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何以败走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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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影响实际应用

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影响实际应用

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影响实际应用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影响实际应用。

我们得明白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

简单来说,就是把一家公司的股份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普通股,另一部分是优先股。

这种改革在中国股市上可是发生了好多年了,对于我们投资者来说,它到底有什么影响呢?咱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1.1 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话说在很久以前,中国的股市还没有那么发达,股票市场也不是很成熟。

那时候,上市公司的股份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股东的。

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一些公司开始出现了大股东控制公司的现象,这就导致了股票市场的不公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决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1.2 股权分置改革的目的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投资者能够参与到股票市场中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通过改革,可以促进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加关注股东的利益,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这样一来,整个股市的发展就会更加健康有序。

2.1 股权分置改革对投资者的影响说到股权分置改革对投资者的影响,那可真是太大了。

改革让更多的人有了投资的机会。

以前,很多投资者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赚钱。

而现在,只要你有一定的资金,就可以参与到股票市场中来。

这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

股权分置改革让投资者有了更多的选择。

在过去,投资者只能选择少数的股票进行投资。

而现在,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股票涌现出来,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进行投资。

股权分置改革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毕竟,任何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

但是只要我们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投资原则,就可以降低风险,实现收益。

2.2 股权分置改革对企业的影响说到股权分置改革对企业的影响,那也是非常大的。

改革让企业更加注重股东的利益。

在过去,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的利益,可能会忽视股东的利益。

而现在,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企业不得不更加关注股东的利益,从而提高了企业的治理水平。

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影响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转折点。

简单来说,这个改革主要是为了打破国有股和流通股之间的壁垒,推动市场的公平与透明。

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改革带来的深远影响。

在改革之前,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非常复杂,流通股的比例极低,这导致了市场流动性差、投资者信心不足,很多人对市场抱有疑虑。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2005年,中国开始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允许非流通股东在一定条件下转让股份。

这一的推出,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迈向更成熟的阶段。

通过这个改革,企业融资能力显著提升。

以新能源企业为例,阳光电源作为一家在市场上逐渐崭露头角的公司,便是这一改革的受益者。

改革后,阳光电源的股东结构得到优化,融资渠道多样化,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

在这一过程中,阳光电源不仅成功上市,还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

股权分置改革还促进了投资者信心的恢复。

许多散户和机构投资者开始相信市场的潜力,逐渐加大了投资力度。

这对于新能源行业尤为明显,因为环保和可再生能源的趋势让更多资金流入这一领域。

阳光电源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正是投资者信心回升的一个缩影。

然而,改革也并非一帆风顺。

股权分置的问题在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利益冲突时常浮现。

这就要求制定者不断优化,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以阳光电源为例,公司在股权结构调整中,积极与股东沟通,确保透明度,增强了各方对企业发展的信心。

总的来说,股权分置改革为中国资本市场带来了新的生机,尤其是在新能源领域,阳光电源的成功案例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通过优化股权结构,企业不仅提升了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也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这场改革的历史影响,将在未来的资本市场中继续显现,影响着无数企业的命运。

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企业像阳光电源一样,充分利用这次改革带来的机遇,实现更大的突破。

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一,股权分置改革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股权分置制度安排的背景及其含义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对国企实行股份制改造,同时开始着手证券市场的起步建设,当时所遵循的主导思想与市场上计划经济成分仍占主导地位是分不开的。

一方面,社会主义性质要求公有制必须在社会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据此国企改革中应当保证国有股份占优势比例。

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不完备,股份公司国有股的股东代表还未人格化,国有股上市流通尚不现实,盲目上市还有可能因股市的动荡影响其控股地位。

因而,股权分置的制度安排在当时是以确保公有制主体地位和保护国有资产为社会背景的。

可见,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发展过程中,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形成了“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具体而言,股权分置是指在我国内地股票市场上只允许占市场总量三分之一的社会公众股上市交易,另外三分之二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则暂不上市流通。

这在事实上造成了上市公司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而能够上市交易的只是占总股本很小部分的流通股。

