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专科联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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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联盟章程

专业联盟章程

专业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行业内各相关方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提高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联盟的名称为"专业联盟",以下简称本联盟。

第三条本联盟的宗旨是加强行业内各相关方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共同解决行业面临的问题,推动技术创新与发展,提高相关方的业务水平与影响力。

第四条本联盟的成立是自愿的,会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本联盟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研究与调研、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技术合作与推广等。

第六条本联盟的主管机构为执委会,下设秘书处,并设立监事会对执委会进行监督。

第七条本章程的修改或废止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

第二章会员资格与权益第八条本联盟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

第九条个人会员应具备相关行业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愿意为本联盟的发展与活动做出贡献。

第十条组织会员应为在相关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和较高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研究机构,愿意与本联盟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相关资源和信息共享的权益。

第十二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本联盟的各项工作与活动,支持本联盟的发展与推广。

第十三条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并遵守本章程和本联盟的其他规定。

第三章执委会与秘书处第十四条执委会是本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联盟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执委会成员由联盟会员推选产生,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执委会由主席团组成,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执委会会议,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协助主席和副主席的工作,并负责秘书处的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秘书处负责组织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的整理与归档、活动策划与组织、会员信息管理等。

第十八条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领导,下设若干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

第十九条执委会会议由主席按需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医院区域内专科联盟章程

医院区域内专科联盟章程

医院区域内专科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区域内医院专科之间的合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学科研和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专科联盟的成员包括区域内各医院的专科部门,旨在通过合作与协作的方式实现知识共享、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目标。

第三条专科联盟依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医疗伦理规范,保障患者权益,并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专科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协调和组织各成员间的合作事项,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第五条专科联盟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派出代表组成,负责决策重要事务和监督联盟工作的运行情况。

第六条专科联盟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各医院的专科医生组成,负责制定专业指南、研究创新技术和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等。

第三章主要职责第七条专科联盟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加强专科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解决医疗难题;2.定期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促进专业知识的分享与研究;3.推动区域内专科医生的培训和技能提升;4.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和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5.制定并推广优质的医疗服务标准和流程,提高服务质量;6.共同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和医疗技术的应用。

第四章入会与退出第八条任何区域内的医院专科部门均可申请加入专科联盟,并在通过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成为联盟成员。

第九条联盟成员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退出:1.书面申请联盟理事会审批通过;2.经过半数以上成员单位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条联盟成员退出后,应履行退出手续,不得擅自使用联盟名称和标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专科联盟秘书处和理事会共同拥有。

第十二条本章程经专科联盟成员单位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生效。

医院联盟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联盟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联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降低医疗成本,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院联盟,是指由多家医疗机构组成的联合体,通过资源共享、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等方式,实现成员医院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医院联盟的管理应遵循自愿加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坚持医疗质量安全为核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医院联盟应设立联盟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各成员医院的院长或代表组成,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规划、战略目标和重要政策,监督联盟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医院联盟应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制定的规划和政策,协调联盟内部事务,处理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联盟应设立专业协作组,根据医疗业务需要,由成员医院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推动联盟内相关专业的发展和技术交流。

第三章资源共享第七条医院联盟成员应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成员医院间可根据需要互派人员进修、学习,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第八条医院联盟成员应共同开展科研攻关,共享科研资源。

成员医院可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共同开展临床试验和新技术研究。

第九条医院联盟成员应共享医疗设备资源,通过设备共享、合作使用等方式,提高设备利用效率,降低医疗成本。

第四章技术合作第十条医院联盟成员应积极开展技术合作,共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成员医院间可通过远程医疗、双向转诊等方式,实现医疗资源的互补和共享。

第十一条医院联盟成员间应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发挥各医院专业优势,为患者提供全面、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五章人才培养与交流第十二条医院联盟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成员医院间可根据需要互派人员进修、学习,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第十三条医院联盟应开展学术交流,促进成员医院间的信息传递和经验分享。

成员医院可定期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共同探讨医学发展热点问题。

教育联盟管理制度

教育联盟管理制度

教育联盟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事业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各类教育联盟应运而生。

教育联盟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可以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与整合,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

然而,要使教育联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其运行的有序、高效,同时保障各成员单位的权益。

二、管理机构设置1. 联盟理事会联盟理事会是教育联盟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决定联盟的发展方向、重大事务的决策,并监督执行。

理事会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推荐代表组成,每个成员单位有一票决策权。

理事会设主席,由成员单位轮流担任。

2. 联盟办公室联盟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与协调。

办公室设主任一人,由理事会聘任。

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立若干部门,如财务部、人事部、宣传部等,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

