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

攀医保…2012?34号

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实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办发[2011]30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实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实施办法》(攀人社发[2011]32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有效监管的重要举措。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分级管理工作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充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的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视,把分级管理工作纳入医疗保险日常经办管理工作来抓;要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分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分级管理工作将纳入2012年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点工作考核。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在同级人社部门的领导下和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抓好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审推荐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分级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分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反馈。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其任

务包括:一是扎实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负责实施评级工作需要的基础资料和数据收集整理;二是负责审查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评级资料;三是按省、市文件要求组织评级工作,并向上级经办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四是做好已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追踪监管工作;五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市级统筹的工作实际,对评为A级、AA级、AAA级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2年一次的复审。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把这些工作任务列入经办管理的日常工作,明确实施的部门和工作岗位,落实相关的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是一项新工作,涉及面广,复杂性高,专业性强,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正确引导评级对象和参保人员;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宣传,使定点医疗机构充分了解评级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了解评级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动员鼓励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评级工作;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宣传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的意义,公布定点医疗机构的评级结果,给参保人员看病就医提供更好的选择;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培训,提高开展分级管理工作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分级管理

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

(二)认真开展评级工作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动态、定性、定量、奖惩相结合原则,认真组织本辖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评级工作。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流程和相关规定进行评审,严格把握评价标准,不得借用分级管理评审工作,谋取个人利益,不得收受评审对象的财物,不得接受评审对象的宴请等,确保分级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合法、有效。评级工作要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

1.A级、AA级、AAA级评审工作要在每年的2月底完成,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推荐到市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公室。市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公室对符合A级和AA级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评审并确定评审名单,对符合AAA级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向省医保局推荐。

2.每年3月初市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公室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并给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授牌。

3.每年3月底之前各县(区)的评审情况和评级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市分级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定点协议

要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服务

协议,如优先结算、简化费用审核与结算程序等,把分级管理的内容纳入定点服务协议管理;要充分利用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成果,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认真履行服务协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医疗费用控制机制,推进医、保、患三方关系的和谐发展,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分级管理相关制度

要根据省、市文件的要求,结合经办管理的实际,建立分级管理的工作制度,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公平和透明。一是要制定可操作科学的评级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细化评价标准和评分方法;二是要建立A级、AA级定点医疗机构激励机制和动态管理制度;三是要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监督,逐步形成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要建立分级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和指导工作力度,推动低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不断改进、高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不断完善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日常审核、数据分析、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等手段,了解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情况,为公平、公正地开展评级工作提供依据;要建立规范的日常考核、不良记录

登记制度,认真做好监督档案资料保管工作;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分级管理的实际效率。

附件:1.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

2.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

作流程

3.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

分自查表

4.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

级申请表

5.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

级备案表

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抄送:省医保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9日印

(共印20份)

附件1:

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及

评审委员会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峰市人社局副局长、市医保局局长

副组长谢仲清市医保局常务副局长

王永忠市医保局副局长

王建章市人社局社保处副处长

成员章莹市人社局社保处主任科员

兰云碧市医保局监督服务科科长

王瑜市医保局就医管理一科科长

王智市医保局居民医保科科长

喻萍市医保局就医管理二科主任科员分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监督服务科。

联系人:兰云碧严英

联系电话:0812--3354176

二、评审委员会

组长谢仲清市医保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王永忠市医保局副局长

王建章市人社局社保处副处长

成员章莹市人社局社保处主任科员

兰云碧市医保局监督服务科科长

严英市医保局监督服务科副科长

周从华市医保局监督服务科主任科员

阮兴潮市中心医院医保物价科科长

余生源十九冶医院院长助理

陶祖秋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事业拓展部主任

马立新攀钢医院医保科科长

熊炜米易县医院副院长

评审时,除上述人员外,邀请卫生行政部门、参保人员代表、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分级管理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参加评审。

附件2:

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分级管理工作流程

附件3:

