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登记表样本(2022版)

合集下载

生育服务登记表样本(2022版)

生育服务登记表样本(2022版)

生育办证表
生育效劳登记表
.
生育服务登记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二、三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

生育效劳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含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用于二、三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负责登记的方案生育工作人员,应当爱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 2 -。

生育服务登记表二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二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二孩模板生育服务登记表二孩模板尊敬的申请人: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的生育服务。

为了能够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需要您填写下面的登记表。

请您认真填写,确保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

我们会严格保护您的隐私,所填写的信息仅用于生育服务的登记和管理。

一、个人信息1.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5.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配偶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配偶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12.配偶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13.配偶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生育信息1.婚姻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已育子女数目:_____________________3.希望生育子女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4.生育健康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5.是否已进行生育相关检查:_______________6.是否有遗传病史:____________________7.是否需要生育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三、其他信息1.申请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2.配偶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3.申请人收入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4.配偶收入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5.申请人社保缴纳情况:_________________6.配偶社保缴纳情况:_________________7.是否有购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是否有购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申请人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情况。

生育登记表

生育登记表
四川省生育登记表
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
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
姓名
名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婚ຫໍສະໝຸດ 状况户口性质是否独生子女
女方
男方
户籍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女方
男方
现有子女情况(含再婚夫妻再婚前子女)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地
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生父姓名
生母姓名
孕育情况(拟怀孕对象)


孕育情况(已怀孕对象)
怀孕时间


预产期


申明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男方签名年月日女方签名年月日
备注:本表在怀孕前至怀孕后三个月内填写。
温馨提示:为更好的为你们提供相关服务,请务必认真负责填写相关信息。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生育服务挂号表之巴公井开创作
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 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生育服务挂号为备案制, 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挂号人须如实反映自己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生育后填写此表的, 还应在“已生育补挂号”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挂号人挂号信息与事实不符, 造成违法后果的, 相关部份可依法追究挂号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挂号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份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 “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挂号时填写, 第一孩生育挂号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 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负责挂号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应当呵护挂号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一孩许诺书
XXX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 双方初婚.
男方, 身份证号码 ,
女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年月日结婚.
双方均未生育子女, 也未收养子女, 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 现申请规画《生育服务证》.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不实, 愿意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取得的《生育服务证》自发证之日起即无效.
特此许诺.
男方姓名(手模):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德律风:
年月日年月日。

生育登记表

生育登记表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选择符合 生育登记 的条件
□ 。 □ 。

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 准备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日期:



备注:1.“选择符合生育登记的条件”栏目,在对应的“□”上打“√”。 2.符合第三条生育登记条件的,其他子女情况可登记在下列栏目中。 已有子女姓名 已有子女 身份证号码 已有子女姓名 已有子女 身份证号码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生育登记表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夫妻结婚 日 期 已有子女姓名 已有子女 身份证号码 我承诺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如 有不实,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代办人 身份证号码 代办人签字 并按手印 经办人 经办单位
男方签名 并按手印 女方签名 并按手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生育登记服务表(新)

生育登记服务表(新)
生育登记服务表
女方
姓名
联系电话
夫妻合影照片
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男方
姓名
联系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1、双方初婚2、男初女再3、男再女初4、双方再婚
结婚时间
结婚证号
子女数量:个
其中亲生:个其他:
第一个子女
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属性:
妊娠情况
1.未孕2.已孕(怀孕时间:年月)3.已生育
已生育
补登记
新生儿姓名:性别:孩次: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出生时间:年月日
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地点:
我们系合法夫妻,共有个子女,其中亲生个,个。现依法申请登记生育第个子女。
我们承诺以上信息及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导致违法生育的,同意按最高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申请承诺人签章:女方
男方年月日
乡镇
(街道)
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证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此表。

生育
服务登记证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
“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
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
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
打印,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之勘阻及广创作
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

生育服务登记为存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自己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分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分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含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必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

