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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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题及对策(终)

公务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题及对策(终)

公务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难题及对策摘要:作为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公务卡不仅携带方便、使用快捷,而且透明度高,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可以最大程度地规范公务消费行为。

从中国的银行卡产业发展来看,公务卡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市场已经初现端倪。

本文主要首先介绍了公务卡的含义以及推出的背景和意义,其次罗列和分析了推出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和难题,接着对这些问题和难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完善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的建议,最后对公务卡的推行前期进行了展望,旨在推进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关键词:公务卡;推行;问题;对策目录1绪论 (3)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3)1.1.1 选题背景 (3)1.1.2 选题意义 (3)1.2 公务卡的含义和特点 (3)1.2.1 公务卡的含义 (3)1.2.2 公务卡的特点 (4)1.3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4)1.3.1研究方法 (4)1.3.2技术路线 (5)2 公务卡推行过程中的问题、难题和对问题、难题的识别 (6)2.1刷卡环境建设滞后 (6)2.2思想观念守旧 (6)2.3财会人员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 (6)2.4使用现金边缘地带难以把握。

(6)2.5 公务卡结算与财政管理制度配套不完善 (7)2.6 实时监控不足 (7)3公务卡推行过程中问题、难题的应对机制 (7)3.1 内部应对机制 (7)3.1.1健全内部财务制度 (7)3.1.2加强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 (8)3.2外部应对机制 (8)3.2.1 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受理环境 (8)3.2.2 加强宣传,形成共识 (8)3.2.3加快公务卡改革进程,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 (8)4结论及展望 (9)参考文献 (10)1绪论1.1 选题背景和意义1.1.1 选题背景2007年5月14日,央行和财政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会议。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已初步制定了公务卡管理的制度办法,财政部正在会同央行抓紧出台有关制度,争取2007年下半年启动试点工作,2008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2010年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制度,在所有中央预算部门和地方省市两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进公务卡管理。

武汉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汉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汉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监察局,武汉市审计局•【公布日期】2007.05.15•【字号】武财库[2007]164号•【施行日期】2007.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武汉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武财库[2007]164号2007年5月15日)市级各预算部门和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推行公务支出银行信用卡结算报销方式的通知》(武政办[2006]89号)和我市实行公务支出银行信用卡结算报销方式有关文件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始推行公务支出银行信用卡结算报销方式(以下简称“公务卡”)。

在将近一年的推广实施过程中,各预算单位、有关银行和银联公司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公务卡改革成果,深化和完善公务卡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肯定执行公务卡制度的成绩,正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底,我市共有100个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和320家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业务13414笔。

许多用卡预算单位反映实行公务卡后,一方面,现金使用减少,用款方便,单位财务人员工作量减轻了;另一方面,支付透明度提高,财务管理加强了。

但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至今仍有少数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和部分基层预算单位未实施公务卡制度;二是公务卡使用范围和力度不够,部分可以使用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仍使用现金结算;三是个别预算单位大额现金的提取未能按文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四是公务卡有关支出明细要素填写不够清晰和规范,使公务支出不能实现公开化和透明化,不利于财政财务部门监督管理。

各预算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预算单位公务卡推行浅析(一)

预算单位公务卡推行浅析(一)

预算单位公务卡推行浅析(一)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公务卡的基本概念,分析了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的重要意义,对公务卡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预算单位公务卡推行财政财务管理Abstract:Inthispaper,byintroducingthebasicconceptsofpublicservicecard,ananalysisoftheimpleme ntationofthebudgetunitofthepublicservicecardsystemtheimportanceofconsumptionoftheimplem entationofthecourseofofficialbusinesscardproblems,putforwardrecommendations. Keywords:BudgetunitsOfficialcardImplementedFiscalandfinancialmanagement1.公务卡的基本概念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它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是财政财务管理规范与银行卡结算方式结合而成的一种新型管理工具和手段。

2.推行公务卡的重要意义推行公务卡,就是在公务小额支出中率先全面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减少现金使用,同时利用银行卡支付系统协助财政部门实现对公务小额支付的全程监控,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

因此做好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意义重大。

2.1有利于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因为预算单位不同于企业,企业要靠自身的经营,获得运转资金和利润,而预算单位,不能靠自己的行政业务活动获得所需资金,只能依靠国家财政拨入资金完成行政业务活动。

而财政资金的来源是广大公众纳税人交纳的各种税金,公众有权监督政府如何使用财政资金,确保政府集中财力解决民生问题。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98508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98508

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根据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阳区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榆阳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职工持有的、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贷记卡。

公务卡由单位职工个人持有、保管和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

职工个人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一)公务卡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在公务刷卡消费尚未报销之前,刷卡消费行为仍属个人行为。

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及时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消费,但不得向单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经济、法律等一切责任。