三、成员管理1. 加入条件教育联盟是自愿组建的,各成员单位必须认同联盟的宗旨与目标,具有一定的教育水平与影响力。

加入条件由理事会制定,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

2. 退出机制任何成员单位有权主动退出联盟,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理事会,并支付退出费用。

同时,理事会也有权根据一定程序将某成员单位排除出联盟。

3. 权益保障联盟应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同时,联盟也应当注重发挥整体效益,推动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

四、财务管理1. 费用来源联盟的经费主要来自于会费、赞助费、捐款等多种渠道。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约定定期交纳会费,资金使用需经过理事会审批。

2. 财务报告联盟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同时,应建立独立审计机构,对联盟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向理事会报告。

五、项目管理1. 项目设置联盟可依据成员单位的需求和资源情况,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教育项目。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实施过程中需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的按时、高效完成。

2. 评估机制联盟应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对每个项目实施后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专业联盟工作制度范本

专业联盟工作制度范本

专业联盟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专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各专业领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联盟致力于推动我国专业领域的发展,加强成员间的合作与交流,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为确保联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联盟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为联盟成员的代表。

理事会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战略、工作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监督联盟日常工作。

2. 联盟设秘书处,秘书处为联盟的常设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3. 联盟设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研究专业领域的发展趋势、技术标准、政策法规等,为联盟提供专业支持。

三、工作职责1. 联盟理事会:负责制定联盟发展规划,审议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监督联盟工作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联盟重大事项。

2. 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联盟理事会决议,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组织联盟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联盟宣传活动。

3. 专业委员会:负责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标准制定、政策建议等工作,为联盟成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四、工作程序1. 联盟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包括审议联盟年度工作总结、预算执行情况等。

2. 专业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讨论专业领域内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3. 联盟成员交流活动:定期组织成员间的交流活动,分享专业发展经验,促进合作共赢。

4. 联盟宣传工作:通过网站、杂志、研讨会等形式,宣传联盟工作和成员单位的优秀成果,提升联盟影响力。

五、经费管理1. 联盟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

2. 联盟经费用于支持联盟章程规定的各项工作,不得用于联盟成员的私人利益。

3. 联盟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财务状况,接受理事会和成员监督。

六、附则1. 本工作制度自联盟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医院联盟管理制度范本文件

医院联盟管理制度范本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联盟的管理,提高联盟成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联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盟成员医院之间的合作、交流、资源共享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联盟成员医院共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盟设立理事会,负责联盟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医院的院长或其代表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

第三章合作交流第七条联盟成员医院应积极参与各项合作交流活动,共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联盟成员医院应定期召开联盟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合作事宜。

第九条联盟成员医院应共享医疗资源,包括设备、技术、人才等,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条联盟成员医院应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提高医疗科研水平。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联盟成员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联盟成员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三条联盟成员医院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联盟成员医院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五条联盟成员医院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联盟秘书处负责对联盟成员医院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联盟成员医院应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联盟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合作等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联盟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联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联盟的管理,提高联盟成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联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盟成员医院之间的合作、交流、资源共享等各项活动。

专科联盟 方案

专科联盟 方案

专科联盟方案引言专科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专科学校在培养技能型人才,满足社会对各行各业高素质专门技术人才的需求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专科教育的发展,提高专科学校的办学水平,推动专科学校与高水平大学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我们提出了专科联盟方案。

背景专科学校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资源有限,往往面临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设备和实践基地不完善等问题。

与此同时,高水平大学则具有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等优势。

因此,通过专科联盟,专科学校可以与高水平大学合作,在教学资源和教学质量方面得到支持和提升,推动专科学校的发展。

方案1. 联盟会议定期举行专科联盟会议,由各个联盟成员学校轮流承办。

会议中,成员学校可以分享教学经验、讨论教学改革等问题,促进各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教师互访交流专科学校的教师可以申请到高水平大学进行短期交流访问,与高水平大学的教师进行学术交流、教学观摩等,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

3. 资源共享通过专科联盟,各个成员学校可以共享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学课件、实验设备等。

高水平大学可以向专科学校提供相关教学资源,帮助提高专科学校的教学质量。

4. 学生交流鼓励专科学校的学生到高水平大学进行学习交流,开设夏令营、交流班等形式,提供一个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让学生们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5. 学科竞赛与科研项目合作通过组织学科竞赛,如科技创新大赛、学科竞赛等,激发专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学术热情。

同时,高水平大学可以与专科学校合作,共同承担科研项目,推动专科学校的科研水平提升。

实施1. 确定联盟成员专科联盟的成员可以通过学校自愿申请加入,在符合一定条件后,由联盟成员学校投票决定是否加入。

2. 制定联盟章程联盟成员学校共同制定专科联盟的章程,明确联盟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工作职责等内容。

