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平行发包模式”的探讨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平行发包模式”的探讨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平行发包模式”的探讨

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的案例和分析范文

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的案例及其分析 一、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甘肃宕昌至迭部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被甘肃省交通厅确定为本省第一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的公路项目,该项目由甘肃路桥建设集团与甘肃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中标承建。 1.合同结构图

2.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优缺点: (1)承包人可以在项目参与初期将施工方法施工组织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施工图以更加符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2)传统模式的单价合同,造价的不确定因素较大,容易造成项目最后的实际投资往往会超出概算投资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减少,能更早的确定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 (3)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可以将已完成的部分施工图设计图纸送交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以进行该部分的施工,要等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后再进行施工,有利于缩短工期 (4)施工与设计属于同一责任体,消除了可能因设计和施工职能分离而导致的冲突3. 4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缺点

(1)属于新的管理模式,出现时间较短,没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可以借鉴由于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等问题不太明确,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管理思路和管理理念存在一定的争议,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管理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2)对承包人来说风险较大,将以往项目发包人的风险全部转移至承包人。 二、CM模式(非代理型) 该项目为一高标准银行办公楼, 总建筑面积约32 000 m2; 主楼高1 8 层, 裙房5 层, 地下1 层, 框架剪力墙结构; 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 外墙干挂进口大理石, 少量玻璃幕墙; 室内部分公共部位精装修( 4项目进行了较广泛的设计方案竞赛( 共有7 个方案) , 业主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选定最优方案, 并委托上海一富有经验的大型设计院承担该工程的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同时, 业主也委托某工程管理单位( 监理单位) 承担该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监理任务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28 8 根, 土方20 0 00 m3, 钢筋混凝土箱式承台基础 8 200 m3, 外墙干挂大理石1 3 6 00 02, 玻璃幕墙1 60 0 m2, 电梯9 台, 多孔砖墙4 50 0 m2. 这些估算的实物工程量是安排工程进度.计划和制定项目投资规划的基础。由于该项目为启动浦东开发的首期重点项目, 项目进度要求较紧, 整个建设周期必须在36 个月内完成 . 1.合同结构

2018年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知识点:平行承发包模式

2018年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知识点:平 行承发包模式 2018年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知识点:平行承发包模式 平行承发包模式特点 所谓平行承发包,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各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也是平行的,各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关系也是平行的,采用这种模式首先应合理地进行工程建设任务的分解,然后进行分类综合,确定每个合同的发包内容,以便选择适当的承建单位。 进行任务分解与确定合同数量、内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工程情况。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等是决定合同数量和内容的重要因素。(2)市场情况。(3)贷款协议要求。 平行承发包模式的优缺点 1.优点:(1)有利于缩短工期。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建设工程工期。(2)有利于质量控制。整个工程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各承建单位,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要求。(3)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这种模式的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使它们有可能参与竞争。因此,无论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 2.缺点:(1)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合同关系复杂,使建

设工程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组织协调工作量大。(2)投资控制难度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影响投资控制实施; 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投资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投资增加。 例题(04年题):建设工程平行承发包模式的缺点是( )。P108 A .业主选择承包单位范围小; B.投资控制难度大; C,进度控制难度大; D.质量控制难度大。 答案:B。

如何理解建设项目的各类发包模式平行发包施工总承包总包加指定分包工程代建PP等

如何理解建设项目的各类发包模式(平行发包、施工总承包、总包加指定分包、工程代建、P P P等)? 作者:杜玉明盈科(广州)管委会主任一项工程的施工发包一般并不是某种单一模式的发包,而是多种发包模式相互结合,紧密联系,互为补充。建设工程选择何种发包模式,主要取决于工程性质、工程技术复杂程度、建设周期的要求以及设计图纸的深度等因素。正确选择工程发包模式对维护项目发包方的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目前,国内主要采用的发包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平行发包模式 平行发包模式是指发包方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商(或者将施工中的土建、机电安装、装修等项目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并分别与各供应商(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各供应商(承包单位)之间是独立和平行的,不存在从属关系或者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平行发包模式的优势首先是有利于扩大发包方选择承包方 的范围,因为发包方在与不同的承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时,可以对承包单位分别进行考评,并择优确定承包方。发包方可以根据设计和施工进度,将整个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可独立发包的单元,并结合工程实际需要逐步确定承包方,而无需在施工前一次性全部确定,因而组织方式比较灵活。而且由

