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管理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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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法院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加强法院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加强法院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加强法院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近年来,我们国家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但是,法院廉政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院廉政建设,保证司法公正,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努力。

首先,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法院是党的一项重要建设,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党的纪律的落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法院中坚定贯彻。

同时,要坚决反对党内两面派、做‘老好人’的现象,加强党内监督机制,维护党的纪律。

其次,要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法官是法院的核心力量,他们的廉政素质和专业能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要加强法官队伍的廉政教育,加强对法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意识的教育,提高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要加强对新进人员的选拔和培养,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建立健全法官廉政监督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实施严厉的问责。

第三,要加强司法公正建设。

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核心要求,也是法院廉政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要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重视并加强各个环节中的廉政建设和监督,健全司法公正体系和机制。

要加强法院内部的廉政教育,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和透明。

同时,要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腐败分子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

第四,要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的廉政监督。

司法行政系统是法院工作的重要支持力量,要加强对该系统的廉政建设和监督。

要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要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的廉政监督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实施严厉的惩处,形成对腐败现象的高压态势。

同时,要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的监督,依法严肃处理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

对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对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对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对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各级党委政法委是‎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近年来,‎我们党始终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十‎五大”以来,尤其是随‎着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党的执法‎监督工作的作用得到了‎重视和体现。

通过实践‎,党委政法委对各级政‎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同时,‎由于对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职能存在不同的‎认识,在实践中又缺乏‎规范化的机制保障等原‎因,使执法监督工作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因此,各级党委政‎法委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完善执法监‎督职能机制,从而更好‎地发挥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成为目前各级党‎委政法委亟待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

‎一、目前党‎委政法委履行执法监督‎工作职能的基本现状及‎存在问题和困难通‎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各‎级党委政法委在履行执‎法监督工作职能这一块‎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各种执法检查、个案监‎督、对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对各级各‎政法部门的执法情况都‎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

如对超期羁押、案件‎的审限、取保候审、减‎刑假释以及调处信访老‎户等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治理;对典型个案的‎跟踪督办;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等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均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保证各‎政法部门的严格执法,‎对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的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政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各级‎党委政法委在执法监督‎工作中也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L CALhsT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认识不到位。

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问题探究

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问题探究

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问题探究作者:张玉林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9期作者简介:张玉林(1966-),男,汉族,法律本科,甘肃会宁人,甘肃武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甘肃武威733000【摘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而案件质量则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也是司法工作者追求的终极目标。

检察机关应当构建科学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通过质量保障机制的规范运作达到公正执法的目的,使检察官的每一项权力都在规范中运行,使每一个办案环节都有章可循,从而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当中感受到公正和正义。

【关键词】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案件管理对于案件质量问题,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

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如何确保案件质量,保证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有过专门的文件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与成效,但还没有建立起一套比较科学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

笔者从事检察工作已十多年,就案件质量管理机制的构建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以启迪后者。

一、当前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现状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涵盖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方方面面,从形式上看,是一种管理制度,从实质上看,是对全部诉讼活动的监督。

目前,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保障方面的主要形式,一是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行政管理。

二是办案部门之间相互制约。

如自侦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与审查起诉等分属侦查部门和公诉部门,生效案件的承办和复查、刑事赔偿分属原承办部门和控告申诉部门等。

这是对办案工作的流程控制。

三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专职监督。

根据笔者多年的实践经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很大程度都流于形式,谈不上监督,按理说,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是有法律依据的,譬如,对检察官履行职责情况、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办案纪律情况的监督等。

四是上级检察机关的监督。

这是由现行法律和检察系统的组织性质决定的。

综上,现有的案件质量保障制度,有他科学与合理的一面,但也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笔者认为,目前,在案件质量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专门机构和保障措施,案件质量管理职能松散。

关于检察保密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检察保密工作的几点思考

Legal S y st e m A nd Soci et yf叁垒!圭塾垒三竺!!三里堕震嗣—圈团叠关于检察保密工作的几点思考李颖颖摘要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检察保密工作也不例外。

如何做好检保工作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从检察工作责任落实,抓好哦薄弱环节,抓好软、硬件设施建设,抓好宣传教育等几方面着手,浅谈几占、做好检察保密工作看法。

关键词检察保密工作宣传教育泄密事件中图分类号:D9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43.02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工作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检察保密工作也不例外。

