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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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加强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辅资料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教辅资料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本文提出以下加强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的建议。

一、明确教辅资料选用原则1. 学生自愿原则:购买教辅资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和教师应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从省定目录中选择合适的教辅资料,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推荐。

3. 质量优先原则:选用的教辅资料应具备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符合教育教学要求。

二、规范教辅资料征订流程1. 学校成立教辅资料选用工作委员会,负责教辅资料的选用、征订、使用等工作。

2. 教辅资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根据学生自愿原则,从省定目录中每科选择1套教辅资料,并向学生和家长推荐。

3. 学生和家长根据推荐目录,自愿购买所需的教辅资料。

4. 学校与新华书店等正规渠道签订教辅资料采购合同,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和供应。

三、加强教辅资料使用管理1. 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将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

2. 教师应合理利用教辅资料,将其作为教学辅助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3. 学校定期检查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教辅资料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四、强化教辅资料回收与循环利用1. 学校建立教辅资料回收制度,鼓励学生将不再使用的教辅资料上交学校。

2. 学校对回收的教辅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料进行消毒、整理后,继续发放给学生使用。

3. 学校加强教辅资料循环利用宣传,提高学生环保意识。

五、完善教辅资料管理制度1. 学校定期对教辅资料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符合教育教学要求。

2. 学校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对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的认识。

3. 学校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规使用教辅资料的行为进行举报。

总之,加强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师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教师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教师教辅资料管理制度一、引言教师教辅资料是教师在备课和教学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生学习、丰富教学内容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教师教辅资料管理制度,对于保证教师有效利用教辅资料,提高教学效果至关重要。

二、教师教辅资料的内容教师教辅资料是指教师为备课和教学而收集、整理和制作的一系列教育信息,包括教学课件、教材解读、教学设计、教学经验等。

教师教辅资料的内容不仅包括学科知识和教学方法,还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理论、教学评价等相关内容。

三、教师教辅资料的来源教师教辅资料的来源包括: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辅书籍,相关学科网站和教育资源网站上的电子资料,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教师培训课件,以及教师自己整理和制作的教辅资料等。

四、教师教辅资料的整理和管理1. 教师应根据自己的教学需求,对所收集的教辅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建立科目、年级或主题等分类目录,便于查找和使用。

2. 教师可以利用电脑软件或云盘等工具对教辅资料进行存储和管理,保证资料的安全、稳定和便捷的访问。

3. 教师要定期对教辅资料进行更新和修订,及时剔除过时、无效的资料,确保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五、教师教辅资料的使用方式1. 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目标和教学进度,选择适当的教辅资料进行备课和教学,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2. 教师可以利用教辅资料中的案例、实验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 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灵活运用教辅资料,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

六、教师教辅资料的分享和交流1. 教师可以通过教研活动、学科组会议等途径,与其他教师分享自己的教辅资料和教学心得,互相借鉴和提供帮助。

2. 教师可以参加专业培训班、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借此机会了解和采纳他人的教辅资料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七、教师教辅资料的评价和反馈1. 教师可以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反馈、学校的教学评估和同行的评价等方式,评估和反馈自己的教辅资料和教学效果。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简篇)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简篇)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督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根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号)、《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出联*号)和《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教发*号)精神,为切实纠正我县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和教育行风建设,强化教辅选用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整治重点根据我县教辅材料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整治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斩断教辅材料订购选用中学校和教师与书商之间的利益链;二是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现象;三是切实纠正教辅材料订购选用购买被自愿行为,坚决落实学生自愿原则。

三、整治步骤 *月底前重点整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订购选用教辅材料存在的问题;*月中旬重点整治高中阶段学校订购选用教辅材料存在的问题。

整个过程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

各校要结合本方案,联系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月**日前完成,并上交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至纪监室);要宣传发动,召开教师大会,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积极主动自查自纠抓好整改(*月**日前召开教师大会)。

(二)集中整改,分类处理。

各校要根据存在的问题,参照县教育局下发的督办函,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到位。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为切实规范我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阳光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一、严格限定教辅材料推荐范围。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处、备课组、教研组全体人员参加的评议推荐小组。

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实施前,领导小组要组织评议推荐小组在内的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与所有教师签订教辅材料管理责任状。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目录是学校推荐教辅材料的唯一依据,学校只能从该目录中选择一套推荐给学生,校园内不得有任何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目录范围外的推荐、征订行为发生。

学校校长要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负总责,切实把好审核关,加强征订全过程监管。

二、明确告知家长推荐征订情况。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样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制发《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学生及家长签字的回执由学校留存备查。

各班主任要明确告知家长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不属于国家免费提供的学习材料,应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目录的范围内,在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的基础上,各班可以统一为学生代订教辅材料。