于发包方针对一个工程签订了多个合同,这使得每个合同的项目内容单一,合同价值较小,从而降低了发包方的合同风险。同时,因为各承包方之间存在工作任务交接,而每次交接都会涉及已完工程界面和质量的考评,这也有利于发包方对项目质量进行不间断控制。 但平行发包模式也有其不足之处。因为这种模式需要发包方多次选择不同专业的承包方,签订多份不同合同,招标工作量大,签约成本高,合同管理具有一定难度。而且发包方是每份合同的履约主体和责任主体,承担着对整个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和造价进行管理的责任,各承包方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需要由发包方来承担。如果发包方的管理力量不强,没有解决好各承包方之间工作的衔接、协调,就可能造成承包方窝工甚至工期延误,而这种窝工、工期延误的责任是要由发包方来承担的。这就对发包方管理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这也决定了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管理能力较强的发包方。 二、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受发包方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一种模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按照实施过程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工程发包模式

关于工程发包模式 一、在目前法律框架下,较为成熟几种的发包模式 建设工程发包模式对建设工程的规划、控制、协调起着重要作用,不同的工程发包模式不仅反映了不同的工程组织管理模式,也影响着工程组织管理模式的确定。在目前法律框架下,被国内建筑市场采用或重点提及发包模式的主要包括:1、设计-招标-施工模式(简称:DBB模式);2设计-建造模式(简称:DB模式);3、建设—经营—转让(简称:BOT模式);4、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简称:CM模式)。鉴于BOT方式主要应用于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而传统融资方式又难于满足的公共基础设施或基础工业项目,并不适用于贵办所涉项目;而CM模式近几年虽被国内建筑业界广泛提及,但实际上其真正被国内建设工程所采用的案例则凤毛麟角。因此,本所律师仅就DBB模式、DB模式作以下简单介绍。 1.1设计-招标-施工模式(简称:DBB模式)采用的密封开标、竞争性最低价响应等采购方式对于降低施工费用、预防腐败的效果,在公共工程领域,这一建设发包模式被广泛采用。此种发包模式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必须按照设计-招标-施工的顺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施工方无权参与设计方案的优化。该发包模式又可分为两种: 1.1.1设计、施工总分包模式(也被称为施工总承包模式)

此种发包模式的特点是业主把一个项目的全部设计或施工任务发包给一家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设计总包或施工总包可以将其中部分任务再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形成一个设计总包带若干个设计分包,以及一个施工总包带若干专业分包的结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业主方相对比较超脱,日常管理的工作量会有所减轻。选择一家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的总包单位是采用该发包模式的关键。 1.1.2平行发包模式 此种发包模式的特点是业主方在总体统筹规划的前提下,将整个工程化为若干个独立发包的单元,形成独立的标段并分别进行招标发包,业主方可根据设计进度或其他发包条件的落实进行施工招标,组织方式较为灵活,但业主也要因此组织多次招标。招标工程量大、成本也高。在平行发包模式中,各个施工单位之间是独立、平行的,各施工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均需要由业主承担,这对业主的工程组织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1.2设计-建造模式(简称:DB模式)采用的是业主和一个实体签订单一合同的管理方法,由该实体负责实施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一般来说,就是在项目原则确定后,业主只选定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施工承包商不但对设计阶段的成本负责,而且可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专业人员自行完成工程施工。这种责任的单一性避免了工程建设中各方相互扯皮,也促使承包商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节省成本、缩短工期

工程项目主要承发包模式资料

工程项目几种管理模式比较 一、工程项目主要承发包模式 1、PMC(项目管理承包)模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承包 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任务委托给一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即“代建制”。或业主和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组成一体化联合组织共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 2、CMC(施工管理承包)模式——施工项目管理承包 业主委托一家承包商来负责与设计协调,并管理施工。要求在设计尚为结束之前,当工程某些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即先进行该部分施工招标,从而使这部分施工提前到项目尚处于设计阶段即开始。 3、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 业主将设计、采购、施工等一系列工作发包给一家承建商,作为总承包单位最后向业主交付一个符合动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4、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联合体进行工程总承包 业主将设计采购和施工等一系列工作发包给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设计施工联合体。 5、CGC(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项目施工总承包 业主将施工任务集中发包给一家施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其他承建单位。 二、工程项目主要承发包模式的优缺点 1、PMC模式:

优点:可以充分利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的人员、技术、管理经验优势,避免设置庞大的机构,解决了工程完成后人员安置难题,可以提高项目净现值。 缺点:项目管理承包商择优性差,合同价较高。 2、CMC模式: 优点:设计、招标、施工三者充分搭接,施工可以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开始,大大缩短了整个项目的建设周期。 缺点:施工总造价很难在工程开始前确定或得到保证。 3、EPC模式: 优点:有利于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缩短工期和投资控制。 缺点:承建商择优性差,业主参与程度低,合同价一般较高。 4、EP+C模式: 优点:实用性较广,合同数量少,选择承建商的择优性较强,可以发挥联合体各家所长。 缺点:联合体内部协调工作量大,业主受约束程度大。 5、CGC模式: 优点: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 缺点:工期一般难于缩短。 三、几种模式的组织结构图

工程项目中常见的几种运作模式的区别

说说工程项目承包中的几种模式:BT,BOT,BOO,EPC,EPCM, PPP,FEED等,供交流: “BT”是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时 ,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Tempo- rary Privatization)。 BOO (Build - Own - Operate) 即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 , 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 , 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 , 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OOT( Build - Own Operate - Transfer) 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一一转让 , 则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 , 项目建成后 , 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 , 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EPC是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该模式是指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营体与业主签订承揽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等工作进行承包,实现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工程实施。EPC工程项

施工平行承发包模式

二级建造师:施工平行承发包模式 一、施工平行承发包的含义 施工平行承发包,又称为分别承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进展情况和控制的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照一定的原则分解,将其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平行承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为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二、施工平行承发包的特点 1.费用控制 (1)对每一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发包,都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较有依据,工程的不确定性程度降低了,对合同双方的风险也相对降低了; (2)每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发包人都可以通过招标选择最好的施工单位承包,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 (3)对业主来说,要等最后一份合同签订后才知道整个工程的总造价,对投资的早期控制不利。 2.进度控制 (1)某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即可开始这部分工程的招标,开工日期提前,可以边设计边施工,缩短建设周期; (2)由于要进行多次招标,业主用于招标的时间较多。 (3)工程总进度计划和控制由业主负责;由不同单位承包的各部分工程之间的进度计划及其实施的协调由业主负责(业主直接抓各个施工单位似乎控制力度大,但矛盾集中,业主的管理风险大)。 3.质量控制 (1)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业主的质量控制有利; (2)合同交界面比较多,应非常重视各合同之间界面的定义,否则对质量控制不利。 4.合同管理 (1)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业主在每个合同中才会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签订的合同越多,业主的责任和义务就越多。 (3)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5.组织与协调www.Ehttps://www.360docs.net/doc/d17227498.html,考试就到考试大 (1)业主直接控制所有工程的发包,可决定所有工程的承包商的选择; (2)业主要负责对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及组织协调,承担类似于总承包管理的角色,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3)业主方可能需要配备较多的人力和精力进行管理,管理成本高。 三、施工平行承发包的应用 为什么要选择施工平行承发包模式?或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施工平行承发包模式呢? (1)当项目规模很大,不可能选择一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管理,也没有一个施工单位能够进行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管理; (2)由于项目建设的时间要求紧迫,业主急于形式,来不及等所有的施工图全部出齐,

平行承发包模式与监理模式

平行承发包模式与监理模式 1.平行承发包模式的特点 所谓平行承发包,是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厂商,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 各设计单位之间、各承包人之间及各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关系均是平行的,如图36所示。 采用这种模式首先应合理地进行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分解,然后进行分类综合,确定每个合同的发包内容,以便择优选择承包人。 这种模式一般在投资大、工期长、各部分质量标准及专业技术工艺要求不同,又有工期提前要求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采用。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规模小,且专业性很强,或者发包方愿意分散风险时,也多采用这种模式。 2.平行承发包模式的优缺点 (1)有利于缩短工期。由于设计和施工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设计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项目工期。 (2)有利于质量控制。整个工程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各承包人,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都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要求。 如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分别由两个承包人承包,当地基处理工程不合格时,基础工程承包人是不会同意进行施工的,这相当于有了他人的控制,比自己控制更有约束力。

