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组建贵阳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方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2015)-筑府办函〔2015〕183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2015)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筑府办函〔2015〕18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直管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调整情况,我们对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作了修订。
为方便使用,现将修订后的《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印发给你们,请规范使用。
2015年11月30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一、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贵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贵阳市科学技术局(贵阳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市旅游产业发展委)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委)贵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贵阳市监察局(市监察局)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市督办督查局)贵阳市民政局(市民政局)贵阳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贵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贵阳市不动产登记局,贵阳市测绘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测绘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阳市环境保护局,贵阳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园林管理局)(市生态文明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贵阳市城乡规划局(市规划局)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阳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交委,市交通战备办)贵阳市农业委员会(贵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农委,市扶贫办)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贵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生计生委)贵阳市审计局(市审计局)贵阳市城市管理局(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城管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贵阳市外事办公室(贵阳市侨务办公室,贵阳市港澳事务办公室)(市外事办,市侨办,市港澳办)贵阳市统计局(市统计局)贵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贵阳市版权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贵阳市体育局(市体育局)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贵阳市粮食局(市粮食局)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工商局)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监局)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贵阳市信访局(贵阳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市群工中心)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市法制局)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防办)市监察局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1•【字号】筑府发[2008]86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府发〔2008〕8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七月一日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工作,保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7〕10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发〔200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第二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第四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耕地后备资源状况等情况,建立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并对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建立后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第五条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将可供开发整理的后备资源项目纳入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进行统一管理。
只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能申报立项。
第六条县级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市国土资源局将不定期对县级项目库中的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更新情况等进行抽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2•【字号】筑府发[2009]40号•【施行日期】2009.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09〕4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日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筑党发〔2009〕1号)精神,按照“组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集团公司),在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建控公司)和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基础上搭建,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一级开发、投融资等职能(金阳新区除外)”的要求,组建市城投集团公司。
现制定组建实施方案如下:一、市建控公司和市城投公司基本情况市建控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注册资本金1.478亿元,系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属下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公司属下原有十四家国有企业,已改制完成十家。
现仅剩四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有领导班子成员9名,其中董事长(党委书记)1名,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1名,副董事长1名,副总3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工会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1名,公司有员工177人。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已向银行贷款67亿元,担保贷款5亿元,公司总资产119.23亿元,总负债65.57亿元。
市城投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金24.9亿元,与市建控公司系“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设立驻外商务代表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89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设立驻外商务代表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贵阳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设立驻外商务代表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8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设立驻外商务代表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15日贵阳市设立驻外商务代表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走出去、引进来”,切实推动和促进贵阳市对外交流合作。
现就在欧美主要发达国家、日韩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设立贵阳市驻外商务代表处工作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在欧洲主要发达国家、日韩、北美洲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设立商务代表处,发挥“窗口、桥梁、协调、辐射、服务”的作用,建立与驻在国(地区)政府、工商协会、行业组织及工商、经贸界人士的良好关系,搭建稳定的国际商贸促进工作渠道和全产业合作网络,面向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和国际产业链“隐形冠军”企业,开展商务联络、贸易促进、招商引业等活动,成为贵阳市对外宣传、扩大影响力、促进对外交流和合作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主要任务抢抓“一带一路”、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国家扩大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重大战略机遇,打造我市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交流新平台,促进我市国际经贸交流和投资促进等活动常态化,吸引和集聚国内外先进要素,增强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以贸促工、工贸并进”,迅速做大开放型经济总量,大力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9•【字号】筑府办发[2010]131号•【施行日期】201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13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加强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动态监测,优化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房地产业新格局。
(五)推进建筑节能、墙体革新和城镇减排工作,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六)改进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整合原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行政审批受理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理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
(七)加强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查处,强化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区(市、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2018年贵阳市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公司组建工作筹备组方案

2018年贵阳市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公司组建工作筹备组方案文档由作者编辑整理,文件由政府公开发布.背景:10年前(2009年),为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贵阳市通过新建和改造的方式,成立了贵阳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贵阳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等10家投融资平台企业。
