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经管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经管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经管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制度(讨论稿)

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经管学院党总支推出“学生党员考核制度”。该制度由各支部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成绩作为党员推荐到院、校级的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经管学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一、考核总则

第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思想政治斗争中的态度与表现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第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不得无故不参加各级党组织举办的任何党内活动,参加支部大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

第五、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和义务劳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第六、认真遵守校规校纪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为全院学生树立榜样。积极营造学院良好的学风和思想舆论氛围。

第七、学生党员要经常了解所带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他们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帮助其积极上进,使其端正入党动机。

第八、学生党员应定期向学生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要求党员每季度至少上交一篇思想汇报。

第九、由于主观过失或意外犯错误的学生党员,应主动到院学生党支部或院党总支汇报情况,根据其认错态度从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对不主动汇报的,一经发现,仍无端推托责任的从严处分。所有犯错误的学生党员(包括故意和过失)均应向院学生党支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如实说明情况。

第十、学生党员若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将当其进行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按照相应程序劝其退党。

第十一、学生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考核细则:

(一)考核说明

1、本细则实行百分制,主要从学生党员的学习成绩、思想汇报、支部组织生活、工作情况、终合测评、民意支持率以及所获奖励等六个方面具体考核。每学期末由各党支部作出考核结果并上交党总支,党总支审核研究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并记入本人组织档案。

2、考核结果分优(80-100分)、良(70-80分)、中(60-70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

3、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1)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2)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3)只有考评分在60分以上的才能按期转正,考评分低于60分的预备党员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延长考察期处理。

(4)受到学院各相关部门的任何处分决定的预备党员。

4、“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每学年结束,学生党支部依据考核结果,经过党员民主推荐,反复筛选确定人员名单,报请党总支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5、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生党支部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作具体核合,党总支对其实行监督。党员可对考核结果进行质疑,由党支部作最终解释。

三、考核内容

〈一〉学习成绩(30分)

此项基础分为15分,有下列情况的累计加分

(1)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前5%加15分

(2)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5%-10%加12分

(3)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10%-15%加10分

(4)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15%-20%加8分

(5)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20%-30%加6分

(6)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30%-40%加4分

〈二〉思想汇报(10分)

参考依据:学生党员每学期上交党支部的思想汇报篇数及其质量;

(1)每季度上交三篇或三篇以上,且反映的思想觉悟及政治理论水平突出 10分

(2)每季度上交两篇,且个人思想鲜明、观点新颖并能表达个人真情实感 5分(3)每季度上交一篇,且书写工整、态度端正3分

(4)每季度未能上交一篇、字迹潦草、态度不端正 0分

〈三〉支部组织生活、工作情况(15分)

1、学生党员在每学期内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各项组织生活中的具表现,以“党员日常工作考核表”为主(10分)

(1)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的出席情况

①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的出席全到者得5分;

②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迟到早退、会前请假一次扣1分,两次扣2分,

三次以上得0分;

③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两次和两次以上得0分。

(2)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表现情况(5分):

①在支部和小组讨论和学习中表现非常活跃,非常积极主动,并有大量可行性建议 5分

②在支部和小组讨论和学习中表现活跃,并有大量可行性建议4分

③在组织生活中表现一般,并有较多可行性建议3分

④在组织生活中很少发言2分

⑤在组织生活中表现不积极,有怨言、影响他人情绪0分

2、支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15分):

(1)参考依据:学生党员在每学期内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以“评分标准”为准。

(2)评分标准:

①党员必须积极与培养对象主动联系,至少每月1次,并认真观察培养对象的思想动态,认真填写培养记录,满分为5分;

②每次填写材料或党支部安排活动能够准时到场、表现非常积极主动、任劳任怨的完成各项任务 5分

③填写材料或党支部安排活动无故迟到、早退现象,作风懒散、表现不积极,有怨言、影响他人情绪,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任务每次扣1分

注:党支部对党员在一学期内的各种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作出详细记录并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

〈四〉民意支持率(15分)(班级评定占10分,党支部评定占5分)

参考依据:每学期党支部针对党员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

1、班级评定(满分10分):