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呵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一孩承诺书
XXX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初婚。

男方,身份证号码,
女方,身份证号码,双方于年月日结婚。

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筹划《生育服务证》。

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取得的《生育服务证》自发证之日起即无效。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女方
姓名出生日期民族
夫妻合影照片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单位电话
现居住地
户籍地
男方
姓名出生日期民族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单位电话
现居住地
户籍地
婚姻
状况
1、双方初婚
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
4、双方再婚
结婚登记
时间
我们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无生育或收养子女。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例》,现申请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

我们郑重承诺,本表所填写内容及提供的相关证件真实有效,否则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人已清楚以上内容,同意遵守并签名确认)
申请承诺人签字:女方代办人签字:
男方年月日登记
机关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生育证编号。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范本)-实用文件整理(2022年参考新模板)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范本)-实用文件整理
(2022年参考新模板)
生育服务证编号:
说明:1、填表对象: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

2、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持《结婚证》到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登记表》,签署意见后,连同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免冠近期合影照交计生工作人员,由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领《生育服务证》后发给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

丈夫姓名
民族 职业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现居住地
户籍所在地 妻子姓名
民族 职业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现居住地
户籍所在地 结婚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结婚证机关
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 男方: (公 章) 年 月 日 女方:
(公 章)
年 月 日
乡(镇、
街道)计
生办发证
登记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 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育服务登记表
登记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登记日期:年月日
《生育服务登记表》填报说明
一、登记地、登记日期、登记对象相关信息、承诺声明由登记对象负责填报,“乡镇(街道)、村(居)核实结论”和“登记号”由乡镇(街道)、村(居)办理登记工作人员负责填报。

二、登记对象填报说明
1、登记地:填报生育服务登记所在行政地区,并在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相应的方格内打“√”。

2、男方、女方姓名:应与所持有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3、婚姻状况:已婚生育填报初婚、再婚或复婚。

未婚生育或婚外生育,应注明男女双方具体婚姻状况(已婚或未婚)。

4、结婚时间:依据上传的结婚证登记时间。

5、孩次及预产期:“孩次”指夫妻双方生育的孩子总数的排序。

子女数含夫妻送养、遗弃子女,不含收养、再婚前的子女。

分娩前进行登记的填写预产期即预计分娩的日期。

分娩后进行登记的,填写实际分娩日期。

6、现有子女情况:含收养、送养、遗弃、再婚的子女,并在右边备注栏注明“收养、送养、遗弃、再婚前生育、境外定居、不在境内定居(针对港澳台地区)”等。

7、个人承诺声明:男女双方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声明。

网络办理,承诺男、女双方以自拍认证确认。

以自拍认证确认的,可以男女双方合拍,也可以男女各自单拍,不能用照片替代。

属于委托代办的,需填写委托书并请被委托人进行承诺,承诺以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三、乡镇(街道)、村(居)办理登记工作人员填报说明
1、乡镇(街道)、村(居)办理登记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实登记信息,在核实结论栏目相应的方格内打“√”。

如发现人口信息不全,应及时补充采集。

2、登记号为20位数字编码,由12位区划代码(市、县、乡、村)+2位年份代码(年份后两位)+1位孩次(1孩为“1”,2孩为“2”,3孩为“3”,4孩及以上为“4”)+4位流水号+1位识别码(1为线下登记类别,2为网上登记类别)。

四、生育登记需提供的材料(有电子证照的可以直接使用)
1.登记对象双方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2.登记对象双方户口簿内容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3.结婚证(未婚生育可不提供)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有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4.委托登记,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生育后进行生育登记的,需提供已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6、依法收养的子女应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7、再婚夫妻生育登记,需提供一方或双方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8、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登记,需分别提供子女死亡证明、设区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书面鉴定结论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9、根据《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登记,需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侨务部门)出具的回国定居证明和回国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10、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登记,需提供一方婚前或双方婚后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