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地权益分配的机理研究
农地“三权分置”背景下的土地流转研究

9、强化服务管理:应加强基层 服务组织建设和管理
结论
农地“三权分置”背景下的土地流转市场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演示从农地“三权分置”概述、土地流转现状、影响因素分析和政策建议等 方面进行了探讨。
参考内容
引言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地流转权利体系重构已成为学术 界和政策制定者的焦点。三权分置作为一项重要的土地制度创新,旨在促进农地 流转,提高农地利用效率,并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本次演示旨在探讨三权分置 下农地流转权利体系重构的相关问题,以期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借鉴。
三权分置下的农地流转。三权分置是指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进行分离,以实现农地流转的制度创新。在三权分置下,农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承包权归农户所有,而经营权则可以流转给其他农业经营者使用。这种制度安排 有利于明确各方权益,规范农地流转过程,并降低流转成本。同时,三权分置还 有利于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研究方法
本次演示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进行研究。首先,通过 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评价,明晰农地流转权利体系重构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其 次,运用问卷调查法收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业经营者的农地流转情况及其对 权利体系重构的认知和需求。最后,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权利体系重构 在实际操作中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权利体系重构的效果。农地流转权利体系重构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 农民权益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积极作用。首先,通过权利体系重构,明晰了农地 产权关系,降低了农地流转的交易成本,有利于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次,权 利体系重构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此外,权 利体系重构还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可 持续发展。
我国农地交易中利益分配的法律探讨——基于农地发展权及其归属

=. 我国土地权利体系中的农地发展权范畴
农地发展权脱胎于土地发展权, 是其在农地交易中的 具体化 。 土地发展权, 也称土地开发权, 是一种可与土地所 有权分割而单独处分的财产权。 土地发展权的构想最初源
’ 基金项 目 国家社科基金 一般项 目“ : 农村发展 与农民财产权保护 的法律 问 题研究”(lF 0 6 的阶段性成果。 1B X 6 )
不是 个人的人为创造 , 而是社会发展 的结 果 。 政府 为公共
利益代表进行的社会性公共投资增加了土地价值, 上地
所 有者对 于土 地 增值 并未 付 出任何 投 资或劳 动 , t: 地 因J t L:
或以联营联建、 作价入股等方式将集体土地 用作城市房地
产 开发 。 然农村 集体 经济组 织及农 民可 以从中获 得 巨大 [ 2 虽
收益, 但是这种情况严重违反了法律, 并扰乱了我国土地交 易市场的秩序。 我们认为, 重新构建公平合理的农地交易利 益分配 的法律 制度较为迫切, 而农地发展权不失为一个较 好的切入点。
地发展权特别是农地发展权的概念已在学术上客观存在并 被普遍接受。 广义上的土地 发展权是对土地利用进行再发 展的权利, 包括在空间上向纵深方向发展, 以及在使用时变 更土地用途之权, 包括空间 ( 高空、 地下) 建筑权和土地开
发权 。 狭 义 上的土地 发展 权仅指 改变 土地 用途 的权利 , 尤 其是将 农用地 转 变为建 设 用地 的权利 , 即狭 义 上 的土地 发 展 权 就 是 农地 发 展权 。4 地 发展 权设 立 的 主要 日的在 于 _ 农
农地交易可以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 也可 以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成员之间。 后者往往同 时存在农地用途转变的情形, 是我国立法规制的重点。 土 地管理法 3 第6条规定:“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 农
中国农地制度之纷争“三权分置”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中国农地制度之纷争“三权分置”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及其解决途径中国农地制度长期以来受到广泛关注,其中“三权分置”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所谓“三权分置”即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流转权进行分置,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分别明确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流转权,实现权利分置和经营权利用权与承包地权属性质的解耦。
然而,“三权分置”中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引发了种种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流转权的分置可能导致土地资源碎片化和粗放性利用,无法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其次,不清晰的权利归属可能引发土地纠纷和冲突,造成社会不稳定和经济损失。
再次,权利分置中存在的不平等问题,可能导致土地流转中的资源向一方集中,加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
最后,权利关系不明确可能导致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恶化,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
为解决“三权分置”中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改进:首先,加强政府监管和制度建设,明确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流转权的界定和归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利纠纷和土地资源浪费。
其次,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制度和流转市场机制,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和现代化。
再次,加强土地管理和流转的信息化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优化流转程序和机制,推动土地流转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最后,促进土地流转中的公平和共赢,加强政府引导和扶持措施,鼓励多元化经营和农业产业链发展,推动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振兴。
总的来说,“三权分置”是中国农地制度的重要举措,解决“三权分置”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只有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政策措施,促进农地流转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目标。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推动中国农地制度的和发展,为农民增收致富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试论农村土地交易的权利配置及利益分享

引言:作为根本解决农村土地交易问题的关键举措,相关部门必须提高对权利配置及利益分享机制的重视程度,再加上具体的推动举措,以不断夯实农地利益分配的逻辑基础,推动农地权利系统的建立,保障农地流转市场的规范性,在根本上发挥权利配置和利益分享机制的真正作用,保证我国农地交易的正常开展。