(1)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优秀率为80% 10分

(2)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优秀率为70-80%(不含80%) 8分

(3)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优秀率为60%-70% (不含70%) 6分

(4)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优秀率低于60% 5分

2、党支部评定(满分5分):

(1)党员在其所在党支部的优秀率为80% 5分

(2)党员在其所在党支部的优秀率为70-80%(不含80%) 3分

(3)党员在其所在党支部的优秀率为60%-70% (不含70%)2分

(4)党员在其所在党支部的优秀率低于60% 1分

<五>思想动态(满分15分)

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撰写感想,若能在院报、校报或正式刊物上发表及被宣传采纳的加5分/篇。

3、为同学、集体班级做好事者并能得到班集体或老师认可的加1分/件。

4、辅导员对党员综合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分为5分

〈六〉所获奖励(10分)

1、在院级活动中获奖者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2、在校级活动中获奖者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3、在省级活动中获奖者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

4、在国家级活动中获奖者加10分

5、凡CET4通过者加3分,CET6通过者加4分,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考试者(含国三)加2分

6、凡受到学校处分者此项为0分

注:以上各项加分若有重复以最高分项计;但上述各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10分。

经管学院党总支

2014年5月6日

党员考核与评价制度

党员考核与评价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上档次,特制定如下考核与评价制度。 一、党员考核与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践行“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党员的要求,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党员队伍管理,着力构建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为党组织注入勃勃生机,通过加强对党员的考核,使全体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党员考核与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考核评价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党员考核与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

1.政治品德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讲政治的要求植根于灵魂深处,自觉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2.党性观念足。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积极参加党支部举行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运用到农村牧区工作的实践中,将理想信念体现到农村牧区工作的动力中,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3.纪律意识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中无“庸懒散浮拖”等不良风气。 4.品行修养好。能把“德行”贯穿做人做事始终,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坚持“两个务必”,自觉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准则,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杜绝“雁过拔毛”式问题的发生,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5.服务意识高。坚持“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时刻掌握基层和农牧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以服务人民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要清正廉洁,一心为民,不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服务基层和群众,提高服务效率,高效细致,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党员考评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党员考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具有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均需参加考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6个月的,只参加党内评议。出国(境)一年的交换生不参加考评。 二、考评内容 (一)政治素质 1.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准时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有关会议,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 4.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情况。 (二)能力素质 1.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处在本班级中等以上水平。 2.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科研、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专业技能。 3.在学校、学院、班级和社团组织中锻炼自身,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4.能合理安排时间,积极拓展自身各种能力和素质,努力做到全面发展。 (三)作用发挥 1.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关心集体,勇挑重担。 2.讲自律,讲奉献,讲服务,讲责任,自觉维护党员形象,积极营造所在集体的良好氛围。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好表率,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密切联系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向同学宣传党的思想主张,在发展优秀学生入党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5.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群众中的热点问题及各种思想状况,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出谋划策。 (四)其他情况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定为不合格: 1.因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因课程学习不合格导致留级、退学者。 3.对党组织的决定或交待的任务敷衍了事或拒不执行者。 4.参加非法组织、宗教团体,或参加非法集会,或宣传反动言论者。 5.触犯国家法律者。 6.经所在党委(党总支)认定具有其他有损党员形象行为者。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党支部委员会经讨论后,可酌情提高考核等次: 1、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立场坚定,有突出表现的; 2、学习进步显著的; 3、在学校、学院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 4、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5、见义勇为,表现突出的; 三、考评方式 (一)考评按年度进行,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年初。在实施考评前,考评领导小组要召开学生党员大会,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考评目的、意义,正确对待党内外群众意见,明确考评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学生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职能,做好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我院的发展、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考核范围: 院团委、各系团总支全体团干,院、系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各班的全体班团干部及社联、各社团的学生干部。 二、考核目的: 1、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3、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

