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吏等级制度

合集下载

规章制度古代官职汉朝官吏制度东汉官制

规章制度古代官职汉朝官吏制度东汉官制

规章制度古代官职汉朝官吏制度东汉官制一、古代官职制度在古代中国,官职制度非常重要,它是实行中央集权的重要手段。

在古代,政府设有各种官职,每个官职都拥有相应的职责和权力。

官职制度基本上由封建王朝开始形成,经过数千年的发展,终于形成了完整的官职体系。

在古代,官职分为文官和武官。

文官包括从太子少师到郎中、博士等文职官员,而武官则是指从御史中丞到校尉等军事官员。

二、汉朝官吏制度汉朝的官吏制度是古代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高峰。

在汉朝,官职分为九品,最高的是三公:太尉、丞相、御史大夫;其余六品的官员则分别为侍中、尚书、卫尉、大长秋、大司农、御史中丞。

每个官员都拥有不同的权限和职责,但是他们都必须遵守吏治和法律规定,以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秩序。

在汉朝,官员的选拔、升迁和惩罚都非常严格。

官员需要参加科举考试才能升迁,而被罢免或追责的官员也都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汉朝官吏制度的发展历程也是一个充满变革的过程。

由于官吏失职和腐败现象的出现,统治者们开始重视官吏考察和选拔,同时还采取许多措施来加强官员的监管、防止贪污和腐败。

三、东汉官制东汉时期,官职制度和汉朝时期相似,但是在细节上又存在一些变化。

例如,东汉时期的三公,按照其功绩,会被赐予不同的尊号,以示区别。

此外,东汉时期的官员还分为义兴、廷尉、中常侍、谒者、常侍等不同的官职,以配合当时的社会形势和需求。

东汉时期的官职制度虽然相对于汉朝时期有了一定的变化,但是仍旧继承了汉朝的传统,并且更加注重制度的规范性和官员的纯洁性。

这为以后的中国历史上的官职制度奠定了基础。

四、总结古代官职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中央集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汉朝和东汉官制都是中国历史上官职制度的典范,虽然其具体规定和制度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注重制度的规范性和官员品质的表现。

通过对古代官职制度和汉朝官吏制度以及东汉官制的概述,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刻地了解中国传统官职制度,从而更好地认识中国的历史和经典文化。

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拔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的选拔主要通过科举制度实现。

科举制度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个阶段,通过考试选拔官
员。

此外,还有举荐、保举、门荫、捐纳等多种方式。

2.考绩制度:官员的考绩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绩制度以“德、能、勤、绩”为主要考核内
容,分为“岁考、季考、岁终考”三个层次,根据官员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评定和奖惩。

3.监察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中设有监察制度,负责监督官员的行为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监察官员的职责是纠劾
违法、监督风纪、监督司法等,以确保官员履行职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俸禄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的俸禄制度是根据官员的品级和职务给予相应的俸禄。

俸禄包括土地、实物、货币等形式的
收入,同时也有一些福利和津贴。

俸禄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官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维护官僚队伍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5.退休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中还规定了官员的退休制度。

官员退休称为“致仕”,一般按照品级和职务给予相
应的待遇。

退休官员可以享受原俸禄的一定比例,同时也有一些福利和津贴。

古代官职从大到小排列

古代官职从大到小排列

古代官职从大到小排列(素材)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

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1.中央官职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

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

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

下有九聊,分管各方面政务,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

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

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

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学、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

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

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

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

高启为翰林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

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

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

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

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

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

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

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

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

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

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

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

古代官职制度

古代官职制度

1、禅让:把帝位让给贤者。

2、嫡长子继承制:在古代宗法社会中,嫡长子有继承父亲地位和财产的权利。

嫡长子继承制主要适用于王位与皇位的传承及宗法制度下贵族爵位的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始于商代,完善于西周,后世王朝多因循周制。

3、宗法制:宗法制是古代以家庭血缘为基础、根据家族成员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一种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等级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到周代逐渐完备。

为了巩固贵族统治,西周统治者在推行分封制的同时,又实施宗法制度。

4、分封制:古代对诸侯、大夫、士逐级分封的制度。

商周时期,普遍推行这种制度。

西周灭商和东征胜利后,为了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士和统治商代的后裔,在所征服地区实行大分封,这种”封邦建国”的做法,目的是“以藩屏周”。

