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施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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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

合肥市建设委运会关于转发《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的通知(合建质安[2008]66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做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创有依据、评有标准、学有榜样,树立我市建筑行业的良好形象,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制定了《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1、《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2、《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附件1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 6-2004)等规范、标准和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督站组织评定。

第二章申报条件条件: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 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2、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3、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

第三章申报与评定件的形式将创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工作方案(计划)报我站综合科和监督科各一份;县、区(开发区)的工程还应报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一份。

必须将此牌悬挂在施工现场大门醒目位置,供社会监督。

合的方式进行评定。

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督机构和我站各监督科负责对申报工程项目的日常过程监督,综合监督科负责申报工程项目的综合验评。

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2)向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督机构或我站监督科申报;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标准和日常监管情况提出申报意见,经评估合格符合条件的报我站综合监督科;综合监督科在结构封顶前开展综合验评,并对综合验评情况定期上网公示。

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达标标准

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达标标准

附件一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达标标准一、为科学评价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结合市政工程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合肥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查与评价。

三、标准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管道、构筑物)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地下暗挖工程,汽车吊、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十个分项及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四、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2、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3、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4、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式中:A1 —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B —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C —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5、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总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式中:A2 —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D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E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6、汽车吊、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项目的实得分值,应为所对应专业的分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

五、检查评价1、按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分表的得分,对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检查评价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优良: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合格: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60分及以上。

不合格:1)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60分时;2)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

3、当检查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合肥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标准(完成版)

合肥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标准(完成版)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实施标准·目录第一部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第一节、大门第二节、道路第三节、排水设施第四节、洗车槽第五节、八牌二图、班前宣讲台第六节、施工样板第七节、吸烟亭、茶水亭第八节、楼层临时吸烟处第九节、楼层临时卫生间第十节、楼栋临时厕所第十一节、钢筋堆场第十二节、模板和加气块堆场第十三节、现场垃圾第十四节、现场安全管理约定第二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一章、洞口临边防护第一节、水平洞口防护第二节、临边防护第三节、安全通道第四节、电梯井、竖向洞口防护第五节、施工电梯防护第六节、井架防护第二章、卸料平台第三章、加工棚、变压器、配电房及电缆敷设第一节、加工棚第二节、变压器防护第三节、配电房第三节、电缆敷设第四章、外脚手架第五章、塔吊(起重机械设备)第六章、施工机具第七章、大型设备的检测第八章、现场安全标准化约定第一部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第一节、大门1、规格:施工现场大门采用有门柱式双开大门,规格:门宽6000mm,高度2500mm,等分。

2、材质:大门采用金属角钢做框,做除锈处理,双面包镀锌铁皮。

3、门柱截面采用800mm×800mm,高度3200mm,其中柱帽高200mm。

4、大门图案及文字要求:大门底色为万科灰色主色调;logo采用红色;万科字样为白色。

5、总包单位必须在开工一周内按要求完成大门的设置,如不能要求完成处以1万元罚款。

第三节、排水设施1、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严禁将生活用油、废机油、废油其等有毒有害的废物直接倒入排水沟中。

3、施工现场用无盖板明沟,生活区用成品塑料盖板明沟。

4、沉淀池内的沉淀物超过容量的1/3时应及时进行清掏,并对沉淀池内的污水状况进行检测,做为回收利用和排放的依据。

5、施工现场合理布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

6、总包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如不能完成处以1万元罚款第二节、道路现场施工道路的设置以市政先行为准则,施工道路延后期小区规划的道路和车位进行设置,施工道路做为后期道路和停车位的基层。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合建公[2008]41号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合建公[2008]41号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合建公[2008]41号)5月16日,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合肥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动员大会”,正式拉开了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序幕。

时逢我市正在如火如荼地积极推进大建设,建设、建筑、拆迁工地是否文明施工,能否创建成文明工地,对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至关重要。

为此,5月21日,市文明委又专门召开了在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动员大会。

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现就如何在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开展好创建文明工地活动,通知如下:一、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重要意义当前,合肥的大建设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全市在建建筑工程达3675 万平方米,拆迁的工程量非常大,建筑、拆迁工地的文明形象直接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同时,合肥的大发展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城市品位的提升,城市经济的发展,必将极大地带动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大发展。

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重要意义,从大局出发,着眼于长远利益,自觉抓好创建工作,努力提升建筑、拆迁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营造优美、整洁、和谐的城市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要在巩固多年来创建成果,不断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努力把我市的建筑、拆迁工地建设成为建设行业乃至城市文明的窗口。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让广大从业人员认识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主要出发点,是改善施工现场生产作业与生活环境的卫生、文明状况,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作业条件。

