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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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2014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2014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下放备案权限,简化备案内容,规范备案行为,提高备案效率,主动适应部分地区经济管理权限调整和备案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实际情况,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印发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再次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内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比照执行,以下统称企业)在我省境内投资项目的备案活动,部分适用于在我省境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一)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最新版本为准)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二)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第四条项目备案的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以国务院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四)《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年本)的通知》(豫政[2014]50号)(以省政府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六)国家和省颁布的产业政策。

第五条项目备案机关(以下简称备案机关)是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八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八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备案,其余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备案。

安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安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安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城镇企业和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临时用工。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不受身份限制,本人自愿参保;3、城乡居民: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1、在岗职工(用人单位办理):(1)单位职工应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3)调入人员的有关调入手续;(4)关于职工来源的有关证明材料;(5)其他有关证件与证明资料;2、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证明;3、城乡居民:(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2)本人工商银行卡或存折原件;(3)其他有关证件与证明资料;温馨提示:按照政策需要照顾的特殊人群,还需持相应的证明。

参保流程;1、城乡居民参保:新参保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村(社区)协办员提出参保申请;2、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领取条件: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所需资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1)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4)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还须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

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基金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制格式文本1:发起人或捐赠人情况说明:1、发起人应为未曾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格式文本2:发起单位或捐赠单位情况说明:发起单位如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其登记证书复印件用A4纸附后。

格式文本3:发起单位、发起人或捐赠人、捐赠单位委托申请人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委托书关于委托同志办理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的委托书年月日我们在召开了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委托同志负责办理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发起单位:1、,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发起自然人签字:1、;2、;3、;4、;5、。

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格式文本4:发起单位、发起人或捐赠人、捐赠单位关于成立基金会筹备组的决定关于成立基金会筹备组的决定年月日我们在召开了会议,会议一致同意成立基金会筹备组,筹备组负责人为。

发起单位:1、,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发起自然人签字:1、;2、;3、;4、;5、。

年月日格式文本5:捐赠人或捐赠单位捐赠意向书说明:捐赠意向书或捐赠协议,应载明捐赠人或捐赠单位自愿无偿捐赠一定数量的资金至拟设立的基金会作为原始基金。

格式文本6: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以下由登记机关填写)。

活动通告模板

活动通告模板

活动通告模板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

下面给大家带来活动通告,仅供参考!活动通告范文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告为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特通告如下: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财政拨款;经国务院及财政部批准设立和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收入;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财政部核准不上交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社会团体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等。

纳税人凡有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项目的,应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对未出具证明文件的收入,主管税务机关可不将其视为免税收入。

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对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和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应分别核算。

确实难以划分清楚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采取分摊比例法的方法确定。

对不按规定核算,又不能正确地申报按分摊比例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五、从事生产、经营和非专门从事生产、经营而有应税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凡是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登记管理办法》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凡逾期不办税务登记的,依法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济源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新版)

济源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新版)

济源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城镇企业和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临时用工。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不受身份限制,本人自愿参保。

3、城乡居民: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1、在岗职工(用人单位办理):(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费用明细账。

(4)员工联系及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联系明3、城乡居民:(1)居民联系(2)户口簿等资料温馨提示:按照政策需要照顾的特殊人群,还需持相应的证明。

参保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新参保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村(社区)协办员提出参保申请。

2、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城镇职工参保:(1)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城镇居民参保: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所需资料:1、城镇职工参保:(1)单位参保登记:①《参加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②《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③批准成立的文件。

④营业执照。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保人员增员变动:①《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新增人员登记表》。

三门峡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新版)

三门峡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新版)

三门峡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城镇企业和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临时用工。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不受身份限制,本人自愿参保。

3、城乡居民: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 1、在岗职工(用人单位办理):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费用明细账。 (4)员工联系及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联系明 3、城乡居民: (1)居民联系 (2)户口簿等资料 温馨提示:按照政策需要照顾的特殊人群,还需持相应的证明。 参保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新参保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村(社区)协办员提出参保申请。

