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溺婴问题初探文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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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溺婴陋习及社会整治措施

清代溺婴陋习及社会整治措施

清代溺婴陋习及社会整治措施作者:韩笑来源:《经营管理者·下旬刊》2016年第07期摘要:清代溺婴弃婴现象,俨然成为一种社会风俗。

清朝政府也颁布了一系列社会整治措施:通过法律定罪;地方官采取措施;设立慈善机构;移风易俗。

虽然这些措施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溺婴弃婴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但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使得社会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关键词:清代溺婴奢嫁一、溺婴在清代的状况以及表现溺婴弃婴这种现象在清朝十分普遍,很多文献对它都有详细的记载,尤其见诸于地方志中。

时间的跨度约有两百多年,而且它的普遍性还体现在它不仅发生在某些偏远的地区,而是涵盖了许多重要的省份以及绝大部分的地区。

在山西,人民向来醇厚,民风朴实,但是溺女这个陋习仍然成了一种习惯;在江西,溺女这种恶俗更是由来已久的了,而且江西省算是溺婴陋习最为严重的省份了;在浙江,溺婴弃婴陋习也十分严重,金华尤盛,温州、处州、衢州等地亦颇盛;在江苏,本来就对女婴有轻贱之意,如若产下女婴更是深恶痛绝,其中又以贫苦人家尤为明显,所以溺婴弃婴的数量也会自然而然地增加。

二、溺婴现象严重的原因1.根本原因:人口增长与农业生产发展的非同步性。

为恢复明末清初被战乱破坏的的经济状况和社会秩序,清廷采取了稳定统治的措施,这些措施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清朝人口的急剧增长。

但是与人口增长急剧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此时清朝的农业生产发展却是极为的缓慢。

虽然采取了紧急措施,但耕地面积的一直扩大,使得其在7亿多亩的这个数值就徘徊不前了,所以即使采取了这种措施,还是未能为提高粮食产量提供有效的条件。

人均耕地面积、人均粮食产量与人口的急剧增长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人口越来越多,但是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却在不断下滑。

而且人口急剧增长的这种现象,根本与当时传统社会的经济条件和环境不相符,已经超出了当时社会所能承受的范围,最终导致人民生活贫困。

时人多不得已以溺婴维持基本生计,多见于贫苦之家。

所以说,人口急剧增长与农业生产的非同步性,是导致溺婴现象的根本原因。

知识拓展:明朝文字狱案例

知识拓展:明朝文字狱案例

明朝文字狱案例【明太祖】翰林编修高启作诗:“小犬隔墙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被腰斩。

御史张尚礼作诗:“梦中正得君王宠,却被黄鹂叫一声!”下狱死。

佥事陈养浩作诗:“城南有安妇,夜夜哭征夫”,被投入水中溺死。

兖州知府卢熊把“兖”错写成“衮”,被明太祖视为不敬,斩。

中书詹希原给太学写匾额,“门”字少最后一勾,被视为阻碍纳贤,斩。

僧人一初作诗:“见说炎州进翠衣,罗网一日遍东西”“新筑西园小草堂,热时无处可乘凉”被怀疑抨击明太祖刑法太苛,斩。

僧人来复作诗:“金盘苏合来殊域,...自惭无德颂陶唐”,“殊”字被视为“歹朱”并骂太祖“无德”,斩。

朱元璋私游一寺,见壁上有诗“毕竟有收还有散,放宽些子也何妨?”大怒,将全寺僧人都杀了。

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作《谢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则”与“贼”同,被视为骂太祖起兵当过贼,斩。

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作《长寿表》中有“垂子孙而作则”,斩。

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作《贺冬表》中有“仪则天下”,斩。

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作《正旦贺表》中有“建中作则”,斩。

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作《正旦贺表》中有“睿性生智”,“生”与“僧”同,被视为骂太祖当过和尚,斩。

澧州学正孟清作《贺冬表》中有“圣德作则”,斩。

陈州府学训导周冕作《万寿表》中有“寿域千秋”,斩。

(《朝野异闻录》)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作《谢赐马表》中有“遥瞻帝扉”,被视为“帝非”,斩。

祥符县教谕贾翥作《正旦贺表》中有“取法象魏”,斩。

台州训导林云作《谢东宫赐宴笺》中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法坤”与“发髡”同,“藻饰”与“早失”同,斩。

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作《贺立太孙表》中有“天下有道”,“道”与“盗”同,斩。

