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开稿 - 最终
江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简本

江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简本一、总则1、修编目的为顺应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应江都新时期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把握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确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格局。
2、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人才资源为支撑,以民生幸福为根本,充分把握国家推动区域发展的战略时机,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显著增强江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实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3、规划重点(1)加强区域协调,实现联合发展研究江都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江苏沿江开发深入发展进程中、与扬州“同城化”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确定体现江都特点的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引导、空间组织形式和基础设施建设方式。
(2)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引导集聚发展发挥市域综合交通优势,引导二、三产业和城镇空间集聚发展;合理划定交通分区,调控交通需求增长,落实公交优先措施,引导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培育交通枢纽,引导城市中心体系构建。
(3)优化市域空间组织,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综合评价城乡发展条件,统筹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引导城乡发展要素合理集聚,优化市域城乡建设空间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4)提升城市功能,促进转型发展巩固制造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民生事业,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5)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性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及历史文化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江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09年,现状数据以2009年底为准。
近期为2010—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5、规划范围(1)规划区:江都市域范围,总面积1330.16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水域面积为9.51平方公里)。
赣州市香港工业园南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赣州香港产业园南区的建设发展需要通过片区开发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明确片区的功能定位、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和相关建筑,协调各项建设,组织道路交通,构筑环境景观,配置有关市政配套设施等内容,特制订《赣州香港产业园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以及规划区内各地块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和开发建设。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代码》CJJ 46-917、《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8、《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9、《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10、《赣州都市区规划(2009-2030年)》11、《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12、其它相关规划第三条规划原则1、整合原则。
处理好发展规模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
2、经济原则。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形成合理的功能与布局结构,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定额指标。
3、安全原则。
有效防止各类自然、人为和次生灾害,强化城市规划的避灾、防灾、减灾措施,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
4、美学原则。
按照美学规律来安排城市的各种物质要素,注重传统与现代、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建筑格调与环境风貌的协调,塑造独具地方特色的魅力形象。
5、社会原则。
体现以人为本,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注重人与环境的和谐,满足市民的各种需求。
第四条规划理念1、区域协同整合。
以“赣州都市区”为区域背景,研究产业园发展趋势,协调和梳理与周边地区的发展脉络,寻求区域整体协同发展。
江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简本

江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简本一、总则1、修编目的为顺应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应江都新时期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把握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确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格局。
2、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人才资源为支撑,以民生幸福为根本,充分把握国家推动区域发展的战略时机,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显著增强江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实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3、规划重点(1)加强区域协调,实现联合发展研究江都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江苏沿江开发深入发展进程中、与扬州“同城化”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确定体现江都特点的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引导、空间组织形式和基础设施建设方式。
(2)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引导集聚发展发挥市域综合交通优势,引导二、三产业和城镇空间集聚发展;合理划定交通分区,调控交通需求增长,落实公交优先措施,引导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培育交通枢纽,引导城市中心体系构建。
(3)优化市域空间组织,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综合评价城乡发展条件,统筹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引导城乡发展要素合理集聚,优化市域城乡建设空间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4)提升城市功能,促进转型发展巩固制造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民生事业,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5)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性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及历史文化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江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09年,现状数据以2009年底为准。
近期为2010—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5、规划范围(1)规划区:江都市域范围,总面积1330.16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水域面积为9.51平方公里)。
