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要求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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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规定(2020)

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规定(2020)

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规定(2020)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商务)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科经局、财政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和强化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

现将《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2020年4月3日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规定一、总则(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和《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三)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市有关部门对具有较强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在行业中起示范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

(四)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泉州市财政局参加,共同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形成共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协调互动机制。

市工信局作为牵头单位,重点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并具体负责组织认定和考核评价,组织推荐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县级工信部门作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县级管理部门,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等事项。

二、认定(五)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母公司技术中心已是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各县级管理部门不得再推荐其下属子公司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doc

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doc

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山西省行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各市经信委、各行业办,省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8年第219号政府令)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技术中心管理,规范省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引导省级技术中心发展,省经信委参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的相关内容,制订了《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和《山西省行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现将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有企业、行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废止。

附件:1、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2、山西省行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5月23日附件1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为进一步加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规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引导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发展,根据《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8年第219号政府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编写格式要求见附件1)。

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2);定量数据表及相关附表(见附件3),建筑企业、食品企业除通用附表外,还需填写建筑行业、食品行业专项附表。

已认定的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需参加每两年一次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编写格式要求见附件1)。

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4);定量数据表及附表(见附件3),建筑企业、食品企业除通用附表外,还需填写建筑行业、食品行业专项附表。

企业负责申请、评价材料内容和相关附件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因材料不实、不合法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苏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申报材料

江苏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申报材料

江苏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申报材料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申报材料范文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XXX有限公司2.企业地址:江苏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3.企业法定代表人:XXX4.主要产品/业务:列举企业主要产品或业务领域和市场份额等相关信息。

二、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1.技术中心名称:XXX技术中心2.技术中心主要职能:说明技术中心主要职能以及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贡献。

3.技术中心组织结构:列举技术中心主要部门和人员结构。

三、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及团队情况1.技术中心研发能力:从研发团队规模、人员构成、研发投入等方面介绍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

2.主要技术研发方向和成果:列举技术中心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取得的重要技术研发成果,并附上相关文件和专利证书等。

3.团队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介绍技术中心团队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和协作方式,包括各类骨干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等。

四、研发平台和设备情况1.研发平台:列举技术中心已建立的各类研发平台,如实验室、试验生产线等,说明其主要功能和使用情况。

2.研发设备:列举技术中心已获得或拟购置的重要研发设备,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产地、用途等。

3.设备管理和保养:说明技术中心对已有设备的管理和保养情况,包括设备的投入使用率、维护记录等。

五、科研经费投入和管理情况2.经费管理:说明企业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流程以及监督机制等。

3.经费使用情况:列举近三年技术中心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包括主要项目和经费支出等。

六、技术人员情况1.技术人员构成:说明技术中心人员构成,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各类人员的比例和数量。

2.技术人员培养和引进:说明技术中心对技术人员的培养计划和引进政策,以及已培养和引进的人员情况。

3.技术人员流动:说明技术人员的流动情况,包括离职、调动等情况。

七、技术创新成果和应用情况1.技术创新成果介绍:列举近三年技术中心取得的重要技术创新成果,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5•【字号】静商规〔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进本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和评价,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主席令第八十二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和《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上海海关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信法﹝2017﹞285号),结合静安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组织,是企业制订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整合内外资源、统筹管理技术创新活动、从事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以及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综合机构。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商务委”)牵头负责本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组织、评价、日常管理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等工作。

第四条基本条件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在本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创新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上海市和静安区产业发展导向。

属于当年度《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工作的讲解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工作的讲解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工作的讲解2021.8.7主 要 内 容高企研发中心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政策文件和意义丽水市高企研发中心目前状况和未来前景高企研发中心认定程序四二一三一、政策文件和意义1《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09〕75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浙科发条〔2016〕164号)321、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培育创新人才;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3、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高企研发中心申报的意义1、转变国内经济增长方式;2、推动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3、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二、高企研发中心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1、认定条件(1)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2)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3)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4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4)已经批准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5)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a.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6%;b.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c.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1000万元。

二、高企研发中心认定条件1、认定条件(6)近三年内累计转化科技成果9项以上;(7)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8)能保证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