处州府学教授苏伯衡,作表笺误,下吏死。

(《明史-苏伯衡传》卷285)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太祖大怒,斩。

状元张信训导王子,引用杜甫诗“舍下荀穿壁”出题,被认为讥讽天朝,腰斩。

(《皇明记略》)不但大臣因文字横遭不测,就连藩国朝鲜也不能逃脱,朝鲜国王李成旦进表笺,有犯上字样,明太祖当即下令将进贡物品全部打回,还要朝鲜交出撰写此文的郑总。

豫西北教研联盟2024—2025学年高三第一次质量检测语文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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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西北教研联盟2024—2025学年高三第一次质量检测语文试题及答案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关于文明起源的研究与探索,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而文字的产生和使用在文明起源的进程中,始终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早期文明与文字关系的研究表明,世界上几个最早的古代文明,都是伴随着其文字的发明而独立起源的。

中外学者普遍认为,文字是文明社会与野蛮社会的分野所在。

因为它促成了人类的记忆方式,不再仅仅依靠个人的记忆和口耳相传,它记载智慧,传播思想,使得科学、哲学和文学的发展成为可能,促进了思维方式的转变,使得思想更加抽象、普遍并具备逻辑的连贯性。

可以说,文字突破了语言交际的时空局限,并能记录、保存人类的文化活动,在社会发展与文明传承中起到关键作用。

甲骨文的发现,证明中华文明的记录从甲骨文开始至现代汉字一脉相承,甲骨文是见证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重要标识。

甲骨文主要指殷墟甲骨文,是商代晚期王室或贵族用于占卜记事而契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

商代晚期甲骨文的出现有其历史和社会原因:从新石器时代以来,就有了甲骨占卜的社会风气,在继承历史传统的基础上,商代社会的人们更加迷信占卜,占卜之风更加盛行。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礼记·表记》),王室贵族上自国家大事,下至私人生活,无不求神问卜。

于是,占卜成了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占卜后,人们用刀子把占卜的内容和结果等有关事情刻在甲骨上,并作为档案材料保存下来。

这些记录占卜的刻辞叫做甲骨卜辞,这些记录刻辞所用的文字就是甲骨文。

在当时,甲骨文字不仅可以联字成句,而且可以联句成文、联文成篇,已经是一种较为成熟、能自由运用的系统文字。

中国甲骨文比起其他一些古代文明之文字(比如苏美尔楔形文字和古埃及象形文字)时间稍晚一些,确属不争的事实。

但中国汉字能够流传几千年延绵不断,至今不绝,这是其他古代文明中的早期文字都已成为死文字的窘况难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试论清代溺女习俗对人口的影响

试论清代溺女习俗对人口的影响

试论清代溺女习俗对人口的影响清代溺女行为之所以如此普遍盛行,有其存在的社会背景和深刻的社会原因,本文就清代溺女习俗产生的原因以及产生的社会问题和人口问题进行探索研究。

一、溺女习俗盛行原因清代溺女婴习俗现象具有普遍性,分布地区广泛。

清代有十二省均有溺女婴习俗,而且江西、湖南、浙江、福建数省溺女风气最盛。

①溺女作为一种封建社会的陋俗,在清代如此盛行,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

首先,贫穷应是女婴被溺的直接原因。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颁布的各种不同名目的人头税负曾是流行溺婴的主要因素。

然而,清代自康熙五十一年(1712)下诏“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及雍正年间实行“摊丁入亩”后,虽然废除了长达几千年的人头税,但社会土溺女婴的现象并未减缓,反而却有愈演愈严重之势,其根本原因是人口的增长与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迟缓的矛盾造成巨大人口压力。

以江西为例,从顺治十八年到乾隆三十二年,106年的时间内,江西人丁增加五倍、嘉庆十七年至咸丰元年,人口增加了一百多万②,同时,清代农业生产低下,整个生产发展极其缓慢,以至于土地及粮食生产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数量的需求,导致生活日渐贫困化。

由于缺乏抚养子女的必要经济条件,而又没有控制生育的观念和手段,至于唯一的办法是溺婴。

河南邓州“食指若繁,贫民恒丰岁不饱,故溺女成风”③。

通过这种原始的野蛮的控制手段,来减轻生存压力。

其次,清代的婚姻论财习俗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清代社会风气竞尚著华,造成因奁费高,婚嫁难的现象。