尤其是高科技在检察系统中迅速发展,局域网建设、专线网络的开通,这都对保密工作信息化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保密工作从质到量、从形式到内容都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在新的形势和挑战面前,如何做好新时期检察保密工作,是当前检察机关面l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新《保密法》由2010年l O月1日起实施,对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认为,要结合检察业务实际搞好保密工作,必须通过抓好责任落实,抓好薄弱环节,抓好软、硬件设施建设,抓好宣传教育,才能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切实做好检察保密工作。

一、做好责任落实,是强化检察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的新《保密法》中提到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和责任落实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是要求落实保密问责制,既要对领导人员问责,也要对保密部门问责。

新法规定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对发生重大泄密案件或定密不当的机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不依法处分违规者的机关、单位有关领导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保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耿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也要依法追究责任。

首先领导责任要具体化,检察长对全院负责,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负责,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要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其次保密制度要具体化,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制定一系列保密制度,如《会议保密制度》、《案件保密制度》、《通讯保密制度》、《文书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要求各个岗位的干警都必须严格执行。

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1 准确把握检察文化 的深刻 内涵
检察 文化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检察机关工
作 人员 的检察 实践 活 动及其 成果 的总 和。它包 括检 察 思想 、 检察 规范 、 检察 设施 、 检察 技术 等诸多 方面 , 是 支配检 察实 践 活动 的价值 基础 和基本理 念 。从结 构 上看 , 检察 文化 是 具 有 检察 工 作 特色 的物 质 文化 和精 神文 化 的总 和 。检 察 文 化 作 为新 的 管理 思 想 、 管理理 论 和管 理形 式 , 特点 是 将 检察 机 关 对物 的 其 管理 和对人 的管理 结 合 起 来 , 以往 以物 为 重点 的 将 管理转 变 为 以人 为 核心 的管 理 。检 察文化 不是 凭空
努 力建设 社会 主 义 文 化强 国具 有 十分 重要 的 意义 。
1 检察文化反映 了检察 干警 的价值取向, ) 是检 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精神动力。检察文化意在创 设一 种理念 , 这种 理 念 是检 察 机关 主流 精 神 与 新形
势 、 要求 相结合 的产 物 , 察 文化 通过 培育 干警集 新 检 体 主义思想 、 团结 协作 精神 、 团队意 识等 主流 精神 和
员 中潜 移 默化 而形成 的一种 个性 。这种独 特 的检察 文化一 经形 成 , 会在 检 察 机 关 内部 产 生 一种 强 大 便
的凝 聚力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和推动 力 , 成 为 进 一 步促 进 检察 机 关 发 并
念, 并充分体现在履行检察职能、 办案和个人的言行
举止 中 。
3 检察文化反映了以人 为本 的理念, ) 是检察 干
检察人 员 同检察 机关 之 间 、 检察 人 员 之 间相 互 联 系 的行 为准则 。检 察文 化建设 的 目的就是 通过 各种 文 化培 育形式 , 全体检 察人 员都 能 够 自觉地 追求 、 使 信 仰和 实践 这 些 符 合 先 进 文 化 前 进 方 向 的精 神 和理

关于检务督察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检务督察制度的几点思考

展望
完善检务督察制度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检务督察制度法律法规,明确督察职责 、程序、权利和义务等,为检务督察工作提供有 力法律保障。
拓展督察范围和方式
将检务督察范围扩展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 领域,同时采取多种督察方式,如明察、暗访、 调查问卷等,确保督察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加强督察队伍建设
建立专业化的督察队伍,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 督察人员素质和能力,确保督察工作的专业性和 公正性。
检务督察制度面临的挑战
挑战一
检务督察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监督 范围不明确、监督手段单一等问 题,导致某些案件的监督效果不 佳。
挑战二
由于检务督察制度缺乏完善的协 调机制,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 作存在障碍,影响了检务督察工 作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挑战三
检务督察制度在某些情况下存在 监督成本过高的问题,尤其是在 案件数量较多、办案人员紧缺的 情况下,监督成本可能会成为制 约检务督察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
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检务督察制度通过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 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 正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通过检务督察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 违纪行为,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提高人民 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检务督察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起源与发展
案例一
某市检察院开展检务督察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 办案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 和效率。
案例二
某省级检察院建立检务督察制度,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 监督和指导,推动了基层检察院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
案例三
某检察院在检务督察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办案人 员的执法行为、司法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估,提高了检务 督察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对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作者:孙明伟来源:《现代交际》2011年第12期[摘要]本文对于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中的概念和形式、管理机制的概念和模式以及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中的核心问题进行简要论述。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中图分类号]D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2-0033-01近几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基层检察院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不容否认,在基层检察院的建设中,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还存在着突出的问题,离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

