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应对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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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250038 13治安五区 葛珺莹
网络暴力应对策略研究
互联网已成为大众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信息工具,也是目前受众群
最大的媒体之一,各种信息的发布、收集都可以在这里施行。互联网
是一个相对公平的载体,它的开放性、匿名性、交互性的特性在大多
数时候可以让人“想说就说”,但其难以掌控的特性让这个带给大众
生活变革性影响的平台变得不是那么的安宁,网络开始出现越来越多
的弊端,网络骚扰、攻击、侮辱现象屡见不鲜。作为一种社会现象,
网络暴力影响了网络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大众的正常生活,对社会
的稳定也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甚至将虚拟暴力演变成现实暴力。
为了维护网络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利,需要从法律、技术、制
度等方面加强建设,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一、完善网络法律体系,夯实制度基石
(一)通过基本法律理念规制网络暴力
网络空间扩大了人类活动的公共领域,与此相对,个人的私人领
域受到一定的压缩和限制;并且,由于网络的参与主体“网络人”在
现实和虚拟社会都存在,其具有的现实和虚拟的双重身份使得个人领
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从而导致了目前诸多网络权
利的冲突和网络问题的发生。必须看到的是,任何权利都有可能被权
利主体滥用并由此产生权利的冲突,例如网络言论自由的过度就可能
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导致网络暴力现象。此外还有网络黑客、
病毒、欺诈等网络犯罪行为,损害到他人的现实权利。
在遵从秩序维护、权利保护和价值守护等基本理念之外,网络法
律还应当考虑法律的保守性与网络的开放性问题、网络条件下平等原
则的实现问题、网络条件下法律文化的冲突问题、网络法律与网络技
术本身的问题,等等。与此同时,根据网络环境下私人领域和公共领
域界限的模糊性,一方面保障“网络人”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追求网
络基本秩序的建立和价值的维护,最终实现对网络开放性的法律控
制。
(二)加强网络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立法是互联网管理的基础。就我国目前网络状况而言,网络立法
过程中难点颇多,旧的法律系统在网络世界的新问题面前显得漏洞百
出。不仅如此,即便是新制定的有关网络信息的法案,也有很多不能
解决或难以操作的实际问题。具体而言,中国还没有规范网络的专门
法律,我国目前的计算机安全法规主要由国务院或有关部委发布,虽
然大多冠名为“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却仍有过于原则之嫌。
网络是自由的世界,但自由的世界不是杂乱无序的世界,为互联网内
容管理立法是我国互联网传播发展的必然趋势。应坚持立法重点放在
网络行业准则、信息安全、网络行为等方面,尽快建立适合于我国实
情的网络法律体系,界定网络违法行为、违法程度的标准,完善网络
违法行为诉讼和取证程序、处罚措施以及执法依据。积极探索适合中
国国情的立法模式,把握好“度”。可以先从地方立法入手,秉持中
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建构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络公
共道德的进程,摸索实践和积累经验并逐步推开;同时坚持继承与发
展相结合,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加强立法,对仍能适用
传统法律作出修改扩展,既有创新又有继承,保持我国的独立自主性,
制定出具有权威性的网络法律规范。
(三)加强法律学习,完善网络执法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自行发挥作用,它需要执法者的实施、守法者
的自律以及两者的良性互动。无论执法者亦或守法者都需不断加强法
律学习,熟练掌握信息法律知识和业务,锻造一支高素质、合格的执
法监管队伍。同时面对网民实现对行政行为的调控,即能够通过鼓励
行政人员的道德自觉性,强化道德的他律性,把褒扬和惩治结合起来,
使一切行政行为都能够在这一道德化的条件下有规可循,有据可查,
有法可依,提高执法能力和效率。随着信息资源法律制度体系的逐步
完善,执法能力高低将成为影响制度效果的关键性因素。
二、加快网络技术发展,规范网络语言
(一)虚拟人身份认证技术
网络暴力是一种“虚拟”行为,强烈的匿名感使得人们“口无
遮拦”,所以应对网络暴力需要网络技术的保障即虚拟人身份认证技
术。网络世界中的主体角色由于其虚拟性其真实身份难以辨认或者难
以确认,能够对主体真实身份进行确认,成为需要时的必要手段。时
下网络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网络安全技术和网络加密技术的发展,能够
提供对虚拟人身份确认的基础保障。
应对网络暴力,推行网络社区实名制是必不可少的。网络实名制
可以破除网络用户的匿名感,重塑网络“熟人社会”,实现网络论坛
规范由软约束向硬约束,“前台”管理向“后台”管理,群体责任向
个人责任的转变。
(二)网络信息分级与过滤技术
各地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处设置一个内存庞大的搜索引擎终端,重
点对其管辖区的网络舆论进行全面监控。各网站备有专门的网络管理
人员对其网站的舆论内容进行全天候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与处理,同时使用关键词过滤,将有害信息源的IP地址和节点列表,
编制成黑名单,在网络出口路由器上加上过滤功能,拒绝有害信息源
的IP地址;或者采用专门的软件在服务器上形成一个专门网关,建立
“防火墙”,通过过滤词的设置,将恶意攻击他人、社会或国家以及其
