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必须认真执行以下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包括电气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2)按对供、用电安全的威胁程度,缺陷可分为I、II、III 三类:両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它是指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停电事故者,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II类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设备尚可继续运行,但情况严重,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III类缺陷为一般缺陷,它性质一般、情况轻微,暂时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发现缺陷后,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据其性质和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同时,要向本单位电气负责人和供电局调度汇报。发现重大缺陷后,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务必在一星期内安排计划进行处理。

发现一般缺陷后,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缺陷,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中。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分类归属、发现者姓名和日期、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处理者姓名和日期等。电气负责人应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对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最佳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Q/JWRD-2.6.72-20 1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06-1发布2013-5修订实施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的起草部门:设备动力部。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张守山 本制度的主要审定人: 时贞坤、孟广才、赵新本制度的批准人:王允来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发电设备缺陷工作的管理,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规范缺陷管理流程,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力求实现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系统设备缺陷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中如有与上级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度和指标相抵触时,应按上级指标执行 三、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1.缺陷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备用以及影响文明生产等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附件的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 2.缺陷分类:

一类:需停机、停炉、发电机、变压组解列停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二类:(1)需停辅机设备降低主机出力才能消除的缺陷。 (2)停用公用系统(水、煤、灰)才能消除的缺陷。 (3)需解除主机主要保护才能消除的缺陷。 三类:(1)需破坏主要辅机设备备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2)需切换设备、隔离设备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 (3)正常运行情况下就能消除的缺陷。 (4)生活系统停电、停气、停水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类: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及负荷,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 3.1.1当设备存有缺陷时,不论是否影响到安全经济运行,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1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 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2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81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规范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管理,及时 消除缺陷,保证继电保护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 运行,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 法》特制定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分类 1.1、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投运的装置缺陷; 1.2、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 备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1.3、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

备在定期检验或其它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1.4、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已投运的继电保护设备的缺陷。 2 、缺陷定义及定级 2.1 、缺陷定义: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或异常运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及拒动);其他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 2.2 、设备缺陷按其对运行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 2.2.1、一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导致保护的不正确动作。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标准版) 为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明确缺陷处理程序,确保设备的健康水平能够始终满足为客户安全供电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电设备缺陷的定义 配电设备缺陷:是指配电线路及其附属设备本身任何部件的损伤、绝缘不良或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 二设备缺陷分类 设备缺陷分类:按严重程度一般分为如下三类 1、危急设备缺陷:不立即处理将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或严重影响设备出力,使设备使用寿命缩短的设备缺陷。 如:线路导、地线断股,导线接头接触不良超过允许值,配电变压器套管裂纹,杆塔拉线被盗,线路耐张金具变质损坏致使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系数,配电变压器严重过负荷,避雷器预试不合格,开关机构失灵等等。

2、重大设备缺陷:对设备出力和使用寿命有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对人身与设备安全有威胁,但允许尽快安排处理的缺陷。 如:线路杆塔铁构件生锈严重,绝缘瓷件破损超过规程规定,拉线严重受力不均,杆塔、拉线基础有被冲刷的可能或已冲刷300MM 深,开关容量随负荷的增加已不能满足要求等等。 3、一般缺陷:对人身设备安全无威胁,且不致在短期内发展成为重大或危急缺陷,对设备出力及经济运行无影响的缺陷。 除1、2中所列以外的设备缺陷均为一般缺陷,此类缺陷可以列入正常检修工作计划或随设备的正常停运及在设备带电情况下进行处理。 三各级人员的职责 1、运行维护班组的职责: ①加强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记录薄和设备缺陷单,并上报分公司。 ②按发现缺陷的严重程度对缺陷进行分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汇总知识讲解

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

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意见。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水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参考Word)

