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考核表-市政公用工程
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2003 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 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 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4000 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20000 平方米以上;(三)安装工程造价为800 万元以上;(四)市政工程造价为1000 万元以上;(五)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300 万元以上;(六)桩基工程造价为200 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主体工程量完成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30%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第九条省级文明工地的现场考核实行百分评分制.评分标准分现场安全考核、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以及安全基本知识三部分,分别占总分的55%、35%、l0%, 具体评分标准附后。
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汇总表—房屋建筑工程

附表 :
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汇总表
(房屋建筑工程)
注:在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中使用具有引导性作用的信息管理和技术手段,并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的,考核组集体讨论后,向评审组织部门推荐提出加分申请,并在评语中作出说明。
表一:现场安全管理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评。
表二:现场安全防护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评。
表三:临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评。
表四:现场文明施工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评。
表五:现场绿色施工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表六:劳动保护与平安创建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评。
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汇总表—房屋建筑工程

附表1:
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汇总表
(房屋建筑工程)
注:在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中使用具有引导性作用的信息管理和技术手段,并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的,考核组集体讨论后, 向评审组织部门推荐提出加分申请,并在评语中作出说明。
表一:现场安全管理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I:地不得参评。
表二:现场安全防护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1:
表三:临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I:
表四:现场文明施工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I:地不得参评。
表五:现场绿色施工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表六:劳动保护与平安创建考核评分表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1:。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现场安全考核评分表(装饰工程)

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现场考核汇总表
(装饰工程)
表一省级文明工地现场安全管理考核评分表
(装饰工程)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表二省级文明工地现场安全防护考核评分表
(装饰工程)
注: 1.★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2.若现场无脚手架按缺项计算分值.
表三省级文明工地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考核评分表
(装饰工程)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表四省级文明工地现场文明施工考核评分表
(装饰工程)
注:1.★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2.若现场无生活区,按缺项计算分值.
表五省级文明工地现场平安创建考核评分表
(装饰工程)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现场安全考核评分表(装饰工程)

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现场考核汇总表
(装饰工程)
(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表二省级文明工地现场安全防护考核评分表
(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注: 1
2.若现场无脚手架按缺项计算分值。
表三省级文明工地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考核评分表
(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表四省级文明工地现场文明施工考核评分表
(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注:1.★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评选。
2.若现场无生活区,按缺项计算分值。
表五省级文明工地现场平安创建考核评分表
(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苏州市建筑施工创建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五牌一图”不规范,不齐全扣1~2分,安全色标无针对性扣1分,无民工工资告示牌扣3分,无宣传报栏扣2分,标牌字体不规范扣1分,不整洁扣2分。
10、基坑支护
(10分)
临边防护、坑壁支护、坑边荷载不符规定扣1~3分;无排水措施扣3分、措施不妥扣1~2分;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作业环境安全等有一处不符要求扣2分;基坑支护无监测记录扣10分。
11、模板支撑
(10分)
立柱不符要求扣2~5分,立柱垫块使用易碎材料有1处扣1分;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时安全防护等不符要求有1项扣3分;砼强度、运输道路、作业环境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有1项扣2分。
不按总平面布置堆放扣3分,无料仓或料池扣2分,无标牌扣1分,乱堆放扣2分,易燃、易爆材料未分隔堆放扣3分;“下脚料”混堆扣1分;成品保护差或无措施扣2分;设备保养不洁扣1分;无合格计量器具扣1分。有条件、不使用预抖混凝土扣2分。
现场住宿12分
禁止在建工程内住人,宿舍门窗齐全,夏天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天能保暖,整洁有序,窗明地净;使用正规单人床,衣衩,物品放置整齐,宿舍内用电规范,不烧煮东西。
8、施工机具
(8分)
无安装验收记录扣1~5分;防护装置不齐全扣1~3分,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和绝缘装置扣3分;各种机具使用不符要求有1处扣1~2分;气瓶无标识、存放和使用不当扣1~2分;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打桩机械无“两证两书”扣3~5分。
9、起重吊装
(10分)
起重机械无限制、限位器、无保险装置,无“两证两书”等有1项扣5分;司机、指挥无证上岗扣5分;钢丝绳,地锚不符要求扣1~3分;高处作业不符要求扣3~5分;其他有1项不符扣2分。
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分汇总表
3.综合治理(30分)
(考核得分×30%=
文明施工合计得分
扣分、加分项目(±5分)
该工程综合得分为: 安全生产得分( )×60%+文明施工得分( )×40%+扣分、加分项目得分( )
=
专家复查组意见:
复查人员签名:
复查日期: 年 月 日
注:其中有评分项目为0分或脚手架缺项的,不得评为安全文明工地。
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分汇总表
项目所在地:市县(市)
工程项目名称
形象进度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项目及权重得分
评分情况
安全生产
1.安全管理(20分)
(考核得分×20%)=
2.脚手架(10分)
(考核得分×10%)=
3.高处作业(10分)
(考核得分×10%)=
4.模板工程(10分)
(考核得分×10%)=
5.临时用电(10分)
(考核得分×10%)=
6.塔吊与起重吊运(15分)
(考核得分×15%)=
7.基坑与沟槽工程(10分)
(考核得分×10%)=
8.桥梁施工(15分)
(考核得分×15%)=
安全生产合计得分
上述1-8项实得分( )÷应得分( )%=
文明施工
1.场容场貌(40分)
(考核得分×40%)=
2.临时设施(30分)
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2003 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 ( 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 8000 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 4000 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20000 平方米以上;(三)安装工程造价为 800 万元以上;(四)市政工程造价为 1000 万元以上;(五)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 300 万元以上;(六)桩基工程造价为 200 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 主体工程量完成 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 30% 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
