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打击侵权假冒执法数据上报系统软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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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1.05.10•【文号】国知发服字〔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响应创新发展需要和社会公众需求,更大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满意度,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持续压缩商标、专利审查周期(一)进一步压缩整体注册授权周期。

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商标、专利审查中的运用,优化专利审查和检索智能化系统功能,推进商标注册与管理平台立项建设,为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提供支撑。

到2021年底,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以内,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由8个月压缩至7个月;2021年全年完成发明专利审查结案135万件,发明专利审查周期由20个月压缩至18.5个月,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

继续发挥商标、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作用,对抗疫急需的商标、专利申请给予优先审查。

(二)同步压缩其他业务审查周期。

积极调配审查资源,加强审查能力建设,到2021年底,将商标转让审查、异议审查、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平均审查审理周期分别压缩至1.5个月、12个月、5.5个月、9个月,电子申请的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再压缩五分之一。

优化专利授权公告和公报出版流程,专利授权公告平均周期压缩至3周左右。

二、切实提高商标、专利申请质量(三)调整资助和奖励政策。

智慧郑州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项目时空信息和软件系统建设

智慧郑州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项目时空信息和软件系统建设

智慧郑州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项目时空信息和软件系统建设1标段招标文件采购人:郑州市数字城市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十一月目录第一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招标公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招标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项目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投标报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豫政[2016]40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6.13【实施日期】2016.06.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4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6月13日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有序运行,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5〕2045号)及《工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7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以企业信息的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和运用为主要目标,以将企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为社会公众和政府提供信息服务为核心,以着力解决企业信息归集公示不全面、纵向横向不统一、服务社会不广泛、基础建设薄弱等问题为主要任务。

第三条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由面向公众的公示服务子系统、面向各级机关(包括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司法机关、金融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协同子系统和信息报送子系统等构成,与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财政经济大数据融合中心等政务平台数据互联共享。

2024年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动总结范本(2篇)

2024年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动总结范本(2篇)

2024年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动总结范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问题愈发严重,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2024年,我们展开了一系列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动。

一、强化监管力度2024年,我们加大了对食品药品行业的监管力度。

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完善了监管机制,加大了执法力度。

同时,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跨部门、跨区域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以实现全链条监管。

二、加大惩治力度2024年,我们对涉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惩。

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强了跨部门协作,建立了健全的案件调查指导机制。

对于涉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个人和企业,我们依法严厉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从源头遏制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产生。

三、提高食品药品质量监控系统2024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食品药品质量监控系统,提高了质量监管水平。

加强了对食品药品生产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强了食品药品质量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

通过建立健全的食品药品质量监控系统,我们有效地提高了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加强宣传教育力度2024年,我们加强了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对于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辨别能力和风险意识。

全面普及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危害性知识,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形成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共同监督态势。

五、深化国际合作2024年,我们进一步拓展了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加强了对进口食品药品的监管。

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加强了信息交流,共同打击跨国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全球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共同维护全球范围内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通过这一系列的行动,我们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版权局2017年版权管理工作要点,计划规划

版权局2017年版权管理工作要点,计划规划

版权局2017年版权管理工作要点,计划规划版权局2017年版权管理工作要点一、做好版权宣传倡导工作1.做好版权的宣传倡导工作。

指导各地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平台,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调动和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和手段,注重在精准宣传倡导、不断提高宣传倡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见成效。

要加强版权专业知识的普及,推动版权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

2.做好版权重点工作的宣传及日常宣传。

办好省版权局门户网站,结合软件正版化、“剑网行动”、版权社会服务、版权产业发展、大案查处、专业会展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宣传倡导,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版权日常宣传。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利用版权敏感、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宣传活动。

联合香港知识产权署开展粤港版权宣传合作,让xx版权宣传通过香港走向世界。

注重强化版权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科技创新、社会进步重大意义和现实作用中的宣传,注重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倡导,继续办好“xx创造”、“版权保护在xx”等品牌宣传活动,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新、保护版权的社会氛围。

二、做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3.做好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

指导各地不断拓展和开发作品著作权登记资源,加强对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力争使一般作品的登记量在2016年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在增加作品登记数量的基础上注重提高作品质量,完善作品登记数据报送、统计和发布工作。

