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问题解答
浅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中的四大问题

三 施 工企 业 在 清 单计 价 中存在 的
问 题 在工程 量清单计价模式下 ,单位工程 造 价是 由分 部分 项工 程费 、措 施 项 目费
用 、其 它 项 目费 用 、规 费 和 税 金 组 成 ,而 规 费 和 税 金 作 为 法 定 费 用 不 可 下 浮 ,属 于 非 竞 争 性 费 用 ,其它 费 用 均 可 根据 企 业 自 身 状 况 进 行 浮 动 ,属 于 可 竞 争 性 项 目。 由 于 目前 绝 大 多 数 施 工企 业 没 有 自身 的企业 定额 ,因此在工程量 清单计价 时 , 形 式 上 采 用 了清 单 计 价 的方 式 ,在 项 目价 格的组成上仍然沿袭着过 去的定额计价模 式 ,使用着 由政府定额管理部 门颁发的计 价 表 。他 们 根 据 招 标 人提 供 的分 部 分 项 工 程量清单 ,套用 国家计价表 中的材料耗用 量 、人 工 耗 用 量 、机 械 台班 耗 用 量 以及 相 应 的管理费和利润 ,组成分部分 项综合单 价 。而没有 根据 自身情 况采用企业定额进 行综合单价 的编制 。由于在实际施工 中各 施 工 企 业 的 技 术 管理 水 平 和工 人技 能 水 平 以及机械设施装备 的不 同,因而具体 的耗 用量也不径相 同,也就造 成了成本上 的差 异 。但 由于采用 了统一的计价方式 ,掩 盖 了各 施 工 企 业 的 实 际水 平 ,从 而 阻 碍 了企 业 自身 发 展 和 进 步 。 措施项 目费用作为用于项 目施 工过程 中所 发生 的技术 、组织 、安全、生 活等方 面 而 非 工 程 实 体 项 目的费 用 ,它 本应 体 现 出一 个 企 业 的技 术 水 平 、组 织 能力 和整 个 企 业 的 综 合 实 力 。但 在 实 际 工 作 中施 工 单 位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措 施 费 部分 却 很 少根 据 自身 实 际情 况 以及 施 工 方 案进 行 报 价 ,而 是 采 用 计 价 表 进 行 统 一 模 式 的套 用 ,这 样 也 严 重 地 制 约 了 企 业 的 技 术 发展 和 工 艺 创 新 的热 情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也 体 现 不 了企 业 自身优势和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给企业和 业主带 来的经济效益 。 笔 者 建 议施 工企 业 要 加 大 企业 定 额 的 编制 ,建立一套完善的定额编制机制 ,对
07、南京市2016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四)

南京市2016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四)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1、问:某工程,合同约定政策性文件可以调整,请问我省每半年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是否属于政策性调整,人工费调差部分是否可以计取管理费和利润?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和2013版均规定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应纳入承包人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
我省在建设工程人工费管理过程中,不论是2013年以前的建设工程预算人工工资单价的不定期调整,还是2013年起每半年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都属于政策性调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5﹞133号)文中的有关表述是对上述原则进行了再次明确。
人工工资指导价作为动态反映市场用工成本变化的价格要素,计入定额基价,并计取相关费用。
人工费调差部分应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2、问:自行式铲运机能否计取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答:不需拆卸安装、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履带式除外),如自行式铲运机、轮胎式装载机等,其场外运输费(含回程费)按一个台班费计算。
3、问: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十四章墙柱面工程的工程量计“内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算规则内墙墙面抹灰的第1条规定: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建交接处的面积;但其洞口侧壁和顶面抹灰亦不增加。
”该如何理解?答:由于目前内墙装饰工程中通常需要做踢脚线,在抹灰施工时踢脚线部分一般不进行粉刷,因此为简化计算,在内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时做出了门窗洞口侧壁不增加,踢脚线部分也不扣除的规定。
若工程实际施工要求踢脚线部分抹灰粉刷,应另行增加踢脚线部分的抹灰工程量。
4、问: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通用册8.11.3压密注浆定额,1-845注浆子目是按注入的浆计量还是按加固的土体体积计量?配合比不同时是否可以换算?如何换算?答:按加固的土体体积计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背景提示: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
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08规范: 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03规范: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主要区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08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08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03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主要区别: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细解释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北京2008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目录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苏联计价模式政府定价按照企业级别取费政府定价按照企业级别加工程类别取费50年代1985年1986年政府直接控制消耗量及价格政府公布价格指数主要材料市场定价加调整系数材料市场定价1987-1993年1993-1998年1998年后政府控制消耗量部分控制价格量价分离,政府控制消耗量,不控制价格市场决定消耗量及材料价格2003年清单计价中国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发展框图(一)发展历程计价依据与计价模式发展的三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转轨时期现阶段1.计划经济时期计价依据(1) 概预算定额制度建立初期的计价依据。
主要是指在“一五”期间国家所制定的各类定额及指标,如国家建委1957年颁发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55年颁发的《一九五五年度建筑工程概算指标(草案)》、1957年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定额汇集》等。
计价依据的特点: 管理体制上较多地强调集中,没有考虑到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
(2) 改革开放初期的计价依据。
1978年9月,国家建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明确了各专业部门的分级管理。
特点:国家对计价依据,特别是定额体系的完善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计价依据如何适应市场变化,从而更好地体现建筑产品价格与价值的关系方而的研究做得还不够,致使计价依据存在的滞后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2.计价模式工程造价的确定,主要是按设计图纸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统一的定额与单价,计算出工程直接费,然后按照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及有关费用,最终确定工程的概预算,由施工单位承建,并在竣工后编制出结算和决算,经审核后即为工程的最终造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XX条文解析