全面理解股权分置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公司法理论中,以公司发行的股票是否具有流通性为标准,将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但二者同为公司的普通股。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须将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发起人认购不低于35%的股份,其余部分则可以向社会公开招募。

公司依法成立后,如果要申请公司股票上市,则发起人所认购的股票暂不上市交易。

因而真正上市流通的只是社会公众股。

第二,由于股票流通性的差异性,同为普通股的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实际上获得的价格是不同的,这又违背了同股同权的公司法原则。

但应当注意,流通性溢价并不是同股不同价的唯一原因。

依《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发起人一般按每股的票面价格认购,而社会公众股则采用平价或溢价发行两种方式,实践中溢价发行是普遍状态,但由于溢价发行必然会造成发起人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获得股票的成本不同。

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

姓名:李燕班级:09财务管理学号:200910306018股权分置改革一.含义股权分置: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

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

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

现在的股权分置改革在以前叫做国有股减持。

二.历史原因股权分置是由诸多原因造成的,是在我国有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

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为了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同时又不失去国有经济的控股权,采取了增量发行股票的方式,即在原有的存量国有企业资产基础上,再溢价增发一些股票,原有股票则变成非流通股,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流通。

这一制度在其后的新股发行与上市实践中被固定下来,形成了我国股市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并存的独特格局。

股权分置在证券市场成立之初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便利了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巨额资金,有利于经济增长,推动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由于大部分的股票是非流通股,企业可以一较高的溢价在一级市场发行股票,股票市场为上市公司提供了递增的资金支持。

从1991年的5亿元到2005年的1883亿元,15年共筹集9000亿元,年均筹集600亿元,其中通过一级市场发行筹集额占55%。

正是这种强有力的资金支持,造就了一批像中石化、青岛海尔、中兴通讯业绩业绩突出、扩张迅速的行业巨人和科技精英,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

但是股权分置也造成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利的弊端,影响制约着我国证劵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2005年股权改革分置

2005年股权改革分置

• •
股权分置改革的作用
• 作用一: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 作用一: 本市场发展新形势; • 作用二:其次,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奠定良好 作用二: 基础。从公司自身角度来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 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 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流通股股东来说,通 过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了 保护. • 作用三:再次,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 作用三: ,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
• 第三,控制权僵化的问题。 第三,控制权僵化的问题。 • 三分之二的法人股不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流通 ,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特别是其国企母 公司,对上市公司具有不可动摇的控制权。某个 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如果运用不当,企业经营 必然出问题。 • 股权分置改革,企业生产力将下降,利润减 少,股价下跌。
股权分置改革的含义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 革,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 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 • 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 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 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 8300 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如果国有 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 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 。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 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 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
• 分置改革的利弊
• 1: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行为机制在股改后趋于一致化。 • 2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上市公司定价机制的统一,市场的资源配 置功能和价值发现功能进一步得到优化。 • 3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大股东违规行为将被利益牵制,理性化行 为趋于突出。 • 4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 机制。 • 5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整体目标趋于一致,长期激励将成为 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 • 6股权分置改革之后金融创新进一步活跃,上市公司重组并购行 为增多。 • 7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市场供给增加,流动性增强。股改之后,市 场上逐渐受到受限股到期解禁流通所产生压力。

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 (2)

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 (2)

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简介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旨在促进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公司价值的持续增长。

该改革首次在2005年在中国推出,至今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本文将探讨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以及对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影响。

1. 股权结构不合理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许多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国有股份占比过高,而流通股份占比较低。

这种情况导致了国有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过大,使得公司治理存在许多问题。

例如,国有股东可能会将公司的利益与个人利益混淆,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资源配置。

因此,股权分置改革旨在通过增加流通股份的比例,平衡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之间的权力关系,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2. 提高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股权分置改革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在股权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容易被少数股东操纵。

这可能导致公司的战略和经营决策与市场需求脱节,从而影响公司的竞争力。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份的比例增加,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了市场对于公司治理的监督力度,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 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股权分置改革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改革,旨在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在股权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市场流通股份稀缺,导致市场流通性差,容易造成股票价格的波动。