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4、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保持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保持良好健康的形象。 5、全体学生干部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充分发挥“双建双带”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帮助其他同学共同成长进步,为系、院争荣誉。 三、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及细则考核实行评分制,基础分80分,奖励分20分。项目、内容、分值分布及具体细则如下: (一)基础分项:(总分80分) 德:(15分) 1、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院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3、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能:(15分) 1、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 2、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XXXX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XXX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杜绝“入党前进步,入党后停步,转正后退步”的现象。根据《中共XXX委员会学生党员考核暂行办法》、结合《XXX学生党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我系学生党员的特点,特修订此考核管理办法。 一、量化考核组织机构 量化管理考核组织领导小组由应化系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学生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学生党支委员及各党小组组长。 二、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分为政治素质、专业学习、工作表现、行为规范及群众基础共五个方面的内容,各项考核内容均设有若干考核要素,各要素根据情况赋予不同的分值(见附件)。 三、考核等级: 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原则上评为“优秀”等次的量化考核得分不得低于90分;评为“良好”等次的不得低于80分;评为“合格”等次的不得低于70分;69分-60分的原则上评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只得评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程序 1、党员自评。学生党员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的各个方面,对本人该学年的现实表现进行书面总结,并填写《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2、支部评议。支部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按照考核评定标准,对被考核学生党员进行无记名考核评分,填写《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3、支部确认。支部核实相关相化数据,按照“(党员自评分×40%)+(支部评议分数×60%)+加分项目得分”即为该党员量化考核得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是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院系其他各类奖励、先进评定的重要依据; 2、正式党员考核为“优秀”等级的,系将授予其“系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并积极推荐到学院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支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口头警告,并取消当年的一切评优资格,本人要制定出整改计划,在组织督促下限期改进;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预备党员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要延长预备期;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考核材料由总支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毕业时一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附:XXX学生党员目标考核表(一) 群众测评表(二) XXX学生党员目标考核表(一) 姓名:政治面貌:所属支部:所属党小组:考核时间:年月日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大学生党员处罚条例

大学生党员考核处罚制度 一.会议考核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未经请假且无特殊原因无故缺勤或迟到,做出书面检讨,两次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支部例会: 毕业生党以外的所有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两周一次的支部例会;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无故缺勤或迟到,在例会上当众批评并作出口头及书面检讨,毕业生党员只要在校,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支部例会;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无故缺勤者,当众批评并作出口头及书面检讨。 3.党员发展与转正大会: 所有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 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无故缺勤者,当众批评并作出口头及书面检讨。 二.组织活动考核制度: 1.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和任务,当众批评并作出口头及书面检讨。情况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支部举办的大型集体活动,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无故缺勤者,当众批评并作出口头及书面检讨。 3.活动中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发生责任事故,在例会上做出书面检讨。 4.活动中表现不积极,例会上当众批评. 三.班主任考核制度: 1.不按时上交班主任月考科材料,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 2.党课及党员发展等相关工作,不积极按时完成,给支部带来一定影响,当众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情况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对支部活动不积极宣传,不关心班级事务,不了解班级动态,给予警告处分。四.党员个人考核制度: 1.不注意个人行为言语,严重损坏党员形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做出破坏支部团结的事情,情节严重者,给予留党察看以上处分。 3.不按时交纳党费,超过三个月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1.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销党内职务; (4)留党察看; (5)开除党籍。 2.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3.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民族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学生干部工作管理,提高其工作效率,同时完善各部门自身建设,使其工作制度化,使每位学生干部都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特制定此项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概述 1、考核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2、考核对象:民族学院全体学生干部。 3、考核办法:由主席团成员(主席和副主席)和办公室共同制定考核细则并监督执行,由各部门进行具体操作。 4、考核目的:加强学生干部工作管理,使每位学生干部能做“工作上的先锋,学习上的楷模,做人德品兼备”,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提高学生干部队伍总体战斗力和素质。 二、考核标准 每位学生干部每学期基础分为100分,按以下条例进行相应的减分,一个学期进行一次总结,学期末得出评分结果。 积分90分及以上75分及以上75分以下 标准优秀合格不合格 积分优秀者,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合格者,可继续任用为学生干部;积分不合格者,将考虑是否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三、考核细则