新疆安力、宏塔电力公司 水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为了更全面掌握并消除设备缺陷的重要依据,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予尽快消除,掌握设备的运行规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也是妥善安排设备试验、校验和检修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员管辖的设备缺陷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有威胁运行安全的异常现象需要处理者,其管理范围如下: 1.1发变电一次回路设备; 1.2发变电二次回路设备(如仪表、继电器、控制元件、控制电缆、信号系统、直流系统等); 1.3避雷针接地装置,通讯设备及与发电有关的其他辅助装置; 1.4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 2、缺陷的分类: 2.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进行处理者,否则,即将发生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大面积停电及造成重要用户停电事故。 2.2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虽尚可持续运行,但已影响正常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2.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处理者。 3、电站应设置运行日志和设备缺陷发现及消除记录簿等。 4、巡视检查发现设备缺陷时,在运行日志和设备缺陷发现及消除记录簿中作好详细记录(记录设备名称及编号、缺陷内容、发现人、发现时间、何时由何人汇报何人等)。

5、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隐患、故障或其它异常情况时,无论消除与否,均由值班运行人员在运行日志和设备缺陷发现及消除记录簿中作好记录。 6、对所发生的一切缺陷,应在交接班或运行分析会时,将设备缺陷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和进行分析。 7、每月对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将设备缺陷状况进行简单描述,以设备缺陷传递单上报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以便领导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并及时安排、督促进行处理消除。 8、发现缺陷后,当值班长应积极组织力量,对设备缺陷及异常进行采取措施和处理,若无法处理时,应立即汇报站内负责人和相应设备专责。 9、进行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0、站内负责人和相应设备专责接到设备缺陷或异常情况后,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理;严重缺陷,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11、不管是当值人员还是非当值人员,若对设备缺陷不能及时处理又不及时汇报或虽能处理但不主动采取措施进行设备消缺,以致延误机组发电,造成损失的,又或者不懂而乱动设备致其损坏并造成损失的,站内将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直至送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2、设备缺陷的检修处理,由检修人员(该设备专责)负责主修,相关人员协助。 13、运行人员在当值期间除留一人监视调节发电设备外,其余人员应无条件参与协助检修人员进行设备的消缺工作,对不积极参加设备检修的人员作旷工处理。出现特殊重大事故时所有在站内的人员均应参与处理。 14、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由站内负责人负责,其余人员协助,会同检修负责人对所修设备缺陷进行检查复验:重大检修由安生部组织验收;检查所修缺陷是否完全修好,有无遗留问题,所修位置是否有遗留物件及工具,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 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3.1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3.2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3.3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 缺陷管理 4.1 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 4.1.1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陷登记簿》。 4.1.2 在变电站、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设备台帐》。 4.1.3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 4.1.4 《设备缺陷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5、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一)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 (1)为了掌握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修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调度自动化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 (2)巡视检查的周期: 1)有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按值班巡视规定执行,无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两次。 2)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设备每天巡视检查一次。 3)变电所的综合自动化系统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3)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才可送电。一般缺陷列入维修计划,限定时间修复。 (二)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制度 (1)认真做好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工作,并在专用记录薄上做好详细登记。

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运行中发生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者达不到标准的设备均视为设备有缺陷,根据威胁 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 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月计划 检修还不至于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大修、改进计划,能坚持长 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报告,并写入运行日志。安全员与技术负责人共同鉴定缺陷类别,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 6.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值班员应立即上报车间,根据车间领导指令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的,应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报告主管领导。 7.对二、三类缺陷由值班班长根据情况报检修计划,不能处理的,汇报车间主任和公司主 管领导。 8.设备缺陷消除后,值班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记录。 热电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17-08-19 22:20 | #2楼 热电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设备的安全、可控、经济、稳定运行,使设备缺陷管理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优质高效,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2.2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 2.3 本制度适用于东营华泰化工集团热电车间。

