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模版
信用社(银行)员工违规处罚积分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员工违规处罚积分管理办法信用社(银行)员工违规处罚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解决有章不循、违规操作问题,引导督促信用社和员工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是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累计积分并据以处罚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实施积分管理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鼓励自查自纠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平利县信用社所辖网点及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依照《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处罚规定》进行处罚的违规行为和平利联社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
第六条发现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当对其所属的直接管辖网点进行积分。
但直接管辖机构自查发现并进行纠正的,不对网点积分。
第七条个人自查自纠的违规行为,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可免除积分,但按照《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处罚规定》应进行处理的除外。
第八条对违规行为进行积分,应当对事实和情节进行调查核实,并通知当事网点和个人,当事网点和个人有权申辩或申诉。
第九条员工的违规行为,按照《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处罚规定》给予处理的,不得因受到处理而免除积分,也不得因积分而免除处理。
第十条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违规的,按照所负责任分别给予积分,不因一人积分而免除其他人的积分。
第十一条内部日常管理、业务检查、审计稽核、案件调查、信访核查以及外部监管机关检查、客户投诉、媒体报道等途径发现违规行为线索,经核实的,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积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生效前的违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十三条个人积分管理实行24分制,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
第十四条员工违规,依照本办法被积分的,对其所在网点同值积分。
第十五条积分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每年对个人积分进行兑现,对积分最多的2至5名员工进行处理。
次年积分从零开始。
第十六条按照《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处罚规定》受到处理的,按以下分值对应积分:(一)、经济处罚积分标准为2—7分。
农村商业银行各级管理人员违规积分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各级管理人员违规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行合规管理水平,树立“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我做起”的主动合规意识,促进我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陕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违规计分办法》、《陕西省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领导班子及高管人员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稽核处罚规定》及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业人员违规积分管理,是指对在内外部检查发现违反法规制度及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操作责任、直接领导责任、间接管理责任的各类操作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违规积分标准进行累计记分,并据以考核的管理流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农商行总部各科室的经理、员工、各支行(分理处)的行长(主任)、副行长、信贷主管、信贷人员、委派会计(会计主管)、综合柜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内外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一)行业监管部门等外部机构对各部门、各网点开展的检查督导工作;(二)省联社各业务条线、各办事处(审计中心)对各部门、各网点行社开展的常规及专项稽核、检查督导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违规积分标准,是指根据内控管理要求,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点按照违规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设定的违规分值。
第六条违规积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谁主管,谁负责;(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错罚相当,惩教结合;(四)鼓励自查自纠。
第七条违规积分不得替代本行对各部门及各网点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八条总行合规管理部是我行违规积分工作管理部门,各网点、各部室是违规积分工作实施部门。
稽核审计部是违规积分工作监督部门。
第九条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全行违规积分管理工作的整体推动;制定完善违规积分管理制度体系;组织实施日常积分管理工作;(二)组织本行各职能部室制定并适时更新违规积分标准;(三)组织、协调、指导、评价违规积分实施部门的违规积分工作;(四)对本部门组织的检查及牵头接受外部机构检查认定的违规责任人进行积分,建立违规积分台账;(五)检查监督违规积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六)持续对全行违规积分数据开展监控、分析和评价;(七)审议重大、复杂的违规积分事项;(八)对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本行高管人员违规积分情况,为上级对高管人员的职务任免、薪酬评定、绩效考核提供参考依据;(九)建立并保管全行违规积分档案资料。
银行员工诫勉制度与违规积分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员工诫勉制度与违规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合规理念,规范从业行为,着力整治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问题,做到违章必究、防微杜渐,促进全行各项业务良性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诫勉和违规积分管理主要针对发现员工存在《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详见附件二)所列行为而采取的违规扣分登记、举牌警告、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一系列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员工违反银行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足以按照《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理的情形。