1、思想考核要求 一名学生干部,首先要有良好的思想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席团成员有责任注意各部门每位同学的思想动态,如发现异常,及时反馈给负责老师或者通过谈话等方式进行开导。学生干部在生活上要严格要求自己,要给周围同学树立榜样,做到不抽烟、不酗酒、不打架、不骂人、不在宿舍内起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例会考核 例会每两周一次,要求各部部长、副部长及部员均要参加例会,例会开始前由办公室进行点名并报主席。无故缺席者,一次扣除10分,第三次无故缺席就自动退出。若有事情可以向负责老师和主席请假,由各部内其他成员转达工作,每学期每人只能请假3次,请假者本人每次扣除2分。例会迟到一次扣除2分,连续迟到3次作为一次无故缺席。例会期间,各部部长或副部要进行前两周工作的总结和接下来的工作计划,每位出席会议的学生干部都有权利对本部门的任何一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被采纳将给予5-10分的加分。 例会考核由副主席每个月进行统计一次并在例会上宣布。 4、上课考核要求 逃课并非大学里的必修课,在预科,作为一名即将成为大学生的学生干部,更不应该逃课,应当给身边的同学做一个学习

党员考核评价制度

党员考核评价制度 (一)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支部会议出勤率:基本分3分 A.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以此类推,四次(含)以上得0分。 B.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2分。 (2)支部会议的表现情况:基本分3分 A.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的加1分。 (3)支部活动的表现情况:基本分4分 A.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3分。 (4)思想汇报情况:基本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三个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正式党员此项为满分)5分 A.思想汇报要求主题思想突出,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出现抄袭现象扣1分/篇。 (二)党员的学习 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杂志、网站上发表的,依次加5分/篇,3分/篇,2分/篇,1分/篇。 2、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敬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 3、党员在《支部生活》或其它刊物上及江东城管网上发表一篇报道加1分/篇,在市、省级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分别加2分/篇、3分/篇,国家级加6分/篇。 4、在各种理论刊物上发表论文加分情况参照报道执行。 (三)党员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 2、党员应积极参加党委、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有表现突出,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加1分/人/次。 3、社区联系工作(支委考评,一般党员得基本分):根据党员所联系的工作表现,支部对其联系工作的满意度加以考评,合格加3分,不合格扣1分。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认真遵守我局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局通报批评处分扣考评分1分/人/次,支部通报批评扣考评分3分/人/次。

大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大学生党员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学生须知》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1、学生党员应严格按照《学生须知》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2、学生党员学习上应不挂科,努力获得奖学金,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操或晨读晨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好晚自习,能做到诚信考试。 4、学生党员严禁在寝室及教学楼里吸烟、喝酒、打架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日常应保持好内务整洁并严格遵守我院生活部及女生部条例,不做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不做为党员抹黑的事情。 6、每一名党员应在寝室将党员标志牌立在床头被子上,出席党员活动、会议应携带党员牌。 7、学生党员应按时参加党员支部大会、党内组织生活

会及所组织的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及时请假。 8、考核本着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模范作用的目的,依据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勤、学习、内务、日常、活动、会议这几方面对党员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量化即将考核的成绩以分数的形式表现出来;考核以表格形式表现出来,每月一小节,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总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公示。 9、党员中学生会干部违反以上条款者,除按《学生干部考核》处罚外,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将给予党内处分、延期转正及开除党籍处理。 备注:基础分为100分,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相应的加减。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为优秀,进行相应表彰。b等为合格。c等为不合格,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最终解释权归xx学院团总支所有。 ※以上所有制度的实施由组织部监督,并及时汇报情况。 xx年x月

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核制度

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促进党员发展对象自觉按照学生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帮助发展对象早日加入党组织,特制订本制度。 一、 考核办法 1、 党员发展对象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原则进行。 2、 本制度针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学习、行为规范和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发展对象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3、 发展对象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 各班级党小组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核中应发挥主要作用,推进考核工作的进行。 二、 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方面 1、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 2、 关注社会时政热点,关注支部动态发展,积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3、 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二)业务学习方面 1、 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现象。 2、 在学好本专业知识以外,积极涉猎其他学科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积极考证考研。 3、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搞好学习,积极营造本宿舍、本班级的良好学习风气。 (三)行为规范方面 1、 组织观念强,服从党组织的各项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