一、农村土地交易的现状分析所谓的农村土地交易,就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土地政策的许可范围内,以货币为媒介,国家或者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性质的村集体所有的由个体农民使用的合法耕地、林地或其它各种农业用地的所有权的更换以及使用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交易主要包括有土地征用、土地投资、土地租借等多种形式,在交易过程中,往往要对被选中农地进行价值预估。
由于当前土地需求量的不断增大,使得土地使用者往往与相关行政部门相互勾结,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刻意压低农地交易价格,不仅使得农业用地大量流失,也使得农地使用价值急剧下滑,从而导致了现阶段农业经营难以持续发展,大大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虽然目前国家已在推行物权法,在一定程度上理清了农村土地的关系问题,并给予了一定限度的制度保障,但其无法彻底解决农地交易问题。
因此可以说,维护农村土地交易正常化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农村土地交易权利配置及利益分享的机制分析(一)构建农地权利合理配置体系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所谓的资源配置就是指产权在交易双方之间的流转过程,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就是效率问题,而产权变化情况将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率。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交易的权利配置方面存在着不公平且低效率的现象,究其根源发现是由于农村土地缺乏产权。
因此,笔者在此导入土地发展权的概念,以夯实农地权利配置体系的逻辑基础。
土地发展权,即对土地用途进行重新规划和改变的权利。
在传统做法中,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国家对农地实施直接的管理和规划,但伴随着我国农地集体所有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集体以及个人的土地权利正在不断被强化。
因此,要想适应当下的制度要求,必须基于土地发展权的理论基础以及实践经验,对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天津农地征用中农民土地收益分配机制研究

左 右 , 他 划拨 类 用地 不 足 3 % ①。 其 0
1 2 农地非 农化 趋势 .
随着 天 津工 业 化 、 市 化 的 继 续 加 速 推 进 , 计 未 城 预 来 5~ 0年 对 土 地 资 源 的需 求 还 将 持 续增 加 , 地 非 农 1 农
社会应当拥有土地增值 收益权 , 却忽视 了失地农 民拥有 获得充分补偿 的权利 。可见 , 2种观 点 , 这 各有其 片面 性, 都会导致分 配不公。因此 , 建立合理 的土地 收益分
土 地从 农 业用 途 转变 为 非 农 业 用 途 , 而伴 随农 地 非 农 化 会 引起 农 地 价 值 的增 值 。但 从 目前 的 征 地 补 偿 制 度 来 看 , 国征 地 的 补 偿 太 低 , 给 予 农 民 或 村 集 体 的 土 地 我 在
地农 民在农地被征后能分享土地增值 带来 的收益, 障 保
关
键
词 :农地非农化 ; 土地收益 ; 民权 益; 农 分配机制 ; 天津 市 文献标 志码 :A 文章编号 :10 —3 3 2 1 )4 0 3 . 03 2 6 (0 2 0 . 14 0 4
中图分类号 :F0 . 3 13
O 引 言
随着我国工业化 、 市化进程 的加快 , 城 越来 越多 的
“ 价归 农 ” “ 价归 农 ” 眼 于维 护 失地 农 民 的利 益 , 涨 。 涨 着 认 为农 民应 当享 有 全 部 土 地 增 值 收 益 权 。 如 果 按 照 这
h 平均每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600余 h 00年 m, 0 m 。2 1
建设 用 地 总规 模 达 3 .7万 h 占全 市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74 m, 3 .4 。新 增建 设 用 地 占用 农 用 地 规 模 2 4 14 % .7万 h m,
中国农地制度之纷争:“三权分置”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中国农地制度之纷争:“三权分置”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及其解决途径中国农地制度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三权分置”作为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其权利关系法理冲突成为了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挑战。
本文将从权利关系法理冲突及其解决途径两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权利关系法理冲突“三权分置”是指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所有权之间的分离和再分配。
这一制度的推行涉及到土地使用、流转、抵押等方面的权利转移,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 权利依赖关系方面的冲突。
在农地制度改革中,原来的农地依赖关系被打破,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所有权不再是一对一的关系,而是分离开来的。
这使得土地利用的效率提高了,但也给土地流转和经营带来了新的挑战。
3. 权利保护方面的冲突。
在“三权分置”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保护,但与此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不尽合理,导致地方政府和农民之间的矛盾激化,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二、解决途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的解决并非易事,需要有系统性的思考和完善的制度设计。
下面将从立法、司法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解决途径。
1. 加强立法。
当前的土地流转和抵押法规尚不完善,需要在土地承包、流转、抵押等方面的立法上加强,明确各类权利的属性、依赖和保护关系,为农民和土地经营者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2. 强化司法保护。
在解决“三权分置”带来的法理冲突中,司法机构的作用尤为重要。
应当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对土地流转、抵押和承包经营权保护等方面的司法支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 完善制度建设。
应当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保护等方面,建立健全的制度安排。
包括要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建立流转交易平台,完善土地权利的登记和保护机制,为农民和土地经营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4. 提高政策效率。
在“三权分置”改革中,政策的实施效率直接关系到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
应当以人为本,加大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
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市民,而原有的农地使用权成为市场上的稀缺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农地使用权流转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因为它可以使得农村土地资产有效流转,从而发挥其最大价值。
然而,当前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仍存在很多问题,如使用权流转价格不透明、流转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合同约束力不足等,这给农民、流转者以及政府带来了诸多困扰。
