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收取利息及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收取利息及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7.12.31
•【字号】琼人社发〔2017〕363号
•【施行日期】2017.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其他规定
正文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收取利息
及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人社发〔2017〕363号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涉及的利息及滞纳金的收取,更好地维护职工的社保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补缴社会保险费收取利息及滞纳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及《海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按规定不收滞纳金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月利率为年利率除
以12)计收利息。
二、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缴2011年7月1日后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不同时计收利息。
三、加收的滞纳金超出补缴本金数额部分,不予收取。
四、按上述规定收取的利息及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31 日。
省终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省终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海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海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一年四月海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一、评估时间2011年4月—5月20日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符跃兰(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副组长:种润之(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戚弘超(省发改委副主任、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潘惠丽(省教育厅副厅长)杨俊(省卫生厅副厅长)林东(省统计局副局长)苻彩香(省妇联副主席)李幼伍(省妇联副主席)成员: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水务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统计局、省盐务局、省妇联等部门专家。
三、检查评估组名单根据《关于调整充实海南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专家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人员的通知》(琼妇儿工委[2011]1号)的专家评估组人员进行分组,组成检查评估组成员。
(一)第一组组长:种润之(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副组长:李幼伍(省妇联副主席)组员:马斌(省政府办公厅三处处长)吴桂珠(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蔡展能(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处长)毛维萍(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泰伍(省政府办公厅三处调研员)联络员:林文文(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评估报告撰写人:陈静远(海南阳光聚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检查市县:海口市、三亚市、海口市龙华区、美兰区、秀英区、琼山区(海口市四个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检查评估工作由海口市政府先行开展检查评估;在海口市开展检查评估的基础上,省检查评估组再进行检查评估)(二)第二组组长:戚弘超(省发改委副主任、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副组长:张一峰(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组员:高佃恭(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协调处处长)吴桂珠(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狄有根(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李诚(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副处长)联络员:林秀美(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评估报告撰写人:欧阳洁(海南大学副研究员)检查市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三)第三组组长:潘惠丽(省教育厅副厅长)副组长:冯月花(省统计局巡视员)组员:冯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处长)潘向红(省司法厅警务组织宣传处处长)吴广平(省民政厅人事处副处长)樊丽春(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联络员:隋耀达(省妇联宣传部主任科员)评估报告撰写人:刘冬梅(海南大学博士)检查市县:儋州市、澄迈县、临高县(四)第四组组长:石秀慧(省教育厅巡视员)副组长:杨俊(省卫生厅副厅长)组员:毛维萍(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黄筱波(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长)李诚(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副处长)樊丽春(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联络员:隋耀达(省妇联宣传部主任科员)评估报告撰写人:夏代云(海南大学博士)检查市县:文昌市、昌江县、白沙县(五)第五组组长:林东(省统计局副局长)副组长:石奇哲(省盐务局副局长)组员:吴桂珠(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蔡展能(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处长)吴广平(省民政厅人事处副处长)联络员:林文文(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评估报告撰写人:方菲(海南大学副教授)检查市县:乐东县、东方县、五指山市(六)第六组组长:冯月花(省统计局巡视员)副组长:许亚川(省卫生厅副巡视员)组员:张祥云(省水务厅安监处处长)蔡展能(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处长)狄有根(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樊丽春(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联络员:林秀美(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评估报告撰写人:欧阳洁(海南大学副研究员)检查市县: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七)第七组组长:苻彩香(省妇联副主席)副组长:毛维萍(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组员:邵民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蔡展能(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处长)辛德(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副调研员)狄有根(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联络员:林文文(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评估报告撰写人:陈静远(海南阳光聚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检查市县:保亭县及省直有关部门四、评估内容(一)市县(区)评估内容1、组织领导情况(1)法规政策情况——制定出台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情况——修订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情况(2)领导责任的落实情况——妇儿工委工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情况——市县(区)领导听取妇儿工委专题汇报情况,市县政府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市县(区)领导就妇女儿童事项作出专项批示情况——市县(区)领导参加妇儿工委会议情况(3)妇儿工委工作机构及其运行情况——妇儿工委委员会全体会议、市县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专题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各类会议情况——委员会及办公室其他工作制度及其运行情况——办公室人员编制(分行政编、事业编)情况——办公室人员实际到位情况(4)经费情况——列入财政预算的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自2000年至2010年,分年度)——市县(区)财政投入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重大项目专项经费(名称及金额)(5)宣传培训情况——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内容纳入市县党校或其他院校常规课程或开设讲座情况——以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为内容的培训班(次)数及培训对象、人数/(次)情况(6)监测评估工作情况——市县(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监测指标体系的完善情况(包括就部分数据开展专项调查)——市县(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统计数据库建设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经费保障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制度化情况——监测评估信息公开、成果转化情况2、目标达标情况(1)市县(区)实施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市县(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达标情况、主要措施、主要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工作措施及政策建议,并就编制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需要提出解决的目标。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12月19日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建立我省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本办法所称职业年金基金,是指依法建立的职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范围与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一致。