他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不良言论屏蔽在网络之外。
(三)网络诚信体系构建技术
构建网络诚信体系是应对网络暴力行为的重要一环。只有通过广
泛的公众教育,在充分保障公民言论、隐私及其他权力的前提下,赋
予终端用户以有效的技术和方法,使其自觉自愿地对网络传播内容进
行有效的控制,才能保障网络诚信体系的构建和网络中正常的秩序,
促进网络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障给人类带来福祉。网络诚信体系建立
主要涉及网络认证技术、代理技术。比如“发信域名认证”技术可以
对每个邮件的发送者和信息的完整性进行验证,帮助过滤来自伪造地
址的垃圾邮件;“发送端口阻止”技术则针对服务器发送电子邮件时
默认使用的端口,阻止未经网络服务商认证的服务器发送邮件。
三、构筑网络管理体制,加强综合治理
(一)管理者——政府主体
就网络责任主体而言,政府管理部门掌握的公权力是打击网络暴
力,维护网络秩序的硬武器。
一是要反思制度设置的公正性,并积极构建利益表达和协调机
制,促进转型风险的有序释放。一方面,应该清晰地意识到,网络暴
力的频繁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网下社会风险在网络空间无序释放的结
果。而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则是这些
风险积聚的主要根源。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网络暴力具有“社会
晴雨表”功能。对此,政府部门要经常性地反思制度设置的公正性问
题,并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防止制度性社会排斥。另一方面,也应认
识到转型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和高度复杂性。网民实施网络暴力大都
只是为了逞口舌之快,泄愤懑之情,对于社会整体发展而言,具有一
定的“社会安全阀”功能。因此,我们不能因网络暴力的存在就因噎
废食,导致言路逼仄,而要积极构建网上网下的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
在众声喧哗中“尽可能打捞那些沉没的声音”以政府之力维护普通民
众特别是弱势人群的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应加强网络信息的研判与引导工作,并建立和完善对网络运
营商的规范制度,防止网络信息异变。政府应坚持“监督而非监控”
的治理理念,监督运营商承担起信息传播过程中“把关人”的角色,
做好信息的搜集、取舍、整合、发布全过程的把关工作,对于利用网
络散布,歪曲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负有信息监管职责而未尽
责的,应根据法律规定坚决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服务者——行业自律
网站的自律是打击网络暴力的软力量。建立行业协会组织对网络
业界进行自律管理,不但能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降低政
府的行政运行成本。“少干预,重自律”是当前国际互联网管理的一
个共同思路。各国越来越强调政府作为服务者的角色,承认政府管理
的“有限性”,着重发挥政府的服务和协调职能。在对互联网的监管
方式问题上,这一管理原则也得到了较为充分的贯彻,当前各国的监
管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行业监管为主,政府强制为辅,实行政府与
行业的协同监管。政府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导向
上,行业自律规范主要由三方面内容组成:公平竞争、自我监管和用
户服务,其具体的操作规范也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来制定实施,比较而
言,政府监管具有补充性。
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娱乐化、商业化无可厚非,但部分门户网站缺
乏应有的职业操守,对网民张贴的有害信息不予以及时处理,导致网
络舆论传播失控。因此,各类网站不应惟点击率是从,惟利益是从,
应该坚守一个基本的文化价值底线,不能一味地迎合网民的需求而不
问这种需求是不是合理。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互联网协会,通过行业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行业制裁等方式对互联网进行管理。但更重要
的是要培养理性的传播者、接受者队伍,这就要求加强网络新闻的伦
理建设,提高网络从业者的素质,加强网站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
和行业自律,尤其是提高网络编辑和论坛版主以及网络评论员的职业
素养和引导舆论的能力,最终提高网络舆论的社会公信力。
(三)使用者——提高素养
有信息技术研究者指出,尽管各种用来增强信息保密性的加密技
术的应用日益广泛,但是数字世界里人们一举一动都会留下无数的电
子化数据记录——包括主动的和不经意留下的各种信息。与物理痕迹
不同的是,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那些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电子化
信息可以被无数次整合,长期限地保存甚至无限度地传播,由此可能
造成的后果,或许今天的我们仍然是难以想象的。网络暴力的行为主
体是网民,是参与到网络信息传播中的现实的人。在网上社会与网下
社会日益渗透、交融的背景下,他们既可能是网络暴力的实施者,又
可能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因此,就网民而言,要应对网络暴力风险,
必须注意约束自我的网上网下行为:一是在日常生活中应自尊自律,
恪守社会公德,避免成为网民攻击的实体对象;二是要提高自身网络
道德素质,学会冷静、理性地看待各类社会现象,在网上不发表过激
和失实的言论;三是要增强网络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个人网络信息的
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