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苏州分中心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于利民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于利民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4.20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0〕152号
•【施行日期】2020.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于利民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152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关于对于利民进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苏人保财险发〔2020〕95号)收悉。
经审查,于利民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江苏银保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0年4月20日。
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关于吕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关于吕雪松任职资格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8.27
•【字号】苏州银保监复〔2020〕298号
•【施行日期】2020.08.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关于吕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州银保监复〔2020〕298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核吕雪松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光银字〔2020〕238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吕雪松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上述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2020年8月27日。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陈佳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陈佳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11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0〕234号
•【施行日期】2020.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陈佳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234号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陈佳同志总裁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苏金租〔2020〕45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陈佳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正式到任,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2020年6月11日。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孙瑨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1〕158号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孙瑨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孙瑨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1〕158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孙瑨任职资格的请示》(信保发〔2021〕107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孙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1年4月16日
——结束——。
江苏银监局关于朱德剑任职资格的批复

江苏银监局关于朱德剑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04.14
•【字号】苏银监复[2011]160号
•【施行日期】2011.04.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江苏银监局关于朱德剑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1]160号)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朱德剑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宁发〔2011〕26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朱德剑中国民生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中国银保监会桂林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桂林分中心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桂林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桂林分中心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银保监分局•【公布日期】2020.12.16•【字号】桂林银保监复〔2020〕153号•【施行日期】2020.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中国银保监会桂林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桂林分中心开业的批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你中心报来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关于桂林分中心开业的请示》(民银信报〔2020〕141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一、同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桂林分中心开业,营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红岭路1号万象城上置地金融大厦15F13-22。
二、该分中心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全资附属的分支机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直接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
三、核准陈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桂林分中心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四、核准该分中心的业务范围为:经营信用卡销售拓展、商户拓展维护和资产保全业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授权的与信用卡有关的其他业务。
五、该分中心接受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六、你中心应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向桂林银保监分局申领金融许可证,并持证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七、该分中心应在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法定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并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又不按规定提交开业延期报告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张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张勇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4.29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0〕177号
•【施行日期】2020.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张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177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关于办理张勇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苏中银报〔2020〕130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张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2020年4月29日。
中国银保监会徐州监管分局关于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丰县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徐州监管分局关于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丰县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4.08
•【字号】徐银保监复〔2020〕57号
•【施行日期】2020.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徐州监管分局关于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
分公司丰县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批复
徐银保监复〔2020〕57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民生保险江苏分公司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丰县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请示》(民生(江苏)发〔2020〕39号)于2020年3月23日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丰县营销服务部地址由“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龙华城1#2-101(01室)、2-201室”变更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中阳大道北中阳商城小区S3-7#1-108”。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020年4月8日。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孙瑨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孙瑨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16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1〕158号
•【施行日期】2021.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孙瑨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1〕158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孙瑨任职资格的请示》(信保发〔2021〕107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孙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1年4月16日。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孙龙才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孙龙才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3.15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1〕111号
•【施行日期】2021.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孙龙才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1〕111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龙才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总函〔2021〕83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孙龙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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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苏
州分中心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苏银监复[2014]553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2.25
【实施日期】2014.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苏州分中心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4〕553号)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你中心《关于规范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苏州分中心设置的请示》(民银信报〔2014〕30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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