这不利于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也不利于市场的稳定运行。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增加流通股份的比例,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市场,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4. 鼓励战略投资者的参与股权分置改革还鼓励了战略投资者的参与。

在过去,由于股权结构不合理,战略投资者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流通股份,限制了他们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和介入程度。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战略投资者可以更容易地获得流通股份,提高了他们对上市公司的参与度。

这有助于引入更多的战略投资者,促进了公司的战略调整和发展。

5. 促进企业的成长与发展股权分置改革还有助于促进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一、股权分置产生的原因及影响股权分置是由很多历史原因形成的,从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来看,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既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总体上采取的是搁置办法,由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他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份也作出了暂不流通安排。

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而通过配股、送股等孳生的股份,仍然依其原始股份的流通性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

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股权分置局面及其流通性的不同规定对证券市场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不利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制约着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等。

为此,证监会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相关问题的通知》,以期通过建立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的市场化协商机制,使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获得流通权来解决我国的股权分置问题。

二、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解决股权分置本质上是推动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强化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机制。

从宏观上,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稳定市场机制,完善价格形成基础,为其他各项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创新创造条件,谋求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从微观上,改革的目标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资本运营机制,从整体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强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信心。

三、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的会计处理股权分置改革是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方式通过支付对价给予流通股股东相对应的补偿来获得所持股份流通权,并最终实现股票的全面流通。

支付对价的原因是:①非流通股股东所获股权的单位成本一般低于流通股股东,②在市场需求一定的情况下,流通股总量的增加势必会造成股票价格的降低,从而影响原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历程中的一次重大变革,对于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股权分置的时代,上市公司的股份被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这导致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现象,严重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和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旨在消除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差异,实现股份的全流通,从而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和上市公司的质量。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融资环境的影响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由于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一致,上市公司的融资决策往往受到非流通股股东的控制,导致融资行为不规范,融资效率低下。

股权分置改革后,所有股份都可以在市场上流通,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上市公司的融资决策更加注重全体股东的利益,融资行为更加规范和市场化。

首先,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效率。

改革后,股票价格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价值,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以更合理的价格筹集资金,降低了融资成本。

同时,由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增强,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权融资时会更加谨慎,避免过度融资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其次,股权分置改革促进了上市公司债券融资的发展。

在股权分置时代,由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信用评级较低,债券融资渠道不畅。

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得到改善,信用评级提高,为债券融资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外,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债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品种不断丰富,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多的债券融资选择。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非流通股股东往往掌握着公司的控制权,而流通股股东由于持股比例较低,难以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失衡。

股权分置改革后,所有股东的利益都与公司的股价紧密相连,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一方面,股权分置改革促进了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

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背景及发展趋向

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背景及发展趋向1 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背景股权分置改革(简称“分拆股改”)是中国股市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

当时,随着中国股市的日益兴起,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陆续上市,但由于股权结构混乱,非上市状态下的主要股东(即国有企业的原单位)持股比例过高,难以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股权来实现股份流通,这导致了股份流通性极差,严重影响了股市的发展和行情。

因此,中国政府于2005年开始了大规模的股权分置改革,旨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规范股权结构,提高股份的流通性和透明度。

此次改革的主要措施是通过出售国有企业持有的股份,使其全部或部分变为上市公司的自由流通股份,从而实现股份的流通和交易。

2006年起,整个大陆股市的上市公司都要按规定对股权巨变进行调整和制定相应的操作计划。

此外,股权分置改革一直被视为深化经济改革的重要举措。

2 股权分置改革的发展趋向自2005年以来,股权分置改革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

下面就是股权分置改革的近年来发展趋向:1.放宽限售股解禁规定在过去,限售股的股东通常需要满足较苛刻的条件才能申请股份解禁或出售。

随着市场的发展,政府深化股改的进程之下,针对限售股的解禁规定被放宽了,使得限售股股东可以更加容易地自由流通股份。

这也促进了整个股市的更好发展。

2.推进注册制改革注册制是指在企业上市前,由中国证监会审核和管理公司相关信息,来完成上市审核和监管。

注册制实行后,更多的企业可以自主申请上市而无需等待政府的批准。

这也意味着公司可以在上市前更加顺畅地筹资,降低了对政府资金补助的依赖,更加注重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盈利情况。