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1、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2、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以适应赣州市扩大开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3、进一步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相统一,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协调区域土地利用关系,促进赣州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7、《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2009年第43号);10、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51号);11、《关于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的补充通知增加补充通知》(赣国土资字[2009]12号);12、《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3、《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三条规划期限与范围(一)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近期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规划期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06-2010年,规划远期为2011-2020年。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赣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总面积为39317.14平方公里。
第二章规划背景第四条规划区域概况赣州市位于赣江上游,江西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24°29′~27°09′,东经113°54′~116°38′,东邻福建省三明市和龙岩市,南毗广东省梅州市、韶关市,西接湖南省郴州市,北连本省吉安市和抚州市,纵距295公里,横距219公里,总面积3931714.15公顷,占江西总面积的23.56%,是江西省最大的行政区。
《于都县城市总体规划(~2030)》(成果方案)

《于都县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方案)编制主要内容一、规划层次、规划期限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定内容要求,结合于都发展实际情况,本次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包括以下三个层次:()县域:包括县城及现有的个乡镇,土地面积约平方公里,为县域城乡统筹规划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于都县中心城区所在的贡江镇,以及罗坳镇、梓山镇、罗江乡、新陂乡、利村乡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平方公里,是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空间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于都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及与之紧邻的乡村地带,北至远景规划的北环线,西至贡江城区下游段及新国道跨贡江段西侧,南至厦蓉高速公路,东至规划的宁都于都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总面积约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年,其中,近期年,远期年。
二、县域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总体目标把于都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基地、长征文化名城、宜居幸福家园。
、县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至年,县域常住人口万人,城镇化水平%左右;至年,县域常住人口万人,城镇化水平%左右。
、县域城镇空间结构:“一主、两副、三轴、三板块”一主:县城,即本次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继续引导县域人口和产业向县城集聚,完善现代服务业和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将县城培育成为赣州都市区的卫星城之一,成为辐射和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区。
年按城镇人口万人、建设用地平方公里进行规划建设。
两副:禾丰镇、银坑镇,按照省级示范镇的要求,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分别带动县域南北板块的发展。
年按城镇人口万人、建设用地平方公里进行规划建设。
三轴:依托国道及厦蓉高速公路形成县域东西向城镇产业发展主轴;依托省道及宁都于都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形成县域南北向城镇产业发展主轴;依托于安公路形成南北向城镇产业发展次轴。
三板块:中部、南部、北部三大板块()中部板块:以县城为核心,涵盖岭背镇、罗坳镇、梓山镇、新陂乡、罗江乡、黄麟乡、宽田乡、沙心乡、车溪乡、段屋乡等乡镇。
该板块分为产业重点发展区、岭背城乡产业统筹区和黄麟经济林果区。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寻乌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寻乌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01•【字号】赣市府字〔2016〕182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寻乌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赣市府字〔2016〕182号寻乌县人民政府:你府关于恳请审批寻乌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寻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寻乌是赣州市东南端的门户城市,居赣、粤、闽三省交界处。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寻乌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寻乌县建设成为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78.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根据县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中心村,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协调发展,积极融入赣州南部城镇群建设,实现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8平方公里以内。
到203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瑞金、龙南都市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瑞金、龙南都市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4•【字号】赣市府办字[2012]232号•【施行日期】2012.12.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瑞金、龙南都市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2〕232号)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2〕1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瑞金、龙南都市区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规划成果,科学引领、统筹指导瑞金和龙南都市区城乡发展。
经研究,决定成立瑞金、龙南都市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周光华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邱世禄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廖乐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廖光斌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许锐瑞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刘定辉龙南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沈兴明市发改委副主任彭纪能市工信委副调研员李菊生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吴才茂市监察局副局长李干荣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蔡智市财政局调研员谭宝森市环保局副局长马钊善市矿管局副局长余霜鸿赣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葛传生瑞金市政府副市长许斌龙南县政府副县长李发生宁都县政府副县长赖松林会昌县政府副县长许方文石城县政府副县长黄正发定南县政府副县长温学延全南县政府副县长潘少平安远县政府副县长应朝晖寻乌县政府副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由廖乐春同志兼任主任,廖光斌、许锐、刘定辉等兼任副主任,负责瑞金、龙南都市区规划编制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为具体做好瑞金、龙南都市区规划编制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另设瑞金都市区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设在瑞金市政府,由许锐兼任主任、葛传生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瑞金都市区规划编制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设龙南都市区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设在龙南县政府,由刘定辉兼任主任、许斌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龙南都市区规划编制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文本(草案)