第四条发现员工违规行为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一)分支机构自查。
(二)授权、审查、复核、事后监督等日常监管。
(三)总行稽核监察和管理条线检查。
(四)银监、人行等外部审计与检查。
(五)内外部举报、投诉的调查取证。
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全体员工,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机构部门是指总行部室、分行、一级支行(含分行管辖支行)。
第二章违规扣分第七条发现员工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未列入扣分标准的其他违规行为根据违规属性比照扣分;违规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从重从严扣分,直至最高分12分。
第八条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违规的,分别给予扣分,不因其中一人扣分而免除其他人的扣分。
第九条一次发现同一员工数个违规行为,分别进行扣分后累计计算。
第十条一次发现员工因同一违规行为同时触犯《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多项规定的,依照该行为对应的扣分分值最高的条款进行扣分。
第十一条同一员工屡查屡犯同一违规行为的,扣分从重从严,直至加倍扣分。
第十二条员工自查自纠的轻微违规行为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所在部门认定,可以减免或免除扣分。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或部门自查自纠的违规行为,再次被上级检查发现,同一违规行为不再重复扣分,但整改未落实的违规行为仍需扣分。
银行员工诫勉制度与违规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xx银行员工诫勉制度与违规积分管理办法(试行)xx总发〔xx〕220号,xx年7月8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合规理念,规范从业行为,着力整治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问题,做到违章必究、防微杜渐,促进全行各项业务良性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诫勉和违规积分管理主要针对发现员工存在《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详见附件二)所列行为而采取的违规扣分登记、举牌警告、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一系列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员工违反银行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足以按照《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理的情形。
第四条发现员工违规行为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一)分支机构自查。
(二)授权、审查、复核、事后监督等日常监管。
(三)总行稽核监察和管理条线检查。
(四)银监、人行等外部审计与检查。
(五)内外部举报、投诉的调查取证。
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全体员工,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机构部门是指总行部室、分行、一级支行(含分行管辖支行)。
第二章违规扣分第七条发现员工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未列入扣分标准的其他违规行为根据违规属性比照扣分;违规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从重从严扣分,直至最高分12分。
第八条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违规的,分别给予扣分,不因其中一人扣分而免除其他人的扣分。
第九条一次发现同一员工数个违规行为,分别进行扣分后累计计算。
第十条一次发现员工因同一违规行为同时触犯《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多项规定的,依照该行为对应的扣分分值最高的条款进行扣分。
第十一条同一员工屡查屡犯同一违规行为的,扣分从重从严,直至加倍扣分。
第十二条员工自查自纠的轻微违规行为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所在部门认定,可以减免或免除扣分。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或部门自查自纠的违规行为,再次被上级检查发现,同一违规行为不再重复扣分,但整改未落实的违规行为仍需扣分。
银行违规积分管理办法

xx银行违规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银行内控管理,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强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升全行合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为依据,对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实行违规积分管理。
第三条违规积分管理是指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违规积分标准对违规责任人实行累计积分管理,以量化业务操作及管理的总体质量,分析违规风险特征及成因,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及时消除操作风险隐患,保障各项业务稳健运营、健康发展。
第四条内外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一)外部监管机构对本机构开展的检查;(二)本机构内部开展的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业务监督。
第五条违规积分标准是指根据对法规和制度的梳理,确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点,按照风险程度和违规行为的性质,设定的不同的违规积分等级和分值。
第六条违规责任人是指在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实施者、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者或监督检查责任的监督者。
第七条违规积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错罚相当,惩教结合;(三)全员参与,统一管理;(四)鼓励自查自纠。
第八条违规积分不得替代监管部门和本行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总行及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董事会聘用的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十条稽核审计部为违规积分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辖内机构违规积分管理工作的推进实施;审议辖内重大、复杂的违规积分事项;组织、协调、指导、评价违规积分实施部门的违规积分工作。
总行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为违规积分实施部门。