(3)有利于发包方择优选择承包人。在多数国家的建筑市场上,专业性强、规模小的承包人均占较大的比例。这种模式的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使他们有可能参与竞争。 因此,无论是大承包人还是中小型承包人,都有机会竞争。发包方可以在一个很大的范围内进行选择,为提高择优性创造了条件。 (4)有利于繁荣建设市场。这种平行承发包模式给各种承包人提供承包机会、生存机会,促进市场发展和繁荣。 (5)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合同乙方多,合同关系复杂,使项目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多,组织协调工作量增大。因此,应加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承包人之间的横向协调工作,沟通各种渠道,使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6)投资控制度难度大。一是总合同价不易短期确定,影响投资控制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投资控制的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投资增加。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方式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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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方式 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方式是什么? (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登记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工程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

再分包。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建筑工程招标可以分为几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EPC总承包模式与现行的发包(DBB)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与现行的发包(DBB)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 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 1) 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2)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3) 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4)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5) 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6)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 二、EPC总承包模式的缺点: 1) 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2) 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3) 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 4) 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 现行的发包(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 - Bid -Build),它是一种在国际上比较通用且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发包模式之一。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而有关单项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在工程项目实施段,工程师则为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D-B-B的顺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全部结束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承发包模式的优缺点

平行承发包模式的优缺点 1.优点 (1)有利于缩短工期。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建设工程工期。 (2)有利于质量控制。整个工程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各承建单位,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要求。 (3)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大多数国家的建筑市场中,专业性强、规模小的承建单位一般占较大的比例。这种模式的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使它们有可能参与竞争。因此,无论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业主可在很大范围内选择承建单位,为提高择优性创造了条件。 2.缺点 (1)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合同关系复杂,使建设工程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加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各承建单位之间的横向协调工作。 (2)投资控制难度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影响投资控制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投资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投资增加。 一、按合同的计价方式 1.总价合同承包根据总价的不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与调值总价合同。 2.单价合同承包商对每一分项工程填入单价,以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之和,再加上开办费、基本费用项目和指定分包工程费构成标价。 二、按承包者所处地位 在工程承包中,不同承包单位之间、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地位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承包方式。 1.平行承发包。采用这种方式,业主把任务分别委托于多个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其关系是平行的。 平行承发包适合边设计边施工、涉及行业较广的项目。对质量控制较有利。但是其对项目组织和管理来说,难度较大;对投资控制和进度协调不利。 2.总承包。一个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或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让一家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现。采用总承包方式对业主的项目管理有利,而对进度和质量控制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对承包商来说,责任大,风险高,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际经验。 3.分包。分包是相对总包而言的,指承包者负责一个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工程,在现场的活动由总包统筹安排。 分包有两种方式:一是业主指定,并与业主直接签约,直接对业主负责,仅仅是在现场的活动由总承包商安排。二是总包自行选择分包商(Sub-Contract),分包直接与总包签约,对总包负责,但是前提是该分包商的选择要得到业主的认可(这是国际惯例)。 4.转包。转包就是中标的承包商将工程的承揽权转让给另一家承包商,可以收取一定的转包费或无偿的,也可以根据需要另定其他合同条件。在世界不同国家(地区),不同的法律和法规对转包的限制也不一样。在我国:转包非法,但是在世界某些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里,转包合法。 5.联合承包。当工程项目规模巨大或技术复杂,以及承包市场竞争激烈,而由一家公司总承包有困难的时候,可以由几家公司联合起来建立联合体去竞争承包合同,以发挥各家的特点和优势。 三、按承包内容(范围) 1.设计施工总承包。这种合同方式又称为“交钥匙”或“项目总承包”。对业主来说,项目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均较有利,但因为有此能力的承包商相对较少,业主的选择范围较小,还有就是承包风险大,合同价也较高,质量控制较难。对承包商来说,虽然风险较大,但利润也很可观。 2.阶段承包。阶段承包的内容就是工程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工作。如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勘测设计,建