2、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二、医疗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城镇职工参保: (1)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城镇居民参保: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所需资料: 1、城镇职工参保: (1)单位参保登记: ①《参加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②《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③批准成立的文件。 ④营业执照。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保人员增员变动: ①《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新增人员登记表》。 ②提供调令或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的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居民参保:户口簿(或居民联系)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流程。 1、城镇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专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医保中心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8.26•【字号】豫民文〔2020〕158号•【施行日期】2020.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豫民文〔2020〕158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能力水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根据《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民发〔2017〕191号)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近年来,我省社区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在促进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志愿服务、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提供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省社区社会组织总体发展水平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管理体制不健全、培育发展力度不大、自身建设能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不断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培育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部署要求,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鼓励扶持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基础,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

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举办的以0—6岁幼儿为教育对象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含农村学前班)。

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为幼儿一生发展奠定基础。

第四条各级教育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各级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幼儿园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建立健全幼儿园评估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督导、评估、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一章幼儿园的举办第七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第八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探索创新学前教育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对公建民营模式幼儿园实行管办分离,参照公办幼儿园管理模式委托进行管理。

第九条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

举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办或中心学校申报,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核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园许可证》)。

民办幼儿园取得办园许可后,依法办理《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再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许可。

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幼儿园的公民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举办的幼儿园应当达到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第十一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及审批注册登记表。

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规范的名称、办园性质、规模、形式、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证明办园条件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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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单位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登记日期

河南省民政厅 印制

受理序号
填表说明及要求
表内所填项目要如实。“盖章”应着红色印油。“签名”应由本人
亲笔签。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提交本表的同时交电子文档一
份。

(豫)民非登记表格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关于 成立登记的申请
河南省民政厅:


举办单位(人)(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正文内容应主要阐明举办该单位的申请理由、筹备情况、
宗旨、业务范围等。筹备情况包括人员、场所、基本设备设施、经费
等落实情况。此页写不下的可另加页。
(豫)民非登记表格二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住 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从业人员数 执业人员数 党员人数
开办资金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时间
举办单位情况
举办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字

举办者情况
姓 名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 话 签字






说明:“从业人员”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执业人
员”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具体专业工作并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
人员。
(豫)民非登记表格三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单位名称

像 片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拟任职务 专业职称
户口所在地 邮 编
家庭住址 电 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 电 话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 任(兼)何职

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愿意作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

务。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贴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无人事关系单位的人员,由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证明并加盖公章。
(豫)民非登记表格四

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成员及内设机构情况表

单位领导成员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拟任 职务 政治面貌 电 话

内 设 机 构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基本
设备、
设施
说明:1.“单位领导成员”,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所任董(理)事长、
副董(理)事长、主任(校长、所长等)、副主任(副校长、副所长)等的人员,
其中“拟任职务”栏应填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所任的上述职务;2.“内设机构”
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日常办事机构(如办公室、财务室等)。
(豫)民非登记表格五

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人员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专 业 学 历 职 称 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电 话
说明:应将每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面。
(豫)民非登记表格六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
说明:“章程草案”,应按民政部制定的章程示范文本草拟。本
页可以复制。
(豫)民非登记表格七

民办非企业单位验资报告书
说明:请在此页粘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
(豫)民非登记表格八
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住所证明
河南省民政厅:
兹证明, 决定为
提供办公用房 间,面积
m2,占用形式为(租用、借用、合署使用) ,
租金 元/年,期限 年。
地 址: 市 路 号
邮 编:
房产单位联系人(或房产所有者):
房产单位(或房产所有者)联系电话:

房产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证明,由住所提供者填写;属“个人无偿提供”的,需
再提供个人房产证书复印件;属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有”、或“租赁”
的,请再提供相关房产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豫)民非登记表格九
民办非企业单位消防许可证明
说明:民办学校、医院、福利院及文化、体育场馆请在此处
粘贴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许可证复印件。
(豫)民非登记表格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说明:请在此页粘贴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执业许
可证书复印件。
(豫)民非登记表格十一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批表









受 理 意 见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 准

年 月 日
领证人签名:
发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豫)民非登记表格十二
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帐号、印章备案表
帐户名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时间




备案时间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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