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分级管理评分自查表

一、就医管理(150分)

机构的定点机构。

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190分)

三、医疗费用结算管理(250分)

四、目录管理(200分)

五、信息系统管理(60分)

六、医疗保险基础管理(110分)

七、社会监督(40分)

附件4:

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分级管理评级申请表

申报单位(签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附件5:

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分级管理评级备案表

填报单位(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

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医保科来查对,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和医保中心沟通、协调。 3.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医保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及市社保局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副院长的领导下,认真遵守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的《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最新整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医保医师是指执业医师或有医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具有统筹基金支付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注册执业,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医师。 第二条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熟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自觉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各项规定。 (二)认真核对参保就医人员相关证件,做到人、卡相符,防止冒名就医、住院等现象。 (三)认真书写门诊(住院)病历、处方等医疗记录,确保医疗记录清晰、准确、完整。 (四)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诱导过度医疗。 (五)坚持首诊负责制,执行逐级转诊制度,不得诊断升级,不得推诿、拒收病人,严格入出院标准,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提前或延迟出院。 (六)严格落实住院参保患者每日费用清单制度,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耗材等要告知住院参保患者,并经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 (七)认真审核参保人员就诊记录避免重复开药、重复检查,严格执行门诊、住院带药相关规定。 (八)能够协助医疗保险部门开展的基金检查、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评审等工作。 第三条医保医师登记备案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定点医疗机构聘任的医师,可随时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申请表》,向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长:澎雪梅 组员:余天生、姜力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安全生产保障实施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重特大事故及车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实施。 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不低于一次上路安全例行检查。 三、监督专职安全员每月按期对驾驶员进行两次安全学习,进行突发性应急事件知识讲座。 四、在春运、暑运、冬运及“十一”黄金周期间,组织专班上路检查,纠违章。 五、对公司内部发生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严防事态扩大。 六、负责年度安全先进工作者、优秀驾驶员、安全标兵和流动红旗车的评选工作。 七、对公司内部发生的严重违章行为,严肃查处。 八、对总经理提出的安全管理人选予以审核定员。 九、制订重特大事故、突发性公共事件、防汛抢险、恶劣天气条件下旅客运输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十、加强公司内部的社会治安管理,保证良好的经营秩序。 安全员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及公司有关行车安全的政策、法令、指示和规定。 二、帮助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发挥助手和参谋作用。 三、掌握驾驶员思想、技术及身体状况,严把用人关、主办驾驶员的年审工作,会同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执照。 四、有计划的做好现场管理工作,督促驾驶员遵章守纪,纠正违章。 五、做好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竞赛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安全行车的先进经验。 六、及时做好事故分析、事故处理、事故理赔工作。 七、组织好每月两次的“安全活动日”,要求内容丰富,讲究实效。 八、收集、健全各类安全资料、台账,及时做好各类报表、资料的上报工作。 九、协助做好车辆安全检查,严格把好车辆安全质量关。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一、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三、驾驶员要定期做好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四、每趟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出,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五、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六、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七、车辆及检车,耳机为何,撤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八、但是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检自纠。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10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10项信息业务 编码规则和方法 一、定点医疗机构编码规则和方法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分3个部分共12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定点医疗机构标识码,第2部分是行政区划代码,第3部分是定点医疗机构顺序码。定点医疗机构编码结构见图1: 图1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结构 第1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H”表示。 第2部分: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前两位代码表示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后两位代码表示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第3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顺序码,对同一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下的定点医疗机构赋予的顺序码,用5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二、医保医师编码规则和方法 医保医师编码分3部分共13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医保医师标识码,第2部分是行政区划代码,第3部分是医保医师顺序码。医保医师编码结构见图2: 图2 医保医师编码结构 第1部分:医保医师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D”表示。 第2部分: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前两位代码表示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后两位代码表示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第3部分:医保医师顺序码,对同一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下的医保医师赋予的顺序码,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三、医保护士编码规则和方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件 号】京劳社医保发[2006]107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6-08-01 【实施时间】2006-08-01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我们在认真总结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试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八月一日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分级分类管理是市、区两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别确定管理重点,利用科学、合理的、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类标准,客观公正地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费用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将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A、B两类。在提高定点医疗机构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积极性,创造定点医疗机构间良性竞争环境的同时,通过动态监测管理,达到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的目的。 一、划分A、B类原则 每年度根据日常考核、费用控制、联审互查及综合管理情况等四方面十余项考核指标,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将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A、B两类。 (一)日常考核情况 1、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关于加强对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及考核的通知》(京医保发[2003]14号)精神,由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报销的门诊费用及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住院费用进行审核打分,汇总累计。 2、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医疗保险工作量。 (二)费用控制情况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住院天数、日均费用、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自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住院次均费用与去年同比增长率等项目与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比较并进行量化考核。 (三)联审互查情况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 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对 企业安全作出明确的、公开的安全承诺。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2 .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具备法律 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他要求。 3 . 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4 . 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 大问题。 5 .督促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审批调查报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8 . 组织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奖惩。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 责任。 2 .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总经 理及决策层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3 .组织分管部门制订、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管 理标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 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5 . 具体负责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 16号)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维护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权益,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市社会保险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服务协议、为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本办法及服务协议对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具备下列条件的,市社会保险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 (一)属于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或者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二)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见附件)评分达到85分以上。 第五条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当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军队医疗机构另需提交军队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及有偿收费许可证;申请生育保险资格的医疗机构另需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三)医疗机构设置批复文件、等级评审文件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当等级证明材料; (四)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自评85分以上的证明材料及自评评分标准表。

