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委托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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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经纪行纪合同范本

演出经纪行纪合同范本

演出经纪行纪合同一、合同双方信息(一)甲方(委托人):•姓名/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经纪人):•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许可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目的与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演艺经纪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合作行为。

乙方作为甲方的演出经纪人,负责代理甲方的各类演出事宜及相关活动推广。

三、经纪事项及期限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策划和组织演唱会、音乐会等舞台表演;安排媒体采访和宣传活动;协助进行商业广告代言活动等。

2.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因其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法律责任;•配合乙方完成演出经纪活动的筹备和实施工作;•支付约定的佣金和其他相关费用给乙方;•维护自身形象和商业信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二)乙方权利义务•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经纪服务和策略建议;•协助甲方处理与合作单位间的商务洽谈和签约事宜;•积极拓展市场资源,提高甲方知名度及商业价值;•保护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甲方应得的收益分配款项。

行纪合同书样本5篇

行纪合同书样本5篇

行纪合同书样本5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乙方(行纪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行纪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合同概述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在进行行纪事项时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特定事项进行行纪活动。

二、委托事项及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以下事项:(具体事项描述)。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行纪活动具体要求如下:(具体要求描述)。

三、行纪期限本次行纪活动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止。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延长或缩短期限。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行纪费用:乙方进行行纪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明细)。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行纪活动完成后______日内支付行纪费用给乙方。

支付方式为______。

五、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行纪活动,并支付相应费用。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行纪活动,确保行纪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甲乙双方应相互保密,不得泄露在行纪活动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4. 乙方应当在行纪活动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行纪报告和相关材料。

5. 甲方应当为乙方进行行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行纪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行纪活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行纪活动无法完成,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行纪费用。

4. 甲乙双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告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纪合同--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三章讲义9

行纪合同--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三章讲义9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三章讲义9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特征是:(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2)行纪人是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3)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4)行纪人具有限定性。

1.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2.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此时,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因此,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外,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

双方只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两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平均分配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答疑编号6492230707]『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A项正确;(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项正确;(3)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C项错误;(4)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D项正确。

司考民法: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

司考民法: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

司考民法: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学员问: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司考百事通回答: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几个草案曾将间接代理与行纪合二为一,称为行纪,将间接代理规定为行纪中的外贸代理行纪。

但我国合同法最终将间接代理规定在委托合同之中,而不是规定在行纪合同中。

应当看到,尽管合同法设立了间接代理制度,但这种制度与行纪仍存在一定的相似性。

一方面,无论是间接代理还是行纪合同,代理人或行纪人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的;另一方面,这两种制度都涉及两种法律关系,尤其是对内都涉及委托合同关系问题。

具体如下:二者的联系:第一,二者通常都是接受委托。

第二,都是以受托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的。

二者的区别:第一,主体不同。

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

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第二,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

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

而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此时可以行使介入权,主张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当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可以行使选择权,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可以通过受托人的披露而使得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第三人行使选择权。

而行纪关系由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组成,合同应当分别履行。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害,行纪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第三人即使知道委托人是谁,也不能越过行纪人而直接与委托人发生法律关系。

试论隐名代理、未披露委托人的代理及行纪合同制度

试论隐名代理、未披露委托人的代理及行纪合同制度

[内容提要] 我国《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在借鉴英美法代理制度的基础上,引入了隐名代理和未披露委托人的代理制度,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理规则。

如未披露委托人代理中的委托人介入权和第三人选择权。

《合同法》又将行纪合同单列一章,作为有名合同。

行纪合同与未披露委托人的代理合同在“贸易活动”领域基本上是相同的,就某一具体合同而言,很难加以识别。

而行纪合同是否适用委托人介入权和等三人选择权在理论界存有争议。

对合同性质识别的困难及处理的不同,必然导致司法实践上的混乱。

笔者就此进行了分析阐述,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与同行共同探讨。

一、我国法律规定的代理制度我国是一个具有大陆法传统的国家,在立法和司法上主要选择大陆法国家的模式。

在改革开放重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虽立法中也有借鉴英美法系国家模式之处,但我国法律体制整体上是以大陆法模式为基础的。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据此规定,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这在理论上称为显名代理。

在《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一直将代理定位于以本人名义从事法律行为。

这与大陆法国家关于代理的规定是一致的。

这种显名代理的规定优点是简洁清晰、标准明确,因第三人确知本人从而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

其缺点是对复杂的生活事实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过于机械、僵化。

如日常生活中,委托同事、邻居代买日用品等,常常是以代理人的名义而为之,若以显名代理的标准来判决,则大量的此类代理行为都被排斥在代理制度的范围之外。

我国《合同法》大胆引入英美法的非显名代理,完善了我国代理制度,对调整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非显名代理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合同法》规定的隐名代理与英美法隐名代理的异同《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行纪合同范本推荐(示范文本)范本5篇

