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精编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规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机构和人员、厂房和设施、设备、物料和成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文件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和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各机构和人员职责应当明确。
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和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应当熟悉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本规范的实施负责。
第八条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且且不得互相兼任。
应当具有和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之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具有至少三年从事保健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接受过和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第九条生产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壹)确保保健食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二)批准和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岗位操作规程且确保严格执行;(三)确保生产记录在提交质量管理部门之前经指定人员审核,生产偏差已经报告、调查、评价且得到处理;(四)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五)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六)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和监督物料的供应商;(七)确保生产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且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十条质量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壹)审核且放行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二)确保在成品放行前完成对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审核;(三)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四)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五)审核和批准所有和质量有关的变更;(六)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已经过调查且得到及时处理;(七)批准且监督委托检验;(八)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九)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十)确保完成生产和质量内部评审;(十壹)审核和监督物料供应商;(十二)确保所有和安全性监测和质量有关的投诉都经过调查,且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和上报;(十三)确保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且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标准的制订、修订规程

上海标准文件标题: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标准的制订、修订规程分发部门:总经理室,质量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物资管理部,行政部(存档)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标准的制订、修订规程1 目的制定质量标准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各环节均有章可循。
2 范围公司所有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和成品的质量标准。
3 责任者质量技术部、生产制造部、物资管理部等部门相关人员。
4 程序4.1 质量标准由质量技术部进行制订,总经理室批准后生效,制订的有关要求如下。
4.1.1 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质量标准,应依据法定标准和实际生产水平进行制订,内控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4.1.2 有标示内容的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应根据企业对包装的技术要求进行制订。
包装材料的技术要求应包括规格尺寸(包括偏差范围);文字内容;材质(如纸质等);包装形式;颜色要求;标准样稿等。
4.1.3 无标示内容的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应参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制订。
4.2 质量标准的修订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质量标准的修订:4.2.1 法定标准变更或生产实际情况发生改变时。
4.2.2 包装设计发生变更时。
4.3 修订步骤4.3.1 首先有生产制造部或质量技术部提出质量标准修订要求,经部门经理上报给总经理室,由总经理室统一调度生产制造部、质量技术部、物资管理部相关领导人开技术变更会议,拟定质量标准修订方案。
4.3.2 上述三个部门联合进行产品小试和质量标准验证,再由质量技术部出具质量标准草案交由总经理室审核。
2/2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标准的制订、修订规程QA-M-0154.3.3 总经理室审核通过后由质量技术部正式发文交给总经理室、生产制造部、物资管理部,并在行政部存档4.4 质量技术部在新的质量标准下发时,应从各相应部门及时收回过时的质量标准,以保证工作现场只有现行的质量标准。
4.5 对未按质量标准执行,或因保管不善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物料与产品管理

每次接收均应当有记录,内容包括: (一)交货单和包装容器上所注物料的名称(定货单、交货 单、包装容器上名称一致)(外文与中文有可能不一致,让 他们名称一致) (二)企业内部所用物料名称和(或)代码; (三)接收日期; (四)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 (五)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标识的批号;(批号不同 时要分别标注,如进口药品分装时) (六)接收总量和包装容器数量; (七)接收后企业指定的批号或流水号; (八)有关说明(如包装状况)
物料管理---可追溯
药品生产是物料加工转换成品的过程,药品的质 量基于物料,形成于生产全过程。要保障和追溯药 品质量就必须使整个物料管理系统有效追溯。 1、物料的编码系统: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均要建 立系统唯一的编码,能区别于其他所有种类和批次。 企业的物料编码系统包括物料代码和物料批号、产 品批号。 2、帐、卡、物相符。
物料管理---合理储存
合理储存:物料的合理储存需要按其性质,提供 规定的储存条件,并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使用。归纳 为四个方面:分类储存、规定条件下储存、规定期 限内使用、仓储设施与定期养护。
物料管理---合理储存
1、分类储存 (1)常温、阴凉、冷藏应分开 (2) 固体、液体原料分开储存 (3)挥发性及易串味原料避免污染其他物料 (4)原药材与净药材应严格分开 (5)特殊管理物料按相应规定储存和管理并立明
四防: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104条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质量评估, 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管理要求: 1.对全部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质量评估。 注:质量评估:对质量进行评价和衡量,必要时进行 现场质量审计。