医疗机构内独立核算的机构或是其持有独立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分支医疗机构,应单独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医疗机构有多个执业地点的,各执业地点应按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分别提供相应的等级证明材料。 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市社会保险机构按照下列程序确定: (一)每月首5个工作日接收申请材料; (二)材料齐全的,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材料不齐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自接收材料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三)受理后45日内,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分; (四)对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收到举报但经核查不影响评定结果的,核准为定点医疗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市社会保险机构对经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颁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与之协商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协议终止或解除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交回标牌。 第八条医疗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服务项目、科室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及监督办法,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和偿付标准,暂停定点等违约责任,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执行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履行服务协议。制定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独立的医疗保险办公室;明确医疗保险分管负责人,配备社会医疗保险专职管理人员; (二)使用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且有医疗保险标识及医疗保险号填写栏的门诊处方、住院费用结账单、大型设备检查治疗申请单等; (三)社会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单独建账,参保人的处方、检查、治疗、费用单据单独妥善保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 职责(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新版) 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管理的文件、会议精神,结合驾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组长职责(总经理): 一、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传达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实施驾校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监督、检查、安排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驾校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四、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的安排,明确职责,保障其工作条件。 五、负责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汇报及处理中的具体工

作。 ★监督巡视副组长职责(总教练): 一、监督安全体系的执行情况,提出完善修改建议。 二、全面负责教练车辆的安全培训工作,落实、检查、监督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负责教练车的行车安全、车况安全和保养维护安排。 四、负责教练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监管执教教练员的行为情况。 五、负责加强场地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六、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公平公正,责任心强。包括安保、消防、防汛、水电、车辆训练、考试、设施设备、教练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计划,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搞好教职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例会。 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包括车辆训练、安保、水电、

企业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和企业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贯彻与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及指示。 3、建立安全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岗位职责及有关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及自我防范的能力。 4、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防火具体措施,杜绝在防火防爆区内动用明火与吸烟。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5、企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兼任防火责任人,各车间主任兼任车间防火责任人,各班组长兼任班组防火责任人。 6、审查一切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7、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并及时足额投入。 8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9、开展安全生产总结评比

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公司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是企业安全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3、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6、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米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7、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伤亡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定标准及申请表