除此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助学用书”或社会发行机构的征订单均不得进入校园,家长都可以拒绝订购。

三、切实做好自愿无偿代购服务。

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目录外任何教辅材料。

各班要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工作,学校将代收费情况列入学校收费公示栏进行公示。

目录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所有学校和教师不得推荐、代购。

四、大力加强教辅材料管理监督。

学校在征订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教辅材料推荐、征订结果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基教科备案。

学校建立健全教辅材料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活动;要切实履行校园书店管理第一监督人的职责,充分认识校园书店是服务师生阅读需求的重要场所,不得将其作为目录外教辅材料及“助学用书”推荐、征订、发放和退换的平台;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及我市教辅材料违规推荐、征订和使用举报热线。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三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三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学教辅资料是指中学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教辅工具、教辅书籍、教辅影像资料以及其他教辅材料。

第三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应遵循课程设置的要求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教辅资料。

第四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应做到分类清晰、规范有序,保证教师和学生能够便捷地获取所需的教辅资料。

第五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应注重质量监管,确保教辅资料的准确性、权威性和适用性。

第六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和更新教辅资料,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第二章教辅资料的选购与管理第七条中学教辅资料的选购应严格按照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重点考虑教学内容的全面性和难度的适宜性。

第八条中学教辅资料的选购应以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为基础,结合学科前沿和教学改革的需求,选择符合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的教辅资料。

第九条中学教辅资料的选购应从多个渠道获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出版社、学术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确保选购的教辅资料具备权威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中学教辅资料的选购应注意版权保护,选择正版教辅资料,并对后续使用过程中的版权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应建立统一的台账,包括教辅资料的名称、编码、出版单位、购买时间、购买数量等信息。

第十二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应实行分类编目,按照学科、年级、教材对教辅资料进行划分和编号,方便教师和学生查找和使用。

第十三条中学教辅资料的借阅应建立相应的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流程和借阅期限。

第十四条中学教辅资料的保管应做到货物验收及时、分类存放、定期清点,确保资料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五条中学教辅资料的更新应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科发展的要求,适时对教辅资料进行更新和淘汰,保持教辅资料的时效性。

第十六条中学教辅资料的损坏或遗失将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补充采购。

第三章教辅资料的使用与评估第十七条中学教辅资料的使用应符合教学实际需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体现个性化教育的理念。

中小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中小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尊重学生自愿原则: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必须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

2. 公开透明原则:教辅资料的征订、使用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 质量优先原则:征订的教辅资料应注重内容质量,符合教育教学要求,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4.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教辅资料,避免浪费,降低学生和家长经济负担。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教务处负责制定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教辅资料征订、使用、回收等工作。

2. 学校教辅资料选用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教辅资料选用、征订、使用等情况,确保制度执行。

3. 各年级组、教研组负责组织教师讨论、推荐教辅资料,并监督教师遵守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4. 家长委员会负责监督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

四、教辅资料征订1. 教辅资料征订应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选用目录内教辅资料。

2. 教辅资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科选择1套供学生和家长推荐。

3. 学生和家长可根据推荐意见,自愿选择购买教辅资料。

4. 学校不得强制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五、教辅资料使用1. 教师应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合理使用教辅资料,不得滥用或依赖教辅资料。

2. 教师不得以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唯一依据。

3. 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

4. 教师不得将教辅资料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唯一标准。

六、教辅资料回收1. 教辅资料使用完毕后,学生应将资料交还学校。

2. 学校应做好教辅资料回收、整理、保管工作。

七、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正确使用中小学教辅材料,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小学使用的教育教学材料,包括文献、软件、课件、硬件、视频等。

(三)管理原则
1.节约优先原则:有效地节约、合理使用教辅材料,充分发挥其作用。

2.领导全面负责原则:由学校领导全面负责教辅材料的管理工作。

3.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管理模式。

4.安全管理原则:坚持以保护教育教学资源安全为基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辅材料安全。

(四)材料类别
1.文献类:包含文学及其它分类的书籍、期刊、报纸、论文、议程、研究报告等。

2.软件类:包含教育软件、多媒体软件、学习软件等。

3.课件类:包含各科课件、演示文稿、教学课件、学习课件等。

4.硬件类:包含照相机、投影仪、电子白板、数字笔、触摸屏等。

5.视频类:包含电影、动画片、纪录片、教育视频等。

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规定

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规定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是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教材、教辅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教材、教辅的质量和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以下是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的规定。

一、教材选用规范1. 教材选用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

2. 教材选用应充分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教材选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教材选用应注重本土化和特色化,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教材编写规范1. 教材编写应由具有相应学科背景和教育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承担,确保教材编写的高质量和科学性。