3.加强监管为了规范股市交易,证监会对券商和股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在这种趋势下,子公司或股东理所当然地会成为检查和调查的重点。

该趋势符合中国经济的整体方向,中国正在促进更严格的治理模式,以提高企业的营运效率和价值链管理。

4.落实完善股权激励政策股权激励是一种企业管理模式,可以通过奖励优秀员工持有公司股权的方式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进而推动企业稳步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的盈余质量效应

股权分置改革的盈余质量效应股权分置改革的盈余质量效应股权分置改革是指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进行拆分,让部分股权流通市场,以增加公司的流通股份比例。

自2006年开始,我国股权分置改革逐渐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本文将深入探讨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影响和效应。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盈余质量的直接影响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行使得公司的控制权发生了变化,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决策的变化。

在此过程中,股东利益(特别是大股东)实现的方式和手段都受到了改变。

大股东可以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以提高公司的业绩。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即原控股股东可能将公司的利益转移到其他相关方或者自己的私人利益中,损害小股东的利益。

其次,股权分置改革也对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信息披露有着重要影响。

对于原有的财务数据变更、会计政策调整、利益分配等问题,公司需要及时进行披露,以保证投资者能够真实了解公司的盈余质量。

此外,股权分置改革也要求公司在财务报表上作出相应调整,确保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准确反映。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盈余质量的间接影响股权分置改革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对股东权益保护、信息披露透明度、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首先,股权分置改革加强了公司的内部控制。

新的股权结构使得公司更加关注财务风险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设。

为了避免权益冲突和损害利益,公司需要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这为公司盈余质量的提升提供了保障。

其次,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信息披露是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

股权分置改革要求公司进行更加频繁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包括盈余数据、财务报表、关联交易等信息,以提高公司的信誉度和投资者的信任。

最后,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公司更加关注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