附件1: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标准序评审主要内容评审办法分值备注号项目 1、组织体系及制度建设:实行“院领导负责制”,明确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新农合相关管理与协调工作,设置新农合管听取汇报,查阅有关理职能科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文件资料及会议记3分场地和办公设施。并根据新农合政策制定各项配套规章及履录,查看现场。行协议的具体措施。2、配合管理:按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及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管基础查看日常报表资料,理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及时提供 1 管理通过各级经办机构3分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及时反馈需调查问题的处 (10) 了解。理结果,按要求参加管理经办机构组织的会议以及培训。 3、便民医疗服务:在显要位置悬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新农合政策宣传栏和新农合报销结算窗口等,公听取汇报,查阅有关布参合患者就诊流程、报销流程、报销比例及各种收费项目文件资料,查看现4分和价格,有专人负责新农合政策咨询及意见投诉,公布咨询场。和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 4、参合身份核实:实行“首问负责制”,审核参合人员新农听取汇报,查阅有关合证(卡),核实参合患者身份信息,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文件资料,查看现4分参合患者病历上标注新农合类别,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新农合场。病人相关信息核查表,如《外伤性质认定申请表》。就医5、严格执行出入院标准:严格执行各类疾病出入院标准和抽查病历资料,通过 2 管理重症监护病床收治标准;不推诿、拒诊参合患者,特别是符6分各级经办机构了解。 (14) 合单病种付费标准的参合患者。6、充分保障参合患者知情权:按照

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各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的及时准确,现将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确认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通过医院等级评审的医疗机构,其诊察费和医疗费用结算标准,按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医院等级执行。 二、未经等级评审的医疗机构,必须经市卫生局出具医院等级或相当等级的证明,方可按确认的等级收取诊察费和结算医疗费用。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卫生院的等级,按一级乙等达标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分别参照已定点的企事业单位卫生所、门诊部的标准执行医院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 健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病现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 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

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盛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一、二、三级医院的划定、布局与设置,要由区域(即市县的行政区划)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统一规划而决定。医院的级别应相对稳定,以保持三级医疗预防体系的完整和合理运行。 依据医院的综合水平,我国的医院可分为三级十等,即:一、二级医院分别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 医院分等的标准和指标,主要内容应是: (1)医院的规模,包括床位设置、建筑、人员配备、科室设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标; (2)医院的技术水平,即与医院级别相应的技术水平,在标准中按科室提出要求与指标; (3)医疗设备; (4)医院的管理水平,包括院长的素质、人事管理、信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试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制订 2014年月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囯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 科目。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门,由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合规收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甲方建立并及时维护本统筹地区为参保人员服务的医生库,对纳入医生库的医务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医生信息,并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培训。〔2〕 第八条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级评价与分级管理。评级结果与放宽参保人员定点就医选择限制、提高预付比例、适当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简化费用审核与结算程序等激励措施挂钩。 第九条甲方应当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开展医疗保险宣传。乙方应当在本机构的显要位置悬挂由甲方制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向就医的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就医流程等。 甲乙双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监控系统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控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 乙方应当对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查阅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予以配合。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应当予以保密。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管理制度汇编.doc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管理制度汇编1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 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报须知

事项名称: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事项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就劳社医发〔2001〕11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辖区内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办理条件: 一、符合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制定并执行符合北京市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疗常规; 2、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 3、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费用等有关资料。 四、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面上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并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价格备案及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必须执行《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定)。 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 1、根据业务量配备合理数量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并有主管院长负责的医疗保险办公室; 2、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等设备,满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要求; 3、及时准确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4、执行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5、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监测网。