合肥质监站合肥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图册

合肥质监站合肥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图册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图册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第一章外墙外保温施工1.外墙面基层处理2.界面砂浆3.无机玻化微珠保温系统施工3. 1贴灰饼3. 2无机玻化微珠保温砂浆施工3. 3底层抗裂砂浆及耐碱网格布施工3.4锚栓安装3. 5面层聚合物抗裂砂浆施工3. 6外墙外保温的飘窗、空调板、窗台、窗眉、腰线、雨蓬等水平凸出构件的根部防水质量控制要点3. 7外墙保温的分格缝质量控制要点3. 8外窗框边保温质量控制要点3. 9托架设置3.10外墙外保温落水管、空调冷凝水管、避雷带等固定点质量控制4.幕墙饰面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4.1岩棉板安装4. 2安装第一批锚栓4.3底层聚合物抗裂胶浆施工4.4安装第二批锚栓并施工面层抗裂胶浆第二章外门窗工程1.安装条件1. 1洞口施工及其尺寸偏差2.2门窗框与洞口间的缝隙要求1.3主体结构验收2.4材料验收3.5三性试验2.铝合金窗安装2.1铝合金窗框的安装2.2铝合金窗框与墙体间伸缩缝的处理4.3铝合金窗扇及玻璃安装3.塑钢窗安装3.1塑钢窗框的安装3.2塑钢窗框与墙体间伸缩缝的处理5.3塑钢窗扇及玻璃安装6.五金件安装7..成品保护第三章防水工程1.屋面卷材防水1.1卷材的贮运、保管和检验L2基层处理1. 3细部处理1. 4卷材施工1. 5保护层的施工1. 6细部构造第一章外墙外保温施工1.外墙面基层处理1.1外装饰工程施工前,各预留洞应封堵完毕。

砖墙处预留洞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细石混凝土封堵,混凝土剪力墙预留洞应采用比原剪力墙高一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封堵,封堵后的细石混凝土应与墙面和混凝土面平齐。

图11.2墙体与混凝土梁、柱交接处应设置热镀锌电焊网,应铺贴平整, 固定牢固,与基层间隙不大于5 nim,加强网宽度不小于500 mm。

1.3外墙面基层结构的质量缺陷按以下程序处理完毕:1、将基层墙面的灰尘、污垢、油渍及残留灰块等清理干净;2、基层表面凸起物210mm应铲平,对蜂窝、麻面、露筋、疏松等部位应清理至坚固处,用1: 3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分层补平, 清除外露钢筋头和铅丝头等;3、低凹处用防水砂浆分层补平;4、墙面使用20-25mm防水砂浆找平。

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适用于安徽省内所有建筑工程安 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 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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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 公路、铁路等工程
适用于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 同施工工艺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标准化示范工地
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基本要求
工地现场布 局合理,符 合安全要求
施工机械应定期 维护保养,操作 人员应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确保电缆线完好无损,不得有接头 现场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 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用途并保持清洁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 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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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 工地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达到标准化要求,具有示范作用的施工现场。 目的:通过推广标准化示范工地,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明确职责和权限
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和考核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 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 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 责。
实施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评审程序:先由企业自评,再由县级主管部门初审,最后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达标工地将获得“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 工地”称号

合肥市建筑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15】33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脚手架分包企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申报单位为会员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2、脚手架工程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分项得分为85分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3、该工程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报现场评审之前经总承包单位推荐,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报送《脚手架分包企业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15】33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脚手架分包企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申报单位为会员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2、脚手架工程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分项得分为85分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3、该工程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报现场评审之前经总承包单位推荐,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报送《脚手架分包企业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

合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得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得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得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得通知》、合建【2015】33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2309X。

第三条“示范工地”得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得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与脚手架分包企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得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申报单位为会员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得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与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得建筑工程;2、脚手架工程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分项得分为85分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3、该工程拟申报得脚手架分包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报现场评审之前经总承包单位推荐,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报送《脚手架分包企业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

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_图文共52页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J13354-2019 DB34/T5040-2019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2019-02-03发布 2019-04-01实施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DB34/T 5040-2019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行日期:2019年04月01日2019合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第5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编号为DB34/T 5040-2019,自2019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02月03日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检查评定项目 (4)3.1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4)3.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6)3.3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7)3.4 文明施工 (8)3.5 绿色施工 (10)3.6 扬尘防治 (12)3.7 登高架设设施 (13)3.8 临时用电 (15)3.9建筑机械设备 (18)4、评价方法 (21)5、评价等级................................23 附录A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汇总表........24 附录 B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分项检查评分表.....25 条文说明.. (38)1 总则1.0.1为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加强扬尘治理做到绿色施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建筑安全生产规范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评价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检查评价,其他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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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文明施工部分
一、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办公、生产、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不得随意穿行。

一)、工地主出入口
1、工地主出入口应用水泥混凝土硬化;
2、设置门头,门头必须有企业标志和×××公司承接×××工程字样,门柱书写企业文化精神,安装铁门进行全封闭,刷防锈涂料,书写公司名称,做到门面整洁,颜色宣明;
3、该大门仅作为材料、车辆进处的通道,不得在大门上开小门供人员进出。

