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实体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隐患排查治理是经理部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经理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经理部安全生产。
第三条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第四条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局令[2007]16号)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且能够及时消除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工程参建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
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和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第七条根据隐患分类的原则,隐患分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现场管理类隐患。
第八条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施工生产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基础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相关方基础管理、其他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1篇)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1篇)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幼儿园园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消防安全的副园长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
幼儿园全体教工为义务消防队员,并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有权维护消防设施有义务参加扑救和协助调查有关情况。
二、定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认真检查、收缴幼儿带入园中的火源,并严格保管。
四、因势利导、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做玩火游戏。
同时,幼儿教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 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得设置影响幼儿疏散的障碍物;六、幼儿园教室、休息室及活动室禁止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乱拉私接电源线路。
需要使用电器时,由班主任老师严格看管。
八、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饰、装修。
九、幼儿床位的摆放,横向间距应保证大于60公分的通道、纵向应保证1米以上通道。
教室及休息室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桌、椅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儿童休息期间,老师必须陪同。
十、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十一、电源线穿过闷顶时应穿金属管做保护,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灯、台灯,寝室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电源开关、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1.5米,灯头距地面不应小于2米。
十条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1. 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 各级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
3. 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4.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 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6. 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消防安全检查7.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8. 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9.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0.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11.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12. 对损坏、失效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或维修。
五、火灾事故应急处理13. 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程序。
14.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15. 发生火灾事故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
六、消防安全档案管理16.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培训、演练等情况。
17. 档案内容要真实、完整、准确,便于查阅和管理。
七、消防安全培训18.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19. 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等方面。
八、消防安全纪律20. 员工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纪律,做到“三不”:不使用违规电器设备、不乱扔烟头、不堵塞消防通道。
九、消防安全奖惩2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考试题库题目编写格式(判断题)
题目答案
A A A A B B A A
题目选项A
正确 正确 正确 正确 正确 正确 正确 正确
题目选项B
错误 错误 错误 错误 错误 错误 错误 错误
出题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第
五条 《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第
六条 《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第
七条 《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第
三十四条 《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第
三十七条 《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第
二十九条 《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第
十七条
安全监督人员业务能力考试题库题目编写
序 号
题目标题
1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 境等资料。
2
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 可能造成的工பைடு நூலகம்风险。
3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 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3000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 7 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8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 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通则(1)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
并附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
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2.生产和使用(1)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
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3)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4)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3.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5)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6)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2019年11月重点科室和重点部位的医院感染管理

重点科室和重点部位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下呼吸道感染1、建立控制下呼吸道感染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落实;2、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开安置,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并根据病原体、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消毒阳离措施;3、保持病室环境清洁,定时开窗通风,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并达到相应的卫生学要求,房屋改造时要预防军团菌和曲霉菌污染;4、积极治疗基础疾病(如糖尿病、COPD、血液病等),严格掌握机械通气指征,尽量采用无创通气,限制插管的留置时间。
对建立人工气道患者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5、重复使用的呼吸机回路管道、雾化器等应达到灭菌或高水平消毒,雾化器及其管道、面罩等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呼吸机管路避免频繁更换(一般情况下每周更换1~2次,如有明显分泌物污染则应及时更换);集水器应处于低位,冷凝水要及时倾倒,避免倒流入肺;6、吸氧病人应加强呼吸道湿化,湿化瓶内应为无菌蒸馏水,且应每24小时更换;7、注意口腔卫生,防止口咽部分泌物吸入。
病情许可时采取半卧位,控制进食速度和量,尽量避免使用Н2受体阻滞剂和制酸剂,及时清除声门下分泌物;8、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除气道分泌物,定时翻身拍背,以促进排痰。
手术病人术前应戒烟,术后鼓励病人有效咳嗽排痰,尽早起床活动,避免使用镇静剂;9、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和操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诊疗护理操作时应戴口罩,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时应戴手套(手部皮肤有破损必须戴双层手套),对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的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必要时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10、不宜常规使用抗菌约物预防肺部感染。
(二)泌尿道感染1、建立控制泌尿道感染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落实:2、严格掌握留置导尿的指征,只有在必须时才使用,并尽早拔除。
术前导尿宜在手术室进行;3、选择合适的导尿管,尽量选用管径适宜、带有壶腹的硅胶导尿管(尽可能避免用橡胶导尿管)。
化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化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化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篇一:第一编现场管理规定一、摩托车管理 1、公司不为买摩托车的职工出具挂牌、领证证明。
2、公司内任何区域不准再有摩托车骑入或存放(公司统一配用的摩托车除外)。
3、本公司职工如将摩托车骑入或存放公司内,违犯一次者,即责令到保卫部门登记,并一次性予以500元罚款后,将车辆驱逐公司外;违犯二次者,没收车辆。
4 、外来人员如将摩托车骑入或存放公司内,如有违犯对保卫部门每次予以50 元罚款。
二、日常行为管理 1 、凡集团公司所有单位大门口两侧的汽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必须按规定的区域和摆放形式摆放,做到整齐、美观、统一。
对外部来人,由保卫部值班执勤人员向其说明并指定地点,如果不听指挥仍然违犯者一律罚款 50 元。
此项工作由保卫部门值班人员管理并执行,正式罚款单由财务制定统一编号并存档,被罚款者一律到财务部交款。
2 、进入公司内的自行车,存放规定的车棚内,要求一律严格整齐排放,违者罚款 20 元。
3 、凡允许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指定停车区域停放(上级领导视察车辆除外),不服从管理者罚款 100 元。
4 、凡集团员工外出,不得穿着脏污而又有集团标志的服装,一经发现对违犯者罚款 100 元,并公开爆光。
5 、凡集团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酗酒闹事者罚款 300 元,回家待岗三个月;在集团外酗酒闹事者,罚款 600 元,回家待岗一年。