常见工程项目承包模式

常见工程项目承包模式 1.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1)优点: 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2)缺点: 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2.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 1)优点 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 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 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 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2)缺点 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 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建设的项目。工艺装置多而复

承发包模式总结

工程承发包模式 一.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 1.概念 EPC 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2.适用情况 EPC模式主要适用于大型复杂工期紧的生产成套项目,技术含量高的项目,特殊性项目,石油化工、冶金、电站、铁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工程,或含有机电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的工程项目。以下情况就不适合采用: (1)如果投标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资料,以仔细研究和核查业主要求,或进行他们的设计风险评估; (2)如果建设内容涉及相当数量的地下工程,或投标人未能调查的区域内的工程;(3)如果业主要严密监督或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或要审核大部分施工图纸; (4)如果每次期中付款的款额要经官员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 3.特点 业主将投资意图和要求向EPC承包单位说明,承包商承担后续的全部工作,承担设计风险、自然力风险、不可预见的困难等大部分风险。业主自己或委派业主代表来管理工程一般采用总价合同。 4.组织结构图 5.优缺点 采用EPC模式有利于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效益,承包方和业主的责权明确,对业主而言,主要提设计构想、技术标准以及进行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总承包商的监管,承担的风险较小,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承包商则承担了项目的所有工作责任,这大大增大了承包商的经营风险, 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二.分专业分阶段平行承包方式 1.概念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正确选择工程发包模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正确选择工程发包模式 [ 2012-7-13 11:03:00 | By: sancheng168 ]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有签订合同的主动权。通过什么合同模式进行发包,房地产开发企业说了算,他们完全可以选择风险最小的发包模式,所以有相当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选择工程发包模式并不是一个问题。理论上,从施工单位讨论工程承包模式的文章较多,而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角度探讨工程发包模式较少。从笔者的执业角度看,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正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的工程发包模式,导致巨大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在下文中,笔者会通过一些案例对此说明,所以,确定正确的工程发包模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确保项目建设正常、减少经营风险的重要一环。此文,笔者先对几种工程发包模式进行简单介绍,然后就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工程发包模式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进行再实例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常用的几种建设工程发包模式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类型模式有: 1、施工总发包合同模式 施工总发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的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几个施工单位的联合体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这是一种最为传统的发包作法,目前在国内工程发包中运用的最为广泛。 2、平行发包合同模式 平行发包合同又称为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指在大型、复杂的工程中,发包人可以将专业很强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与承包人分别签订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电气与机构工程承包合同等,这些承包人之间为平行关系。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常见与大型工业建筑安装工程。由于房地产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和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现在房地产开发中,这一类合同有增多的趋势。 3、总发包加指定分包模式 总发包加指定分包模式,就是发包人将项目全部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人,同时将项目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指定总承包人分包给某专业承包人,让专业承包人成为施工总承包的分包人。专业承包人都是发包人指定的,发包人确定分包价格,而总包单位向分包人收取的总包管理费一般在3%到5%,一般总包人在投标的时候就向发包人承诺的。采用这一方式需要规避直接指定分包的嫌疑,因为建设部有一个行政规章规定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直接指定分包出现质量问题规定发包人也要承担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规避直接指定分包的嫌疑。 4、施工总承包管理发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是指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一般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但要对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负责,对项目的管理和具体施工单位的组织协议,一般由总承包管理人来负责,与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中的“代建制”有相似之处。 除了上述四种模式外,还有一些在房地产开发模式中使用的并不广泛的情况,比如说勘察、设施、施工总承包模式,再比如说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单位

工程的承发包的模式类型

随着现代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也有了明显的进步,特别是近 几年来,由于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模式在建筑施工行业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施工企业哪能不懂EPC、PMC、DB、DBB、CM、BOT、PPP等模式,下面就给大家分析下各个模式的优缺点。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EPC工程总承包即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EPC 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优点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 1、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 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 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 优点 1、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 2、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 3、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 4、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 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缺点 1、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 2、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 3、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 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房地产开发项目宜采用什么发包模式

