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严格
全国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技术大纲

全国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技术大纲2012年7月前言地下水作为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我国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于长期过量开采,导致一些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位持续下降,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生态与环境地质问题。
为查清全国地下水超采现状,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和公布禁采与限采范围,迫切需要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
为统一全国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技术要求,保证成果质量,特制定《全国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技术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以《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SL 286-2003)(以下简称《导则》)为主要技术依据,结合本次评价工作实际,规定了评价工作范围、任务、原则和评价期。
超采区划分标准基本依照《导则》制定,仅对个别指标进行了修改。
为增强可操作性,《大纲》对划分方法进行了梳理,对划分步骤进行了细化。
根据本次工作目的,在《导则》基础上,调整了超采区评价内容,完善了超采区编码规则,修改了文字报告编写提纲、表式样和图件编制要求。
根据各地在《导则》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地下水保护工作实际需要,重新制定了禁采区与限采区划分标准。
本《大纲》主要用于指导省级行政区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此基础上,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大纲。
目录前言 (i)一、总则 (1)(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1)(二)基本原则 (2)(三)工作依据 (2)(四)评价期 (3)(五)工作范围 (3)(六)技术路线 (3)二、地下水超采区分类、分级、命名与编码 (5)(一)分类 (5)(二)分级 (5)(三)命名 (6)(四)编码 (6)三、资料收集、整理与补充调查 (8)(一)资料收集与整理 (8)(二)补充调查 (9)四、地下水超采区划分 (10)(一)基本要求 (10)(二)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标准 (10)(三)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法 (12)五、地下水超采区评价与复核 (17)(一)地下水超采区数量、面积与分布 (17)(二)地下水超采量 (17)(三)地下水水位动态 (18)(四)地下水开采引发的生态与环境地质问题 (18)(五)地下水超采区复核 (19)六、地下水禁采区与限采区划分 (20)(一)地下水禁采区划分 (20)(二)地下水限采区划分 (20)七、地下水超采区管理建议 (21)八、成果要求 (22)(一)文字报告 (22)(二)成果表 (22)(三)图件 (22)附件1 文字报告封面格式 (24)附件2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25)附件3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成果图编制要求 (28)附件4 制图图例 (30)一、总则(一)工作目标与任务1、目标通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地下水超采区现状,指导地下水禁采与限采范围核定工作,为严格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范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限采
区范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
•【字号】皖政办秘〔2015〕179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范围
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5〕1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等有关规定,我省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并由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5年8月份联合印发。
现将《治理方案》划定的全省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范围予以公布。
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治理方案》的组织实施。
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会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附件:
1.安徽省地下水超采区分布情况表
2.安徽省地下水限采区范围表。
地下水超采

地下水超采地下水,是贮存于包气带以下地层空隙,包括岩石孔隙、裂隙和溶洞之中的水。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水量稳定、水质好,是农业灌溉、工矿和城市的重要水源之一。
但在一定条件下,地下水的变化也会引起沼泽化、盐渍化、滑坡、地面沉降等不利自然现象。
一、地下水超采的危害第一,地下水超采会造成地面沉降;第二,造成局部地区水资源衰减并伴随地下水污染;第三,对于沿海地区,造成海水入侵,地下淡水盐碱化。
二、防治地下水超采的方法遏制地下水过度开采的主要途径是明确科学评价地下水含水系统的可开采量及其承载能力,并合理确定开采井和开采量的时空分布,通过法律、行政及经济等手段,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进行科学管理,以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一,根据地下水超采造成危害程度的预测评估,综合考虑地下水资源的恢复、补给能力,将地下水开采管理划分为禁采区、限采区和控采区或不同的保护区,进行分区开采;第二,进一步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和地面沉降的检测,改进监测手段,如采用GPS 技术,实现CPS监测与分层监测标组监测自动化,提高监测成果的时效性和服务水平;第三,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投入,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多方筹集资金,用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第四,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资源环境保护与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第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加强水循环利用等方法,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改善水文地质环境;第六,建立统一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机构,实行规划开发,统一合理调度,如在市区内逐步停止自采井,统一调度使用城市供水;第七,培养一批地下水资源监测、科研队伍,建立完备的应急预案、水质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和严格的监管制度,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地下水环境是地下水及其赋存空间环境在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为活动作用影响下所形成的状态及其变化的总称,是地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保护地下水环境,关系子孙后代、关系国计民生,因此,改善和保护地下水这一有限的战略资源已刻不容缓。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

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十小〞企业。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2021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工程。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工程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2021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