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9)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10)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为规范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文),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认定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必须提供《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见附件1)、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已认定的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省工信厅原则上三年组织一次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材料包括:《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评价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材料和考核评价材料进行评价。

附件1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仅供参考)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际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山东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材料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发展概况
• 2006年始,省技术中心评价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 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发展概况
• 2007年,对省级316家技术中心进行了年度评价, 计划今后每两年评价一次。 • 2010年,复审512家。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发展概况
• 大部分市地开展了市级技术中心认定活动,已达 到近1000家。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第五部分
答辩
企业分成机械、轻工两个组。答辩由两部分组成, 首先企业根据答辩提纲,用POWERPOINT介绍,时间不超 过14分钟。然后,专家针对答辩材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或没有介绍清楚的内容,提出2-3个问题,企业答辩,时 间6分钟。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第六部分
• 申报企业
企业需要做的工作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评价指标及解释
• 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完成 (结题)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项目数、新 工艺开发项目数之和。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评价指标及解释
• 完成省级以上项目数:指企业在国家、省发改委、 经信委、科委、教委、行业等部门立项并通过鉴定 的项目数。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谢 谢 大 家 !
•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包括技术开发仪器、技术开发设 备、技术开发检测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等。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评价指标及解释
•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 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 人员。
• 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
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 工业领域的试验发展包括以下四类活动: • 为研制新产品或对已有产品进行实质性改进 • 为研制新工艺或对已有工艺进行实质性改进 • 在工程设计、小批量试制、工业性试验及试生产过 程中对新产品原型和新工艺本身作进一步改进所从 事的相关活动。 • 对引进国外技术或从国内购买的技术做实质性改进 及再创新所开展的相关活动,但不包括对这些技术 的直接应用或仿制活动。

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索引号:ZJJX-06-03-201004-00001发布机关: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杭州海关文号:浙经信技术〔2010〕143号发布日期:2010-04-26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建委(建设局、建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区各关(各办事处):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建设行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竞争力中的带动作用,规范和加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管理工作,省经信委会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杭州海关等部门对2008年颁布的《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浙经贸技术〔2008〕27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依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和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是提高建设行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战略需要。

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建设行业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我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省有关部门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第三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负责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和指导。

临沧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临沧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促进、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用于我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

第三条企业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

第四条企业技术中心是在企业组建的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为目标,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

第五条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职能1、企业技术中心要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合理设臵。

2、企业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企业主要领导任技术中心主任。

3、企业技术中心要超前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为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主导产品;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

4、企业技术中心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沟通与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

5、企业技术中心要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程序。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的选项原则,对研发项目进行市场分析、技术经济评估、投融资评估等,并整合企业内外资源,组织实施项目,定期组织项目评估。

第六条企业技术中心由市经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

第二章认定第七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依照认定条件,成熟一批认定一批。

第八条认定条件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临沧市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皖科基地(2023)8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以省企业研发中心为骨干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更好地支撑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省科技厅制定了《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6月27日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清零”,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是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科技研发机构,主要从事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等活动,是我省技术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研发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一)组织凝练行业、企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激发创新意愿,规划创新路径。

(二)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加速科技成果熟化和转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四)培养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产业发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省科技厅负责研发中心统筹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修订)相关政策及工作指引等,指导研发中心建设和运行。

(二)负责研发中心的审核确认、调整和取消等重大事项。

(三)组织开展研发中心定期综合评价。

(四)支持研发中心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

第五条研发中心实行属地管理。

各市科技部门是研发中心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修订)落实支持研发中心建设运行相关政策,负责研发中心的培育,受委托开展研发中心审核认定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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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1日。

第一条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二)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省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七)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八)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两年以上。

(九)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第二条认定程序:
(一)企业依照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经委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等。

(二)市经委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科技、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省有关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联合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经委(材料一式3份),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合肥海关。

(三)省经委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照《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和初评,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依据初评结果,省经委牵头商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合肥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择优进行综合评审。

(五)省经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合肥海关,依据国家产业和技术创新政策、初评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第三条省经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合肥海关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联合发文予以公布、授牌和颁发证书。

第四条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从省经委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之内公布。

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
写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与国内和省内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含异地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始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人才培养
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三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三、推荐部门意见
推荐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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