3. 联络人员任命各成员学校指定专门的联络人员,负责协调与联盟相关的事务,保障联盟的正常运行。

4. 实施计划根据联盟的章程和各成员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包括会议安排、教师交流计划、资源共享计划等。

医院联盟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联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联盟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医院联盟的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医院联盟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服务患者为宗旨,通过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医院联盟设立联盟理事会,负责联盟的全面管理。

第五条联盟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代表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第六条联盟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秘书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三章联盟职责第八条医院联盟的职责:1. 制定联盟发展规划,明确联盟发展方向和目标;2. 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推动资源共享;3. 建立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4. 推进医疗技术创新,提高医疗服务水平;5. 开展联合科研项目,促进医疗科技进步;6. 组织学术交流,提升医务人员业务水平;7. 保障患者权益,提高患者满意度;8.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成员单位的职责:1. 遵守联盟章程,履行成员义务;2. 积极参与联盟活动,共享联盟资源;3. 支持联盟的决策,执行联盟决议;4. 主动报告自身业务情况,接受联盟监督;5. 保障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6. 积极参与联盟的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

第四章资源共享第十条医院联盟应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包括:1. 医疗设备共享:成员单位间可根据需要共享医疗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2. 医疗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3. 医疗技术共享:推广先进医疗技术,促进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4. 医疗人才共享:开展人才培养和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素质;5. 医疗资源整合: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

第五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联盟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向联盟理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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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医院专科联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医疗专科联盟建设,规范我院专科联盟建设与管理,完善专科联盟运行管理机制,推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共享共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7】1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建设规划指导工作的通知》(新卫医发【2017】68号)《关于推进全区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建设工作的通知》(新卫医发【2018】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科联盟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卫医发【2019】29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XXXX医院为牵头单位的院级专科联盟。

经新XXX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批准的省级专科联盟以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条专科联盟建设应当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优化资源结构布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疾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

第二章联盟的成立第四条成立专科联盟的资格:已获得或建设中的国家、自治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科室。

第五条成立专科联盟的程序:第一步:院内申请。

成立专科联盟实行申请备案制。

有意向牵头成立专科联盟的科室向医务科提出成立专科联盟的申请,并制定专科联盟章程(见附件1)和协议(见附件2),填写成立专科联盟申请表(见附件3),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批准建立。

第二步:成员邀请。

发起专科主动向本地区和周边区域医疗机构的对应专科发出邀请,介绍成立专科联盟的目的和意义,邀请对方加入联盟。

填写专科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附件5),各牵头专科应对医疗机构进行甄选,同时报医务科审批。

第四步:联盟筹备。

制定个性化的专科联盟协议、确定专科联盟理事会成员名单。

第五步:联盟成立。

召开专科联盟成立大会,宣布章程、理事会成员单位及成员名单等。

第三章专科联盟主要任务第六条开展专科建设指导。

根据成员单位专科建设的需要,协助成员单位制定专科建设规划,指导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第七条通过专家查房、疑难病人会诊、适宜技术示范等方式,指导成员单位提升专科诊疗技术水平。

每年至少推广适宜技术一项。

第八条接收专科人员进修。

根据联盟成员培养专科人才的需要,接收成员单位的相应专科人员免培训费进修。

对进修期满并合格的相应专科人员发放进修证书。

各专科应制定成员单位进修人员的培训计划,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九条开展专科学术活动。

各牵头专科应制定学术会议或学术论坛年度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专科联盟学术会议或学术论坛,分享专科最新诊疗技术进展、诊疗规范等。

第十条开展专科科研合作。

联盟内通过举办科研讲座、联合申报课题、分工完成科研任务、指导学术论文书写、共同署名发表论文等形式,实现专科联盟内的科研合作,共同提高科研水平。

第十一条开展专科管理交流。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盟成员围绕专科建设、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人才培养管理、科研管理等方面开展专科管理经验的交流。

第十二条落实专科双向转诊。

为成员单位开通转诊绿色通道,成员单位将需要转诊的疑难、急危重症患者转往我院,待患者病情稳定,或诊断明确仅需门诊诊疗的患者转至联盟医院。

第十三条建立检查检验互认机制。

严格执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相关规定。

通过严格质量控制,统一标准、流程等,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专科联盟内部各级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检验,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第四章专科联盟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四条专科联盟议事机构:医务科职责:(一)制定、修订专科联盟章程(模版)及配套管理制度;(二)对申请成立的专科联盟进行资格、组织构架及联盟相关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交院办公会;(三)审核各专科联盟章程、协议文本;(四)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各专科联盟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专科联盟办事机构:各专科联盟牵头科室。