2. 教材编写应注重知识体系和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教材编写应注重本土化和特色化,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教辅管理规范1. 教辅材料应由具有相应学科背景和教育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编写,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

2. 教辅材料应注重知识体系和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教辅材料应注重本土化和特色化,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学校应加强对教辅材料的审查和管理,确保教辅材料的质量和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

四、教材、教辅使用监管规范1. 学校应加强对教材、教辅的使用监管和管理,确保教材、教辅的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2. 学校应对教材、教辅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3. 学校应积极与家长和社会各方面沟通协调,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宣传和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合理选择和使用教材、教辅材料。

总之,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是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

通过规范教材选用、教材编写、教辅管理以及加强监管和使用监管等措施,可以确保教材、教辅的质量和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新闻出版局、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新闻出版局、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新闻出版局,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5.17•【字号】陕教基一[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新闻出版局、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2〕18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新闻出版局、物价局、纠风办:多年以来,我省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下大气力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日,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为了全面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教辅管理原则,实行“市场准入”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通知》精神,总结我省教辅管理经验,坚持“公告管理、确保质量、限量限价、自愿选用”的中小学教辅管理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和实行教辅公告管理的准入制度。

省教育厅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相关专家,对拟进入我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审定,择优推荐,并以《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评议、推荐结果;各设区市教材选用委员会可从公告中,每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含同步练习类、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等),推荐给辖区内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推荐、推销教辅材料。

教辅相关资料管理制度

教辅相关资料管理制度一、绪言为加强教辅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 统筹各类教辅资料资源,健全资料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育教辅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目的为规范学校教育教辅相关资料的管理行为, 维护教育教辅资源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教育教辅资源的有效利用,提供支持。

四、管理责任1. 教育教辅资源部门负责教育教辅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管理工作;制订资料管理规范;编制相关资料的目录,提供用户服务。

2. 学校管理者负责全面推行和贯彻教育教辅相关资料的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资料管理规定执行,并承担有关教育教辅相关资料的管理责任。

五、教育教辅相关资料管理原则1. 全面性原则:教育教辅相关资料应包括各个学科、各类别,内容应齐全、丰富。

2. 安全性原则:保护教育教辅相关资料的安全,采用适当的措施保证其安全性。

3. 利用性原则:保证教育教辅相关资料的有效利用,为师生服务, 提供合理丰富的资源。

4. 规范性原则: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降低管理成本。

六、教育教辅相关资料的分类1. 课本类教育教辅相关资料2. 资料类教育教辅相关资料3. 工具类教育教辅相关资料七、教育教辅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课本类教育教辅相关资料:按照课程教学大纲,从课程教材和其他辅助教辅资源,进行分类、整理及电子化存储。

2. 资料类教育教辅相关资料:根据教学需求,对加工开发的研究报告、试题、考试题库、课件、资料等进行整理与分类。

3. 工具类教育教辅相关资料:根据学校的教学特点及需求,对辅助教学的各种教辅器材和工具进行整理。

八、教育教辅相关资料的存储1. 课本类教育教辅相关资料:采用图书馆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确保资料的利用和安全性。

2. 资料类教育教辅相关资料:采用数据库进行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查找和更新。

3. 工具类教育教辅相关资料:加强教辅器材和工具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它们能长期有效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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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教育局文件
七教发【2010】2号
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
市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树
立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特制定本规定。
1、 任何教师不得私自为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含报纸)。
2、 任何教师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
3、 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收取资料费或其他费用。
4、 任何学校(单位)不得私自为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含报纸)。
5、 教师为学生私自订教辅资料(含报纸),一经查实,将做一下处理:
1) 退回教辅资料,返还学生所交资料费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教师本人承
担。
2) 本聘期的剩余时间及下一个聘期将被聘为初级教师。
3) 各学校中层干部、备课组长、学科组长、学年组长私自组织委学生订购
教辅资料,将撤销所任职务。
4) 给予教师、校长、学校通报批评。
5) 一年内,学校发生私自订购资料达三人次,给与校长党纪政纪处分,学
校评优一票否决。
6、 教师向学生推荐资料,一经查实,给与教师通报批评,本聘期剩余时间
及下一个聘期将被低聘一级。
7、 学校(单位)为学生私自订购教辅资料(含报纸),一经查实,将做一下
处理:
1) 退回教辅资料,返还学生所交资料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学校(单位)
承担。
2) 给与校长党纪政纪处分,并上交书面检查。本年度学校评优一票否决。
8、 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教师和干部,三年内在干部使用上从严把握。
9、 本规定从2010年1月5日起执行(县、区教育局参照执行)。
10、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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