股东权益保护是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也使得公司更加关注环境保护、员工权益、社区责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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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何以败走麦城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何以“败走麦城” 关键词:股改失败原因对策 摘要:本文直陈股改失败的种种表现,并对股改失败的原因作了简要的阐述和分析,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但愿失败乃成功之母,但愿今后的股改能够从失败走向成功!并最终取得伟大的胜利! 正文: 股权分置改革自今年五月份风风火火地开展以来,推进到今天,尽管比较主流的声音都讳言失败,而称其进入了“关键时期”。但依笔者的管窥之见,现有股改的失败即是不争的事实,其实也无须讳言。相反,我们应该正视股改的失败,并且,对此失败必须给予高度地重视,必须认真及时地经验教训,深入探求所以失败的原因,果敢提出科学有力的解决之道,以免最终酿成更大的灾难,并尽力争取股改的最后胜利。 一、股改的失败 股改的失败,有下列种种表现: (一)股改步入歧途 股改的根本目的,原本应该是通过股权结构的变革,重塑股市的诚信和公平,使上市公司具有价值,进而推动股市持续稳定的发展。然而,实际的股改却在一帮“知识和经验不足”的人的把持下,被一些利益集团夹持着,逐步演变成了拯救机构的行情。其相距诚信和公平越来越远。这从宝钢、上汽等动用数十亿人民币为机构投资者接盘,权证被疯炒,以及各式各样的“投票门”事件中,可见一般。 (二)G股成为“跌股”和“死股” 如果股改成功,那么G股就应该有投资价值;就应该是“香勃勃”,而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就应该成为“涨股”和“活股”。然而,事实上,G股却成了“跌股”和“死股”,据有人,“截至11月8日,推 出股改方案的企业共234家(不含清华同方),其中送股类的企业为224家,比例达96%。在送股类的224家企业中,已完成股改的G股企业99家,其中97家跌破股改前价格,占98%,73家跌破自然除权价,占74%;已公布方案尚未实施送股的准G股企业125家,方案推出后首次复牌的有95家,其中59家跌破停牌前价格,占62%”。而惟有毫无投资价值的“权证”,则在“创新”的旗号下,被一些违规资金操纵着,疯狂的上串下跳。以至于层竟要冒天下之大不违,毫无依据地搞什么“倾斜政策”去支持G股做优做强。照此下去,如果还未股改的一千多家上市公司,在股改之后,也是如此地跌跌不休,岂不是要在已被推倒的广大中小投资者身上再踏上一只脚吗岂不是要将已被推倒的市场中政府的信用彻底粉碎吗股改的“成功”又从何而来呢 (三)中小投资者参与股改投票的越来越少 如果股改成功,那么,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应该得到切实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参与股改的热情就应该得到维系;中小投资者参加股改投票的比例就不会越来越少。然而,事实上的股改,从试点第一批到全面推进后的第一批,流通股平均参与率为%、%、%,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虽然,因为保荐机构的努力“工作”,全面推进后第二批37家公司流通股平均投票率为%;第三批21家公司流通股平均投票率为%,流通股股东的股改投票参与率有所起稳,但仍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则是无可争辩的。中小投资者参与股改投票越来越少的事实,表明了中小投资者在股改中的弱势,以及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也从某种程度上标志着股改的失败。 (四)“对价”越来越低 如果股改成功,那么,“买卖公平的法则”在“对价”的支付上就应该得到遵守;优质就应该优价;劣质就应该降价。然而,事实上的股改,在平均十送三股的预期中,一些业绩差的公司实际上付出的“对价”反而更少,(其送出的股份)豆腐买出肉的价格,公平再次地被践踏。而如果以中小企业板为例,其对价水平不断下降:“第一批(第二批公布股改方案的公司中开始出现中小板上市公司)10家公司平均对价水平是10送,第二批20家平均对价水平就下降到股,而到了随后公布的方案,这一数据已经下降到10送股”。这也充分显示了对价水平的实际不公。 (五)股指数度面临千点之危 如果股改成功,那么,投资者对于股市稳定发展的预期就应当确定,股指在经历了4年多的下跌之后,就应该呈现稳中有涨的局面。然而,事实上,以沪市综指为例,自股改以来,股指从2005年4月29日的1159点,在短短一个月后的6月6日跌到998点;后虽被所谓政策性资金托住,但又在此后不久的7月12日和7月19日两度跌至1004点;之后,股指虽有所回升,在9月20日达到1223点;而就在各界人士特别是管理层因股指的上涨而沾沾自喜的时候,股指却又再度掉头向下,并在10月28日又跌到1067点,直逼1000点的大关。(深市综指则更是于11月16日创下2593点的次低点位,相较6月3日的低点2590点,只有一步之遥)股指的如此走势,其彰显了广大投资者对于股市稳定发展的预期,并没有因股改而得到确立,反而更加惶恐不安!如此,股改的成功从何谈起。 (六)股市的成交量一再缩减 如果股改成功,股市的吸引力就应当增加;就应当能够吸引新资金的加入;股市的成交量就应该有所放大。然而,事实上,股票型基金不仅发行困难,而且遭遇净赎回;除了一些所谓的政策性资金外,增量资金其实很少,以至于管理层急急企求于QFII,使其得以乘虚而入。而沪深两市的成交量也就一直不能有效放大。如此,如果,中国的广大投资者不能因股改而得利,反而令到外国的资本有机可乘。则股改的“成功”将仅是外国资本的胜利而已,而且其将来(很可能是在两、三年内)胜利退出之日,很可能就是中国股灾再度降临、危机暴发之时)。其于主义市场的建设何益 (七)大股东的增持承诺渐渐消失 如果股改成功,上市公司果然有投资价值。大股东就不怕做出增持的承诺。然而,事实上,股改开始的时候,虽然还有不少大股东信誓旦旦地誓言自己控制的上市公司有投资价值,并承诺出资增持。但是,在看到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失败以后,其他上市公司后续推出的股改方案,就再难看到大股东增持的誓言了。更有甚者,有的上市公司(如中化国际)的大股东干脆就直接背 弃诚信,将自己已然做出的承诺置于脑后,一赖了之。可以说,大股东增持的失败,以及大股东增持承诺的逐渐消失,也同样标志着股改的失败。 以上种种,已然充分表明现有股改的失败。那些以为股改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就是成功的人们,请扪着良心好好想一想,“大跃进”和“大革命”的教训吧!