3 管理归口 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车间、工段共同组织实施,技术科为归口管理部门及考核归口部门。 4 基本原则 4.1 设备缺陷是指生产过程中的主、辅设备、系统、自动装置、保护和仪表发生异常情况,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需要采取相应对策进行处理的,均称为设备缺陷。设备 缺陷管理包括从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确认、消除、验收、评价(鉴定)、统计、分析、考核的全过程管理。 4.2 设备缺陷管理必须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原则。要把设备缺陷作为设备管理超前控制 和关口前移的基准点,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变化规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4.3 设备消缺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4 要树立“零缺陷”理念,设备存在缺陷应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威胁 1 安全生产和系统完整的重大缺陷,所在工段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缺陷蔓延或扩大。带有明显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的设备,应立即停止运行。 4.5 坚持开展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坚持专题讨论与日常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把缺陷分析和 统计扩展到基层班组,开展群众性的缺陷分析和统计。 4.6 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查询设备缺陷情况,深入现场检查消缺情况,指导设备消缺。 5 设备分类 5.1 主设备是指在发供电过程中,直接参与能量转换与输送的设备。即锅炉、汽轮机,发 电机(包括励磁系统)、10.5kV母线,主变压器单元, 110kV系统,以及上述设备的控制、保护、自动装置、计算机控制系统等。 5.2 辅助设备是指主设备以外的为主设备服务的设备。用电系统(含照明系统),直流系统,油、水、风系统、各种测量装置以及其它设备(包括通讯、通风、空调、阀门、启闭设备和主要水工建筑物等)。 6 缺陷处理方式 6.1 停电(停机)处理:是指必须停电、停机、减负荷才能处理的缺陷。 6.2 大小修(技改)处理:是指当前不具备条件,必须经过大小修或更新改造才能消除的缺陷。 6.3 延期处理:是指一时无法进行有效处理而又不影响主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6.4 正常处理:是指除上述处理方式以外的能够直接消除的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上所发生缺陷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2.1.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2.1.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2.1.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2.1.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设备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可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设备缺陷分类 2.4.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3管理职责 工艺运行班组职责 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3.1.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1.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3.1.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21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

电厂管理制度资料

第一章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应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 、接班人员必须按正点提前20 分钟进入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查看备用设备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情况;检查防火情况。 3 、接班人员对发现异常运行的设备应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 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4 、处理事故和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可以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5 、接班前l0 分钟班长主持召开班前碰头会,各岗位应向班长汇报班前检查情况,认真听取班长布置当班的工作。 6 、接班人员应认翼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变待,务必做到全面清楚地掌握生产情况,交班人员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意见,补做好未做完的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7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双方值长汇报,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8 、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有关领导并继续值班,直至有人接替为止,但不可连值两班,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9 、接班后30 分钟内- 各班班长应主动向值长汇报本班主要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缺陷,值长应向班长布置当值工作。 10 、交班后由班长召开班后总结会议,坚持开展批评与表扬,表扬好人好事, 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章巡回检查制度 1 、各级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不断提高对隐形设备缺陷的判断能力和巡回检查的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 、各专业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和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

设备缺陷(异常)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异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异常),以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缺陷(异常)分类 1、重大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主流程重要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正常进行,威胁生产安全,需立即组织检修或局部停车,系统停车抢修的。 2、一般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不正常,存在故障,但不很严重,短期内不至影响安全生产,可以限时处理的。 3、微小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中存在跑冒滴漏等小缺陷,暂不影响生产,且不致发展扩大,通常所在岗位可自行处理解决的。 第三条维护检修工作的责任范围和工作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 1、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在生产岗位现场保存,作为缺陷(异常)信息反馈过程责任记录。 2、此表由岗位班长填写。按缺陷的处理范围、程度,由检修工和各级责任人员签署意见。 3、此表具体格式见附页。 第五条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程序 1、当班岗位员工或其它人员在巡检等过程中,发现生产装置存在缺陷或异常,应向装置所属岗位的 当班班长反映,经确认后,视缺陷(异常)的分类,填写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自行消除解决或通知有关领导。 2、中夜班及节假日,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当班班长填写后,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统筹 指挥。 3、若设备缺陷(异常)的消除在技术、材料、方案及生产系统退出等有困难,则按各自职责向相关 专业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由各对口专业及时配合解决。 第六条设备缺陷(异常)消除后的确认 1、检修部门对有缺陷的设备实施检修后,应在反馈表“实际修理情况”栏填写并署名。 2、设备所属岗位在反馈表该栏填写验收意见并署名,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入设备缺陷台账。 3、生产部定期对硬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处理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延误、推诿的责任 者提出考核意见。 起草:沈国华审核:钟欣慧审批:郎海娟