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可同时为本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建立企业年金。
已划分为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可建立企业年金。
第四条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
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由单位每月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乌海市人民政府市长侯凤岐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2009年是我市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监督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圆满、超额完成了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05亿元,增长20%;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53.8亿元,增长14.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0亿元,增长64.7%,投资规模、增速均创历史新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00元,增长12.5%;农区居民人均纯收入8400元,增长1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1亿元,增长20%。
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工业经济速度、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
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变被动为主动,化危机为机遇,研究制定多项措施,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工业经济在全区率先企稳向好。
全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户,预计全市17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85亿元,同比增长27.5%,增速居全区第3位。
围绕煤化工和氯碱化工产业,集中组织实施了一批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
全年新增产能原煤930万吨、洗煤2650万吨、焦炭800万吨、PVC80万吨、水泥400万吨、电力装机106万千瓦。
全市58%的地方煤矿技改达到标准化要求。
骆驼山矿井项目即将投产;神华、黄河工贸、德晟等百万吨级以上重介洗煤项目建成投产;神华二期、德晟等8个百万吨级煤焦化项目顺利投产,西部煤化、榕鑫等4个在建百万吨级煤焦化项目土建工程基本完工;黑猫12万吨炭黑项目建成投产;华清能源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有序推进。
成功重整海吉氯碱公司,内蒙宜化40万吨PVC项目6个月建成投产,创造国内化工行业建设周期最短记录,乌海化工、君正科技等大型PVC项目全部顺利投产,PVC产能约占全国电石法制PVC产量的1/7;中联化工PVC及相关配套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
海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10.08•【字号】琼价价管[2010]483号•【施行日期】201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海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琼价价管[2010]483号)各市县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际情况,现提出我省贯彻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意见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和医疗服务特点出发,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合理调控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卫生事业公益性特点,在强化政府对医药价格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竞争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
二是鼓励研发创新与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并重。
医药价格制定要有利于激发企业和医疗机构提高创新能力和动力,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保护和扶持中医药发展,提高医药行业整体竞争能力,同时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鼓励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突发事件
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政办秘[2010]5号
【发布部门】海南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0.01.12
【实施日期】2010.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南政办秘〔2010〕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青政办函〔2010〕4号)要求,为做好我州2009年突发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请各县及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总结评估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分别汇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的总体
情况及其所包含分类别事件的具体情况。
主要包括2009年度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近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对照《海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分别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发[2010]186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正文:
----------------------------------------------------------------------------------------------------------------------------------------------------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琼人社发[2010]186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185号)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情况、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就业状况,为解决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带来的突出民生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2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3元,适用于琼海市、儋州市。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6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9元,适用于文昌市、五指山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结束——。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5.27•【字号】琼人社发〔2019〕113号•【施行日期】2019.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113号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6号,以下简称146号文)要求,我厅对照《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清单(2018年版)》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版)》,结合我省有关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制了《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已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一、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对标省级清单,对本市县人社领域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梳理对象既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事项,也包括面向特定对象的事项。
梳理结果按照行政审批和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公共服务进行分类,逐项列明设定依据。
进一步细化子项的,应列明本地区有关依据。
二、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现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
对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服务行为的事项,要按权限主动取消或提出取消建议。
对取消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落空”。
原则上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项清单不超出省级清单范围。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盐政办发[2010]16号【发布部门】盐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3.02【实施日期】2010.03.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名单见附件1)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8190807),于2010年3月31日前在各自网站公开,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将年度工作报告在《中国盐城》网站公开。
二、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概述;(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数据台帐,认真组织编写,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按时准确完成并公开年度报告工作任务。