二、股改何以“败走麦城” 现有的股改,所以陷入失败,其原因何在呢依笔者拙见,主要有下列一些。 (一)知识和经验不足 笔者早在今年6月4日,就曾撰文指出,虽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是经过“专门工作小组”历时一年多的研究才推出的,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但是,其依旧是“知识和经验不足”使然,是难以令人称道的。并且明确指出了“知识和经验不足”的种种表现:如不能正确认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本质、目的和方略;不能正确界定政府的职能;不能正确把握股权实际流通的限制;以及不能果断推出“新老划断”等。现在看来,股改的失败也正是“知识和经验不足”所招致的必然结果。 (二)以计划的方式管理市场 可以说,股权分置原本就是因为知识和经验不足,以计划的方式管理市场的产物。而现在依然沿袭计划的方法来解决股权分置改革这一市场问题。此乃导致股改失败的直接原因。 在股改的问题上,政府沿袭了计划的方法,其突出的表现为“统一组织”、“锁一爬二”、“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新老划断不确定”、“保荐制度”以及“倾斜政策”等。兹简单分析如下: 1、关于“统一组织” “统一组织”是现行股改所遵行基本原则之一,其实质是,谁试点,谁先改、谁后改,完全由组织者说了算,缺少具体的标准和规范、缺少必要的监管,尤其是缺少对组织者的监管,没有公开、自由地竞争可言。客观上为设租、寻租开了方便之门。此本为主义所不允,却成了股改的基本原则之一。这是股改沿袭计划方法的突出表现。因此,“统一组织”应当改为“统一规范、严格监 管”,这样,所有的市场主体,可以在确定的规范下、在严格的监管之中,自主决策、自由竞争,使股改遵循市场的法则,有序进行。从而奠定股改成功的基础。 2、关于“锁一爬二” “锁一爬二”,是指证监会4月29日《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所确定的一项股改政策,即“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12个月内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这明显是以计划的方法限制流通,和导致股权分置的“暂不上市流通”并无本质区别。其在客观上遏制了上市公司股改的积极性,人为地强化了非流通股股东在推出股改方案时的优势地位,从而使得股改“对价”少之又少;使非流通股股东得以利用制度再度实现对流通股股东的掠夺。这是导致股改艰难进行的又一直接原因。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股权的流通一般是自由地,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除非另有规定,不受任何其他限制。但是,因股权分置作为遗留问题,为了确保这一问题公平解决,对非流通股在可上市流通后的转让加以限制是必要的。只是,这种限制应当以市场的方法,而不应该以计划的方法;应当促进公平,而不是制造新的不公。因此,笔者认为“锁一爬二”的政策,应当以“连续三天达到涨幅的限制或者股指一个月内涨幅超过30%;或者,股指六个月内涨幅超过50%;或者,以大宗股票交易的方式向战略者转让股份”等受市场约束的条件取而代之。惟有如此,股改才能有利于股价的上涨,实现互利多赢。 3、关于“成熟一家推出一家” “成熟一家推出一家”可以说是体现“统一组织”原则的具体管制措施。这是典型的计划方法,“成熟”与否没有任何具体的、公开的标准,为权力肆意妄为提供了空间。正是这一管制措施,使得一些机构重仓股、庄股和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抢先完成了股改,使得股改的人为增加,并使得其他众多未行股改的上市公司面临边缘化的危险。这对广大被深度套牢的中小投资者而言是显失公平的。其是导致股改为中小投资者所厌弃的原因之一。因此“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管制应当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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