专业学科负责人为专科联盟建设与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职责:(一)制定本专科联盟章程,根据专科联盟成员单位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专科联盟协议;(二)制定专科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三)建立成员单位加入和退出机制,对申请加入专科联盟的成员单位进行现场审查。

专科联盟成员单位新增或退出,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医务科报备。

现场审查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资质和构成、专科设备、专科器械、专科服务范围、专科门诊情况及专科技术能力等;(四)协调解决本专科联盟内相关问题;(五)具体落实专科联盟主要任务。

第五章专科联盟活动形式第十六条专科联盟的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讲学或查房、手术指导、接收进修、举办学术讲座、科研协同攻关、科室管理、落实双向转诊等。

第十七条专科联盟应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开展活动。

可对联盟成员单位开展一对一活动,也可按区域分片或组织全体成员开展活动。

每年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召开理事会会议、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联盟活动。

第十八条各专科在接收联盟成员单位人员进修、制定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年度计划、举办专科联盟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应向科教科报备,在科教科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专科联盟应建立相应的沟通交流平台。

如QQ 群、微信群等,以方便成员单位交流。

第二十条各专科联盟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撰写当年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计划,并报送至专科联盟议事机构。

第二十一条加强宣传与推广。

专科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应及时做好宣传、总结,宣传形式可多样,做到有方案、有图片、有总结、有报道,同时将材料报送至党办,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宣传与推广。

第二十二条专科联盟的合作协议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

协议到期前3个月双方可协商继续或终止合作事宜。

第六章专科联盟考核第二十三条每年年底由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等职能部门组建联合考评组,每年组织评审专家根据《xxxx医院专科联盟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对各专科联盟的工作及活动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联合考评组定期对已成立的专科联盟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开展活动规范、成效显著的专科联盟予以表彰,对长期不开展活动或引起不良反映的,责令整改。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医院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1.XXX医院专科联盟章程(模板)2.XXXX医院专科联盟合作协议书(模板)3.成立专科联盟申请表4.XXXX专科联盟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试行)5.XXXX医院专科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附件1:xxxx医院XXX专科联盟章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科联盟组织活动行为,保护各成员单位合法权益,整合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促进本组织规范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组织由xxxxx医院作为专科联盟主体单位发起,于×年×月×日成立。

本组织定名为:xx专科联盟;本组织法定代表人:×××;本组织主体单位地址:xxxxx。

第三条本组织性质:本组织由xxxx医院XXX科牵头组建,以××专科联盟理事会为基本框架,指导各成员单位发挥现有优势,形成人才、技术、设备、科研教学等医疗资源互补、共享和共赢的运营体制,共同组建的专科联盟。

第四条本组织成立宗旨在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促进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

第二章成员第五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

第六条本组织的成员种类:松散型单位(框架协议管理型)。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组织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机构依法设立,从事医疗卫生相关服务;(二)有加入本组织的意愿,拥护本组织的章程;(三)申请加入专科联盟的科室,需规范设置科室;(四)成员单位与主体单位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第八条成员单位加入的程序是:(一)提交加入专科联盟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签订《专科联盟合作协议书》成为本联盟成员,由理事会授予名称并挂牌。

第九条本组织全体成员(包括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下同)享有下列权利:(一)本组织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组织的活动;(三)获得本组织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在获得专科联盟理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以专科联盟名义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六)专科联盟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七)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组织。

第十条本组织全体成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组织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议;(二)维护专科联盟的声誉和利益。

(三)专科联盟成员之间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四)专科联盟理事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成员单位退出组织应书面通知本组织,并交回牌匾等。

第十二条成员单位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给本组织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专科联盟采取理事会组织结构,理事会是专科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专科联盟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及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四条专科联盟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4名,常务理事,秘书1名,理事长由主体医院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担任,副理事长由骨干医院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担任,常务理事由专科联盟各成员单位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担任,专科联盟管理办公室由主体医院科担任,负责辅助理事长处理联盟内相关事务。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决定成员单位的吸收或除名;(三)制定专科联盟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四)建立专科联盟内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五)为专科联盟成员单位上下帮扶,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管理指导;(六)决定专科联盟其它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本组织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组织签署联盟有关重要文件;(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运行机制第十八条人员流动。

在专科联盟内部,人员柔性流动,医务人员在各成员医疗机构内执业,应按照《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实施细则(试行)》(新卫医发〔2016〕69号)执行;第十九条建立分工协作。

(一)专科联盟主体医院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医疗技术;二级医疗机构承担常见多发疾病和特色专科疾病的诊疗,开展常规诊疗技术;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和慢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等治疗;(二)主体单位专科医生和基层医疗机构专科医生联合对相关疾病进行诊疗,建立诊断、治疗、康复的全程医疗服务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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