因此次机构改革机构合并或职能调整的部门的2009年政府信息,由继续履行其职能的部门负责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 1. 报送单位名单2.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提纲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三月二日附件1:报送单位名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农办、档案局、信访局、发改委、经信委、人口计生委、外办、法制办、接待办、民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统计局、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物价局、商务局、旅游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城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农委、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粮食局、供销社、宗教局、地震局、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银监局、人行、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烟草局、海关、检验检疫局、气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盐务局附件2: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提纲引言(报告依据;报告内容;统计数据时限;报告公布方式;联系方式)一、概述(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应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软件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应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软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海南省委员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12.27•【字号】琼人社函[2013]1189号•【施行日期】2013.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应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软件的通知(琼人社函〔2013〕1189号)各市、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总商会)、人民团体、省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统一应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软件,构建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逐步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项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目的推广应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软件,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基础数据库,有利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全面了解事业单位人员状况、结构和分布情况,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供各类数据支持。
事业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利用管理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事调动、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信息管理工作。
二、应用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重在应用的原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软件应用的统一规划和监督指导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省直事业单位软件应用工作;各市、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地区党群系统和政府系统事业单位软件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应用范围全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都要使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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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9
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
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
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
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
户网站http://hi.lss.gov.cn/web/index.jsp下载。本报告中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
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
国兴大道9号;邮编:570204;电话(传真):65320749;
邮箱:hainanxinxi@126.com)。
一、概述
2009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落实
《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切实加强组
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
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
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
2009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0条。其中,政策法规
类230条,约占44.2%;业务类信息193条,约占37.1%;
审批事项26条,约占5%;机构设置类、工作总结类和其他
信息共71条,约占13.7%。
1、公开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公开了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我厅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海南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事指南》、《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
《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
2.公开民生工作等业务工作情况。民生工作方面,公
开了民生工作意见、行动计划等,公开了促进就业和城镇从
业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收入标准等方面的信息及养老、
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
其实施情况,公开了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立项、工作进度、
办理结果;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行政许可方面,公开了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机
构审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等信息。公务员招考、事业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招聘等方面,公开了2009年度海
南省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
招录简章、笔试面试成绩等信息。
3.公开机构设置情况。厅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
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
单位、主要领导人、人事任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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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设
有单位概况、政策法规、审批事项、规划计划、政务公开、
动态信息、各地动态、公告公示、办事指南、下载专区等栏
目,2009年发布各类信息400条,访问量90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为方便市民获得政务信息,在厅办公
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点,为群众提供本厅政策法规性文
件、政府规章等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200多条。
3. 公共查询设施。2009年我厅设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服务大厅的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公开办理9项业务,既简
化了办事程序,又减少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全年为群
众办件3093件,所有办件提前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
100%。同时,厅属各单位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设立政务信息电
子触摸屏,增设公示栏、信息咨询点。并将各项业务的经办
流程、最新惠民政策以及市民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印成宣传
单或册对外发放。在海口市区、郊区乡镇设点开展形式多样
的政策法规等专项宣传,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数十万张
(份)。开通了政务公开电话,厅机关每个处室都设立一个
政务公开电话号码,全年共受理咨询电话3万多人次。
4、新闻发布。通过各大媒体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信息,主要围绕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制度改革、
公务员招录等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接受记者采访100
多人次,厅领导接受海南电视台“公仆在线”、南海网和各
媒体专访20人次,发布政府信息约12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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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厅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有96
万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有关
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3万人次,占3.1%;电话咨询3万人
次,占3.1%;网上咨询90万人次,占93.8%。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我厅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
政诉讼案件和申诉0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
更新不够及时、政务公开载体还不够多等问题。2010年,我
们将在省委、省政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正确领导
下,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
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载体建设。加快信息网站建设,完善公
开目录,丰富信息内容;建设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开
展政务咨询热线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
员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