大门参考图片
二)、现场冲洗池(台)
1、市区主次干到施工现场应设置冲洗(池)台,提供水源,并做到有组织排水,设有污水沉淀池。

现场冲洗池(台)参考图片
三)、值班室
1、各工地应单独设立值班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只能从值班室进入现场,值班室应设置在大门侧1—1.5米处;(参考尺寸:长×宽×高=3×3×2.8)
2、值班室内应配备安全帽(3万平方米以下不少于15顶,3万平方米以上不少于25顶);
3、值班室应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张贴值班制度、公司安全值班和应急电话;
4、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必须配备语音提示系统;
5、值班室进入施工现场侧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自查镜,标明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供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检查比照;
6、值班室进入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应设立牌底离地高度1.5米左右的《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牌》(辨识牌尺寸不小于1.5×2米)。

值班室布置参考图
安全自查镜、危险源辨识牌参考图
四)、围墙
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低于2.0米的围墙,并做到美化、亮化。

宜使用彩钢板、砖砌体,围墙基础稳固,并应有防倾措施,不得使用安全网、多层木板等材料做隔离。

彩钢板围墙基础不低于20cm的砖基础,。

围墙参考图
五)、一图五牌
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一图五牌”,标牌尺寸和安装高度应统一(参考尺寸:1×1.5米)。

施工现场一图五牌参考图
二、场容场貌
一)、道路硬化
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和道路应使用水泥混凝土硬化(主干道宽不宜小于4米,循环道路不宜小于1米),并能保证四周环形通道通畅,道路根据现场合理不止,强度在确保路面无明显破损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计。

工地主出入口硬化示意图
工地场内主次道路硬化示意图
二)、排水系统
现场应做到有组织排水,污水必须经二次沉,做到现场无积水。

三)、材料堆放
施工现场材料应依据现场总平面图(根据成品、半成品,材料种类)分类堆放,并统一悬挂标志牌(标牌尺寸统一,参考尺寸:20×30cm),不得倚墙堆放。

钢筋材料架空堆放,砂石等颗粒材料应砌池堆放;砖堆放高度不超过1.8米,模板堆放高度不超过围墙高度;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垃圾池,并做到及时清理。

钢筋加工堆放
零碎物品入池
四)、绿化布置
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绿化不做强制要求,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应根据现场实际合理布置绿化,绿化宜用草皮等植栽,并做好日常维护。

五)、宣传设施
黑板报、读报栏
通道口、安全标语
安全标志
六)、消防保卫
施工现场应合理配备灭火器、消防桶、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

1、木工加工场地必须集中配置消防器具(灭火器、消防桶);
2、配电房配干粉明火器;
3、职工生活区、楼层每隔三层通道口处应合理配备灭火器,高层建筑应配备消防水源,并在每层接水处设置明显标志牌。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
配电房、木料区消防设施
三、临时设施
提倡使用合格的轻质活动板房,层高不得低于2.5米,优先使用彩钢板房,省标工地不得使用水泥板活动房,生活区应封闭,入口有门。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应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必须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文体活动式(民工学校)、医务室、洗衣池等临时设施,生活区应做到卫生责任到人,管理制度上墙,给工人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临时活动房原则上不超过两层,特殊情况超过两层必须经过设计计算
彩钢板活动房生活区
一)、会议室
1、会议室原则上放在一楼,会议室内必须有会议桌(3万平方米以下会议桌坐不少于15人,以上不少于20人);
2、办公室墙上应张贴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机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方针等;
3、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会室必须使用椭圆形会议桌。

二)、食堂(含餐厅)
1、食堂应设立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生、熟食必须分开,纱门、纱窗、纱罩齐全,食堂取得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
3、地面贴防滑地板砖,墙面砖不低于1.5米;
4、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水池
三)、宿舍
1、宿舍内应有足够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设置开启式窗户,并有防蚊蝇措施,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二楼不得超过8人;
2、提倡使用二层铁床,严禁使用通铺,宿舍保持整洁,卫生制度和值日表上墙,生活用品摆放整齐,配备垃圾桶,不得有工具,严禁在宿舍做饭;
3、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必须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统一床上用品。

四)、厕所
1、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高层建筑超过8层每间隔4层设有临时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有专人打扫卫生;
2、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级蹲位之间必须设置隔板,高度不低于0.9米;
3、水冲式厕所,墩位2万平米以下不得少于15个,面积每增大2万平米以上增加10个。

五)、医务室
1、施工现场配备常用药和担架等急救器材;
2、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应配备急救人员和医务室。

六)、民工学校(活动室)
1、施工现场根据工程大小设置民工学校,3万平方米以下工程民工学校能容纳不少于30人集体活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3万平方米以上工程能容纳不少于45人集体活动,面积不小于55平方米;
2、民工学校作为职工活动和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场所,必须设置黑板、电视机、书刊等娱乐设施和学习用具;
3、民工学校做到管理制度上墙,专人负责管理,民工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及时记录,必须保留影像、图片和文字资料,存档备查 ;
4、现场条件限制时,民工学校可与餐厅共用。

七)、淋浴间
1、淋浴间根据工程规模设置淋喷头,3万平方米以下浴位不少于10个,3万平方米以上不少于20个(每3万平方米增加10个,以此类推;
2、淋浴间地面贴防滑地板砖,墙上贴1.5米高瓷砖,设置临时挂衣架;
3、淋浴间应能提供热水;
4、严禁使用水泥板房,电器应有房水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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