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成因及危害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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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成因及危害性分析

作者:王春颖

来源:《学理论·下》2013年第10期

摘要:我国现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网络大国,网络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人们带来各种便捷的同时,也萌生出形形色色的网络失范行为,给自身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以网络行为失范为研究对象,大学生为研究主体,分析了其主客观成因和对大学生自身及外界的危害。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网络失范行为

中图分类号:G4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0-0384-02

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是指高校在读学生在网络使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网络行为主体是高校在读学生,行为性质具有一定的违法性或者违反道德性,行为后果有一定的危害性。

一、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的成因分析

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的成因,可分为客观成因和主观成因两大方面。

(一)客观原因

1.社会监管不力

首先,政府相关部门未出台相关制度规定,良好的网络环境并非自觉形成的,是需要政府信息管理部门强有力的行政管制和法律监管的;其次,整治互联网不良信息的力度不够,自2012年起,虽多部门合作形成了严打合力,但由于网络环境开放自由的属性,一些颓废低俗的信息仍然盛行,一些无良运营商甚至还用这些信息来包装产品,以引诱大学生浪费金钱和时间。

2.网络环境不净

网络环境具有多重特征,这些都为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提供了可滋生的环境。如:由于网络环境的虚拟性、隐匿性使得网络中的交往变成了种种符号和代码的交流,彼此難以分辨屏幕后的“真面目”;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和自由性导致信息泛滥,把网络变成了一个信息宝库,但也变成了藏污纳垢的地方等等。这种环境导致部分大学生随波逐流,迷失自由原有观念,导致网络行为失范,甚至诱发犯罪。

3.高校德育不及

在网络时代的大背景下,高等院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已延伸至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虽已取得不小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无创新,延用老论调,导致大学生产生排斥、抵制的想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不讨喜,严重脱离实际,采用单纯灌输的方式,难以取得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效;其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及时,大多高校采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机是发现问题后再采取教育措施,缺乏防范意识;再次,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视度不够,部分高校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辅导课程设为选修性质,其一会使教育主客体产生得过且过的不重视心理;其二,参与课程的教育客体多,教育主体少,教育效果定不理想。

4.教育体制不新

当前中学的教育体制大多为应试教育模式,教学主体是教育者,教育客体只需选择考试需要的信息,在信息接收上具有被动性。而进入大学后,教育模式发生巨大变化,不再有固定任课教师,对于知识信息的选择需要自主学习,注重的不再是考试,而是实际应用。这种转变,使得对大学学习模式不适应的学生,出现信息接收上的盲目性或封闭性。而在呈现海量信息的网络中,这些学生难免会出现信息选择错误,引起网络行为失范。

5.家庭沟通不畅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大学生出现网络失范问题,家庭应负最主要责任。也许在父母身上就已经存在网络失范行为,且没有正确的网络行为观念,疏于管教,孩子有样学样,难免会重蹈覆辙。据相关数据统计,中国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相差年龄平均为25—30岁,可见年龄代沟还是相当大的,所以在中国式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的沟通、共同语言越发减少,所以更多的大学生将焦点转向网络,沉溺于网络。

(二)主观成因

1.大学生自身群体性特征使然

首先,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强。他们渴望在人格、经济上独立,渴望个性得以张扬,渴望老师、亲人、同伴的理解和尊重,所以遇到困惑不求助于他人,他们试图用自己独特的眼光去观察外界,难于听取他人忠告。

其次,大学生尚未形成科学三观。大学生的三观形成处于收尾时期,尚未稳固形成。经过网络这个“万花筒”的投射,原本心底的诸多不良情绪得以放大,于是无所顾忌地在网上发泄,出现网络行为失范。

再次,社会阅历经验浅薄。社会阅历浅,人生历练少,对社会各种现象的感悟能力有限,因此对大学生而言,有时难免会因为接触到各种不良信息而导致网络失范行为的发生。

最后,身心发展不协调。从生理上看,大学生平均年龄为18—24岁,生理发展基本成熟。而从心理上看,他们正处于心理发展的“断乳期”,即转型期。身心发展的不同步使他们在这时段出现偏激、愤世、敏感、感情不稳定的特点,部分大学生极易被网络中具有诱惑力的信息所吸引进而沉迷,忽视现实社会中的责任,流连于网络,放任自我。

2.大学生特定的心理动机驱使

第一,自我宣泄心理。部分大学生心中如果在现实中有无法排解的压力感,就会选择将这种愤慨、郁闷在网络中进行释放、发泄。但这种发泄本身就是对网络环境、人文环境的一种摧残,已经构成网络行为失范。

第二,躲避现实心理。一些抗挫能力差、不自信的大学生选择让自己躲在网络里,他们期望在“虚拟社会”中逃避现实烦恼,或觉得只有在网络中才得以树立自信,久而久之,陷入网络沉迷。

第三,炫耀技能心理。部分学习计算机专业或掌握了较高网络技术的大学生,在现实的打压下,技能不能得以炫耀。于是他们借助于网络,散播病毒或是侵入他们电脑等等以炫耀其技能,构成网络行为失范。

第四,猎奇未知心理。此乃大学生天性的心理特征,但是由于他们对于“虚拟社会”缺乏全面客观的认知,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其网络行为难免会出现失范。

第五,从众模仿心理。大学生的生理发展已经成熟,这使得他们产生了强烈的、被认可为成人的渴望,急于证明,于是开始模仿他人行为,但如果盲目从众模仿,易生消极的心理情绪,最终难免会产生失范行为。

第六,机会主义心理。由于对网络的虚拟性和自由性认知存在偏差,部分大学生认为“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完全不同,认为在网络上失范是无关紧要、无人知晓的,于是便滋生了侥幸心理,而这往往是网络失范的催化剂。

第七,逆反叛逆心理。大学生的心理发展正处于由小孩到成人的成长阶段。此时其自我意识最强,听不进长者的劝诫,甚至会做出相反的事情来证明自己可以独当一面。笔者认为逆反心理,正是“黑客”、网络恶作剧等行为失范的源头。

3.大学生对网络认知存在歧义

主要表现在对网络“虚拟”特征的误解和对网络自由性的绝对化理解上。对于这种独特的社会样态,部分大学生忽视了“虚拟也是一种真实的存在”这一问题实质,他们将自己的网络行为和身份,统统予以虚化,认为网络是绝对自由的境地,并对已经失范的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不予置评。有学者已经指出,这种“身份虚化”和“绝对自由”的行为,进一步就会产生一种“去责任化”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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