篇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编制部门:企管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制日期:20XX年6月3日审批人:丁后祥目录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4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7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1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3五、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15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7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八、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22九、变更管理制度-------------------------------------------------------25十、应急管理制度-------------------------------------------------------27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30 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31 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41 十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8 十五、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71 十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9 十七、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81 十八、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87 十九、承包商管理制度-------------------------------------------------89 二十、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92 二十一、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93 二十二、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95二十三、风险评价管理制度-------------------------------------------96 二十四、消防管理制度------------------------------------------------105 二十五、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06 二十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09 二十七、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12 二十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5 二十九、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8 三十、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20 三十一、供应商管理制度---------------------------------------------124 三十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127 三十三、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29 三十四、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37 三十五、法律法规培训制度------------------------------------------139 三十六、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140 三十七、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43 三十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44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一、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京建法2019 11号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全市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对工程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测单位成果文件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纳入施工安全监督范围的危大工程实施具体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危大工程具体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第五条本市成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分管相关业务的主管领导担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相关业务的处室和事业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学校设施管理制度(必备11篇)
学校设施管理制度(必备11篇)学校设施管理制度第1篇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设施设备包含的内容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2、学生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3、水、电、暖设施;4、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等教学设备。
二、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等成员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每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2、每月中旬定时检查;3、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2、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3、检查供、排水是否畅通;4、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6、检查沟、坎、梯、栏是否有隐患;7、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载,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落实整改。
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立即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
学校设施管理制度第2篇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二、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
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四、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五、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六、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医院重点部门和部位消防安全要求
医院重要部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要求一、医院将下列部门、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1、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包括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锅炉房、厨房、被装库、变配电室等;2、发生火灾时危害较大的部位,包括住院部、急诊部、手术部、贵重设备室、病案资料库。
3、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包括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房、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
二、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标志,表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2、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3、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定期开展防火巡查。
三、医院各重点部位、部门应注意的消防安全事项。
1、门诊部与急诊科(1)使用乙醚、酒精、胶片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科室应严格执行危险品领取登记和清退制度,按照操作规程取用和存放,避免邻近或接触热源或被阳光直射。
(2)导诊、挂号、收费、取药等部位应合理布置。
避免人员聚集,影响人员疏散。
(3)候诊区应通过张贴图画、视频等形式对候诊人员宣传防火、灭火和安全疏散、应急逃生等消防知识。
2、手术部及手术室(1)医院手术部使用的酒精、麻醉剂(如乙醚、甲氧氟烷、环丙烷)等易燃危险物品,应严格执行危险品领取登记和清退制度。
(2)在对病人进行麻醉的场所应有良好的局部通风。
(3)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手术部的电气设备及过滤器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的电气线路和损坏的电气插座、电感整流器等。
(4)激光、电刀、电锯、电钻、等除额器、纤维光导光源等医疗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保养,操作时应远离易燃物品,剑突以上部位手术时应将含有酒精的皮肤消毒剂擦拭干净后再进行操作;操作时应尽量调低吸氧浓度,当吸氧浓度在5L/min-10L/min时应使无菌巾下的氧气自由流动,以免蓄积,能够暂停吸氧的在操作前应暂停吸氧。
(5)手术部不使用时,应关闭电源和供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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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止
出现火灾、被盗及其它灾害性事故,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我校重点部位暂定为:图书馆、档案室、微机教室、实
验室、多媒体教室等。
第二条 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列选的重点部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校长、管理员,全面负责重点部
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人员落实保卫措施,经常检查安全状态,及
时发现隐患,积极落实整改,确保安全。
第三条 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检查、
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
须在位完好,有详细的档案记录,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要明确
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管理制度、责任分工等,档
案应报安全小组备案。
第四条 重点部位的工作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技术
熟练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 学校安全小组对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要定期
进行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小组负责限期整改。
第六条 图书馆应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做好防火
防盗工作。珍贵图书资料等的存放部位必须加装有效的物防、技防设
施,同时谢绝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条 档案室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保密工
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履行登记、保存、借阅、
传递等环节的保密措施。严禁擅自将机密档案带离档案室,严禁私自
复制机密文件、档案。
第八条 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不准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使用、运输和销毁危险物
品,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部门
要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领用、使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
度。
第九条 任课教师未经多媒体管理教师的允许不得随意移动安
装硬件设备,也不能随意安装软件、改动网络设置、设置CMOS密码
等,否则引起教学事故由任课教师负责。
第十条 微机室在上课前(下课后)由教师打开(关闭)总电源,
禁止学生触摸此类危险设备,上课时前后门必须全部打开,以免发生
意外。
第十一条 学校对在要害部、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显著
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同阁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