构履行其职责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管理:
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资格要求、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确保招标代理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能够独立、公正、准确地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4.招标代理过程管理:
对招标代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定和管理,包括招标文件
的审查、公告和发布、开标和评标程序、结果的公示和审核等方面,确保招标代理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5.招标代理监督和投诉处理:
设立了招标代理监督机构,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人员的行为
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合
法性和规范性。

6.招标代理违规行为处罚:
明确了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措施和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资格、吊销资质等,以及违法行为的报案和处理程序,强化了对招标代理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

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招标代理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招标工程质量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招标代理机构是为了提供专业化服务,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而设立的。

为了保证机构内部的管理和运作能够按照规范进行,制定适当的管理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有关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构内部管理,保障招标代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机构内部管理上要遵循依法公正合规、科学决策、团结协作、追求卓越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组织和权限管理第四条机构设立总监负责机构的日常运行,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工作人员根据职能和工作内容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岗位,设立相应的岗位权限和职责。

第六条机构设立内部决策委员会,由总监和主要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决策重要事项。

第七条机构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机构内部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工作流程管理第八条机构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标代理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流程。

第九条招标代理项目在立项阶段,由项目部门负责制定项目计划、人员配置和任务分工。

第十条招标代理项目在实施阶段,由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项目在结束阶段,由项目部门负责总结和评估项目工作,形成经验教训。

第四章机构内部纪律和奖惩第十二条机构内部要建立健全的纪律和规范,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对于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依法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出色完成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五章机构内部培训和提升第十五条机构建立员工培训计划,定期或按需组织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十六条机构鼓励员工参加相关业务的培训和考试,提供相应的学习支持和经费补贴。

第十七条机构建立知识分享和经验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员工间的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机构内部决策委员会所有。

招标代理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招标代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标代理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招标代理项目人员、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招标代理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相关规章制度。

(二)公开透明:招标代理工作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正公平: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公平,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四)高效务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标代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招标代理项目人员管理第四条招标代理项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知识。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招标代理项目人员职责:(一)负责招标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和发布。

(三)组织招标评标活动,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

(四)负责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履约监督和项目结算。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六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安全性: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三)效率性: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第七条财务人员职责:(一)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成本控制、预算编制和执行。

(二)负责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履约监督和项目结算的财务审核。

(三)负责公司税务申报、缴纳和财务报表编制。

第四章综合管理第八条综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营。

(二)服务至上:为员工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安全第一: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第九条综合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和实施。

(二)负责公司人事、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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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的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十四、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十五、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基于员工合理的报酬与待遇。 十六、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与奖金。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十七、有关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按照国家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招标代理工作规则 一、工作总则 工作内容:对资质要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组织原则:保证评标定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公开、科学、择优的工作。 二、 公司组织机构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提名产生公司经济技术负责人1名及办公室、财务室、业务部、技术部的工作。 三、 办公室工作 1、 负责公司的日常公务处理(包括电话处理、值班工务、办公用品管理、印信管理、会议管理); 2、 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包括收发、登记和分送,公文的拟办、批办、承办和催办,公文的缮印和校对,会议、电话的记录和整理,公文材料的归卷、保管和提供调阅); 3、 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 4、 负责公司的提案管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提案); 5、 负责公司的后勤管理; 6、 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建人事档案、招聘和录用工作人员、业绩和提升的考核、培训、办理工作人员辞聘)。 四、 财务部工作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公司的财务工作; 2、 严格执行财务手续和本单位的用款计划,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 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切实做好算账、记账、报账等工作,做好附件完整,数字准确清楚; 4、 管好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记号现金及银行帐,做到账账相符,日清月结,核对无误; 5、 对公司固定资产、材料和十五的报关情况、安全情况进行监督; 6、 忠于职守,热爱财务工作,热心为员工服务。 五、 业务部工作 1、 负责招标公告及发布服务; 2、 负责投标报名现场服务; 3、 负责投标企业的合适、录入等动态维护工作; 4、 负责公司业务信息收集及接洽服务; 5、 配合技术部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 技术部工作 1、 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双方提供政策、法律及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咨询服务,为招标信息、工程造价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以及有关企业资质等信息查询服务; 2、 负责公司在相应网站与有关部门进行办公信息化、网络化的建立和工作; 3、 负责招标委托方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及整理工作; 4、 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招标备案、招标场所、招标方式及招标过程的协调工作; 5、 负责评标、定标后的善后工作。 第四章 工作守时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促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 不利用招标投标工作的便利,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 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 不向投标单位透漏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 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 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 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 8、 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9、 员工应遵守一切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 10、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行为。 11、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的业务。 12、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3、员工对外洽接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14、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5、各部门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情绪与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6、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17、 员工在工作室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8、 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部门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19、 爱护公物,未经许肯不得私自将公司的财务携带出公司。 20、 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公司及作业地点等其他场所的环境卫生。 21、 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2、 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度,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23、 工作如需加班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由人事财务部统一记 录加班时间,统一指标,按照财务开支标准给予补助。 24、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形,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扣发奖金、扣发工资或辞退处理。

第五章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时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的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 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 所有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由市招标办统一审查备案。各区招标办不再审查招标代理合同。县(市)审查其辖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 (二) 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三) 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及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和终止; (四) 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五) 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 二、 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 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证。 (二) 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三) 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山西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四) 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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