物料、产品、中间产品代码管理制度

题目物料、产品、中间产品代码管理制度编号SMP-009-01页数共4页第1页颁发部门行政部QA审核年月日起草人年月日批准人年月日部门审核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分发部门质量部、制造部、物控部、销售部、目的:建立物料、产品、中间产品代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可追踪性,防差错、防混淆,便于电脑化管理。
适用范围:本公司用于制造药品的物料及产品、中间产品。
责任人:质量部、仓库、销售部、物控部、制造部相关人员。
内容:1.代码编写通则:公司用于制造药品的所有物料和公司的产品及中间产品都必须设定一个固定的代码(检验用的试剂、试药除外)。
每次入库的物料都必须按序编写本公司入库物料代码。
2.代码设定2.1本公司用于制造药品的每种每个规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本公司每种每个规格产品及中间体均必须设定一个固定的分类编码,由一个或两个大写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及其后用3个连续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如:Xxxx或X Xxxx)。
2.2代码由固定的分类编码,加6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组成,其中间产品在流水号后面增加“××”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该产品的第几个中间产品;中间用一横线“-”连接。
2.3拼音字母代表物料及产品的类别,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公用包装材料和产品、中间产品、工艺用水及化工原料分别取其拼音首位字母即Y、F、B、BG、C、Z、G、H表示。
2.4本公司生产的中间产品及成品固定分类编码由生产车间根据本文件制定,报质量部备案即可。
2.5代码的流水号设为6位阿拉伯数字(××××××),前两表示年份,三四位表示月份,五六位表示该月份的顺序号。
中间产品代码的流水号设为6位阿拉伯数字,其后面增加2位阿拉伯数字,如(××××××-××),前两表示年份,三四位表示月份,五六位表示该月份的顺序号,最后两位表示该产品中的第几个中间产品;中间用一横线“-”连接。
中国保健食品GMP(2010年修订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

中国保健品GMP (2010修订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规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成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文件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各机构和人员职责应当明确。
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应当熟悉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本规范的实施负责。
第八条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并且不得互相兼任。
应当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具有至少三年从事保健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第九条生产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一)确保保健食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二)批准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岗位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三)确保生产记录在提交质量管理部门之前经指定人员审核,生产偏差已经报告、调查、评价并得到处理;(四)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五)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六)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和监督物料的供应商;(七)确保生产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十条质量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一)审核并放行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二)确保在成品放行前完成对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审核;(三)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四)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五)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六)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七)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八)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九)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十)确保完成生产和质量内部评审;(十一)审核和监督物料供应商;(十二)确保所有与安全性监测和质量有关的投诉都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和上报;(十三)确保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中国保健食品GMP-《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中国保健品GMP (2010修订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规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成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文件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各机构和人员职责应当明确。
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应当熟悉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本规范的实施负责。
第八条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并且不得互相兼任。
应当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具有至少三年从事保健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第九条生产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一)确保保健食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二)批准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岗位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三)确保生产记录在提交质量管理部门之前经指定人员审核,生产偏差已经报告、调查、评价并得到处理;(四)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五)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六)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和监督物料的供应商;(七)确保生产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十条质量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一)审核并放行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