诸侯在其封地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对周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

5、世卿世禄:又称“世官世禄”,西周时期贵族世代承袭官职和占有土地、享受土地收入的制度。

6、五等爵:古代的一种爵位等级,始于周代。

《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公爵为第一等,亦为诸侯国君之通称,侯爵为第二等,伯爵为第三等,子爵为第四等,男爵为第五等。

7、世袭制:指帝位、爵位等世代相传的制度。

原始社会尧传舜、舜传禹的传贤制度叫“禅让”。

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帝位开始世袭。

8、郡县制:由春秋战国到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秦统一后,郡县制遍行全国。

9、未入流:也作“不入流”。

三国魏以来的九品官制,历代相沿,至明清凡九品以下的官吏称为“未入流”,如典史、驿丞等。

10、九品中正制:亦称“九品官人之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由汉代的察举制度发展而来。

黄初元年(220),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确定选拔官吏的“九品官人之法”,即九品中正制。

11、铨选:自唐代至清代选用官吏的制度。

《说文》:“铨,衡也。

"铨选就是量才授官的意思,即对官吏的权衡选拔。

12、京察:明、清两代考核京官的制度。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中央官制 秦代: 皇帝以下设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
秦代中枢机构 分工职责 代表人物
丞相(相国、宰相) 处理国政 吕不韦、李斯
太尉
掌管军事 (形同虚设)
御史大夫
秘书长
冯劫
兼管监察
汉代
(一)中央官制
汉初,沿用秦制;(丞相萧何、曹参、 陈平,太尉周勃,御史大夫周昌)
汉武帝时,丞相位贵权轻;
汉末,三公改名,皆为丞相。
(一)中央官制——各部门属官
隋代:吏礼兵刑民工“六部” 唐代:吏礼兵刑户工“六部”
(一)中央官制——各部门属官
“ 台 谏 之 分 , 一 查 百 官 , 一 谏 皇帝。但是宋代以后,台谏合流。 对皇帝的制约,几乎不存在。”
(一)中央官制——各部门属官(文官)
监察官(台官):御史大夫、御史 谏官:谏大夫、谏议大夫、补阙、拾 遗
职官制度解释
职官是指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
官吏,其内容包括职官的名称、职权范 围、品级地位等。
职官制度一般特指中国古代的官职设置
制度。
职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度
中央官制 地方官制 品阶勋爵
(一)中央官制
战国:
将相分掌文武权柄。 《将相和》 【特例】
1、楚国最高长官令尹 (《屈原》中的令尹子兰) 2、次于令尹的武官上柱国
尚书
执行
尚书令
中书
取旨
中书令
门下
审核
门下侍中
(一)中央官制
唐朝【同为宰相】
中枢机构
设置情况
尚书
李世民当过,不授。
中书 门下
官位太高, 不轻易授人。
(一)中央官制
宋代(三省仅剩中书)
中枢机构 职责范围 正职称号

古代四种选官制度

古代四种选官制度

古代四种选官制度古代四种选官制度包括:世卿世禄制、察举制度、九品中正制、科举制一、世卿世禄制,“卿”:是古代的高级官吏,“禄”是古代官员的俸禄,世卿世禄制即指的是西周初期的周王室和各个诸侯国的卿大夫等官吏可以父死传子,世袭此职,世代享有该职俸禄。

世卿世禄制是一种古代早期的官员更替制度,到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华后,立郡县,废分封制后,这种制度基本被废除。