电气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运行设备缺陷由运行单位建立缺陷台帐,由检修单位负责消除,并经工程技术部监督、检查、验收缺陷的处理。 2缺陷责任单位应对缺陷进行分析,提出消缺意见并及时进行消缺,缺陷消除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消缺手续。 3各单位必须加强设备缺陷和消除工作的管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到设备分工明确,考核责任到人。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加强设备巡视,积极消除设备缺陷,为设备稳定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4检修单位应明确消缺专责人,负责缺陷管理,督促本部门处理缺陷,在缺陷单上写明缺陷消除期限。 5设备缺陷: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及其系统在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缺陷为设备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施工缺陷、调试缺陷。依据设备缺陷的程度和消除难易为分以下三类:6一类缺陷:指需要立即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主要参数偏离设计值,造成机组出力达不到设计标准或铭牌出力,通过重大技术改造才能消除的缺陷。 7二类缺陷:指系统隔绝困难,需研究确定隔绝措施的;消除工艺复杂,消除方法需由专业主管及以上人员确定的;无备品备件及需制作专用工具等工作量大,当天确实不能完成的;需要停机、停炉才能消除的缺陷。 8三类缺陷:指可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消除的设备缺陷及其他缺陷。 9一类缺陷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措施由运行部、燃运部、检修部分别或共同制定,报工程技术部审定,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文字形式下发责任单位并执行。 10消缺管理 1 发现缺陷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对于重大和紧急缺陷要立即汇报值长。 2 运行单位及时登记缺陷,建立台帐,运行单位在缺陷通知单上填写消缺责任单位及按缺陷分类要求确定完成时间,由缺陷所属单位负责人接受缺陷,并组织消缺。 3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制度,当接到设备缺陷通知单后,立即组织消除。 4 对制造厂原因造成的较大缺陷,由工程技术部协调制造厂进行处理。 5 消除缺陷后要清理现场,经验收签字后持缺陷通知单到运行单位办理消缺手续。 6 设备或系统消缺应履行工作票手续,必须保证一份缺陷单对应一份工作票。 11缺陷消除时间规定 1 凡运行期间发生的缺陷,检修单位应安排当天内消除,做到缺陷不过天(每天30:00前发生的缺陷当天必须消除),重大缺陷连续处理。 2 一类缺陷的消除时间由运行确定;二类缺陷的消除时间由工程技术部确定;三类缺陷必须当天消除。 12缺陷消除的规定 1 检修单位缺陷管理专责人每天到控制室查看缺陷登记,填写消缺管理意见。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资料

修订说明(修订版本时需有此章节) 修订说明中须包含以下内容: 1、修订时间: 2、修订原因(包含依据): 3、修订前名称和版本号: 4、修订内容: 4.1 修订前内容:(摘录原文内容),修订后内容:(修订后确定内容)。…… 5、修订人员: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范围内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工作程序、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天润公司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该文件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国家电网生[2006]935号 《变电站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2006]512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缺陷 运用中的输电设备及变电一、二次设备、辅助设施(含通讯设备、有关的辅助设备、避雷针、接地装置、配电装置的构架及房屋建筑设施等)健康水平出现的一切异常现象,称为设备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三类、二类和一类缺陷三类。 运用中的风机(含机械设备)设备健康水平出现异常, 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三类、二类和一类缺陷三类。 注:以下问题应以设备隐患对待,不作为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及流转: 3.1.1 升压站及输电线路附属设备发生问题,如不处理将影响到设备的安全运行,如升压站防洪沟道堵塞、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临时施工、河流改道及种植的树木如任其发展可能影响到主设备或升压站安全的问题。例:变电站地坪塌陷、路沿石损毁、站内照明不足、线路下树木种植、建设施工、风电场检修道路两侧水土流失等 3.1.2 设备本身没有缺陷,但由于设计或家族性缺陷等原因需在后续采用升级或大修、技改完成整改的问题。例:变电站构架无防坠落设施、集电线路跌落保险高度过高不利于操作等。 3.2 一类缺陷 土建设备一类缺陷:设备基础或构支架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须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变电设备一类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须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输电设备一类缺陷:指缺陷情况已危及到线路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线路发生事故,既危险又紧急的一类缺陷。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临时采取确保线路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随后消除。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 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 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 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 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调度缺陷管理制度