二)确保在成品放行前完成对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审核;(三)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四)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五)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六)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七)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八)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九)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十)确保完成生产和质量内部评审;(十一)审核和监督物料供应商;(十二)确保所有与安全性监测和质量有关的投诉都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和上报;(十三)确保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物料限制性标准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物料及中间产品在生产状态下投入及转序的管理,保证药品生产的质量与生产进度。
应用范围:适用于特殊物料、中间产品或生产过程中出现偏差的中间产品。
责任人:QC负责检验,QA负责物料及中间产品的监督与放行管理。
内容1 定义特殊物料中间产品:检验重要指标合格,部分次要指标未检出或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或因生产条件出现偏差检验结果仍合格的中间产品(如车间洁净度不符合要求时所生产的中间产品)。
2 内容2.1 由QA经检验判定为特殊物料及中间产品,提出申请并填写《特殊放行申请审批单》(TABLE-ZL-020-1)经QA主管及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放行,并在该物料或中间产品外包装上贴上“特殊放行”标志,否则不得进入合格品区。
2.2 QC负责尽快对特殊放行的物料或中间产品的所有项目给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如为合格,则取消特殊放行状态,按正常程序进行。
2.3 检验结果如为不合格,追回该批的物料及使用该批物料的中间产品或成品。
按《不合格品标准管理规程》(SMP-ZL-014-1)进行处理。
2.4 对生产条件偏差所生产的中间产品,重点监控生产部应于偏差产生当日对偏差原因进行调查,填《偏差处理单》(TABLE-ZL-024-1)。
QC负责加大抽样检验数量,取三倍正常检验量进行化验。
检验合格后,QA对偏差造成的结果进行分析。
如有充分证据表明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时,则取消“特殊放行”标志按正常工序完成生产,但要对该有关批次成品进行质量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收回。
2.5 如果偏差造成的结果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影响时,追回该批中间产品或成品,按《不合格品标准管理规程》(SMP-ZL-014-1)执行。
3 变更历史4附录《特殊放行申请审批单》(TABLE-ZL-020-1)。
半导体公司的物料管理制度
半导体公司的物料管理制度一、总则半导体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半导体产品的公司,物料管理对于公司的生产和运营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物料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半导体公司物料管理制度》。
二、物料分类根据物料的不同性质和用途,公司将物料分为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等四类。
1. 原材料:指用于生产半导体产品的各种基础材料,如硅片、金属材料等。
2. 辅料:指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辅助材料,如化学试剂、润滑油等。
3. 半成品:指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如芯片、晶圆等。
4. 成品:指最终生产出来的半导体产品。
三、物料管理流程1. 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根据生产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物料的采购计划。
(2)供应商评估: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采购订单:根据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4)验收入库:对收到的物料进行验收,确认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后入库。
2. 库存管理(1)库存盘点:定期对库存物料进行盘点,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
(2)库存预警:根据库存情况设定库存预警值,及时采取补货或减少库存的措施。
(3)库存分类:按照物料的特性和重要性对库存物料进行分类管理。
3. 生产管理(1)领料发料:根据生产计划领取所需物料,并确保及时发料到各生产线。
(2)物料跟踪:对每批物料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物料的流向清晰可控。
(3)异常处理: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确保生产进度不受影响。
4. 报废处理(1)报废确认:对不合格或过期的物料进行报废确认,避免继续被使用。
(2)报废记录:对报废物料进行记录,包括报废原因、数量等信息。
(3)报废审核:由专人对报废物料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报废操作符合规定。
四、物料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物料的及时供应。
(2)建立物料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2. 库存管理(1)设立专门的库存管理部门,负责库存盘点和管理。
(2)定期制定库存清单,保持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gmp物料贮存管理制度(2篇)
第1篇 一、总则 为加强物料的管理,确保物料质量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保证药品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与药品生产相关的物料贮存管理。 三、管理职责 1. 生产部门:负责物料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和使用,确保物料质量符合规定。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物料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物料质量符合GMP要求。
3. 仓储部门:负责物料的收货、储存、保管和发放,确保物料安全、有序。 4.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仓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符合储存要求。 四、物料分类与标识 1. 物料分类:根据物料的性质、用途和储存要求,分为以下几类: - 原料药 - 辅助材料 - 包装材料 - 中间产品 - 成品 2. 标识要求:所有物料必须标明以下信息: - 物料名称 - 物料规格 - 批号 - 生产日期 - 有效期 - 供应商名称 - 质量等级 - 贮存条件 五、物料采购与验收 1. 采购: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和物料质量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 验收:验收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物料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 物料的外观、颜色、气味等 - 物料的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 物料的检验报告 - 物料的包装完整性 六、物料储存 1. 储存区域:根据物料的性质和储存要求,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如原料药区、辅料区、包装材料区等。
