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

合集下载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20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20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12-19国土资发〔2010〕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持续推进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土资发〔2010〕34号、〔2010〕15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坚决落实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以保障性为主的住房供地计划落实,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以住宅用地为主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大幅增长,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提高,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居住用地地价总体趋于稳定。

但由于多因素作用下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面临复杂局面,近期少数城市部分优质地块出让溢价率偏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当前土地市场动向,抓紧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把握供地节奏和时序,优化供地结构,调整供地方式,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要严格落实已有政策规定,坚决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调控措施。

二、完善调控措施,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

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用“划然长啸,草木震动,山鸣谷应,风起水涌”形容2010年对于房地产业接二连三的调控政策并不为过,其针对性之强,力度之大是近年来罕见的。

从2010年4月17日出台的“国十条”、9月29日再次出台的“新国五条”,还包括各部委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以及各城市陆续出台的落实国家二次调控的实施细则,分别就限购、执行差别化房贷、加大住房供应和保障房建设等多个方面做出规定。

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已由此前的支持转向抑制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并且先后采取了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调控手段。

不过,频频刷新的“地王”记录,以及仍在不断上涨的房价令政策执行效果和政府公信力屡遭诟病。

2010年房地产土地调控政策要点整理一、《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出台时间:2010.1.21)要点: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二、打击囤地行为,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加快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出台时间:2010.1.28)要点: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28日在全国土地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2010年国土部将加快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严格控制低密度大户型住房用地;继续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对囤地炒地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出台时间:2010.2.27)要点:国土部、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中国国土资源部称,将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将被禁止拿地。

2010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2010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此举将冻结资金3000亿元
12月26日
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
五年期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从3.50%上调为3.75%
五年期以上从4.05%上调为4.30%
五年期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从3.33%上调为3.50%
五年期以上从3.87%上调为4.05%
11月3日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暂停发放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
第一套购房首付比例调整为30%
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12月20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6月12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明年计划安排保障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
8月2日
国土部发1457宗闲置土地黑名单
国土资源部已将一份涉及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统计表交予银监会,银监会将根据这份“黑名单”做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
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
3月18日
国资委勒令非主营房地产的央企退市
国资委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後要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4月15日
国务院再出重拳
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4月18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部分城市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款

2010年-至今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2010年-至今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2010年-至今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发布机构政策名称政策要点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对二套房不再区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执行40%首付;明确要求央行及银监会要加大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2010年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等19条土地调控政策。

2010年3月12日国土资源部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调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

2010年3月18日国资委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2010年3月22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房价上涨过快、过高的城市,要严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设供地。

2010年4月2日财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0年4月15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今年拟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量同比增长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将占四成多,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

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历程

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历程

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历程
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历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1998年至2003年: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开放,户籍城市居民户口登记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开始逐渐恢复。

2. 2003年至2008年:房地产市场开始迅速发展,政府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房价上涨过快等。

3. 2008年至2010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对中国房地产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政府开始实施调控政策,限制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

4. 2010年至2013年:政府继续推出一系列调控政策,限制投机炒房行为,加大土地供应,控制房价上涨。

5. 2014年至2017年:政府实施限购、限贷等措施,进一步收紧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和楼市泡沫的形成。

6. 2017年至今:政府将房地产调控政策由"以房养地"转为"以地养房",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推进租售同权等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历程会受到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的影响,具体政策措施会有所不同。

以上只是一般性的概括。

2009年底至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精)

2009年底至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精)

2009年底——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中央调控政策2010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为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2010年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只能在境内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而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2010年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五成且利率上浮10%,停止三套房公积金贷款。

2010年10月19日央行加息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2010年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新国五条国家有关部委再推多项铁腕政策,包括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等,以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

2010年9月27日国土部、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2010年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若干计税问题。

2010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时间
部门
政策
细则
2010/12/25
央行
调息
自2010年12月2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体
2010/12/24
住建部
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建部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上年结转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4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试点城市 贷款利率上浮10%
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2010/5/26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若干计税问题。专家指出,在“新国十条”和各地细则均提及要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下,通知的出台意味着土地增值税清算从严执行。
2010/2/12
中国人民银行
存款准备金率上调
央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2010年以来的第二次上调,调整后的存款银监会
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于房地产信托产品的,理财客户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二、信托公司以结构化方式设计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其优先和劣后受益权配比比例不得高于3:1。
《通知》中明确,为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2010新政一览(整理稿)

4月21日
银监会:二套房标准认家不认人认房不认贷
4月21日,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二套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的套数认定不以是否贷款为标准,即使首套住房没贷款,再次购房同样会被认定为二套住房。
4月23日
中国银行:拟率先上调存量房贷款利率
4月23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房地产信贷管理措施显示,将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的约定,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
住建部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住房供应不足的城市,要限制购置多套房或大批量购置住房的炒房行为。4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通知》还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预售商品住房项目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尚未开盘的商品住房项目,要责成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公开销售。清理结果于今年6月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还明确,其他商品房的市场监管参照《通知》执行。
4月14日
国家统计局:一季度房价猛涨
4月1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3月份全国房地产运行情况,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2%,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5.9%,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1%,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8.5%。9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9.0%。其中涨幅最大的5个城市是:海口64.8%、三亚57.5%、温州22.3%、金华20.9%、广州20.3%。

2004—2010年的国家房地产政策

2004—2010年的国家房地产政策2004年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正式开始04年3月,继2003年7月国务院发文严格控制土地供给之后,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从9月1日开始,取消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律采用招、拍、挂,此项措施被称为“8.31大限”。

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上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又一举措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同时,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此举成为利用货币政策调控房地产的开端,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间曾18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从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间8次上调存贷款利率。

2005年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2005年3月,央行决定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宣布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

此举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2005年3月,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业内称之为“国八条”。

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是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此举明确了房地产调控成功与否国民经济的重要性。

七部委意见出台调控细则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发【2010】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发10号文件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和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加群众住房有效供给、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在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管理监督、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责任,努力开展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二、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年中国房产调控政策
政策一:国十一条
出台时间:2010年1月10日
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

紧接着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2月20日,银监会正式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和投机行为。

两会期间房价再成关键词
3月9日,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其中,提出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办法,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

加大对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规定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

政策二:新国四条
出台时间:2010年4月14日
部门:国务院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国四条”出台,拉开了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序幕。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并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另外,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政策三:新国十条
出台时间:2010年4月17日
部门:国务院
仅过三天,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了新“国十条”。

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5月1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暂不上调。

政策四:国36条
出台时间:2010年5月7日
部门:国务院
5月7日,国务院再度发文放开民间投资,被各界称为“新36条”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资本的广泛关注。

新36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六大领域: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运输、电力、电信、石油天然气等),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

其中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这些可以转移原先投入在房地产市场部分资本的方向,改变投资渠道,有效地控制投机性购房导致的过高房价。

民间资本在找不到很好出口的背景下,这次出台的《意见》对民间资本是一个非常好的引导,有助于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政策五:加强版(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出台时间:2010年9月29日
(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日前决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新购置土地。


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