“贫中人之家,平时衣食粗足,嫁一女而负债”,土族则“鬻祭因而治妆奁”,“每嫁一女凡破中家之产”,可见嫁女已成为每个家庭一种非常沉重的负担④。

清代溺女之风盛行,不仅贫困家庭往往为之,而且在富裕家庭中也非常普遍,比之贫困人家甚至有过之而无有及。

南昌府靖安县“溺女之习,其始于贫户,……婚嫁其后,虽大户亦往往为之”⑤袁州府“生女多不育……贫者曰艰于养,富者曰艰于嫁,遂隐忍而致之死地。

聊斋志异《珠儿》原文、翻译及赏析

聊斋志异《珠儿》原文、翻译及赏析

聊斋志异《珠儿》原文、翻译及赏析(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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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江南地区的蓄奴之风

明代江南地区的蓄奴之风

明代江南地区的蓄奴之风明代的江南地区是经济重心所在,其中的徽州、宁国(均在安徽省,明代为南直隶治内)等府属于尤以商业经济发达而闻名。

但是这里却长期盛行着一种蓄养奴仆的现象。

傅衣凌先生着重指出,正是“商业资本的发达,尤助长了这种奴仆制的盛行。

”在明代的徽州、宁国等地方,这种奴仆制的存在时间是相当长久的,于是被冠以“世仆”的名号。

这种世仆现象甚至经过清朝中后期仍存在,一直到民国时代依旧可以寻到它的残存。

一、蓄奴的根源清代学者赵翼评论东汉光武免奴时指出,“主藉奴婢以供使令,奴婢亦藉主以资生养,固王法所不禁。

”但是,蓄奴之盛,岂仅因主奴互有需求乎在这背后却是数量庞大的人口为地主豪强所苞荫和隐匿。

也就是说,奴婢问题的由来绝对不是简单的双向需求。

我们以明代宁国府、徽州府为例,来看这种不争的事实。

“太祖当兵燹之后,户口顾极盛。

其后,承平日久,反不及焉……户口所以减者,周忱谓:投倚于豪门,或冒匠鼠窜两京,或冒引贾四方,举家舟居,莫可踪迹也。

”明代地方户口数的增减不定,时而极盛、时而寥寥,我们可以看到与社会环境有很大关系。

那么徽州、宁国两地的户口在明代有怎样的变化呢宁国府:有明一代,自太祖初定天下,安抚流民,并输籍造册,又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太平岁月,户口人丁必然会有所增益,这应在情理之中。

然而实际情形却是明中叶以后人口户数减耗严重。

究其原因,我比较赞同韦庆远先生的观点:“一为农民被迫逃亡;二为地主阶级欺隐人丁。

而两者又是互相关连的。

”封建国家的横征暴敛逼迫大量的农民逃亡或流亡而成为所谓“逃户”、“流民”,其中不少的农民走投无路而投靠到贵族官僚等地主豪强家中为奴仆。

那么农民是怎样步入屈身为奴的境况的呢我们接着来看看明中叶徽州、宁国两地的赋役,进而找出蓄奴问题的症结。

从弘治十五年(1503年)到万历六年(1579)不过数十载,徽州、宁国两府每年税额就已明显增加不少,尤其是各类附税征派等。

这在太平岁月里尚且如此,倘若凶年,加派转征都强加于百姓头上。

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高三年级调研考试语文试卷含答案解析

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高三年级调研考试语文试卷含答案解析

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高三年级调研考试语文试卷一、现代文阅读(一)论述类文本阅读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冯友兰先生的《新原人》从追问“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这一问题开始,指出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而为人者,在于人有“觉解”;而“人之所以能有觉解,因为人是有心的”。

由此可见,“心”在冯友兰的境界论中占据首要地位。

概括起来,冯友兰一般从功能的角度来解释心。

他讲到心有四种功能:感觉、思议、了解、自觉。

其中,了解和自觉又合称“觉解”。

冯友兰论述人生境界的依据是心的觉解程度的高低,而觉解的过程可以概括为如下四个过程:第一,运用心的思议功能得到事物之理及其知识形态的概念(思);第二,站在事物之理的高度“以理观物”(观),并在实践过程中用经验、知觉去印证名言的概念知识(悟)。