行纪合同范本推荐(示范文本)范本5篇

行纪合同范本推荐(示范文本)范本5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行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行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特定的商业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为甲方提供行纪服务。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行纪事项及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行纪事项:1. 为甲方提供市场调查与分析;2. 协助甲方进行商务谈判与协商;3. 协助甲方采购特定商品或货物;4. 提供与特定业务相关的咨询与建议;5. 其他由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三、合同期限及履行方式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行纪事项完成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合同期限不得超过_____年。

双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履行本合同: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委托事项和要求;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行纪活动,并及时向甲方报告进展情况;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4. 双方应定期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行纪事项顺利进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行纪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及期限如下:1. 行纪费用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包括市场调查费、咨询费、采购费等;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行纪费用,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3. 支付方式:__________(如:现金、银行转账等);4. 支付期限: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行纪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未付费用及违约金;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行纪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 若因乙方的过失或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区分代理与行纪需据委托内容与合同法规定_赵振营

区分代理与行纪需据委托内容与合同法规定_赵振营

区分代理与行纪需据委托内容与合同法规定【裁判要旨】合同法关于间接代理和行纪合同,都是以委托为基础,其共同点是,接受委托的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

如何区分接受委托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是代理关系还是行纪合同关系,要根据委托内容和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认定。

符合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形成行纪合同关系;符合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形成代理合同关系。

【案情】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平安福公司归还车辆并赔偿损失。

2011年2月19日,原告赵宏武以89600元购买了二手朗逸轿车(该车初始登记日期为2009年5月日),并于同年2月28日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车牌号为豫M 82607。

赵宏武将自己的豫MR2607号朗逸轿车放在被告三门峡市平安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福公司),由该公司对外出租。

双方口头约定:车辆租出去,赵宏武得85%的租赁费,平安福公司提取巧%的管理费;车辆没有租出去,没有费用。

2011年11月17日,平安福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审查了王超用于租车的有关手续,与王超签订了租赁合同,将赵宏武的豫MR2607号朗逸轿车出租给王超,约定租期7天。

租赁期限届满后,王超未及时归还所租车辆。

平安福公司既找不到王超,也找不到王超所租车辆。

2012年3月4日,平安福公司向三门峡市公安局报案。

经公安机关调查,王超从平安福公司租赁豫M 82607号轿车后,向张文辉借款,并将租赁的轿车留置在张文辉处后去向不明。

公安机关对此事没做进一步处理。

原被告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赵宏武向河南省三门峡【审判】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赵宏武将自己的豫M2607号朗逸轿车放置在平安福公司对外出租,双方有口头约定。

王超从平安福公司租赁车辆后,向张文辉借款,将租赁的轿车留置在张文辉处,事实清楚。

赵宏武主张其与平安福公司是租赁关系,未能提供证据,平安福公司也不予认可,不予认定。

代理与行纪有什么区别

代理与行纪有什么区别

代理与行纪有什么区别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4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所谓行纪,是指一方根据他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支取报酬的行为.行纪与直接代理都是发生于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且都是为他人活动,这是二者的相似之处.与代理相比,首先,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直接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因此,行纪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行纪人,间接归属于委托人.其次,通常情况下,行纪人从事的是贸易行为,而代理人的行为则不限于贸易行为.最后,行纪多为有偿行为,而代理则包括无偿代理.与代理不同,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要由行纪人自己承受,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直接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行纪人的风险比代理人大得多.正因为如此,代理人的代理活动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代理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个人.而行纪人的活动都是有偿的,并且从事行纪活动的,一般要求是能够承担风险,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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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委托合同关系
合同名称:行纪合同委托合同关系
甲方:[委托方名称]
地址:[委托方地址]
电话:[委托方电话]
电子邮件:[委托方电子邮件]
乙方:[承接方名称]
地址:[承接方地址]
电话:[承接方电话]
电子邮件:[承接方电子邮件]
鉴于甲方有意将行纪合同委托给乙方,并且乙方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双
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行纪合同:指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行纪服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策划、组
织、执行等相关服务。

1.2 委托:指甲方将行纪合同的执行权委托给乙方。
1.3 委托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用于明确双方在委托关系中的权
利和义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
2.1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行纪合同的执行权,并负责行纪合同的策划、组织、执
行等相关工作。

2.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完
成行纪合同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有权根据行纪合同的要求和标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1.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合作和支持。
3.1.3 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
发的法律责任。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有权按照行纪合同的要求和标准,独立完成相关工作,并享有行纪
合同的执行权。

3.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行纪合同的相关工作。
3.2.3 乙方应保证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或披露给第三方。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方应按照行纪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给乙方。
4.2 甲方应在行纪合同执行前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剩余部分在行
纪合同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4.3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将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应对彼此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
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2 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的5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
终止本合同。

6.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行纪合同的相关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
金,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行纪合同的执行期限。
7.2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

7.3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结算,并履行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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