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著作权专有权合同备案及著作权转让合同备案工作。

推动重点城市和重点领域做好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作品分类研究,推动作品运用、版权贸易和版权维权工作上新台阶。

4.加强版权业务培训工作。

重点开展版权行政管理培训和版权行政执法培训,提高各级版权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对版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努力提高全省版权行政管理的整体水平。

郑州市2017年第四批结题项目公告

郑州市2017年第四批结题项目公告
郑州峰华铁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攻关
孙武
孙武、李鹏飞、赵阳、苏晓、郭佳、申健、王辉、荆志奇、王积俊、姚宗普
郑科计[2012]2号
经开区
41
121PZDGG243
智能电网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车系统
河南腾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普通攻关
张兴永
杨继勇、郑尚高、曹益路、秦广雍、张兴永、吕候乾、杨怀坡、袁航、徐明、贾宪伟
26
142PCXZJ806
数字高清晰内窥肛肠镜影像系统
郑州赛福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创新资金
王永飞
王永飞、李振中、谢艳红、方雁群、孙排伟、朱程、李晓斐、李鹏飞、李旭峰、齐会峰、刘东、陈欢欢、李亚东
郑科计[2014]4号
高新区
27
142PCXZJ808
连动式旋转立体车库智能管理系统
郑州卓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郑州市2017年度第四批结题项目清单(高新领域)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计划类别
负责人
项目主要参与人员
立项文号
主管部门
备注
1
121PPTGG380
汽车主动防撞信号处理系统设计研究
郑州奥特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攻关
赵冬章
赵冬章、赵大平、路向阳、李建华、郭强
郑科计[2012]2号
高新区
2
高新区
16
141PGJSG054
中原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郑州中农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高技术服务业
杨江涛
杨江涛、姚延兴、乔帅民
郑科计[2014]2号
中牟县
17
141PPTGG243
物联网关键技术研究及在地质灾害预警中的应用

河南省县市专利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研究

河南科技·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法律地位不明确县市基层专利行政执法公信力不足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9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见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是专利行政执法的主体。

由于实践中专利纠纷及专利假冒事件的增多,省级专利执法力量捉襟见肘,于是2011年2月实施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六条又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据本地实际,委托有实际处理能力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部门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

据此,我国基层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得以建构。

但是由于县市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过于模糊,对于何谓“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以及如何“依据本地实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为了满足专利行政执法的需要,落实县市行政执法工作,各地纷纷出台了保护条例或实施细则,采取委托执法的变通措施解决了燃眉之急,也造成专利行政执法的混乱。

一方面,就法理而言,所谓行政执法,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而非行政机关须经行政机关授权方能实施执法。

据有关调查表明,我国省级知识产权局的设置级别参差不齐,管理模式也纷繁芜杂,包括直属政府、归口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内设处等3种,31个省级局中有19个局不是行政单位,极大地削弱了专利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为隶属于河南省科技厅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河南省18个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均隶属于该省辖市的科技局,基本都属于副县级事业单位,其中部分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个别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是正科级事业单位。

非行政单位性河南省县市专利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研究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魏昆30HENANKEJI·ZHISHICHANQUAN2017.03质的省知识产权局虽可以实施行政执法,但社会公信力及执法效力必然大打折扣。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0.10.27•【字号】•【施行日期】2020.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豫知〔2019〕34号)和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作相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对2020年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拟结题项目2020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及获准延期的2019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须提交材料材料1:《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材料2:《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材料3:详细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材料4:项目研究报告精华版;材料5: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一)结题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电子版发邮箱******************。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区行政楼9楼,可邮寄。

联系人:张晓燕,*************。

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

(二)研究报告完整版正文不少于1.5万字,四号仿宋字体,行距28磅排版。

研究报告精华版约3000字,突出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建议对策。

(三)所有纸质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印装订,一式二份。

装订顺序依次为:《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详细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研究报告精华版单独装订报送。

结题材料不完整的不予结题。

(四)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项目结题工作,确保我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3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3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精神,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促进辽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统领,以改革创新监管制度为保障,以新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法规和制度,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提升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多发高发势头,净化互联网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依法监管。

加快推进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信用体系等制度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法治化市场环境。

技术支撑。

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在网络交易监管中的应用,提高对网上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能力。