的各项任务;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不无故缺席。 2、 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创新精神。 3、 严于律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现象。 (四)群众基础方面 1、 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 2、 从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具有奉献精神。 3、 在班级、院、校的任职情况,均纳入考核范围。

大学生党员发展标准

大学生党员发展标准(目前执行标准) (一)基本标准。 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资格、党员基本条件和党员义务权利等三方面内容。 (二)历史标准。 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本人的日常言行特别是涉及对党政方针的评述,在重大政治斗争面前的表现(如考察在与*功邪教作斗争中的表现),有无历史问题、作风问题;考察对象直系亲属的政治历史问题等。 (三)具体标准。 1、培养标准(党校高级班学员标准)。主要指标:①向班级所在基层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②政治立场坚定,是非观念明确,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能结合时政要闻向党组织坦诚自己的真实想法,对照自己的言行开展自我批评,并对自己存在的缺点有改正的愿望和实际行动; ③注重理论学习,在思想认识和理论修养上有进一步提高,工作学习上有明显进步;有主动争取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一步学习提高的实际行动和表现;④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自觉主动,成绩优秀或进步明显;⑤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助人为乐;⑥积极参加党团学活动;在集体活动中愿意承担并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发挥带动作用。⑦有所在团支部向党组织推优的事实(团员推优入党)。 2、考察标准(党员发展标准)。主要是党员发展的考核指标。对发展对象就学习态度与成绩、工作热情与能力以及其群众基础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来认定其是否具备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标准:①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②已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课,“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一般应在70分以上;③在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后,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④考察期自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含初级班)学习之日算起,至少应满1年;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学习成绩标准:①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努力,各门课考试综合成绩居中上游(大一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30%,大二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50%,大三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60%同时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②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现象;③能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开展学生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或社会实践活动。 工作能力标准:①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是学生干部,要联系他所在的学生组织就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了解,如果各方面表现比较差,不予发展;原则上考察期间干部考核中为“优秀”; ②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是普通同学应做到能主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为组织或集体作贡献的具体事实。 群众基础标准:①培养联系人认可。有培养联系人向党组织的明确意见表示:考察对象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已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②同学接受。能团结同学,有助人为乐、关心同学的具体事实;在深入群众调查意见中,同学的态度和意见应基本一致赞同发展;③教师肯定。要征求班主任、有关教师、辅导员的意见,其意见对考察对象的认识应基本趋同,即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④团组织推荐。所在团支部或团总支有向党组织推优的事实;⑤无原则性问题。在党员拟发展对象公示和师生意见征求中,没有涉及政治思想、重大违纪、动机不纯、群众反对等原则性意见;若意见属于缺点和善意的批评,且考察对象能够正视并在组织的教育帮助下已经改正的不属于原则性问题。 日常表现标准:①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任何一级通报批评记录;②学生宿舍区表现良好,无违规记录;③在各类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

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规范管理,责任到人,使学生干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一)、班级干部职责: 1、班长: ⑴在班主任指导下,全面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安排部署整体工作; ⑵负责班级课堂考勤,课前5分钟考勤工作,协助学习委员做好晚自习考勤工作; ⑶协助班主任搞好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⑷负责班委会成员间的协调工作; ⑸完成我系分会、自律中队交付的工作 (6)教室电视机的管理工作; (7)完成班主任或系上安排的其它工件工作。 2、学习委员: ⑴按要求填写教学日志; ⑵完成教师安排的教学工作(如安排实验名单、收发作业、教学分组等任务); ⑶协调勾通任课教师与同学的关系,及时反映与学习相关的问题; ⑷每学期期中考试前后召开一次教学意见征求会,以书面形式向系上进行反馈或进行调研问卷; ⑸负责向同学通知和组织有关教学方面的活动(学术报告、考试、竟赛等); ⑹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3、体育委员: ⑴负责早操的组织及考勤工作; ⑵负责体育课的联络工作; ⑶负责组织体育活动的参与工作; ⑷负责开展本班的体育活动的组织及策划工作; ⑸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4、劳动委员: ⑴安排教室、清洁区的值日生及执行的监督工作; ⑵教室的安全、公共设施设的安全防卫工作; ⑶教室制度的制定及教室及美化设计工作; ⑷参与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 ⑸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5、生活委员: ⑴填报本班生活费的发放工作; ⑵班费收支的管理工作;