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
常熟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市政类)检查概况表 .doc
□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县(市、区)检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检查□其他检查考核组组长: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规定项)□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县(市、区)检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检查□其他检查项目名称:考核组组长: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安全管理)□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县(市、区)检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检查□其他检查项目名称:考核组组长: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模架和脚手架工程)□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县(市、区)检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检查□其他检查项目名称:考核组组长: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起重机械)□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县(市、区)检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检查□其他检查项目名称:考核组组长: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工程)□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县(市、区)检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检查□其他检查项目名称:考核组组长: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临时用电)□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县(市、区)检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检查□其他检查项目名称:考核组组长: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安全防护)□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县(市、区)检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检查□其他检查项目名称:考核组组长: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扬尘防治)□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县(市、区)检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检查□其他检查项目名称:考核组组长: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平安创建)□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县(市、区)检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检查□其他检查考核组组长: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加分项)□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县(市、区)检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检查□其他检查项目名称:考核组组长: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2003 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 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 8000 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 4000 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20000 平方米以上;(三) 安装工程造价为 800 万元以上;(四)市政工程造价为 1000 万元以上;(五) 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 300 万元以上;(六) 桩基工程造价为 200 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主体工程量完成 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 30% 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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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牧〔2010〕17号 页脚内容8 附表1:
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汇总表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 工程地点 结构层次 申报单位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 形象进度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安全管理 (20分) 安全防护与现场防火(20分) 临时用电与机械设备(20分) 文明施工(20分) 绿色施工 (10分) 劳动保护与平安创建(10分) 附加分 (0-5分)
总计得分: 评语:
现场考核组组长(签字) 现场考核组成员(签字) 现场考核时间 注:在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中使用具有引导性作用的信息管理和技术手段,并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的,考核组集体讨论后,向苏农牧〔2010〕17号 页脚内容8 评审组织部门推荐提出加分申请,并在评语中作出说明。
表一:现场安全管理考核评分表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序号 分项内容 扣 分 标 准 标准分值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资质与资格 1、★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 2、★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 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未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4、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委派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5分; 5、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5分;
2 组织体系 1、★未进行主要风险源辨识、登记、公示; 20 2、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10分; 3、项目部未按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10分; 4、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未挂设在作业场所显著位置,扣10分; 5、使用其他单位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扣10分;
3 安全教育和交底 1、未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5分; 10 2、未对进入新岗位或者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扣5分; 3、未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的扣5分,班组活动记录不全的扣3分;
4 安全检查 1、未有效开展日常、定期、敏感期安全检查或安全专项整治,扣10分; 20 2、对事故隐患未进行整改闭合的,每项扣5分;
3、施工过程未开展阶段性安全评估,扣10分;
5 应急管理 1、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总体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扣10分; 10 2、未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等设施,未设置应急逃生通道,扣10分; 3、未及时更换补充失效的应急资源,扣10分;
6 监理 管理 1、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扣10分; 10 2、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生产监理细则,扣10分; 3、未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扣10分; 4、项目主要监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扣4分; 5、未对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查,扣5分; 6、未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或隐患复查未及时,扣5分; 7、未及时对比、核查、分析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扣5分;
