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
2024年医院采购自查报告

2024年医院采购自查报告医院采购自查报告1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xx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一、药品采购基本情况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xx药品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
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二、药品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及货款支付款等情况1.网上采购情况。
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配备使用情况。
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
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
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
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
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三、存在的问题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四、整改措施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用耗材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切实控制医用耗材的费用,提高医用耗材临床合理使用水平,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规定(修订稿)》、《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原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指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按国家相关法规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或取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并具有医疗特征的消耗性材料,包括一次性及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医用耗材管理组。
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主任委员,是本机构医用耗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用耗材保障部门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委员会(组)由临床、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财务、医保和医院管理专家组成,至少下设一个医用耗材(含高值)临床应用专家组。
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分工,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1)贯彻执行医用耗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储存、使用及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合理性考核评价、公示、奖惩等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并监督实施。
(2)按程序在集中采购入选范围内确定本机构的高值、低值医用耗材目录,目录内容至少包括:产品编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生产企业、供应商和价格;定期召开会议,审核确定临床科室申请采购的本机构目录内医用耗材品种。
(3)明确本机构医用耗材临床合理使用的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定期开展合理应用医用耗材动态监测和专项点评;确定本机构重点管理的医用耗材目录,定期统计、评估、公布高值医用耗材及其他异常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情况;对存在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应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7号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
格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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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
原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重新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二发〔2016〕3号)即将于2019年1月31日到期,该文件印发以来,对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现将4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附件中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
二、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医疗项目编码、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方便患者比对和社会监督。
三、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医保支付政策和标准,执行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本通知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2019年2月1日至2月28日,附件所列4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政策和标准等规定,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28日——结束——。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为了加强我院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合理使用与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对我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管理,逐步实现我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的通知》、《关于转发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工作的通知》、《XX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的工作方案》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省、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精神,结合我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现状,特修订我院《XX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涉高值医用耗材是指具有较高价值、专业性强、直接应用于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用耗材(包含植入性医疗器械)。
(一)血管介入类:涉及:(冠状动脉、结构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周围血管等)导管、导丝、球囊、支架及辅助材料。
(二)非血管介入类:涉及:(气管、消化道(食管、肠道、胆道、胰腺)、膀胱、直肠等):导管、导丝、球囊、支架、各种内窥镜涉及的材料。
(三)骨科植入类:人工关节、固定材料、人工骨、修补材料等。
(四)神经外科、普外科、心胸外科等:植入物、填充物等。
(六)起搏器类:起搏器、起搏导管、心脏复律除颤器、起搏导线等。
(七)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心肺辅助材料、透析管路、滤器、分离器等。
(十)其他: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高分子材料等植入、置入类医用耗材。
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对全院高值医用耗材从采购、配送、储存、使用、公示、奖惩等全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实施。
(一)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织不同类别的采购评选小组,对高值医用耗材合理分类,对照《XX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采购目录》、《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招标目录》等标准进行二次筛选,确定本机构的高值医用耗材目录。
卫生院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改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五篇

卫生院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改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根据《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院积极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李和为组长,院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整改等各项工作。
并组织全院职工召开了动员大会,使职工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严肃纪律。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了督导检查,并通过设立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了相关科室和个人责任。
二、自查情况(一)药品及医用材料购销方面1、从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药品及材料采购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规定的品规和流程采购,无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违规加成出售等问题,严格执行药品零利润销售。
2、无个人或少数人确定本院用药品种和规格,随意采购未经备案药品的现象。
3、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无违反规定、违规操作,收受公司返利或变相返利、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收受回扣的现象。
(二)医疗服务及收费方面1、医疗服务中无滥检查,开单提成、收受或索要“红包”,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赞助的学术、外出考察等情况。
2、无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有偿转诊、科室出租承包,将医疗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等情况。
3、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下发的收费标准,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价标准,无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计费等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一)在诊疗过程中,由于部分医生用药不合理,存在门诊次均费用超标偏高的现象。
(二)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病人态度生硬,影响了医院整体形象。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
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卫药政[2015]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1.23
【实施日期】2015.0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卫药政〔2015〕2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各医疗机构,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6大类产品的市级价格谈判工作现已经基本结束,即将进入日常采购阶段。
为做好列入本次采购范围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保证日常采购规范有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引导建立配送关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坚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引导功能,积极做好推荐、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促进生产企业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优先选择服务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与医疗机构建立
配送关系。
以省辖市为单位,同一企业的同一采购产品可指定不超过3家具备资格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
对不能正常履行配送职能或配送率较低的,应要求生产企业重新确定配送关系,确保配送及时到位,满足临床使用需求。
二、做好购销合同签定。
生产企业配送关系确定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的二、三级医疗机构,按照《。
医院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医院药品采购自查报告中医医院关于我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自查报告我院自今年3月份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改办【xx】02号、卫发【xx】335号和卫发【xx】41号文件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药品,根据--卫规财发【xx】357号--省纠风办关于开展全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专项检查通知,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基本药物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为促进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我院基本药物实行经药剂科主任审核确认,主管院长审批后,进行网上点配,并按规定配备使用;非基药根据《医院处方集》每周编制书面《药品采购计划》,由当地定点商业公司按要求配送,各公司所配送的药品均严格分类执行国家发改委最高限价、省非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和省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顺序加价使用。
医院绝无超计划、标外和无故超价采购现象;也无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和价格违规行为。
自今年3月以来,--公司和--医药等4家商业公司基本上保障了我院的药品供应,配送率在95%以上,配送时效率98%。
截至xx年10月31日,医院共采购药品000万元(不含中药饮片);其中基药000万元。
网上采购基药总金额000万元,基药使用率为55.16%,计划内采购100%。
供应配送情况由于配送公司基药数量有限,有时会出现点配后,配送公司因体格问题无法送货或送给的数量与点配的数量不一致等断货缺货现象,给临床使用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影响到网上点配使用率。
药品签收和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进行网上确认。
库房保管按计划验收入库、审核做账;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财务部门积极配合市结算中心,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无挪用和违规使用药款的现象;总之,近两年来,我院在市区两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的政策方针,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相关文件精神。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济卫医发[2015]46号【发布部门】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10.16【实施日期】2015.10.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济卫医发〔2015〕46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为做好当前形势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保证管理工作平稳过渡,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继印发了《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15〕47号)和《关于做好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登记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函〔2015〕18号)。
现将以上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各医院根据登记注册的诊疗科目,对本单位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摸底调查,并填写《济南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调查表》(见附件2),及时、准确报送至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对于未取得相对应诊疗科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令禁止或已经废除、存在重大伦理问题、或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技术,要在调查表中进行特殊标注,不得在医院继续使用。
二、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项目目录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项目目录并公布,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新修订出台了《山东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2015版)》,取消了对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审核,采取备案管理。
血液透析技术、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不再列入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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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高
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鲁卫药政发[2014]6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0.25
【实施日期】2014.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
通知
(鲁卫药政发〔2014〕6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高等院校附院,大企业卫生处:为贯彻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鲁卫药政发〔2014〕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我委于2014年3月启动了针对冠脉介入、血液透析和眼科材料等三类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
经过产品申报、资质审核、经济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议价评审等环节,已产生829个中标产品,共涉及3726个规格型号,并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正式公布,中标价格较外省中标价格
和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分别平均下降9.74%和15.86%。
为切实做好中标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值医用耗材省级集中采购的重要性
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性价比适宜的原则,建立规范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完善药械供应保障体系;有利于合理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有利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