六、严格控制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次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等。 七、对医疗机构(对内服务)医务人员和服务人数的要求,按照《关于认定在京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及北京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3号)和《关于认定在京中央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供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告。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医疗机构评审的合格材料及复印件。 5、药品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的合格证明材料。 6、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单价收费200元以上)清单及价格。 7、市物价局单独批准医疗机构开展《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以外的收费价格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上报医保科核准,经实地考查符合条件后上报市医保中心。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状态:材料上报市医保中心待审批,不符合规定、材料欠缺、项目填写不全或欠规范者,立即告之,退回材料。 办理部门名称:医疗保险管理科318室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担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健康工作。 (一)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落实公司班子成员担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十一)每年不少于2次督导、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每半年不少于1次组织召开党委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召开董事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主持召开公司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会议。 (十四)按要求依时参加市级以上会议,及时传达部署上级相关工作要求。 (十五)当发生3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时,赶往现场处理。

(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担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负责协助公司安委会主任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健康工作,指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和其他副总经理开展工作。 (一)贯彻执行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指导、督促公司各部室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重点工作和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三)每年不少于2次督导、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月组织召开1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 (五)根据情况,主持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 (六)根据情况,主持召开公司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会议。 (七)按要求依时参加市级以上会议,及时传达部署上级相关工作要求。 (八)当发生2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时,赶往现场处理。

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范文

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范文 强化质量治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接下来是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一) 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对**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 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 * 》文件精神,根据市医保处关于对基 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分管业务院长牵头,医务科具体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认真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成立了由业务院长分管负责,由医务科和护理部兼职的医保领导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并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严格管理,实现就医管理规范标准 近年来,在市人社局及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我院建立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及时下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热心为参保

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床住院。严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严禁出现“小病大养、挂床”等违规行为。对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医保 药量规定,门诊用药一次处方量为7日量,慢性病最多为15日量。住院患者出院带药最多不超过7 日量。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病历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市医保处印发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选编》、《**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加强监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一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操作规程。我们继续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程的落实,重点抓了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病历书写及处方评审制度,保证医疗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抓好基础和分级护理,提高综合护理服务水平。

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试行)

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秩序和基金安全,规范医保就医诊疗行为,促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北京市朝阳区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属的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 第三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为本办法具体管理和实施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服务医师进行资格认定、管理、监管、告知、监督以及签订服务协议等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和申报程序 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可以申请医保服务医师资质,未取得医保服务医师资质的人员不得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按规定注册的医师; (二)能掌握并自觉遵守医疗保险各种政策规定; (三)近两年来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记录。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将本单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条件并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师名单上报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确定其医保服务医师资质,颁发医保服务医师资格证,并将其纳入医保服务医师信息管理库。 第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到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医保服务医师新增、注销或信息变更的业务。

第三章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和医保服务医师培训 第七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协议。 第八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具备医保服务医师资质的医务人员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建立医疗费用结算关系。 第九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或委托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服务医师进行培训。 第四章医保服务医师的管理 第十条对医保服务医师在协议期内实行积分制管理,一年内医保服务医师个人总分为12分。 1.出现以下情况的扣2分: (1)同一日院内重复开药或重复检查; (2)在同一家医院提前开具某一药品超出一定天数; 2.出现以下情况的扣3分: (1)非病情需要,单次开药超说明书用量; (2)超适应证用药; (3)出院带药超出规定量。 3.出现以下情况的扣4分: (1)当月内出现同院提前开药次数较多的; (2)对未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不履行告知义务; (3)提供过度服务; (4)治疗和收费项目及数量不一致。 4.出现以下情况的扣6分: (1)自费药比例长期较高; (2)次均费用长期较高。 5.出现以下情况的扣12分:

各级领导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 制度大全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大全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遵循“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四条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公司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生产保证和监督体系。 4.亲自批阅上级主管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指令、文件、并组织落实、负责及时协调和处理好各副总经理及其所管业务部门之间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和解决出现的问题。 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领导本公司安技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期听取安技部门的工作汇报。 6.决定或审批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及奖惩办法。 7.每年至少四次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掌握本公司内的安全情况,特别是涉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督促或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解决。8.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亲自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9.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中明确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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