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关于龚李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淮政办发[2009]35号
【发布部门】淮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13
【实施日期】2009.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9〕3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成立淮安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
朱毅民副市长
副组长:
张守美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进成市农业局局长
胡锦农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成员:
彭杰市发改委副主任
魏玉国市经贸委副主任
陆卫东淮安工商局副局长
张在明淮安质监局副局长
王景红淮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沙锦锋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志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继祥市财政局副局长
颜永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崔士林市粮食局副局长
蒋艺萍市卫生局副局长
牟桂荣市安监局副局长
胡长青市供销社副主任
刘正柱市农业局副局长
聂绍利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周必冬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守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正柱、聂绍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淮安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一、市发改委。
关于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人选的公示

关于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人选的公示经区委研究决定,对近期拟选拔任用的科级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附后,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者,请于2010年2月15日下午5:00前,当面或通过署名书信、电话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83515152 83515048 83515202接待来电、来访时间:8:30-11:30 14:30-17:00地址: 淮安市淮海南路268号邮政编码:223003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2010年2月9日王珏,女,汉族,泗阳县人,1981年10月出生,2005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区委办秘书科科长。
该同志2001年9月江苏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8月淮阴区新渡乡党委宣传统战干事(2005届省委组织部选调生);2005年12月淮阴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借用;2006年10月淮阴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办事员;2007年4月淮阴区委组织部组织员;2008年1月淮阴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2008年8月任现职。
拟任区委办副主任。
干部教育培训2009年度积分19分,累计积分102.5分。
左欣,女,汉族,1975年12月出生,1997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5月入党,本科学历,市区人,现任区委组织部综合科科长。
该同志1995年9月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1997年12月淮安市清浦区工商局工作;2003年2月淮安市城管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03年8月清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办事员;2004年7月区委组织部借用;2005年6月区委组织部综合科办事员;2005年12月区委组织部组织员(2006.03南大法律自考本科毕业);2007年1月区委组织部综合科副科长;2007年11月任现职。
拟任区劳动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干部教育培训2009年度积分20分,累计积分131.5分。
史富,男,汉族,武墩镇人,1957年4月出生,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入党,党函大专学历,现任城南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工会主席。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农贸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农贸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01•【字号】淮政办发[2013]32号•【施行日期】2013.03.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农贸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淮政办发〔2013〕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直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加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农贸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王正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陈涛副市长成员:沈友松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健市商务局局长叶蓓市纪委常委漆洪庭市公安局副局长、610办公室主任江汉聪市商务局副局长、贸促会会长何家祥市农委副主任宋安祥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郭文昌淮安工商局副局长刘立硕市规划局副局长高鹏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国庆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守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淮淮安质监局副局长庄建禾市物价局副局长贾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寿青市商务局副局长叶海军市供销社副主任刘晓录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主任邓爱华清河区副区长戴向峰清浦区副区长包志坚淮阴区副区长于永芳淮安区副区长袁泉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孙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汉聪、陈寿青、郭文昌、刘立硕、宋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1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淮河流域暨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淮河流域暨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14•【字号】淮政办发[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1.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淮河流域暨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淮政办发〔201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全市淮河流域暨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淮河流域暨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赵洪权副市长副组长:赵权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卞爱武市环保局局长成员:叶蓓市纪委常委徐洪云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区域合作办副主任张胜宇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苏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杨建洪市科技局副局长狄运中市财政局副局长高鹏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曹会建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党委书记王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总工、市政局局长张义贵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余淮堂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张谊市水利局副局长蒋艺萍市卫生局副局长陆卫东淮安工商局副局长吴林昌淮安质监局副局长庄建禾市物价局副局长秦华明市规划局副局长朱晓波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祁素娟清河区副区长李萍清浦区副区长颜廷飞淮安区副区长谈效艳淮阴区副区长洪然涟水县副县长潘华春洪泽县副县长魏宏亮金湖县副县长杨志明盱眙县副县长辜卫东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卞爱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会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14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
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核安全管理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淮政办发[2013]152号
【发布部门】淮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15
【实施日期】2013.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3〕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我市核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淮安市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赵洪权副市长
副主任:顾云翔淮安军分区参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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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魏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淮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魏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11.26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中共淮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魏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魏刚同志任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
沙露同志任市财政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泊同志任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赟同志任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晴同志任市财会教育中心(财政效能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佘金龙同志任市财政信息中心八级职员;
徐媛媛同志任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八级职员;
丁小芹、黄旻二名同志任市财会教育中心(财政效能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高园园同志任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八级职员;
免去任宏霆同志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副主任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袁芳同志市财会教育中心(财政效能服务中心)八级职员职务,按原职务
层次管理。
中共淮安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11月26日。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等问题的通知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等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5•【字号】淮发[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等问题的通知(淮发〔2008〕24号)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打造新载体,做强增长极,经研究,决定将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由目前的和清浦区“区区合一”管理体制调整为独立运作管理体制,参照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模式进行规划建设和开发管理,归市政府直接管辖。
调整后的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党工委及管委会内设机构和编制由市编制委员会研究确定。
成立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的投资、开发、经营的运作主体。
北京南路以东,徐宿淮盐高速公路以西,规划横一路以南,入海水道以北区域划入江苏淮安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开发、管理。
清浦区武墩镇高坝村,严集村的第8、9、10、11、12、17组,王桥村的第1、2、10、11、12、13组,盐河镇朱桥村、渠北村、官庄村、胡庄村、宋潮村,盐河镇大李村的陆庄组、徐庄组、小李组、李西组、张刘组、谢庄组,盐河镇盐河村的第1、2、3、4、5、11、12、13、14组,盐河镇姚湾村的西马组、陈庄组、前塘组、前东组、竹元组、竹方组、大众组、新庄组、东风组、中心组,盐河镇甘露村陈塘组、盐堆组,以及和平镇的和平农场北京南路以东部分划归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辖。
设立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清浦工业园,将管理体制调整前的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辖区域交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清浦工业园管辖。
成立“中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清浦工业园工作委员会”,隶属清浦区委;成立“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清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为清浦区政府派出机构,副处级建制。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和清江浦区有关事权的通知-淮政发〔2016〕180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和清江浦区有关事权的通知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和清江浦区有关事权的通知淮政发〔2016〕1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更好适应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中心城市建设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江浦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论证,决定对市和清江浦区事权划分作进一步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划分原则市和清江浦区事权划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为前提,立足于改进完善市和清江浦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区级政府城市管理功能,在综合权衡清江浦区事权承接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属地管理,部分事权行使实行重心下移,通过创新行政审批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增强清江浦区经济社会管理能力。
坚持重心下移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级别管理为辅的原则,配套完善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功能,进一步强化经济建设和公共服务职能,市级政府及部门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督查考核转变。
立足清江浦区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新变化新需求,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转移下放一批“含金量”较高的事权,为支持推动清江浦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支撑。
坚持权责一致原则。
按照权力与责任一致、事权与财权匹配的要求,落实清江浦区经济社会管理主体责任,理顺市、区政府层级间的权力配置和职责边界。
事权是包括审批、监管、执法等多个环节的权力链条,转移下放要做到协调一致,进一步构建分工合理、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事权运行体系。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省市县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对下放事权开展合法性审查,规范合理界定市和清江浦区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确保权力行使合法、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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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关于龚李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淮政干[2017]10号
【发布部门】淮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17
【实施日期】2017.04.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淮安市政府关于龚李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淮政干〔201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