观与悟合称“了解”(解);第三,将心的“了解”的活动作为意识对象进行反观,使心处于明觉状态(觉)。

第四,觉解其觉解。

因此,思、观、悟、觉等概念所表达的都是心的不同功能或不同状态,冯友兰将其合称为“觉解”。

这与中国古代哲学中的“自明诚”“转识成智”的意思是一致的,其根本底蕴在于如何通过认识、知识的途径来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也就是以增进知识的方法改变自己的心灵状态。

冯友兰所关注的正是由理论上的知识转化为切身体验,由常人的心理转化为圣人的心理。

而所有这一切之所以可能,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人有“心”。

他将人心的觉解比喻为一盏“宇宙灯”。

宇宙间有觉解,与宇宙间有水有云,是同样不可否认的事。

不过宇宙间有水有云,不过是有水有云而已。

而宇宙间有觉解,则可使其他别的事物被了解。

如一室内有桌椅,有灯光。

就存在方面说,灯光与桌椅的地位,是相等的。

但有桌椅不过是有桌椅而已。

有灯光则室内一切,皆为灯光所照。

宇宙间之有觉解,亦正如是。

宇宙间的事物,本是无意义的,但有了觉解,则即有意义了。

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比喻。

近代科学兴起以来,原本充满神奇色彩的宇宙变成了物质性的“自然界”。

明代公主荫子制度研究

明代公主荫子制度研究

明代公主荫子制度研究高松格(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连116000)【作者简介】高松格(1993-),女,河南汝州人,辽宁师范大学2016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明清史。

【摘要】受皇权照顾,明代公主子孙可以荫武职,但是并无实权,他们食俸不管事,且职位不能世袭。

为了能更好的荫庇子孙,明中后期公主通过乞陈和援例,使其子孙武职得以世袭。

明中期公主子孙还获得了入监读书的机会,相比宗室子弟,他们出仕途径较宽,但是失去了进取之心的公主子孙只是将入监读书作为交际和升官的捷径,并没有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实力,这充分说明了明代公主荫子制度的失败。

【关键词】公主子孙;恩荫;明代【中图分类号】K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36(2019)01-0099-03学界对明代公主研究往往集中在公主和驸马身上,对公主后代的研究较少。

公主子孙作为外戚子弟,受皇家庇荫,其出仕途径较百姓有所不同。

研究明代对公主子孙的恩荫制度,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于明代外戚政策的认识。

明代外戚的特权受到皇权的保护,朱元璋撰写的《皇明祖训》记载:“皇亲国戚有犯,在嗣君自决。

除谋逆不赦外,其余所犯,轻者与在京诸亲会议,重者与在外诸王及在京诸亲会议,皆取自上裁。

其所犯之家,止许法司举奏,并不许擅自拿问。

”[1]167在其所开列的皇亲名目中,驸马家排在第六位,低于皇室男性宗亲的妻家。

明代驸马家除了拥有法律特权之外,国家在政治上也有各种优待。

公主驸马的子孙大多通过舍人身份入仕,授予武官,明中期以后还有机会入国子监读书。

但是国家对公主子孙这种的优待,并没有促使他们提高政治能力。

一、公主荫子制度的内容明代武官子孙袭替,文官子孙荫入国子监都有定制。

而公主子孙按例都是以舍人身份授予武职,而没有文荫。

自景泰五年“汝阳大长公主嫡孙谢琰,乞入国子监读书”[2]得允后,公主子孙文荫风气渐开。

到明朝后期,公主子弟既能获授武职,又能入监读书。

(一)公主子孙荫武职明代“皇亲驸马子孙俱以舍人授官,”[3]所授官职都在武职世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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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代溺婴问题初探 常建华 内容提要:本文根据明代地方志、明人文集等资料,首次对该问题进行较为全面而系统地考察。认为明代溺婴习俗流行于浙江、江西、湖南、福建四省以及江南地区,在溺婴流行的一些省区,不仅溺女婴,而且溺男婴也相当普遍。大量溺女婴的直接原因,是婚姻论财带来的妆奁昂贵和普通人相对的贫穷,还有作为背景性的深刻原因重男轻女的思想。同时,溺婴也是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而控制生育,这尤其表现在溺男婴方面。溺女婴的后果是造成人口性比例失衡,男多女少,并导致男子成婚困难,也带来众多的社会问题。明朝各级政府以及士大夫为戒除溺婴进行了种种努力。 关键词:明代 溺婴 婚姻论财 控制生育 戒除溺女