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到达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2021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工程,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1年底前到达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21年底前全面到达一级A排放标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保 护红线 ;“多点”为市级及 以上禁 止开发 区和 地 生物多样性 维护生态保 护红线 、大黄堡湿 地
一
1 7 —
市 政府 文 件
天津维 护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上 马 台湿 地 生 护 区 的 贝 壳 堤 分 布 区 、青 龙 湾 防 风 固 沙 林 自然
天 津市 人 民政府 公报 20侣 年 第 17期
市政 府文 件
天 津 市 人 民政 府 关 于 发 布 天 津 市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的 通 知
津 政 发  ̄2018321号
各 区人 民 政 府 ,各 委 、局 ,各 直 属 单 位 : 为贯 彻落实 中共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划定并严 守生态保护红 线 的若 干意见》,我
护 区 、大 黄堡湿地 自然保 护 区 、引 滦 明渠饮 用 涵 养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防 风 固 沙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
水 水 源保 护 区一 级 区 。
河 滨 岸 带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地 质 遗 迹 一 贝 壳 堤 生
(三 )南 部 团 泊 洼一 北 大 港 湿 地 区 。 主 要 态保护红线 等 5类 ;海 洋生态保护 红线包括海
物 多 样 性 维 护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尔 王 庄 水 库 水 源 保 护区 、北 塘水库与 王庆坨 水库饮用 水水源保
涵养和供水 生态保护 红线 、引滦明渠水源 涵养 护 区 一 级 区等 。
和 输 水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以及 蓟 运 河 、潮 白新 河 、
三 、主 要 类 型
区 一 带 多 点 ”:“三 区 ”为 北 部 蓟 州 的 山 地 丘 陵 极 重 要 区 。
区 、中 部 七 里 海 一 大 黄 堡 湿 地 区 和 南 部 团 泊
水法知识竞赛试题(三)

水法知识竞赛试题(三)5、水法中的水资源是指( C )。
A、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B、海水、淡水C、地表水、地下水7、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B )。
A、生态环境用水B、城乡居民生活用水C、农业用水8、国家对水资源实行( C )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A、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B、分级管理与分部门管理C、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9、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 C )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A、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B、国务院有关部门C、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1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 C )工作。
A、开发、利用B、治水和管水C、统一管理和监督11、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 A )社会。
A、节水型B、生态型C、可持续发展型1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 A ),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
A、推广体系B、管理制度C、推广模式13、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 B ),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A、综合治理B、涵养水源C、加大投入14、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 A )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A、先进科学B、综合C、有关科学15、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 C )给予奖励。
A、水行政主管部门B、有关部门C、人民政府16、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国家鼓励对(A )的收集、开发、利用和对海水的利用、淡化。
A、雨水和微咸水B、再生水C、地热水17、水法规定,单位和个人有( C )的义务,( )的义务,并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 )的义务。
A、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保护水工程B、节约水资源防治水灾害保护水资源C、节约用水保护水工程保护水资源18、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 A )规划。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8.01•【字号】津政规〔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政规〔2024〕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维护市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天津,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本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有限人为活动准入(一)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详见附件)。
(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河道等区域的保护和管理措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规范有限人为活动管理(三)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海用岛审批的,确定用地用海用岛范围后,在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时,由涉及的区人民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论证,提出初步意见,向市规划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文件、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等);由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审查,征求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符合要求的,由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跨行政区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由生态保护红线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共同提出申请。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集合4篇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集合4篇第1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最新整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范文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某某某某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符合我某某某实际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我某某某水资源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全某某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好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不同区域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根据市水务局分配给我某某某的指标,确定我某某某20某某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