调度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保持设备健康水平,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2条、本制度规定了根河供电分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要求,规范设备缺陷定义与分类,适用于根河调控中心缺陷管理工作。 二、缺陷定义与分类 第3条、设备缺陷系运行及备用设备存在有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或设备健康水平的一切异常现象。 第4条、按设备缺陷的性质和轻重程度可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陷三类。 1、紧急缺陷:指设备己不能继续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重大缺陷:缺陷比较重大,短期内仍可继续运行,但应加强监视,需要积极组织力量在短期内消除者。 3、一般缺陷: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或大、小修计划消除的缺陷。 第5条、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三、缺陷管理职责

第6条、运行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发现设备在运行和备用中发生的缺陷并汇报。 2、如实做好设备缺陷的记录、统计、分析。 3、配合检修单位进行设备消缺工作,对处理好的缺陷进行记录验收。 4、对未按时消除的设备缺陷监视运行。 1、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工作。 2、在收到消缺材料审批单后,及时组织采购,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材料到位。 第11条、总工室职责 1、掌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和严重影响经济性的缺陷,及时做出决策指令。 2、及时组织督促各部门消除危急和严重缺陷。 四、缺陷管理要求 1、发现缺陷 (1)运行、检修人员在设备巡视中,通过巡视设备发现的缺陷。(2)在进行设备的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 (3)通过表计、信号等监视装置发现的缺陷。 (4)在设备维护及定期修、试、校过程中发现的缺陷。 (5)通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的缺陷。 (6)各级领导、技术人员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 (7)新建、扩建、改建、验收时发现的缺陷。 (8)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缺陷。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总则 1.1 设备缺陷是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使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县公司根据我县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电气设备的缺陷管理。 1.3 本制度自二00二年十月一日执行。 2、设备缺陷的定义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气设备,称为有缺陷设备:①设备零件损坏、老化、缺少、技术性能不良,导致不能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②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③按设备定级标准不能评为I类的设备。 3、设备缺陷分类 3.1 (I类缺陷)设备:已导致设备退出运行或随时可能导致事故立即需要处理的设备。 3.2 (II类缺陷)设备:缺陷比较严重,但在运行人员、试验人员的监视下,在短期内尚不能造成事故的设备。 3.3 (III类缺陷)设备:对安全运行威胁不大,允许在下一个月度或季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的设备。

4、职责和分工 4.1 变电所运行人员职责: 1.对当班时发现的缺陷或其他专业人员发现的设备缺陷,应详细记入缺陷记录簿中; 2.对缺陷的严重程度作出正确判断,定出缺陷性质; 3.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将该项缺陷立即向调度所、变电工区、生产部汇报; 4.对危及安全需做紧急处理的缺陷,应按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紧急处理,以防发展为事故; 5.在缺陷消除之前,应负责运行监视工作,并做好事故预想; 6.当检修人员消缺完毕后,应对消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在消缺记录上签字,作为该项缺陷已消除的依据; 7.每月末,应将变电所当月发现的缺陷和以消除的缺陷单据,分报生产部、变电工区、调度所; 8.每季末,将变电所尚未消除的所有缺陷分报生产部、变电工区、调度所; 4.2 值班调度员职责: 1.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立即汇报生产副总经理及生产部负责人; 2.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防止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3.了解系统设备的健康状况,合理地安排运行方式。 4.3 生产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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