二、察举制度,是流行于汉代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

秦朝建立后,商周时期的官员世袭制彻底废除,但是秦朝还未建立系统的人才选拔制度便被汉朝取代。

汉代时,建立了察举制,察举,即由诸侯王、公卿、郡守等推荐人才给朝廷,作为官员的来源。

察举对象既可以是平民,也可以是官吏。

这种制度基本保证了朝廷对行政官员的需求。

察举制度在西汉时比较严格,到东汉后期,由于政治腐败,权贵舞弊,察举制度失去效用。

后来鉴于察举制的弊端,三国时的曹魏政权建立了新的人才选拔制度——九品中正制。

但是在整个魏晋南北朝,察举制度仍然存在,直到隋朝科举制度的建立,才告终结。

三、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种选拔人才官员的制度,最早由曹魏政权所创。

曹操为了加强政府对人才的选拔控制力,采取了下派官员到各处评定选拔人才的方法。

后来曹丕为拉拢士族,将这种办法定为制度,即九品中正制。

这种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是政府在各州郡派驻名为中正的官员,中正依据家世、道德、才能三个角度评议各州郡中的人物,具体分为九品,分别是: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中正把这评议的结果上报朝廷,朝廷根据结果来对这些人才委以官职。

但是到魏国晚期及晋朝,由于门阀的兴起,中正们评议人才逐渐忽略才德,而仅以家世为标志,所以人才基本为世家大族了,以至于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直到隋朝建立科举制,九品中正制彻底被废除。

四,科举制,自隋朝到清朝1300多年间实行的一种选官制度,科举制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一种选拔人才制度。

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

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

一、先秦时期的中央官制 (二)商代的中央官制
事,分管各方在的事务,东事、南事、北事,
合称为三事。有大事、小事之分,还出现了大事
寮。
师长、多亚,军事性的职官。左师、中师、右 师。亚是师以下的高级武官,有亚旅、亚任、亚 侯、马亚、多马亚。 巫、卜,神职官。女为巫,男称觋。卜,又称
贞人、占人,商代后期有百余名。
省如认为中书所拟不妥,可以驳回不发。
四、隋唐时期的中央官制 (二)唐代前期的三省六部制
中央各下属部门及各地所上奏章,也须
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定后,方能由中书省
转呈皇帝。中书、门下省还先后设立散骑常
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等讽谏职官,增
加官僚对朝政发表意见的权力。唐代的宰相
制度也有新的变化。
唐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一台九寺五监 示意图
三台(御史台、谒者台、司隶台)、十一寺(太常、 光禄、宗正、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 府、国子、将作等)
卿一人、少卿一人、丞。 如太常寺:太常卿、太常少卿、太常丞 或称三台、五监(都水监、国子、将作等)、九寺 (太常、光禄、宗正、卫尉、太仆、大理、鸿胪、 司农、太府)
四、隋唐时期的中央官制 (二)唐代前期的三省六部制
上优待三百六十五功臣,但在政治上很少
重用他们。为此,刘秀还扩大了尚书台的
职权,从而形成了“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的局面。东汉的尚书台既为决策机构,又
为执行机构。
二、秦汉时期的中央官制 (二)汉代的中央官制
二、秦汉时期秦和西汉初年,仅是九卿少府的属
官,秩六百石,地位待遇较低。东汉建立后,刘
皇 帝
北省 诏草 令拟 南省
中书省
议政
门下省
颁审 布核
尚书省

古代官职

古代官职

古代官职分类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内容【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

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

有时称相国,常于宰相通称,简称“相”。

一般只设一个丞相,俗称大丞相,,有时分为左右两个丞相,右丞相专门管理国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顾问”。

不需要管理国事。

【太师】指官职又名太宰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

【太子太师】太子太师属“东宫三师”为名义上的太子老师。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古代官职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称"三孤"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

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

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

明清时奉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

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

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雍正帝建造的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

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

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

【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

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古代官吏等级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等级制度,由上至下共分为9级,分别为钦差大臣,太尉、御史大夫、司马、司空、司徒、侍郎、中郎、大夫、郎官等。

其中,钦差大臣最高,为国家最高官职,下辖太尉、御史大夫、司马、司空、司徒五位大臣;太尉主管朝廷的教育、文书、户部粮饷等要务;御史大夫负责掌管朝廷官员的考核与檢查,视其他各官职为贵宾;司
马主管朝廷的交通要务;司空负责国家军事及有关区域内的调节;司
徒负责朝廷的米、粮、盐等要务;侍郎负责给钦差和诸臣报信,对其
言行判断,为诸臣护短;中郎协助太尉作报告的详细安排;大夫主持
官府的商洽;郎官主要为太尉和大臣门下的书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