明代溺婴问题的研究,比起明以前的宋代和明以后的清代来说,非常薄弱。梁其姿教授和冯尔康教授在对中国古代溺婴现象的概述中涉及明代部分,1沃尔特先生利用野史资料探讨了明代和清代早期溺婴与嫁妆之间的关系,2目前尚缺乏广泛占有资料的专门研究。笔者根据所掌握的明代地方志、明人文集等资料,对该问题进行较为全面而系统地考察。

一、明代溺婴习俗的兴盛地区 关于明代溺婴习俗的地区分布,成化二十一年(1485)有人建言:“浙江温台处三府人民所产女子,虑日后婚嫁之费,往往溺死”。都察院议论该奏时说:“此弊不独三府,延及宁、绍、金华,并江西、福建、南直隶亦然。”3看来浙江、江西、福建、南直隶是流行溺女婴的省区。这些有溺婴习俗的省属于南方地区,其他人也指出此点,如浙江人曾在福建任过地方官的宋仪望(嘉靖二十六年进士)就说:“大江以南甘心溺女,其歼天地之和,无父子之亲,此岂细故也。”4指出明代南方盛行溺女习俗。 下面我们分省考察溺婴习俗的状况。 浙江流行溺婴习俗。先看前面提到的温台处三府:温州府,正德年间知府因“民间生女辄不举”5而禁之。万历《温州府志》卷二《舆地下·风俗》记载:“永嘉内鲜积聚而务外饰,宴会丰腆,虽中产之家,亦勉强徇俗,嫁女盛妆奁,生女多不收,无嗣者私抱异姓,率贻祸衅。”6台州府,天台溺女严重,约在正德时,陈兰坡为县令,因“台故僻,……俗贱女,生辄不举……故痛治之。”7另有人也说“台多溺女”。8处州府,正统年间,处州知府“因恚生女不收溺于水”9而禁之。再看其它府:金华府,万历《金华府志》卷五《风俗》记载该府8县中5县有溺婴习俗,具体情况是:兰溪县“女生不育,惧乏资装”;东阳县“民间生女多不举,故多鳏旷”;永康县“惧乏妆奁,则溺其女,惧乏聘娶,或溺其男”;浦江县“多溺女”;汤溪县“俗之嫁女,务盛奁遣,娶妇必预定婚,故多不举女,而贫家乃难得娶矣”。10

值得注意的是,永康县因惧乏聘资还有溺男婴的情形。另据嘉靖《浦江县志》卷二《民物志·风俗》记载:“民家生女者,虑嫁奁不足,辄溺之。”11万历时人也说金华府:“俗婚姻论财,轻背盟,生女多淹死。”12衢州府,嘉靖初年,杨灿任职开化县,因当地“生女不举,以啬嫁资,公痛与惩创。”13绍兴府,嘉靖《萧山县志》卷一《风俗》:“贫者较妆奁,故有生女而不举者。”14万历《会稽县志》卷三《风俗》记载当时:“婚姻论财,率破家,乃至生女辄溺之。”15万历《新昌县志》卷四《风俗志·闺范》:“生女多沉而不育,盖恐厚奁之废家也。”16严州府,嘉靖《淳安县志》卷一《风俗》:“婚姻重媒,婿家求婚,必托女家属尊分厚者为

媒,礼之甚隆,惟欲媒得其人,不甚计聘财多寡。然嫁女资奁亦病于厚,女生多不举,盖有由矣。”17万历《续修严州府志》卷二《风俗》说:“近因俗人偷薄,富用多媒,因贫反覆, 2