第十一条违规积分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全行违规事项积分管理工作,负责持续制定完善本行违规事项积分管理制度体系;负责积分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二)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制定并适时更新违规积分标准;(三)负责对本部门内部人员进行个人积分记录;负责对本部门开展的检查监督及牵头接受的外部监管机构检查发现问题的相关违规责任人进行积分认定,建立违规积分台账,并作相应积分录入;(四)负责对违规积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五)负责对全行的违规积分数据进行持续积累、分析评价、报告和预测监控,提升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六)负责及时将汇总积分情况反馈至计划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管理部门,全面用于员工晋升、薪酬评定、绩效考核等用途;(七)负责对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违规责任人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提交相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最新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记分(积分考核办法

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记分(积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遏制屡查屡犯违规行为现象的发生,防范案件风险,增强员工合规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原则。
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记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通过实行量化考核,以记分建档的方式,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动态考核。
第四条本办法记分对象为本行在职在岗员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一)外部有权部门开展各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二)系统内组织开展的各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三)职能部门例行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四)事后监督业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五)其他方式发现的违规行为。
第二章记分规则第六条违规行为记分实行按月积分考核和年度积分累计考核。
(一)按月积分考核:凡当月发现的违规行为均属于本办法考核范围。
对当月违规行为的员工,经本人确认在绩效考核中记分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二)年度积分累计考核:本记分以年度为一个记分周期,对年度内员工记分进行累计,累计到一定分数的,按《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根据员工违规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记分。
(一)违规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记1-2分;(二)违规行为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或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记3-5分;(三)违规行为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或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记6-20分;(四)违规行为性质严重或影响恶劣的,发现一次记40-60分。
第八条对同一次检查中发现的类似问题,合并作为一个问题进行扣分处理。
同一个问题在不同检查项目中被发现,不再重复记分(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除外)。
第九条记分依据详见《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第三章记分流程第十条记分实行“谁检查、谁记分”、“谁牵头,谁记分”“谁记分,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一条本行绩效考核管理部门对记分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银行工作人员轻微违规处理及积分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银行工作人员轻微违规处理及积分管理暂行办法模版银行工作人员轻微违规处理及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银行工作人员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本暂行办法制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理和积分管理。
第三章轻微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理程序轻微违规行为是指银行工作人员在业务办理中,未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但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单位规定。
轻微违规行为一般包括以下情况:1. 工作作风不端正,导致不良影响;2. 工作中语言不得体、态度恶劣、粗暴,不符合行业规范;3. 工作疏忽大意,导致客户受到损失;4. 工作中未经授权,擅自处理业务;5. 工作过程中未遵守规定流程,未按时完成任务;6. 其他轻微违规行为。
银行工作人员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如下:1. 当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轻微违规行为时,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2. 如果违规情节较轻,可以口头批评并提示工作人员,告之其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和遵守规定的重要性;如果违规情节较重,应当让工作人员书面书写检讨报告,并在报告中对自己的错误进行深刻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对客户、对银行、对社会的危害性;3. 如发现轻微违规行为已导致客户损失,应当向客户进行赔偿,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4. 如发现轻微违规行为因工作人员的低级错误行为导致公司损失,应当向公司进行赔偿,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5. 如发现轻微违规行为因工作人员的蓄意行为导致公司以及客户损失,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员工惩戒,并向公司以及客户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四章工作积分管理工作积分是对银行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一种综合评价,能够反映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分管理应当以公正、公平、合理为原则,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 业务办理速度;2. 服务态度优良;3. 工作成果准确且符合要求;4. 工作纪律良好;5. 工作部门内部管理及协作合作;6. 业务知识掌握情况。
农商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模版(试行)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引导和督促本行员工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根据监管部门和省联社合规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积分管理是指本行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实行累计积分管理。