(二)持卡人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应及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

并由财务室通知发卡银行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

(三)公务卡由持卡人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由本人设置密码。

公务卡遗失时持卡人应及时向银行挂失和补办,并通过财务部门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

第四条公务卡消费使用范围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日常公用支出和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小额转账支出。

包括:办公费、书报杂志订阅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及其他零星商品和服务购买支出等公务性支出。

单位职工应尽量在具备刷卡结算条件的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不断减少现金结算的公务消费。

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五条公务卡支付与报销管理(一)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的原始发票,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等凭证。

(二)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于每月20日前将公务消费的正规原始发票及经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等凭证,交到财务室办理公务卡报销相关手续。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行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09〕306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各级国家税务局系统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工作人员指在职干部、职工,不含离退休、长期病退和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公务卡结算范围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支出等。

各预算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情况,适当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第四条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在财政部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代理银行为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

预算单位既可选择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发卡行(简称同行办卡),也可以选择非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其他代理银行作为发卡行(简称跨行办卡)。

财政部确定的代理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和中信银行。

第五条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信息维护、财务报销、银行划款和动态监控等业务,通过发卡行提供的专门公务卡支持系统辅助办理。

各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依托公务卡支持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

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应当按规定时间,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向公务卡的资金还款手续。

第六条公务卡的持有人(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本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宁波市财政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财政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财政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公布日期】2010.12.09•【字号】甬财政库[2010]1511号•【施行日期】201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宁波市财政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库〔2010〕1511号)市级各预算单位、各有关银行: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规范和方便预算单位办理相关托收业务,根据《宁波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甬政办发[2007]118号)、《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单位公务卡的通知》(浙财预执[2010]12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制定了《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规范和方便预算单位办理相关托收业务,根据《宁波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甬政办发[2007]118号)、《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单位公务卡的通知》(浙财预执[2010]1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市级预算单位推行单位公务卡。

现就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单位卡的性质单位卡是指以预算单位名义申请的贷记卡。

单位卡账户按照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单位卡不办理实体卡片,仅用于同城委托收款业务,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和提取现金,并纳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监控。

二、单位卡的发卡银行预算单位应选择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行作为单位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津财库[2012]32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津财库〔2012〕32号)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和市政府《转发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38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是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我市自2003年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睡眠卡”现象较为普遍。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各部门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一)所有市级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纳入目录规定的强制结算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保留转账结算方式。

常财库[2012]95号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文件常山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山县支行 常山县监察局 常山县审计局常财库〔2012〕95号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县属各预算单位、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和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衢财预执[201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了《常山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我县于2011年10月已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但在推行过程中存在公务卡办卡率偏低、使用范围偏窄、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有利于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强化政府行政成本控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一)所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单位日常公务消费支出,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单位备用金额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备用金存折。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三)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支出,应按规定使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结算。

(四)下列情况可暂缓使用公务卡结算:1、在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支出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小额公务支出;2、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其他抚恤救济费、临时人员支出和劳务费等支付给个人的支出;3、签证费、快递费、出租车费、过桥过路费等目前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8•【字号】齐政办发[2008]61号•【施行日期】2008.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办发[2008]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八日齐齐哈尔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决定在全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务卡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公务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实施公务卡管理制度,是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卡管理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

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入,各项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实现了实时监控。

但仍存在大量提取现金规避监管的情况,加之传统的现金支付管理方式制约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预算单位难以防范和杜绝虚假发票、多开发票等违法违纪行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在现金提取、保管、预借、报销工作中存在环节多、效率低、管理难、风险大,以及个人办理公务支付预借、报销现金不方便等问题。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1.25•【文号】财库[2011]160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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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济财库[2009]6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9.09.07
【实施日期】2009.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
(济财库〔2009〕6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务卡改革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国库
集中支付改革,规范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政财务监督,制定本实
施意见。
一、公务卡改革的重要意义
公务卡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化,是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创新。在公共消费领
域引进公务卡结算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务消费支付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授权支付管
理;有利于减少现金支付结算,降低单位现金管理成本,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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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加强对公务支出过程的监控,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现象,促进公务行为廉洁
高效。
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务卡改革非常重视,《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
算的通知》(国发〔2007〕34号)提出要“加快推行公务卡试点”,中央纪委第十七届
二次全会也强调要“在中央和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
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卡改
革。
二、公务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公务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
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
用公务卡办理零星公务消费支付,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财务监
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公务卡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运作原则。公务卡改革应当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各项要求,以国库单
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确保在财政资金最终支付给收款人前不流出国库。有关各方要做好
持卡人信息保密工作,切实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监管原则。公务卡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现行财务报销制度。要通过制度和
技术手段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支付的透明度,强化财政财务部门对公务消费信息
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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