因此,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已不是理论、思想和口号上的问题,而是现实存在的、具体操作的问题,即如何实现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

一、解读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中的概念和形式什么是规范化?规范即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规范化则是使事物符合于一定的标准。

因此,使基层检察院建设符合于一定的标准,就是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规范化。

那么,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标准是什么?就是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真正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

规范化有几种形式?一种是外在的、结果的,即形式的,而另一种是内在的、过程的,即实质的。

前者的规范化,是我们在以往工作中常常见到的,诸如制度成册、规定上墙,每每一提到规范化,便以制度很细、规定很多、惩罚很严为佐证。

这种规范化,往往是基于对结果的认可,会因为疏于日常的落实和执行而流于形式,造成制度文字化、规定表面化,即形式的规范化。

而后者的规范化,往往是侧重于对过程的控制,以实现对结果的控制,即过程的规范化。

这种规范化直接体现为机制建设,是内在的、实质的规范化。

因此,高检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同志在讲述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时,曾反复强调要“从健全管理机制入手解决基层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关于推进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在信息化 、 网络化 的时代背景下 , 传统的职务 犯 罪 侦查模 式 已经 不 能适 应 当前严 峻 的腐 败 犯 罪 形势和职务犯 罪侦查 工 作 的深刻变革。实践证
过长期持续协调快速发展 , 在成熟 的信 息资源系 统集成和深刻的侦查理论变革创新的有机结合和
支持支撑下 , 逐步建成并不断完善信息化 主导下

突出价值 目标 和发展路径的导 向性
价值 目标 的科学确定具 有基础 性、 根本性 的 意义 , 既决定 着 “目的地 ” , 又决 定着 到达 “ 目的 地” 的路径 选 择 , 是 必 须 引起 重视 的首要 问题 。在 侦查信息化建设工作中 , 目前尚存在重复建设 、 建 用脱节 、 低效运行等弊端 , 其根本原 因是价值 目标
收稿 日期 : 2 0 1 3 - 0 3 - 2 0
作者简 介 : 张瑞 ( 1 9 8 0一) , 陕西榆林人 , 讲 师, 主要从 事法 学教 学和研 究。
甘 肃广播 电视 大学学报
第2 3卷第 2期
公 信力 。
条块分割, 实现各类信息资源采集、 发掘、 整合 的
为使“ 三个有利于” 标准切实发挥作用 , 需要 建立健全侦查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体系。而侦查 信息化工作绩 效考核体系的建立 , 必须要 以侦 查 信息化建设具体 内容 为前提和对象。为此 , 科 学 设定和细化侦查 信息化建设 内容 已成 为必然选
张 瑞
( 甘 肃广 播 电视大 学 直属 学 院 , 甘 肃 兰州 7 3 0 0 3 0 )
[ 摘要 ] 面对新 时期 我 国 日益 复杂、 多样 的职务犯 罪行 为, 传 统 的侦 查模 式 已远远 不能胜 任 , 如何将 现代技 术

加强当前检务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当前检务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考作者:韩飞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02期摘要:检务保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基本前提。

扎实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工作健康、科学、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当前检务保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检务保障;强化;思考一、检务保障对促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作用检务保障是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和保证,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强化检务保障,对于改善提高检察机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办案办公条件,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加强检务保障,也是落实从优待检、科技强检的内在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当前条件下,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检察机关工作面临新挑战和新任务,只有扎实做好检务保障工作,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基础,才能为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扎实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对推动检察业务、队伍、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保障制度化、装备现代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目标,从而更好地实现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大意义。

二、当前检务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经费保障不足问题可以说,经费保障是检务保障最重要的内容,但在一些检察院尤其是基层检察院,经费问题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检察院的发展。

因基层检察院经费实行分级负责制度,近年来虽然实行了县级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制度,但是受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地方财力很大程度上对检察院的发展形成了影响。

地方财政好、扶持多的基层检察院,经费方面就显得比较充足,相反,则经费比较紧张。

各地经费来源的多少和不平衡,对当地检察院经费保障形成较大影响,影响检察工作的开展。

2.技术装备落后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和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具有技术含量的工作越来越多,这就对技术装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于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践的几点思考


