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补充规定
(完整版)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1.0.8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1.0.9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1.0.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1.0.11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1.0.12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1.0.8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1.0.9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1.0.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1.0.11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1.0.12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
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通用部分(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
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
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1.0.1统一建筑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家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本规范附录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各附录的适应范围在附录中规定。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2.0.1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iz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浙江省补充条款
附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补充条款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还应执行本省的补充规定。
二、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如由造价员承担时,应具备相应专业的造价员资格证书。
建设项目各方应拒绝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文件。
三、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其编制工作时间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编制质量的前提下由双方在咨询合同中协商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质量负责,并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条款。
五、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在所属的分部列项。
六、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应体现工程特点和招标要求,需补充的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补充或自行补充。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是必须保证的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析表。
具体编制可参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分析表,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列项。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作为措施项目,分别列入组织或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七、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在确定项目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时,应满足投标人按本省计价依据进行报价的需要。
八、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以“项”为单位编制。
暂估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该暂估价材料的损耗率。
九、规费项目由规费1、规费2、规费3组成,具体内容如下:1、规费1,包括:(1)工程排污费;(2)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3)住房公积金;2、规费2,即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3、规费3,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当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对上述规费项目进行调整(或增、减)时,应按调整(或增、减)后的规定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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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一、通用部分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 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 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 方工程量中计算。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 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 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 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 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办理结算时,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一)计算规范“附录 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 C 桩基础工程”中的空 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 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 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 C 桩基础工程”工作内 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
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 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 C 桩基础 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 C 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 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其工 程量计算规则修改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不包括桩尖)计算”。 (四)计算规范中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了模板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 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并规定了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 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 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模板工程 清单编制及报价按以下原则处理: 1.对于基础、柱、梁、板、墙等结构混凝土,模板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 2.对于建筑混凝土及附属工程混凝土项目,如混凝土找平层、混凝土散水、混凝土坡 道等,其模板费用可包括在相应的混凝土清单项目中。 3.不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必须在编制说明或项目特征中予以说明,对于编制说明或项 目特征中未说明的,模板工程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处理。 (五)关于国标清单规范规定了现浇构件中的钢筋除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 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对 于现浇构件中因定尺长度引起的钢筋连接,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按设计有关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直径大于 18mm 的按焊接或机械连接考虑,其余均按绑扎考虑,钢筋搭接工程量并入清单钢筋工程量。
2.按焊接或机械连接考虑时,应计算接头数量,并按“钢筋接头(省补)”项目编制 清单。 3.设计要求螺纹钢做为箍筋时,应对该部分钢筋单独编码列项并计算工程量。 (六)计算规范“附录 S 措施项目”中垂直运输(清单编码:011703001)工作内容 中包括了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制作、安装费用。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
应将其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 (七)关于超高施工增加费的计算,国标清单规定“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 20m, 多层建筑物超过 6 层时,可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我省在具体贯彻 实施时,超高增加费的计算口径应按现行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八)对于措施项目中“非夜间施工照明”项目,我省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时可 按现行预算定额中洞库照明费有关内容及口径列项计算。 (九)根据我省实际,增补以下计算规范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及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 算规则。表 E.15 钢筋工程(编码:010515)
表 E.4 其他预制构件(编码:010514) (十)根据我省实际,补充以下清单项目。 E.4 其他预制构件(省补) 其他预制构件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 则应按表 E.4 的规定执行。
E.15 钢筋工程(省补) 钢筋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E.15 的规定执行。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补充项目 补 充 内 容 1 010501006 设备基础 项目特征 增加:设备螺栓孔数量及三维尺寸
2 010506001 直形楼梯 增加:底板厚度 010506002 弧形楼梯
3 010514001 烟道、垃圾道、 通风道
项目特征 增加:构件型号
计量单位 增加:m 工程量计算规则 增加: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 011706001 成井 计量单位 增加:根 工程量计算规则 增加: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Z010515011 钢筋连接 1.钢筋类型、规格 2.连接方向 个 按数量计算 1.接头清理 2.挤压、焊接 3.套丝、套筒连接
注:钢筋连接方向按竖向连接、水平连接等不同分别编码列项。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Z010514003 排烟帽、排气 帽 1.构件材质 2.安装要求 只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 算
1.构件制作、运输
2.构件安装 3.接头灌缝、养护 表 S.1 脚手架工程(编码:011701)
表 M.1 墙面抹灰(编码:011201) M.1 墙面抹灰(省补) 墙面抹灰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M.1 的规定执行。
S.1 脚手架工程(省补) 脚手架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应按表 S.1 的规定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Z011201005 阳台、雨 篷板抹灰 1.抹灰材料、配合比 2.装饰面材料种类 3.翻檐(侧板)高度 4.分隔缝宽度、材料种 类 m2 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 1.基层清理 2.砂浆制作、运输 3.板底、板面抹灰 4.板面找平、找坡 5.抹装饰面 6.勾分隔缝
Z011201006 檐沟抹灰 1.抹灰材料、配合比 2.装饰面材料种类 3.底板宽度、侧板高度 4.分隔缝宽度、材料种 类 m
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 度计算 1.基层清理 2.砂浆制作、运输 3.板面找平、找坡 4.板底、板面抹灰 5.抹装饰面 6.勾分隔缝
Z011201007 装饰线条 抹灰增加 费 1.线条形状、展开宽度 2.抹灰材料、配合比 3.装饰面材料种类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 计算 1.基层清理 2.砂浆制作、运输 3.抹灰找平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Z011701009 电梯井脚手架 电梯井高度 座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搭设拆除脚手架、安全 网 2.铺、翻脚手板 表 S.3 垂直运输(编码:011703) 表 S.2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编码:011702) S.2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省补)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 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应按表 S.2 的规定执行。
表 S.3 垂直运输(省补) 垂直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及 工作内容,应按表 S.3 的规定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Z011703002 塔式起重机基础 费用 1.起重机规格、型 号 2.基础形式 3.桩基础类型 座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基础打桩 2.基础浇捣 3.预埋件制作、埋设 4.轨道铺设 5.基础拆除、运输
Z011703003 施工电梯固定基 础费用
1.施工电梯规格、 型号 2.基础类型 1.基础浇捣
2.预埋件制作、埋设 3.基础拆除、运输
注:相应专项设计方案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Z011702033 线条模板增加费 线条形状、展开宽 度 m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长度计算
1.模板制作 2.模板安装、拆除、整理 堆放及场内外运输 3.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 杂物、刷隔离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