论财索奁,因嫁破产,遂有背盟之风,有溺女之俗,往往诘告,有玷醇风。”18杭州府,海宁人陈确之母回忆说:“吾平生无负心事,惟于二十四岁产一女,溺之,至今为恨。”19不过未发现地方志记载风俗谈及溺婴,可能较之浙江其它府县,这里溺婴不流行。浙江领府十一,以上溺女习俗的资料遍及温州、台州、处州、宁波、金华、衢州、绍兴、严州、杭州九府,十分普遍。 江西溺婴习俗也不比浙江差多少。明朝人讲:“江西人最爱溺女。”20下面具体考察江西各府的溺女风气。南昌府,嘉靖《丰乘》卷三《风俗志》说该地风俗不美而所当易之者有四,其三是溺女:“昔人载扬州之民二男五女,是风气使然也。今则相习于溺女不知其非,再育者鲜矣。甚者一举即溺之矣。孺子入井,残暴者尚悯之,此何忍焉。度其心不过虑婚费之难供也。夫婚费可薄也,毒不可逞也,曾不思一体而分,犹吾之骨血也,宁忍以无罪杀之乎。断一草折一木,不以其时犹不忍焉,宁忍以方离于裹之子而杀之乎?汉淮南王厚有女者以待游士。今参藩潘公潢尝作歌以禁溺女者,迄今有贾父之思焉。是宜易之以保其慈。”21嘉靖《武宁县志》卷一《风俗志》说当地俗之所当正者,就有溺女习俗。22九江府,嘉靖《九江府志》卷一《方舆志·风俗》说该府彭泽县“婚姻论财,多不育女。”23饶州府,“饶俗不举女,皆因婚娶论财。”24乐平县人胡贵贞“生时,父母欲不举,其邻曾媪救之归。”25据说该府万历时万年县 “县民弃女者载道”,26溺女相当严重。广信府,嘉靖时贵溪县溺女成风。27吉安府,万历《吉安府志》卷一七《贤侯传》说,苏州太仓人张振之嘉靖时为吉安知府,

“以厚风俗为首务,谕属邑省耕课桑,禁溺女……。”28万历《吉安府志》卷一一《风土志》记载万历初年永新人洞山先生说当地风俗变坏:“婚聘致较金多寡,娶则极妆厚薄,以婚姻为市道。嘻奚独永新然哉。乃至男女婚媾失期,甚则生女必杀之,曰毋为父母累,亦何其楚痛不仁甚也。”29袁州府,广东人郑铭弘治时为袁州知府,据说:“袁俗嫁女率倾资产之半,故生女多不举,前此屡禁莫能止。铭曰:‘殆未澄其源也,为定上中下奁嫁之式,奢者以僭论。’令行遂无溺女者。”30赣州府,万历初年林希泰任宁都县令,“禁溺女而生全”。31南安府,嘉靖《南安府志》卷十《礼乐志》说崇义县“土著民重男少育女。”32江西领府十三,以上资料遍及南昌、九江、饶州、广信、吉安、袁州、赣州、南安八府,几占全省府数的三分之二,分布于江西南北。 湖南。岳州府,万历《湖广总志》卷三五《风俗》说该府:“生子计产授口,有余溺之。”33这里不仅溺女而且溺男婴,溺婴是一种有计划的生育行为。还讲衡州府:“尤重装奁,故

有一女方嫁,而家产荡然,致使贫穷之家或溺女不举,或女老不嫁者。”其中酃县“婚姻多不循礼,生女多溺死。”34 福建。建宁府,何乔远《闽书》卷三八《风俗志》记载:“建宁,闽上游也。山峻水急……姻缔论财,要责无厌,贫则弃之。故其俗至于溺女”。35万历《建阳县志》卷一《舆地志·风俗》:“婚姻以资财为轻重,要责无厌,致使下户甘心溺女,而伤骨肉之情。”36崇祯《寿宁待志·风俗》说:“闽俗重男轻女,寿宁亦然,生女则溺之。”37浦城县崇祯时也是溺女成俗38。福宁州,万历《福安县志》卷一《舆地志·风俗》:“若夫俗之漓者,则童冠相狎,未成

立而字,论婚以财,责备筐篚,鬻产妆奁,以致中人之家不敢举女。”39福建的溺女习俗流行于闽北山区。 安徽。广德州,成化初福建人周瑛知广德“为其州多溺女”作《戒杀女歌》。40明后期徽州人汪道昆说:“里俗贵男贱女,即闾右家数生女或不留。”41 江苏。前引资料说溺女之风“南畿皆然”,当包括江苏在内。 广西。广西提学佥事黄佐(1490-1566)制定《泰泉乡礼》,“刻于广之藩司,颁诸郡邑行矣。”是针对广西社会实际的,其中说“凡生女多惧贫难嫁自行淹溺,访出将父母送官惩治如律。近闻有等村民自杀其女,以免费奁饰,此风渐不可长。教读及约正、约副宜早谕之。”42反映的当是广西的情形。 3