第二部分 新《规范》条文内容详解
1 总则
总则共8条,比“03规范”增加2条,其 中强制性条文1条。主要内容为制定本规范 的目的、依据,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工程 量清单计价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附 录适用的工程范围。
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二.新《规范》修编的亮点 1.条款数量的增加及内容的变化。 新《规范》的条文数量由原《计价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6条, 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新增内容为:招标控制价和投 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 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 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计价规范原来包括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新计价 规范正文分为总则和条文说明两部分。
与"03规范"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 单计价活动"相比,"08规范"扩大到了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的全过程。
1.O.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 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 )的工
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要点说明】本条仍然保留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与"03规范"相比,取消了对工程"大中型"的限
2.O.2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要点说明】本条对"项目编码"重新进行了 定义。与"03规范"相比,本条只讲了定义, 原定义"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 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 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 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 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 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分别放入本规范第 3.2.3条及其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ppt

6.关于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 鉴于目前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越来越少,加之模板分离加大了
计量工作。因此,对预制混凝土构件,针对现场预制和成品构件均存在 的情况。在“13规范”工作内容中增加了模板工序,并在正文中说明: “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 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 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7.关于钢筋施工搭接 “08规范”对钢筋搭接如何计量未予明确,此次修改明确规定:
“除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 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其施工搭接损耗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 计算。
8.关于门窗、金属构件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上,绝大部分门窗和金属构件均采用成品方式,因 此,“13规范”明确规定:按成品编列,成品价计入综合单价中,如采用 现场预制,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第二,工程建设周期长、金额大、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 计价具有分阶段计价的特点,不同阶段的计价要求也是有区别的。
第三,建设工程进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不同, 发承包双方以及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将受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本条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建设工 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使其与建设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 有所区分,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而发生纠纷。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工程造价的组成内容。 本条与“08规范”相比,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修
改为“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理由同前。实质上, 在此阶段进行计价活动,不论采用何种计价方式,建设工 程造价均可划分为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 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五部分组成。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讲义)
5.关于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03规范”出于实体工程与措施项目分离的考虑,将模板工程作为措 施项目单列,但未给出如何实施的具体规定。本次修订中,意见也不完 全一致,主要有两种:一是维持“08规范”不变,二是将模板与混凝土 构件归并,模板工程不单列。考虑到模板与混凝土结合紧密,以及各专 业、各地区不同的计价习惯,“13规范”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在 “工作内容”中增加模板及支架的内容,并在正文中说明:“本规范对 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在“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 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 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 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解决了不同方式的现浇构件模板计价问 题。
六、其他变动
1.关于措施项目 “08规范”对措施项目仅是一个名称,为了便于措施项目列项与计价,
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 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列出了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解决了措施项目的分类列项问题。
2.关于土壤和岩石分类 一方面与现行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也与地勘报告的结论相符合,
6.关于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 鉴于目前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越来越少,加之模板分离加大了
计量工作。因此,对预制混凝土构件,针对现场预制和成品构件均存在 的情况。在“13规范”工作内容中增加了模板工序,并在正文中说明: “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 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 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第九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数目清单价钱计算规范2008年7月9日发布2008年12月1日实行GB 50500 - 20081.总则【概括】规范的第一章“总则”主假如对于本规范的拟订和实行表达一些基本问题。