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文本(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3)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5)第一节县域城乡统筹发展规划 (5)第二节县域人口与城镇化 (6)第三节县域城镇体系结构 (6)第四节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7)第五节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8)第六节县域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第七节县域文化资源保护规划 (12)第八节县域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13)第九节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14)第十节县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4)第四章县城总体规划 (17)第一节城市性质与规模 (17)第二节县城用地发展方向与增长边界 (17)第三节县城总体规划布局 (17)第四节县城产业布局规划 (18)第五节县城中心城区村庄建设规划 (19)第六节县城综合交通规划 (20)第七节县城住房发展与居住区规划 (21)第八节县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2)第九节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25)第十节县城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26)第十一节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26)第十二节县城土地开发控制规划 (27)第十三节县城公用设施规划 (28)第十四节县城环境保护规划 (29)第十五节县城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规划 (30)第十六节县城郊区规划 (32)第十七节县城城市建设用地时序安排 (33)第十八节县城近期土地利用规划 (33)第十九节县城中期土地利用规划 (35)第二十节县城远景规划设想 (36)第五章规划实施措施和政策建议.................................. 37第六章附则. (39)附表: (40)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适应永丰县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5号,2005)(5)《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4号,2005)(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19号,2003)(7)《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12号,2002)地方规定、文件、相关规划(1)《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0)(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3)《吉安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2002)(4)《江西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0年版)》(5)《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6)《江西省统计年鉴》(2011)(7)《吉安市统计年鉴》(2011)(8)《永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9)《永丰县志》(10)《永丰县统计年鉴》(2002-2011)(11)永丰县各有关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12)《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13)《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14)《吉安市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15)《吉安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16)《永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17)《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8)《永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第3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年-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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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布稿)一、规划期限、范围与法律效力(一)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规划范围1、赣州都市区赣州都市区范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兴国县、于都县、信丰县、崇义县、大余县和赣州开发区,总面积2."01万平方公里。
赣州都市核心区范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和赣州开发区;同时考虑到赣州城市的供水安全保障,将崇义县的陡水湖水库周边的过埠镇、杰坝乡纳入,总面积7100平方公里。
2、赣州中心城市赣州中心城市范围包括:章贡区、赣州开发区全域,南康区的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唐江镇、凤岗镇、龙岭镇、镜坝镇、太窝乡、三江乡、龙华乡、朱坊乡、横寨乡、赤土畲族乡;赣县梅林镇、茅店镇、江口镇、五云镇、储潭镇、大田乡;上犹县东山镇、黄埠镇。
区域总面积为2236平方公里。
(三)法定效力本规划是赣州都市区进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在都市区内各项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本规划。
二、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一)发展目标1、都市区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赣州中心城市同城化发展格局,特大城市发展框架基本建立;都市区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都市区整体的社会经济、生态环保等指标位居全省都市区、城镇群发展前列。
到20年,建立起辐射带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都市空间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稀土与钨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
到2030年,将赣州都市区建设成为我国东南部地区的新兴开放高地和重要增长极、赣江源头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2、赣州都市区人口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到2015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300-310万,城镇建设总用地为340-350平方公里左右。
到20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380-400万,城镇建设总用地为430-440平方公里左右。
到2030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510-520万,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40-550平方公里左右。
3、城市定位江西省省域副中心城市、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我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4、赣州中心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到2015年赣州中心城市的城镇人口为160万左右,城市建设用地为190平方公里左右;到20年赣州中心城市的城镇人口为210万左右,城市建设用地为245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赣州中心城市的城镇人口为300-310万,城市建设用地为328平方公里以内。
(二)都市区空间结构与城镇等级规模1、空间发展总体结构构筑“一核、五心、三轴”的都市空间发展总体结构。
“一核”为以赣州中心城市为核心的赣州都市核心区。
“五心”分别为都市核心区外围的五个重点增长区域,包括崇义、2大余、信丰、于都和兴国县城。