广东。嘉靖《广东通志》卷一八《风俗》:“御史戴璟正风俗条约:一曰谕地方,……男女勿弃途溺壑及拐卖银钱,离散骨肉,心亏何能善终。”43这条资料讲的是弃婴现象,结合广东在清代有溺婴习俗,推断明代的广东也有溺婴的存在。 其实不止在南方,北方也有溺婴现象。比如陕西。李维桢(1547-1626,隆庆二年进士)任陕西学政,要求诸生“毋溺女”,44可见当地可能存在着溺女习俗。 由上可知,明代溺婴习俗流行于浙江、江西、湖南、福建四省,在安徽、江苏、两广以及陕西等地区也有资料记载。不过目前未发现资料记载的地区并不一定不存在溺婴行为,只是说相对于上述地区而言,或许溺婴不那么盛行而已。

二、明代溺婴因果的分析 在上一部分论述溺婴地区分布的资料中,已经多处谈及溺婴原因。这里我们再结合其它资料加以分析。 大量资料记载,溺婴的原因是婚姻论财造成的妆奁昂贵。前一部分所引资料中,有的就已指出这一情况的严重性。在浙江,温州府永嘉县人“内鲜积聚而务外饰”,中产之家“亦勉强徇俗,嫁女盛妆奁,生女多不收”。绍兴府的会稽县“婚姻论财,率破家”。新昌县溺女是“恐厚奁之废家”。在福建,福宁州的福安县“论婚以财,责备筐篚,鬻产妆奁,以致中人之家不敢举女。”在江西,吉安府“婚聘致较金多寡,娶则极妆厚薄,以婚姻为市道。”袁州府“嫁女率倾资产之半”。因嫁女的妆奁“倾资产之半”、“鬻产”,以至“废家”、“ 破家”,难怪“中产之家”、“中人之家”亦溺女不惜。婚姻论财的风气是严重的,关于永嘉嫁奁之费,弘治十年(1497)任知县的汪循指出:“嫁女之家赀妆之具,动至千金,售产倾资,习不为异,病不能嫁者,多致育女不举。”45如果嫁女“动至千金”的话,中产之家的确难以承受。 溺婴还是贫穷造成的。面对婚姻论财的风气,穷人更是不堪重负,溺女在社会下层比较严重。如前引浙江绍兴府《萧山县志》说:“贫者较妆奁,故有生女而不举者。”万历《建阳县志》卷一《舆地志·风俗》也说:“婚姻以资财为轻重,要责无厌,致使下户甘心溺女,而伤骨肉之情。”“下户”和“贫者”应当是溺女者的主流。从溺婴严重地区的经济情况也能看出此点,浙江杭州、嘉兴、湖州三府不流行溺婴,恰恰是明代经济最发达地区,杭嘉湖是位于狭义的江南地区,富庶程度冠于全国,说明溺婴行为同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有密切关系。溺婴习俗流行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如“温州濒海阻山绝商贩,荒政废不讲。”46台州“故僻”。而处州松阳“僻在山岩中”。47温台处位于偏僻山区,经济不发达,普通人不堪家庭重负而溺婴。福建的建宁府和福宁州,地处闽北山区,经济不太发达,溺女风气这里最盛。 因妆奁昂贵、家庭贫穷而溺女固然是事实,但是首先选择溺女婴而非溺男婴,说明受到重男轻女思想的支配。前引崇祯福建《寿宁待志·风俗》说,寿宁生女则溺之的原因是“闽俗重男轻女”。汪道昆也说安徽徽州府:“里俗贵男贱女,即闾右家数生女或不留。”作为富贵者的“闾右家”溺女就很说明问题。浙江台州府天台县“俗贱女,生辄不举”48庄起元也指出“浙东山多田少,地瘠民顽,其习与浙西三吴稍异。缙绅之家重于嫁女,编氓之室艰于娶妇,往往不愿生女而愿生男,取始生之女多溺之于水。”49“轻女”、“贱女”是时人普遍的观念,人们多认为女孩对家里贡献小,将来还要嫁人,是赔钱的。广东霍姓成化十七年所定《太原霍氏仲房世祖晚节公家箴》中有“持家之法”,载有贱视女子的看法:“俗谚有九女十贼之言,实不诬也。吾今生女最多,乃由乎命,非敢怨也。”50对女子的偏见产生“俗谚”,可见其普遍性。 重男轻女而在生育上选择性别产生了一些迷信思想,并形成了习俗。庄起元在上引文说:“不愿生女而愿生男,取始生之女多溺之于水”。其原因是民间信仰溺头胎女婴以利生男,我们使用清代资料来说明这一习俗。道光五年浙江巡抚列举民间溺女的理由,有“溺女以求男”51之条,谈的也是浙江出自同样理由的溺女习俗。江西瑞金的资料更进一步提供了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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