情况 , 对此检察机关应否实施管辖救助。 如果按照《 干意见》 若 和《 通知 》 的规定 , 这种案件要么 由公安机关管辖救助 , 么由 要 法院管辖 救助 , 检察机关不应 当管辖。 如果案件的被 害人情 但 况 紧急 , 确实急需救助 , 甚至为此到处上访 , 并在一定社会范
同内 造成 了不 良影 响 。 此 时 , 管 是从 救 助 的本 义 , 是 从 构 不 还
但实践中也会f现 案件 尚在侦查 、审判阶段或者案件 由 1 {
公安 、 法院终结的被害人到检察机 关申诉信访 , 并要求教助的
收 稿 日期 :0 0 0 — 6 2 1— 9 0
作者简介 : 叶前义(9 1 ) 男, 江温 州人 , 18 一 , 浙 助理检察 员, 从事法学研 究。
助 ” 可谓 十 分 具 有 必要 性 。 ,
况: 一是检察机关反贪 、 反渎等 自侦部 门办理的案件 , 侦查终
结 后依 法 作 出移 送 不 起诉 决 定 或 者 撤 销 案 件 决定 的 ;二 是 检
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 的案件 , 审结后依法作 出不起诉决定 的, 其 中又可分为绝 对不起诉 、 相对不起诉 和存疑不起诉 。 对以 上 几种类型案件的被害人 , 是否都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 的情形 , 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存 不 意 她。 通说认 为, 对检察机关 自 部
见》 、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 < )《 关于开展刑事被害 人救 助丁
作 的若干意见> 有关问题的通知 》 以下简称《 ( 通知》 ” )等两个 文件后 , 各地检察机关均全而开展 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 并 取得了一定成效 。2 1 , 0 0年 省高检将 刑事 被害人救助T作纳 入了全省检察机关控 申条线的考核 内容 ,我院也因此更加重 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一方面 , 不断加大工作 力度 , 积极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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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管理的几点思考 [摘要] 检察权内外部运行模式,决定了检察机关司法与行政并行的角色定位。检察权运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行政色彩与司法属性并存的特征,决定了检察管理的基本内涵。检察管理不仅要完全适应纯粹的司法属性,也要完全适应较强的行政特征,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在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党的领导的新形势下,有必要大胆借鉴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管理经验和制度,使检察管理符合科学发展观,最大化发挥检察管理的效能。

[关键词]检察权;检察;管理

检察机关是行使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具有较强的司法属性,同时也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检察”所体现的更多的是司法属性,而“管理”所体现的更多的是行政特征。如何使二者有机结合,使检察管理发挥其最大效能,是新形势下检察事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笔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浅谈一下关于检察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现行检察权内外部运行模式 (一)现行检察权的外部运行模式 1.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我国宪法和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在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我国实行的是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体制。

2.同级党委领导同级人民检察院。我国宪法在序言中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行使检察权力,使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在检察业务中得到充分体现。

3.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它负责。有的法学理论也将之称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主要依据的是《宪法》第133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认为这种“负责制”是对检察院双重领导原则的确定。但更多的法学理论和实践者否定了这一观点,认为检察机关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并逐渐成为共识。 以上可以看出,现行检察权的外部运行模式实际上是双重领导模式。上级检察院更多体现的是对检察业务工作的领导,而党委更多体现的是对行政管理的领导,而人大则是对包涵业务与行政管理等内容全方位的监督。

(二)现行检察权的内部运行模式 1.检察长负责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6条规定: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和检察员若干人。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

2.检察委员会民主决策制。《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3.党组领导制。《党章》第46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第47条规定:“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以上可以看出,检察权的内部运行模式是三重领导模式。党组更多的体现在行政管理内容上,检察委员会更多的体现在检察业务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而检察长则是全方位的承担起领导的责任。

二、检察权运行模式决定检察管理制度建设的现实性分析 (一)检察权的外部运行模式更多体现的是浓厚的行政色彩 从检察权的外部运行模式来看,同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以及人大对检察业务与行政管理全方位的监督,在实践中,检察权的实现更多体现的是行政特征,表现出来的是浓厚的行政色彩。