在产业、交通组织、城镇服务等功能方面与都市核心区加强分工协作,并强化服务于所在县域单元的公共服务中心职能。
“三轴”为依托主要对外交通运输通道形成的城镇空间拓展轴。
2、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到规划期末,赣州都市区内建设1个特大城市,为赣州中心城市;中等城市3个,分别为于都、信丰、兴国;小城市2个,分别为大余、崇义;其余为5万规模以下的小城镇,其中沙地镇等27个中心镇平均城镇人口规模达到1."5万人,良村镇等24个一般镇平均城镇人口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
3、都市核心区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形成“一心、七区、多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心”为以赣州中心城市为主体,包括城乡统筹先导区的城市发展地区。
“七区”包括上犹西片区(含崇义乡镇)、上犹北片区、南康北片区、南康南片区、赣县北片区、赣县东片区和赣县南片区等七个特色城乡发展片区。
“多点”为赣州中心城市外围的8个中心镇,分别为沙地镇、田村镇、南塘镇、王母渡镇、龙回镇、横市镇、社溪镇、营前镇。
构建“四区、八廊道、多节点”的生态安全保护格局。
“四区”分别为:五指峰—陡水湖片区、万安水库片区、峰山片区、莲花山片区。
“八大生态廊道”分别为:上犹江-章江廊道、赣江廊道、贡江廊道、平江廊道、桃江廊道、九3连山廊道、罗霄山廊道和武夷山廊道。
“多节点”分别为:五指峰自然保护区、陡水湖自然保护区、通天岩风景名胜区、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山森林公园、杨仙岭景区、马祖岩景区、三阳山景区、仙人湖、南河湖水库、万安水库、西岗山水库、莲花山景区和滨水湿地、人工湖泊区域等。
(三)中心城市空间总体布局与一体化发展1、空间总体布局构筑“一带、三轴、六区”的城市空间发展总体结构,切实提升城市的集聚效能和综合服务水平。
“一带”为沿江文化旅游功能发展带,整合上犹江、章水、章江、贡江、赣江五大江河,以沿江区域绿道系统和慢行系统为依托,串联沿岸地带的历史文化节点、健康休闲节点、都市农业节点、都市景观节点和自然生态节点等的特色功能发展带。
“三轴”分别为国家级产业拓展轴、都市服务拓展轴、新兴功能拓展轴。
一是国家级产业拓展轴。
沿厦蓉高速公路、赣州铁路环线及105与323国道的连接线自东向西分别串联六大产业基地,分别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岗)、赣州(镜坝)产业升级与承接转移示范区、南康龙岭工业区等。
二是都市服务拓展轴(“中央金脊”)。
由快速路和轨道交通系统自东向西分别串联梅林中心、河套4老城中心、章江中心、蓉江中心(潭东)、南康中心(东山),是城市商贸零售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商务博览中心、区域旅游服务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和片区生活服务中心等职能聚集的区域。
三是新兴功能拓展轴。
以城市主干路自北向南串联赣州黄金机场、赣州高铁站(凤岗赣州西站)、赣州客运枢纽,紧密联系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岗)、蓉江中心(潭东)、三江文化科教新区等重大功能区的城市新兴功能发展轴带。
“六区”分别为:赣州古城文化振兴区、蓉江新城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北部高端产业聚集区、南康产业聚集区、赣县产业聚集区、上犹生态休闲旅游区。
赣州古城文化振兴区定位为赣州市文化发展核心区、拥有高品质宜居环境的生活区。
主要发展宋城遗址与客家文化展示、都市客厅、都市农业观光,新技术研发基地、机械装备制造、港口物流、都市客运副中心。
重点建设河套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沙河、水东地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
蓉江新城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定位为赣州市的金融中心、科教与创新服务中心、市级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建设国家南方稀土矿产与南方农产品(花卉)交易中心、赣州都市区的金融中心(总部基地)和商贸博览中心、区域性高等教育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健康养生基地、都市商贸物流基地;赣5州市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市级文化与体育服务中心。
重点建设章江、蓉江市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
北部高端产业聚集区定位为江西省重要的开放平台和赣州市对外开放的门户区域,赣州市高端产业发展新区和临空经济区,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
主要发展建设国家稀土新材料产业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电子信息与电动能源汽车基地,航空配件生产组装等国防产业基地,综合保税物流园区与出口加工基地,面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旅游服务的区域旅游集散中心,赣州都市区客运与货运枢纽和重要的区域性物流基地。
重点建设城西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凤岗、蟠龙地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
南康产业聚集区定位为赣州中心城市南部的门户区域,重要的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和家具商贸新城。
主要发展建设赣州(镜坝)产业升级与承接产业示范区、特色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家具产业基地与交易中心、都市商贸流通副中心与客运副中心。
重点建设南康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南康南部地区级公共与商业服务中心。
赣县产业聚集区定位为赣州中心城市东部的门户区域,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商贸物流基地,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主要发展建设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赣州都市区休闲后花园、东部物流基地、都市客运副中心。
重点6建设赣县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茅店地区级公共与商业服务中心。
上犹生态休闲旅游区定位为赣州都市区的休闲旅游后花园和生态工业经济区。
主要发展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养身健康运动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绿色商品加工基地、都市区重要生态与水源涵养区。
重点建设上犹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
2、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策略加快推进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和赣州开发区的同城化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住区一体化、产业发展布局一体化、都市绿网一体化、综合交通一体化、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城市风貌特色一体化。
公共服务一体化:为增强赣州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功能,构筑以章江中心、蓉江中心(潭东)为双中心,其他等级中心为补充的“双心多节点”的城市中心体系结构,形成“市-区-地区(社区)”三级中心服务体系。
城乡住区一体化:以“低碳、紧凑、绿色、安全”为原则,通过公交TOD开发和公共服务中心混合开发为导向,建设城镇居住社区;以“特色宜居、尊重传统、服务便捷”为原则,逐步集中建设城郊新型农村居住社区。
产业发展布局一体化:到规划期末建立起产城融合发展,产业服务与创新体系有效支撑,园区集约节约利用效率7和生态化指标全省领先的发展布局新格局。
都市绿网一体化:规划形成以滨水绿带、城市公园、风景林地、城市广场和防护绿地、生态绿地为一体,串联城镇片区、组团的都市绿网体系。
到规划期末,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小于38%,人均公园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超过12平方米/人,实现城市居民下楼“5分钟步行圈”可达公共绿地。
综合交通一体化:构建以“两快(快速路与快速轨道)一慢(慢行)两枢纽(客运与货运)”为核心的开放型城市综合交通网络。
到2030年赣州中心城市居民全日出行中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
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到规划期末建立起与赣州中心城市人口发展和产业经济相适应的市政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电力能源、燃气、供水、排水、环卫、通信等设施网络建设标准达到江西省领先水平;建立起“安全、有效”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城市风貌特色保护一体化:围绕“三山、三水、三潭”的古城风貌协调区,“三江六岸”和“中央金脊”等重点景观空间加强赣州中心城市的整体风貌特色保护;立足生态廊道、重要景观视线通道保护好山水格局,立足于客家文化传统街区和都市雕塑体系延续城市的客家文化风貌特色,构筑“山水秀美、文化绵长、和谐悠然、客家风情”的城市整体风貌特色。
8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都市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赣州都市核心区、外围县域单元为主体统筹服务设施布局,按照城镇社区标准制定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