7 其他 1、★现场管理未使用LBS系统; 20 2、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场所未设置明显标识、警戒围栏或安全引导语等安全警示标志,扣10分; 3、对市政管网和周边建、构筑物、供电设施未制定防护措施的,扣10分; 4、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扣10分;
考核时间 总计 100
考核人 苏农牧〔2010〕17号 页脚内容8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评。
表二:现场安全防护考核评分表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序 号 分项 内容 扣分标准 标准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高 处 作 业 1、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扣10分; 2、施工人员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每人扣2分; 3、“四口”、“五临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4、防护设施未做到定型化、工具化,扣3~5分; 5、各类通道口、设备防护棚的设置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3分 6、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7、卸料平台未做到工具化、定型化的扣5分;未与建筑物可靠固定的扣10分;无限载标志的扣3分。 30
2 沟槽基坑、井下作业 1、★无专项方案或编制、审批不符合要求; 2、★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未组织专家认证; 3、★防坍塌措施落实不到位; 4、支撑系统施加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扣20分; 5、放坡坡度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 6、坑(槽)边违规堆载每处扣5分 7、土方开挖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8、有毒有害井下作业无有效的防范措施的扣20分; 30 3 脚 手 架 和 模 板 支 撑 1、 ★脚手架分包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具式脚手架未经检测合格使用的; 3、 ★现场搭设不符合架体的计算性措施要求的; 4、 ★无搭设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论证及审核、审批; 5、 钢管、扣件及其他主要架体材料无合格证明文件的,扣10分; 6、 架体立杆底部垂直着力点(基础、悬挑型钢)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7、 架体稳定性措施(连墙件、附着支座)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8、 现场搭设不符合方案和规范的构造性措施要求的,扣3~5分; 9、 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模板支撑、物料提升机附墙件等与脚手架连接的每处扣5分; 10、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或堆放不均匀的扣3-5分; 11、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验收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扣3-5分。 30 4 现场防火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临时用房等,与在建工程的防火具体不符合规范要求; 2、★采用金属夹芯板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未达到A级; 3、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专项方案的,扣 3分; 4、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 分; 5、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扣 3分; 6、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制定动火监护人员,扣 3分。 10 苏农牧〔2010〕17号
页脚内容8 考核时间 总 计 100 考 核 人
注:1、★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评。 表三:临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考核评分表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序号 分项 内容 扣分标准 标准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临 时 施 工 用 电 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的; 2、★施工现场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混用的; 3、★未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 4、★在建工程和施工机械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且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5、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不全,缺一项扣1分; 6、临时用电工程未经相关部门验收的,扣3分; 7、TN系统中,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未做保护接零的,有一处扣2分;PE线未贯通的,扣5分; 8、未设置配电室的,扣3分;配电室的布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 9、室内电缆线路未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的,扣2分;室内电缆未架空敷设的,或沿墙角、地面敷设的,未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的,扣5分; 10、室内配线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低于2.5米的,有一处扣1分;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电箱内电器装置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12、重复接地不符合规范的,扣3分; 13、特殊场所施工未使用安全特低压照明器的,扣3分; 14、室内外照明装置的使用(固定、高度、接线等)不符合规范标准,有一项扣1分;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内容不全的,扣3分; 50 苏农牧〔2010〕17号
页脚内容8 2 施 工 机 械 1、 ★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设备装、拆无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不符合程序; 2、 ★塔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装、拆单位无相应资质; 3、 ★塔机、施工升降机等特种设备未经检测验收或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 4、 ★使用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产品; 5、 机械设备基础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技术规范要求,扣10分; 6、 附墙装置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且未经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设计计算的,扣10分; 7、 设备架体结构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技术规范要求,扣10分; 8、 安全装置或限位装置失效、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或装置本身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9、 设备电气与通讯装置以及其他装置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10、 施工机械状况、使用工况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扣3~5分; 11、 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规范,每台扣3分; 12、 施工机具无出厂合格证明材料或未履行验收程序,每台扣3分; 13、 设备维修保养状况较差或无维修保养记录,扣3分; 14、其他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扣3~5分。 50 考核时间 总计 100 考核人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评。
表四:现场文明施工考核评分表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序号 分项 内容 扣分标准 标准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临 时 设 施 1、 ★在建工程兼作宿舍的; 2、 未按总平面图布置临时设施的扣10分; 3、 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未明显划分的扣5分; 4、 宿舍内通风、采光差,不整洁的扣2-5分; 5、 宿舍净高、宽度、居住人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每项扣5分;宿舍内未设置可开启窗户及生活用品专柜的,扣5分; 6、 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饭煲、冬季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的扣2-5分; 7、 食堂无卫生制度、卫生许可证的扣5分; 8、炊事员无健康证或者穿戴、操作不文明的扣2-5分; 9、生熟食未分开或无防蝇、蚊、鼠、蟑螂等措施的扣3分; 10、食堂无吊顶,四周、地面未贴瓷砖、无排烟设施的扣3分; 11、厕所无冲水设备、无专人打扫,污垢、臭味重的扣3分; 12、未设置娱乐室、吸烟室和淋浴间的扣3分。 13、宿舍内电缆线路敷设未穿管的扣3分; 14、每间宿舍内未单设限流保护装置的扣3分。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