2. 储存条件:根据物料的性质,提供适宜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照等。 3. 储存方式:根据物料的性质和包装要求,采用适当的储存方式,如垛放、货架储存、容器储存等。
4. 定期检查:定期对储存的物料进行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 物料的数量、规格、批号等 - 物料的储存条件 - 物料的有效期 - 物料的包装完整性 七、物料发放与使用 1. 发放:根据生产计划、工艺要求和使用部门的需求,由仓储部门进行物料发放。 2. 使用:使用部门应根据工艺要求和使用说明,正确使用物料。 3. 退库:使用部门应将剩余的物料退回仓储部门,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八、物料报废 1. 报废条件:物料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予以报废: - 超过有效期 - 包装破损 - 质量不合格 - 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2. 报废程序:报废物料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由仓储部门进行销毁。
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管理规程
不合格物料和不合格产品管理规程1目的与范围为使不合格物料和不合格产品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防止发生混淆,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适用于公司不合格物料和不合格产品的管理。
2职责2.1 储运部负责不合格物料和不合格成品的贮存管理。
2.2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中间产品、待包装品的管理。
2.3 质量部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3 内容3.1药品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不”原则,即不合格原辅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准出厂销售。
3.2不合格物料和产品必须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方可进行处理并有详细记录。
3.3不合格物料管理3.3.1仓库管理员接到不合格物料检验报告单后,立即将物料转移至不合格区并放置醒目的标识,记录台账。
3.3.2 QA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物资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同时将购入物料的不合格情况以书面形式传递至供应商并要求在一周内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3.3.3对于库存物料因保管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包装破损,受潮等不能用于生产的、到复验期经检验不符合标准的或过有效期的物料,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填写《不合格物料处理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质量管理受负责人批准后上报财务部进行金额等相关确认,所有审批程序完成,方可进行不合格物料销毁处理。
3.3.4检验合格已放行的物料,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受污染、毛点超限或受潮结块等在进厂检验时没能抽验到的异常情况时,岗位操作人员停止使用并立即反馈,经车间管理人员,质检员确认后,岗位操作人员将物料隔离存放,并办理退库手续,仓库按不合格物料进行管理。
3.4不合格的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管理3.4.1不合格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一般不进行返工或重新加工,只有经质量部门组织生产、技术研发部、QA、QC的相关人员针对不合格的具体情况进行质量风险评估,确认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由车间起草产品返工的操作规程并经过生产部、技术研发部审核,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返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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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质量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2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1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
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物料的放行:
4.1.1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1.2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
不准投入生产。
4.1.3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
单上签字放行。
4.2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2.1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4.2.2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2.3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
4.2.4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
入下一工序的操作。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
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4.3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3.1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4.3.2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放
行栏签字放行。
4.3.3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
进入包装工序。
4.4成品的放行:
4.4.1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4.4.2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4.4.3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
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
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4.4.4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
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
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4.5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 记录
记录名称 保存部门 保存时间
产品包装通知单 质监科 三年
合格证 / /
成品放行单 质监科 三年
QL-03-003-00
产 品 包 装 通 知 单
通知日期:
品 名 批 号
规 格 数 量
检验结果:
备 注:
签发人:
QL-03-005-00
成 品 放 行 单
日 期:
品 名 规 格
批 号 批数量
检验单编号
包装规格
结 论:
备 注:
质监科长: 填表人:
QL-03-004-00
编 号:
合 格 证
品 名:
批 号:
规 格:
数 量: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QL-03-004-00
编 号:
合 格 证
品 名:
批 号:
规 格:
数 量: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