房地产开发项目宜采用“平行发包模式” 王福远 Wang Fu Yuan 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Qingdao Seaward Limited Company ,Qingdao Economic and Technical Developing Area(Huangdao Area), Shandong. 266555 摘要:论文针对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包模式存在的争议,对国内外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包模式进行了具体分析,从而提出“平行发包模式”应成为中国房地产项目主流的发包方式。 一、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包模式的现状分析 在房地产公司的项目施工管理中,对于如何发包工程,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项目施工应采用“总包-分包模式”,即将整个单位工程交给一家总包商,然后再将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或指定分包。第二种意见认为,既然总包商必须对外分包(特别是专业工程),还不如由开发商直接签订专业承包合同,由开发商对所有的承包商进行平行管理。这种发包方式,可称之为“平行发包模式”,在国际上有个名词,称为“主承包合同”方式。 工程承包合同,按照计价方式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这是我们所熟知的。但还可以按照承包范围来划分。 在国际上,按照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以下四种[1]: 1.产品到手合同(Products-in-Hand Contract):承包商不仅要承担设计、工程建筑、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还要进行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生产管理指导,最后甚至组织进行某约定时间内的试生产,直到稳定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2.交钥匙合同(Turn-key Contract):承包商进行全部建筑、供货、安装、调试工作,直到移交和验收。 3.主承包合同(Main Contract):承包商就某工程项目的独立的内容,例如土建工程或专业工程等与工程雇主签订承包合同,而由雇主自己组织对各承包商进行协调管理。 4.分包合同(Sub-Contract):多系主承包商和分包商签订,而与工程雇主无关。但也有些雇主与其指定的专业分包商(Nominated Subcontract)先签订合同,然后交给土建工程的承包商进行代管。

常见工程项目承包模式

常见工程项目承包模式 1.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1)优点: 2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2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2)缺点: 2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2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2. 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 1)优点 2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 2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 2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2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2)缺点 2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 2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建设的项目。工艺装置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的庞大项目。

论总承包模式与平行发包模式的建筑工程管理区别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17227498.html, 论总承包模式与平行发包模式的建筑工程管理区别 作者:杨立星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上半月》2016年第10期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工程管理过程当中,需要将各种模式下的管理方式进行对比,分析不同模式的优缺点,最终保证工程的工程质量。本文从建筑市场的承发包模式为基本的出发点,针对建筑工程管理的总承包模式和平行发包模式进行了分别的叙述。 【关键词】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平行发包模式 在工程建设当中,工程总承包模式已经得到了一定的认可,这种项目的管理模式,需要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设计和施工,并且按照设计一采购一施工的总承包模式进行实施。施工总承包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在我国有形的建筑市场当中,对政府投资工程发承包进行了规定,建立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建筑交易市场,现行招标投标体制已经越来越趋向于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这是有别于以前盛行的平行发包模式。 一、平行发包模式 在建筑工程当中的平行发包模式,即为在两个隶属不同和专业不同的多家承包单位之间进行同一个项目的共同建设,从而达到工作面的极大增多,在施工空间上也变得逐渐扩大,最终在工程当中的总体力量也会增大,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当中形成顺利的连接,比如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以及验收阶段。也就是说采用平行发包模式下的工程管理,合同的数量较多并且呈现出了相互制约的关系,在相互制约的关系当中可以实现对相互质量的控制。在我国现阶段当中,具有承包资质的单位在总体上来说是比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单位要多的。因此在工程管理当中,采用平行发包的模式对于建设单位在对承包单位的选择方面是比较有利的,可以在促进建筑市场的方面起到相当积极的作用。在应用平行发包模式时,需要进行统筹规划,将工程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单元,形成不同的独立的施工阶段,并且根据各自招标单位的不同来对其进行施工,各个施工单位之间是独立和平行的状态,不是从属的关系或者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在平行发包的表现方式当中,主要是将群体的工程当中一系列步骤进行分发给承包单位,比如工程的勘查、工程的设计、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的材料供应等多方面的工程建设步骤。并且可将群体工程当中的勘查、设计、施工以及材料供应等其中的一个步骤进行分发给不同的承担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如果存在单体工程,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单体工程当中的勘查、设计、施工以及材料供应等进行不同承包单位的分发。同时,在得到群体工程总承包资格的承包单位当中,也可以将单体工程进行分发,此种形势下的发包模式,也可以叫做总分包模式,总包单位将建设单位当中的职能进行取代,从而形成了发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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