问题.主要内容包含:拟订目的、拟订依照、合用范围、基根源则及执行本规范以及其余标准关系等基本领项。
本规范共8项,此中强迫性条则1项,主要内容为本规范的目的,依据,拟订本规则在范围、工程量清单价钱计算活动中一定恪守的基根源则和合用于附录的工程范围。
[条则为规范工程成本核算行为,建设工程数目列表拟订和价钱计算方法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法。
法例[重点说明]本条阐述拟订本规范的目的和法律依照。
[条则本规范合用于建设工程物量清单价钱计算活动。
[重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合用范围。
本组所指的建筑工程是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
工程和矿山工程。
本条所指建设工程数目清单的价钱计算活动以下。
拟订工程量清单,控制工程量清单招标价钱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价钱编制、工程合同款商定、完工结算施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的支付、索赔和现场签证、工程款的调整和工程价钱计算纠葛办理等活动(工程建设备工阶段的全过程)。
[条则以所有国有资本或国有资本投资为主(以下简称“国有资本投资”)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定利用工程量清单计算价钱,一定。
[重点说明]本组是强迫性条则,国有资本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一定使用工程量。
成本计算。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会计委员会第三依照命令)的规定,投入国有资本资本工程建设项目是利用国有资本投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
包含工程建设项目。
1.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使用范围①使用各级财政估量资本做的项目,②买③国有公司的事业单位自履行用资本。
并且,国有财产投资者实质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以下。
①利用国家刊行债券筹集资本的项目;②使用国家对外贷款或作为担保筹集的资本的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1(精)
12、必须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应以实际工程量(施工量) 来计算工程造价,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量)进行报价。
13、注意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区别。
5
(八)投标报价的编制
【编制投标报价的关键点】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 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 致。(强条 6.1.4) 2、措施项目的内容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 标人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人可根据工 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 增补。(参6.2.4) 3、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的最重要依 据之一是该项目的特征描述,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其招标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当出现招标文 件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与设计不符时,应以工程量清 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为准;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 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 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6.2.3)
6
(八)投标报价的编制
4、投标人在自主决定投标报价时,还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 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以及相应的风险费 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风险的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 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综合单价不得变更,工程价款不做调 整。(3.4.1) 5、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 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6.2.8)
不能自主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
暂估价、计日工量、且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2
(八)投标报价的编制
【编制投标报价的注意事项】
1、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强条,3.1.4)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法律解读
在导 管 上 端 开 排气 孔 。严 格 控 制进 入 集 料 斗 内混 凝 土 的坍 落 度 。
坍 落度 太 小 ,混凝 土流 动 性 差 易造 成 堵 管 坍 落 度 太 大 ,混 凝
a .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设 计 桩 身 混凝 土设 计 标号 C 4 0 ,混凝 土
配 合 比设 计通 过 试配 确 定 。
关人 士提 供 一 些 有 益 的借 鉴。
■垦 区口 2 0 1 5 版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法律解读;约束力
1 、 引 言
随 着 建筑 业 市 场 的 蓬 勃 发展 ,整 个 行 业 越来 越 要 求 对 工程 价 款 进 行 精 细化 和科 学 化 的 管理 .保 证 各 方 利 益 。 目前 我 国 的工
8 8 a 辑 獭《
2 0 1 3 版 建 设 工程 工程 量清 单计 价 规范 之 法律解 读
口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晏金炜
2 0 1 3 版 《 建 设 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作 为一 本 全新 的规 范 ,很 有必 要 对 其 进 行 相 关的 法 律 解 读 。 本
b . 混 凝 土 灌 注 。 混凝 土浇 筑 前应 备 好 充 足 的原 材 料 ,保 证
设 备 完 好 混 凝 土 浇 筑 能 够 不 问断 进 行 。首 批 混 凝 土 浇筑 采用 拔
塞 法 和 隔 水 球 相 结 合 的工 艺 。混 凝 土 采 用 4台砼 运 输 车 运 送 到 孔
土容 易离 析 也会 造 成 堵 管 。导 管连 接 时 接头 须 清 洗 干净 、涂 上 黄油 ,并 加 上 密 封 圈 以防 漏 水 。认 真 监 测 混凝 土 柱 上升 高 度 、 导 管埋 深 ,并 和 已 灌入 的混 凝 土 数量 校 核 ,以便 确 定 扩 孔率 或 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问题解答(第一批)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2.0.6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3、计价规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 答: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 “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计价规》第3.1.1条所指 “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份? 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 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第几项的容)? 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14、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划为(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还是(2)措施项目清单? 