十大投融资平台主要通过对地方重要的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土地资产和国有企业股权的重组、盘活,形成新的具有投资和融资功能的国有资本运作主体,担负和完成按照战略政府意图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促进先导产业发展、经营管理上市和非上市国有企业的股权,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0年时间,贵阳城市空间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和产业升级,十大投融资平台自身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跨越式发展。
面对新的市场环境,和国企改革的政治形势,贵阳市国企战略性重组方案应运而生。
筑府办函〔2018〕56号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贵阳市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公司组建工作筹备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2018年4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市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公司组建工作筹备组方案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8〕6号)及《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18〕8号),为推进组建贵阳市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的相关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公司组建工作筹备组。
具体方案如下:一、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晏(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徐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玉海(副市长)王玉祥(副市长)钟汰甬(副市长)魏定梅(副市长)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主任黄永辉任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委副主任韩荣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2•【字号】筑府函[2014]34号•【施行日期】201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函〔2014〕3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2月22日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阳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3〕100号)、《海关总署关于贵阳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函》(署加函字〔2013〕245号)等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贵阳综合保税区建设步伐的重要决策部署,高效统筹贵阳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产业布局等相关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拟组建“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保集团公司)。
现制定组建实施方案如下:一、必要性(一)贵阳综合保税区是贵州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将对促进全省对外改革开放,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及国际贸易发展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综保集团公司作为保税区开发建设的主体,将充分发挥资本运作、投资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物业服务的作用,对推动综合保税区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组建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紧密围绕贵阳综合保税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开展投融资工作,强化公司市场主体作用,积极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大力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同时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保障贵阳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30•【字号】筑府发[2006]70号•【施行日期】2006.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府发[2006]7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二OO六年八月三十日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贵阳市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证贵阳市经济建设的资金需求,进一步规范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是政府为了进一步完善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支持的城市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含农村医疗)建设等项目偿债机制,维持项目融资工作的良性循环,用于项目建设及偿债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不分来源和性质,均进入市财政局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开立的专户,均作为市人民政府对上述项目的投入。
第四条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市财政局在收到各项资金并与相关部门核准数字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城投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开立的专户。
第五条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的计划、筹集、分配、管理和监督;市城投公司负责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的使用。
第六条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的来源:1、根据《贵阳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试行)》(筑府发〔2006〕39号)、《贵阳市土地统征统供和收益分配的实施意见(试行)》(筑府发〔2006〕40号)、《贵阳市土地出让收益偿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筑府发〔2006〕41号)、《贵阳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试行)》(筑府发〔2006〕42号)等文件规定,贵阳市出让土地获得的土地纯收益的30%全部进入贵阳市建设发展资金,土地纯收益的剩余部分在保证上述项目贷款本息偿还及建设资金投入后方可进行分配。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82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9号)、《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贵州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协调机制的通知》(黔基金办〔2021〕1号)和《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基金办〔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以下简称“四化”)以及生态环保基金项目申报、使用管理和实施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特建立以下工作协调机制。
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马宁宇(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常务副组长:王嶒(副市长)副组长:孙绍雪(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刘岚(副市长)冉斌(副市长)毛胤强(贵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兼〕)林刚(副市长)宋旭升(副市长)刘晓萍(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成员:张雪蓉(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政府副秘书长〔兼〕) 李藏龙(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传皓(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朝虎(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旭(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晶(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成江(市政府副秘书长)戴建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潘峰(市委网信办主任)余大林(市委军民融合办主任)吴义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宇(市科技局局长)刘良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孔德全(市财政局副局长)路喜宏(市民政局局长)何谋军(市督办督查局局长)杜华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杨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红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毛志伟(市水务局局长)马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胡琳(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黄永辉(市国资委主任)谢国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梁淑莲(市体育局局长)吴宏春(市大数据局局长)吴德刚(市林业局局长)周鹏(市直机关事务局局长)唐进(市供销社主任)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新型工业化基金、新型城镇化基金、农业农村现代化基金、文化旅游基金、生态环保基金五个专项工作组以及项目推进组。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9.10•【字号】筑府办函〔2019〕96号•【施行日期】2019.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9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贵阳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名称、住所。
公司名称: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贵阳产控集团)公司住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会展商务区TB—1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楼(二)公司注册机构、纳税机构。
注册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纳税机构:市税务局(三)公司性质、出资人。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出资人:市国资委(四)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300亿元,市国资委首期出资货币资金1000万元(资金由市政府安排),从2019年起分五年逐步注入产(股)权,最终实现注册资本达到300亿元。
二、组建原则及方式(一)组建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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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