⑶宿舍卫生的清扫安排和监督检查工作; ⑷参与生活部宿舍卫生的检查工作; ⑸监督学生的日常养成素质的提高; ⑹向系上反映学生生活情况; ⑺大型活动的后勤工作; ⑻信箱的管理; ⑼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6、团支部书记: ⑴在班主任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团支部会议,安排部署整体工作,协助班长开展班务工作; ⑵负责团日活动的组织; ⑶协助班长搞好班务工作及考勤工作; ⑷负责本支部马列学习及党课学习的组织工作; ⑸负责支部青年志愿者工作; ⑹负责团员的纳新管理及教育工作; ⑺负责推优工作; ⑻协助班主任搞好综合测评工作; ⑼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7、组织委员: ⑴负责团日活动的策划、记录整理等工作; ⑵团员登记、纳新考察、收交团费等工作; ⑶负责干部的量化考核工作; ⑷协助书记搞好推优工作; ⑸配合系组织委员作好团日活动检查等工作; ⑹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8、宣传委员: ⑴负责本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 ⑵负责安排墙报、黑板报的完成组织工作; ⑶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 ⑷参与宣传部的宣传检查工作; ⑸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9、文艺委员: ⑴负责本支部的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 ⑵组织有关文艺节目的编排工作; ⑶向院系推荐各类文艺人才; ⑷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二)团总支、系分会各部的工作职责 <一>、团总支: 1、副书记: ⑴协助团总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团总支委员会议,起草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⑵负责协调各部的关系,总体安排工作思路;

学生党员党员考核办法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意义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标准及内容 详细考核依据请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三、考核的用途 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每学年上学期的党员民主评议以及每学年下学期的优秀党员评选。 2、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在每年十一月份进行。评议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等步骤进行,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各步骤参照每学期民主评议策划方案具体实行。 3、党员评优工作安排在每年三月份进行。届时,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评选出院级、校级优秀党员及推荐竞选湖南省百佳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学生党员名单。 4、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院(系)、班级范围内公布,并分析考核情况。 5、对考核分数过低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不合格学生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附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附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014年9月,《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六种情形,并进一步严格规范组织处置的程序。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阵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严格执行组织处置程序: 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处置程序:评议,初步认定→调查,初步意见→预审(分两种情况)→表决→审批(分两种情况)。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超过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党员考核制度

党员考核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党员目标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管理的有效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管理的内容 (一)政治学习及业务技能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分)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积极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争做标准作风的表率。(10分) (二)组织生活 3、按时参加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会议、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集体活动。(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党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10分)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8分) (四)遵守规章制度 6、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当职工满意的党员。(5分) (五)服从组织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4分) 8、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踊跃参加并圆满完成支部和车间交给的各项任务。(4分) (六)做好本职工作 9、积极投身到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10分)

(七)联系职工 10、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向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职工意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5分) 11、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5分) (八)党员作用发挥 12、坚持党性原则,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时时处处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做群众的表率。(10分) (九)团结互助 13、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搞好同志之间的团结,不做破坏团结、有碍稳定的事。(4分) (十一)缴纳党费 14、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10分)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按照自评、互评、支部评议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凡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被支部审定为优秀的党员,方可参加上级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党支部 2012年2月10日

党员干部学习考核制度

党员干部学习考核制度 1、学习考核的目的:为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使党员干部学习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在党员干部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实际效果。 2、学习考核的指导思想:对党员干部学习进行考核,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通过考核,了解、评价党员干部学习的情况和效果,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在科学理论的认识上、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党性锻炼的加强上、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上有新的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团结型、廉洁型的新型党员干部队伍。 3、学习考核的主要内容 (1)学习的态度:是否积极参加党支部理论学习活动、单位学习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是否积极参加党校学习、开展自学;是否坚持作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掌握知识的情况: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党建、党史和中国近、现代历史知识掌