答: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15、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办理停建结算?主要是指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16、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 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估量计算,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17、为便于将来设计变更不会因为投标书中无单价而使承发包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单?如,某工程楼地面7000m2工程量。在工程设计中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列出水泥砂浆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地板砖楼地面、石楼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为7000m2(或暂定一个数量)? 答:不可以。只能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若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的约定竣工时按实核量结算。
18、投标人如参照全统基础定额作综合单价分析时,其工程量(施工量)的计算除按施工组织设计外,是否应参照基础定额中相关子目的原工程量计算规则? 答:《计价规》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按《计价规》4.0.8规定执行。
19、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请问: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 答:标底是指招标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中标的标准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因此,在编制标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20、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 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实体的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
21、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确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材料费必须列入综合单价,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
22、如果合同订的是单价合同,能否结算时按竣工图、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重新计算工程量? 答:(1)按合同约定。(2)乙方发现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不同时,应随时与甲方协商签证同意后变更,结算时调整。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理解为固定单价,而不固定总价法。请问合同价如何定?若投标人已知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如何调整?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这是两个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
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或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若投标人发现清单中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可按《计价规》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24、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是否工程结算方式和原来的定额法不一样? 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25、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是否意味着其只能采用单价固定合同? 答: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十二条,合同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一)固定价;(二)可调价;(三)成本加酬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 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容发生了改变(比如:工艺不变,原有的瓷砖档次太低,改为另一种价格较贵的瓷砖;工艺有些改变,如保温隔热墙的保温材料发生了变化等),在结算时如何调整?是否都视为变成了一项新的清单,需要重新申报单价给咨询工程师审批?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27、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如何协调?清单计价能取代预算吗? 答: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是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计价规》1.0.3条规定的围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除此之外,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自行决定。
28、定额中原有的施工配合费:如电梯安装等,实行清单后,怎样处理? 答:按《计价规》第101页表C.1.7列项报价,其工程容包括本体安装和电梯电气安装。
29、工程量清单要求与合同配套,明确合同的计价方式,才能做出投标决策。但现在业主的实际做法是在招标文件只列合同本,具体条款再在中标后由业主与中标人签订,这样的话,投标人的风险明显大于业主,而这种违反招标法的招标文件随处可见,法律的完善与法制的完善是两回事。 答:招标文件照搬合同本是不完善的。应将合同本中的专用条款具体化列入招标文件。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本》也是要求把具体条款(即专用条款)列入招标文件。
30、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且招标要求包干价,乙方报价是否应补充,若没补充,甲方是否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干的围来定。 (1) 如果包干围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而言,出现漏项属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由甲方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 (2) 如果包干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乙方应及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计入相应费用。
31、招投标过程中,有时是假定的工程量,有些问题留待结算中解决,现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那么对量的准确性应如何规。 答:工程量清单应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计价规》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定编制,工程数量应按3.2.6条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有误应按《计价规》4.0.9条规定执行。
32、若选定中标单位后,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遗漏某分项工程容,该分项工程该如何计价? 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按《计价规》要求填报综合单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综合单价不作调整。若发现清单项目漏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