违规积分管理根据本行内部日常管理、各项检查、稽核审计、信访监察核查以及外部监管部门检(督)查、媒体报道、客户投诉等途径发现的违规行为为线索。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不足以按照本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但有必要按照本办法进行违规积分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违规积分管理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鼓励自查自纠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全体在职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总行成立员工违规积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积分领导小组”),由总行分管行长担任组长,由总行合规管理部门、监察审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
第七条积分领导小组职责:(一)审议决定重大、复杂的违规积分事项;(二)提出对违规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员工的处理建议;(三)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违规积分管理工作;(四)其他违规积分管理事项。
第八条总行合规管理部门为员工违规积分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执行积分领导小组的决议;(二)建立和管理违规积分档案;(三)对履行检查(监察)职责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积分;(四)负责建立、记录和保管违规积分档案包括积分台账、积分卡等;(五)积分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积分规则第九条本行违规积分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
第十条本行违规积分实行积分周期管理。
积分周期为一个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内积分累加计算,下一年度积分从零分起算。
积分登记时间以发现违规行为的年度时间为准,当年发现以前年度的员工违规行为视同当年违规行为进行积分。
第十一条一次发现员工数个违规行为的,分别进行积分,累计计算。
对同一违规行为在不同检查项目中被发现的,不重复积分,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除外。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模版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xx年04月08日目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组织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积分管理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积分运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处理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银行员工诫勉制度与违规积分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员工诫勉制度与违规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合规理念,规范从业行为,着力整治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问题,做到违章必究、防微杜渐,促进全行各项业务良性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诫勉和违规积分管理主要针对发现员工存在《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详见附件二)所列行为而采取的违规扣分登记、举牌警告、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一系列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员工违反银行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足以按照《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理的情形。
第四条发现员工违规行为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一)分支机构自查。
(二)授权、审查、复核、事后监督等日常监管。
(三)总行稽核监察和管理条线检查。
(四)银监、人行等外部审计与检查。
(五)内外部举报、投诉的调查取证。
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全体员工,并遵循实事求是、客—1 —观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机构部门是指总行部室、分行、一级支行(含分行管辖支行)。
第二章违规扣分第七条发现员工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未列入扣分标准的其他违规行为根据违规属性比照扣分;违规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从重从严扣分,直至最高分12分。
第八条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违规的,分别给予扣分,不因其中一人扣分而免除其他人的扣分。
第九条一次发现同一员工数个违规行为,分别进行扣分后累计计算。
第十条一次发现员工因同一违规行为同时触犯《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多项规定的,依照该行为对应的扣分分值最高的条款进行扣分。
第十一条同一员工屡查屡犯同一违规行为的,扣分从重从严,直至加倍扣分。
第十二条员工自查自纠的轻微违规行为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所在部门认定,可以减免或免除扣分。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或部门自查自纠的违规行为,再次被上级检查发现,同一违规行为不再重复扣分,但整改未落实的违—2 —规行为仍需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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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员工依法依规遵守职业行为规范,规范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强化员工的职业责任和职业操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银行所有员工及其分支机构中所有从事银行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银行员工应该依据银行的职业行为规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
银行
员工不能从事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即面临
积分扣除的风险。
第四条本银行根据员工工作的性质和工作的要求,在监督、管理和考核员工时
实行积分管理制,以此来衡量员工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二章积分项与扣除标准
第五条积分按月累计,包括加分项和扣分项两个部分。
第六条加分项包括:
1、考勤记录100%准确度,每月加10分;
2、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优秀,经领导评定加5-10分;
3、根据银行规定参加岗位培训交流,每次加2分;
4、参与银行业务竞赛,获得优异成绩,根据成绩不同加5-10分;
5、银行重要会议正式邀请员工参与,每次加2分。
第七条扣分项包括:
1、签到记录出现缺勤、迟到、早退以及其他违反考勤制度行为,每项扣2分;
2、处理客户投诉不当,导致客户不满,每次扣5分;
3、定期考核中表现不佳,每次扣4分;
4、一线员工在业务操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疏忽,导致客户造成经济损失,每次
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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