统筹协作。

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宣传、司法等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区域联动。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跨区域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强化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的追踪溯源和联合行动,铲除侵权假冒违法犯罪链条。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报告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报告1. 引言1.1 报告的目的和意义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行政执法活动是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过去一年内行政执法的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揭示执法工作的整体状况和发展趋势。

通过梳理执法案件的数量、类型、分布以及处理结果等关键信息,本报告意在为决策者提供决策支持,为公众提供透明度,同时也为执法人员自身的业务提升和资源配置的优化提供依据。

此外,报告还将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以期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1.2 数据收集和处理方法本报告的数据来源主要包括政府公开发布的执法统计数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记录以及社会监督反馈信息。

在数据收集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多种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查询、问卷调查、现场访谈和文献回顾等。

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对收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和清洗,排除了不完整、不一致或明显错误的数据记录。

在数据处理方面,我们运用了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的整理、分类和分析,确保了分析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通过这些方法,我们力求使报告内容全面、客观,反映真实的行政执法状况。

2. 执法案件概览2.1 案件数量及类型经过详细的数据整理,本年度共记录行政执法案件总数为X件。

在这些案件中,行政检查类案件占比最高,达到了总数的XX%,紧随其后的是行政处罚类案件,占XX%。

行政许可类案件和行政强制类案件分别占据了XX%和XX%的比例。

剩余的XX%包括了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以及其他类型的行政执法案件。

这一分布反映出行政检查和处罚仍是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而行政许可和强制措施则相对较少,显示出执法重点和难点的所在。

2.2 案件地域分布在地域分布上,行政执法案件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经济发达地区,如东部沿海省份,由于经济活动频繁,相应的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也较多,尤其是涉及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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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打击侵权假冒执法数据上报系统软件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河南省商务厅 项目名称:河南省打击侵权假冒执法数据上报系统软件项目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6-776 2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4 A 说明 .................................................................................................................................................... 4 B 谈判文件说明 .................................................................................................................................... 4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 5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 7 E 谈判与确定成交候选人..................................................................................................................... 8 F 授予合同 ........................................................................................................................................... 10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 12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 14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 16 3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有关本次谈判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1 项目内容:河南省打击侵权假冒执法数据上报系统软件。 2 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 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产品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3 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双软企业认证资质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2.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6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 谈判文件领取信息: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商务厅网站自行下载 4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下午18:0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河南省商务厅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办公室412房间 接收人:程漫漫 联系电话:63576978 5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115号省商务厅416房间 联 系 人:李苏楠 联系电话: 63576331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内容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 “采购方”系指河南省商务厅。 2.2“供应商”系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谈判采购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向谈判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标的物”系指谈判邀请中所述的项目内容,及其配套的材料、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4“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为提供标的物而应承担的设计和施工配合、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检验、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谈判邀请第3条规定的条件,收到采购人或谈判代理机构的正式书面邀请并按规定从谈判代理机构获得谈判文件; 3.2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3.3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 3.4遵守供应商各项承诺、义务和纪律。 4谈判费用 4.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B 谈判文件说明 5 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内容;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

(1)谈判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技术规格及要求 (4)合同条款 (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需要求采购方进行澄清的,应按谈判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及时通知到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7 谈判文件的修改 7.1采购方保留修改谈判文件的权利,并将修改的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2为使潜在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方对谈判文件的修改,在必要时,采购方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7.3谈判文件的修改或澄清文件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同样约束力。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并提供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使其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9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 9.1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来往信函,在未获得采购人特别要求时,应以中文书写。 9.2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每项内容做详细说明,该说明要有充分的解释和依据。响应文件的 6

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谈判声明、谈判报价一览表、技术响应文件; (2)谈判资格证明文件; (3)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1 响应文件格式 11.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填报响应文件。 12谈判报价 12.1供应商提供的谈判报价应为包含全部施工服务内容的报价。采购方不接受有选择性报

价。 12.2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五章附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单价和总价。成交价格以谈判最终确定价格为准。 12.3谈判报价一览表填写时可对下列情况加以注明: 12.3.1供应商额外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12.3.2供采购方选购的货物或服务。 12.4本项目采购人控制价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13谈判货币 13.1响应文件中所有报价的币种一律采用人民币填报。 14技术响应文件 1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谈判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供应商应注意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所标明的项目要求,这些要求是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低于响应文件要求的将不被接受,予以废标。 14.3除采购方有特别声明外,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1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5.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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