握的情况;对本职工作业务知识熟悉程度的情况。 (3)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运用理论观察、分析、思考和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现实问题的能力;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运用理论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自觉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能力,做到言行一致。 4、学习考核的方法程序 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的考核,由所属党支部进行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党支部自行安排,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个人述学:党员干部对自己学习的情况进行汇报和自我评价。述学内容包括在职自学、参加党支部理论学习、党校学习的情况,学习体会和成果,存在问题等。 (2)群众评学: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评学表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让干部群众对党员干部学习知识、运用理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 (3)组织考学:采取调阅干部个人学习档案,检查党支部学习记录,查阅读书笔记、撰写的调查报告、与党员干部本人和群众个别谈话等方式,年终由上一级党组织抽调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5、学习考试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1)考试考核结果的评定:考试情况,用优、良、中、差或百分制来评定成绩。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在大学生中积极培养和发展新党员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下文是党员量化考核细则,欢迎阅读!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一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高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试点》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探索党员日常量化评定管理措施,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目标 (一)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工作热情。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将党员义务具体化,行为准

则明晰化,使广大党员认识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管理水平。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用数字量化衡量党员素质高低,使党员作用发挥好坏有明确尺子,党员评议有客观公正的标准。 (三)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将党员履职情况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中,从而增强党员的动力,鞭策、激励每名党员履职尽责,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三、参与范围 机关及下属支部在职党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 五、时间安排 每年进行两次量化评议。第一次量化评议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量化评议在12月30日前完成。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与学生会是在院领导下的在籍大学生的学生组织,以下简称“团学联会”。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规范联会内部管理,增强干部责任感和集体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更好地执行团总支和学生会的职能,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为全院优良学风服务,为传承和发扬经管人奋斗不息的精神服务! 第三条本联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本联会精神:团结、奉献、博学、砺行 第五条本联会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帮助同学进步和成长; (三)负责院团委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各团支部的基础建设工作; (四)沟通我院党政和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通道,反映同学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五)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树立优良的经管学院形象,协助经管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为同学成才铺路。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本联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本联会内,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八条原则上各部门受学校学院及联会主席团领导,受其监督。 第九条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拥有批评权、监督权。 第十条学生干部均由选举产生,表现突出者或有特殊情况时,可直接任命。 第十一条机构设置: (一)主席团:该团设团委秘书长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二)团总支: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秘书部,编辑部五部门,各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可增设委员若干名。 (三)学生会:设有学习部,心理健康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女生部,毕业生工作小组,贫困生资助小组,治保部九部门,各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可增设委员若干名。 (四)联会机构经院领导同意可增设、删减,各部门人员数依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章学生干部 第十二条凡属我院在籍大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成为一名系干,都可申请加入本联会,通过公平竞选,择优入取。 第十三条学生干部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及各部门具体规定行事。(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指挥,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部门交待的任务。 (四)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维护学校、学院荣誉。 (五)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十四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部门和联会会议,参加本部及联会组织的活动,接受学生干部各类教育与培训。

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党建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真正解决大学生党员中“思想入党”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生党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用党章、校规校纪规范自己的言行,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发现不足,及时弥补,在学习和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 第三条学生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包括: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接受组织培训,完成组织分配的一切任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每学期不得少于二次。 第五条各党总支要将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要了解学生党员的整体情况;要督促检查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要注意收集、整理、总结、交流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以提高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 第六条每年年末(12月下旬),学生党员要按照支部要求上交自我鉴定,总结自己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第三章学生党员奖惩制度 第七条对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考核优秀的学生党员,报校党委批准,授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原则上一年评选一次。

党员 考核办法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三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全局全体党员。 第四条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章量化考核项目 第六条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三大部分。 1、党员领导于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 (1)理论学习情况(25分): ①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 ②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

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 ③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 ④参加市、区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 ⑤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 (2)组织生活情况(20分): ①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 ②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 ③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少一次会议扣0.5分。 ④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 ⑤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少一次党课扣0.5分。 (3)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5分): ①能够履行本单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给其他党员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