20某某年全某某某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某某某某。
到20某某年,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现有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为基础,构建覆盖全某某某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考核制度。
到20某某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一)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水资源,编制某某某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供求中长期规划,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形成完善的水资源规划体系。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重大行政决策》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重大行政决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02•【字号】津静海政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重大行政决策》的通知津静海政发〔2023〕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重大行政决策》已经2023年1月7日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涉及的企业和集中畜牧养殖厂明细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3年3月2日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重大行政决策一、决策事项名称2021—2022年静海区地下水压采工程二、决策承办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三、决策依据(一)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的批复》(津政函〔2019〕54号),要求静海区“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推动和实施”,“到2022年,除应急情况外,静海区基本实现深层地下水零开采”。
(二)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平原区地面沉降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津规资勘发〔2020〕278号),要求静海区“着力推进超采区机井封停,对超采区机井封填或封存”,同时,“实施城镇集中供水、企事业单位、农村生活及农业生产水源转换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四、决策目标系统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全面落实“到2022年,除应急情况外,静海区基本实现深层地下水零开采”的要求,降低水资源开发强度,切实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实现静海区自来水管网全覆盖,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水安全保障。
水利部职称考试《水利知识》试题
水利知识试题一、单项选择(共40道)1、我国将每年的( A )定为xx水周。
A、 3月22~28日B、 4月22~28日C、 5月22~28日D、 7月22~28日2、水的主要用途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 B )。
A、灌溉用水B、生态用水C、采矿用水D、航运用水3、人类可利用的淡水资源主要是指某地区逐年可恢复和( A )的淡水资源。
A、更新B、开采C、储存D、消耗4、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水资源丰歉程度的指标是( B )。
A、多年平均降水量B、多年平均径流总量C、年降水量和蒸发量之比D、多年平均蒸发量5、我国《水法》中所称水资源,包括( A )。
A、地表水和地下水B、淡水和海水C、地表水和土壤水D、xx和地下水6、我国水资源分布极不均匀,全国水资源的( A )%分布在xx及其以南地区。
A、81B、51C、91D、7113、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 A )造成破坏。
A、生态和环境B、交通C、通信设施D、农业14、我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由( A )负责解释。
A、水利部B、流域管理机构C、建设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5、下列不需要申请取水xx的情形是:( D )。
A、直接从地下取水B、直接从xx取水C、直接从xx取水D、为畜禽饮用取水16、地下水的开采量超过( B ),造成地下水水位待续下降,或因开发利用地下水引发了环境地质灾害或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是判定地下水超采和划定地下水超采区的依据。
A、补给量B、可开采量C、天然资源量D、降水入渗补给量17、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 B ),改善生态环境。
A、环境污染B、水体污染C、大气污染D、土壤污染18、国家建立饮用水( C )保护区制度。
A、水质B、水量C、水源D、水域19、水污染会导致( C )。
A、资源型缺水B、工程型缺水C、水质型缺水D、浪费性缺水30、国家对水工程建设移民实行开发性移民的方针,按照( C )的原则,妥善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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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
范围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4]5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19
【实施日期】2014.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的
通知
(津政办发〔2014〕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深层地下水压采,修复保护地下水环境,根
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2〕3号)、《天津市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地下水超采区复核工作,
市人民政府重新划定了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区域范围。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区域范围和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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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采区、限采区区域范围。
1.禁采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外环线以内地区、武清区城区、滨海新区建成区、沿
海防潮堤两侧各1公里范围以及围海造陆的全部陆域。
2.限采区:宝坻区新开口、口东、八门城一线以南,禁采区以外的我市其他地区。
自2015年1月1日起,限采区范围内有地表水(引滦、引江)、淡化海水供水的地区
划转为禁采区。
(二)禁采区、限采区控制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深层地下水年开采总量控制在2.1亿立方米;到
2020年底,全市深层地下水年开采总量控制在0.9亿立方米。
2.禁采区控制目标:严禁新打开采井,现有机井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现有开采井
要切实采取措施封停,加大地表水源、淡化海水切换力度,对水质、水温有特殊要求的
用户应按规定采取回灌措施。对于禁采区内地下水用户应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对取水许
可证到期的用户,如无特殊情况不再核发取水许可证。强化地下水用户水源转换。对经
论证确需保留地下水水源的用户,应严格取水许可量的管理。
3.限采区控制目标:在地表水(引滦、引江)、淡化海水供水的区域内,原则上严禁
新打开采井,已批准开采的单位,严禁新增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