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和组织上三方面的领导,它通过组织领导、组织建设、工作监督、 支持保证等方式来实现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实施党的领导权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坚持党的领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并不矛盾。 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主要表现为:一是检察机关的设置由人大决定,受人大监督;二是检察人员由人大任免,受人大监督;三是检察机关的工作,受人大监督;四是检察长提交的重要事项由人大决定,受人大监督;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权,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

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检察工作,单纯的检察业务工作,具有纯粹的司法属性,也主要是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来落实。

检察权高度行政化,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 (二)检察权的内部运行模式更多体现的是较强的司法属性 从表面上看,在检察机关内部,实行的不是单一的检察长负责制,而是检察长负责制和检察委员会集体领导相结合的检察院负责制,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都是检察机关的领导机构。在检察长的主持下,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为维护首长负责制的权威,又赋予检察长将问题提交本级权力机关决定的权力。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单纯从检察业务来讲,检察委员会制度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民主集中制,它对“一长制”形成了限制。

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党组在检察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很多涉及检察业务的重大问题,包括执法责任的追究、主诉检察官考评机制的确定与执行以及检察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等,都是由检察长任党组书记带领的党组一班人所决定的。既包含有纯粹司法属性的检察业务内容,也包含着行政管理内容。

(三)检察权内外部运行模式决定了检察管理的内容与形式 检察权内外部运行模式,决定了检察机关司法与行政并行的角色定位。检察权运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行政色彩与司法属性并存的特征,决定了检察管理的基本内涵。检察管理不仅要完全适应纯粹的司法属性,也要完全适应较强的行政特征,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笔者在这里想要说明的是,通过上述检察权运行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现行体制下,检察管理不可避免地呈现出行政色彩与司法属性的双重特征。既然不可避免,无法回避,那么,在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党的领导的新形势下,如何更加科学的体现独立行使检察权,构建科学、有效的检察管理机制,是当前检察工作中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三、关于检察管理的制度性思考 现行检察机关的管理,主要采用的是公务员式的管理模式。对检察官的考核主要以“德、能、勤、绩、廉”为基本内容,以量化考核为基本特征。从执法质量、责任要求,到检察官的考核标准,内容比较全面,范围比较广泛,在实践中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检察事业的飞速发展,尤其以二级机要通道开通为标志,信息化特征日益凸显。从目前的形势看,还没有一套完全成熟的检察管理办法应用于检察管理。检察机关特殊的司法属性,要求必须有一套真正适应检察机关的管理方法,既符合党委与上级检察机关的双重领导模式,也完全适应党组、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三重内部领导模式,这就必然要求有一套现代化的管理制度与之相适应,以更加合理的、现代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手段,使各种资源达到最优的结合。这种结合包括空间上的联系、协调与选择,内容和要求上的广泛、具体与准确。

从制度建设方面考虑,笔者以为,应更新观念,开阔思路,大胆借鉴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管理经验和制度,有机吸收,融会贯通,为我所用。

(一)构建检察管理制度性建设机制,要强调科学,追求规范,注重效率 管理是生产力形成的要素,管理就是决策。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的美国人弗雷德里克·泰罗,提出了“科学管理”这一理论,他提出了管理控制原理。在检察管理的制度性建设中,完全可以借鉴其理论精髓。新形势下的检察管理,就是要借鉴科学管理的方法,保证工作质量,谋求最高的工作效率。科学管理的内涵,首要的是要求所有检察干警,包括管理干部和普通干警在思想上和精神上来个彻底变革,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科学管理强调高层管理者,即党组和检察长,把例行的一般日常事务放权给下级管理者去处理,自己保留对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和监督权。

在追求规范和注重效率方面,我们可以充分借鉴ISO9001:2000质量标准体系。ISO成立于1947年2月23日,负责除电工、电子领域之外的所有其他领域的标准化活动,是国际上公认的质量管理标准。全世界有155个国家成为ISO9000成员国。它包含八大质量原则,具体包括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和互利的供方关系等。

运用该体系进行检察管理,在检察系统中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2005年3月起试行ISO9001:2000质量标准体系,并于2006年1月顺利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湖南评审中心现场审核。通过建立满足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了由人情管理向制度管理、结果管理向过程控制、无序管理向流程管理的转变,推动了与检察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达到了抓执法质量促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目的。

(二)构建检察管理制度性建设机制,要对“正式组织成员”与“非正式组织成员”一视同仁

在这里,笔者将“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理论进行一下延伸与扩展。社团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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