因此,探究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选题意义和研究内容本课题旨在通过对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及其问题进行研究,探究其机制、产生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改革建议。
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及其现状,包括政策法规、流转主体、流转方式等方面的情况分析。
2.农地使用权流转的问题,包括使用权流转价格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合同约束力不足等问题的分析。
3.农地使用权流转的解决方案,拟就前述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方案,并根据我国国情提出具体的可行性建议。
三、研究方法和规划本课题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法和实地调研法相结合的研究方式,通过对相关理论和实践资料的梳理和分析,了解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与现状、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同时,结合实地调研对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前述研究内容进行实证性的分析和升华。
本研究计划在6个月内完成,时间安排如下:第一至第二个月,开展文献综述和理论分析工作,梳理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与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第三至第四个月,开展实地调研工作,了解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实际情况,收集资料并加以整理和分析。
第五个月,总结前期研究成果和资料,撰写研究报告。
第六个月,完成研究报告的修改、完善和准备论文答辩。
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研究
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研究【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农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农村土地资源资产的收益纠纷日益增多。
对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现状的了解成为寻求解决之道的前提。
首先从有利于引进产业资本,加快城市化、现代化发展;有利于增加对国际产业资本的吸引力;有利于增加国家积累三个方面论述了其合理性。
然后根据新的经济发展环境,指出了现行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没有真正反映土地的价格;造成社会不稳定;对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三个方面。
【关键词】收益分配;合理性;局限性;利益主体;分配方式为了对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首先要对土地资源资产的概念进行研究。
土地资源资产概念是在土地资本化的背景下提出的。
资本化是指任何把资产凭其收益转换成资产的现期市场交换价值的过程。
土地资本化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差异巨大,导致收益格局各有特点,但也存在着共性。
我国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的特征:(1)收益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农民普遍居于劣势地位;(2)分配方式“计划”色彩浓厚,价格调节机制发挥不充分;(3)分配格局具有很强的“刚性”。
产生这一分配格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从三个方面进行简要的阐述。
首先,市场结构是前提条件。
在建国以来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论是重要农产品市场(粮、棉、油料市场),还是农用土地流转市场,都是两级市场格局。
这一市场格局使得供给者与需求者并不能直接的面对面的交易。
政府在他们之间充当中介人的角色。
但由于作为市场实际操作者的地方政府由于有不同的利益考量,在某些情况下其行为缺乏理性,非但不能有效的达成目的,反而在某些时候增加了农地资源的浪费程度和交易成本。
其次,产业资本和土地资本这两种生产要素之间的比较价格是直接原因。
在现阶段,我国土地资本的价格低于产业资本,这是由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产业转移的发展机遇、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中国农地制度之纷争:“三权分置”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中国农地制度之纷争:“三权分置”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及其解决途径1. 引言1.1 中国农地制度现状中国农地制度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地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在中国,农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管理权通常由国家、集体和农民三方共同享有,这一“三权分置”的体制架构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农地存在贫乏的利用现象,大量农地处于闲置状态,影响了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突出,农村土地资源过度集中,导致资源利用不均衡。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纠纷,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推出了“三权分置”改革政策,旨在明确农地三权关系,促进农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权分置”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1.2 “三权分置”的概念“三权分置”的概念是指在中国农村改革中,将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收益权三权明晰分开,实现三者的分置管理。
这一概念的提出,旨在解决土地制度长期存在的问题,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等。
通过对“三权”进行分置管理,可以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三权分置”中,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所有,农民享有经营权益。
这种分置的模式,符合农村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也为土地的流转和利用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制度安排。
“三权分置”也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责任,有助于规范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三权分置”的提出是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一次重要尝试,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通过明晰土地权利关系,建立起合理的土地制度安排,可以更好地激发农村土地资源的活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2. 正文2.1 “三权分置”的权利关系法理冲突:在中国农地制度改革中,“三权分置”的概念被提出,即将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分开,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流转权利,推动农地的有效利用和流转。
农村集体用地合理流转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
农村集体用地合理流转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摘要: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大量的农用地将转为城市用地。
但是由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不合理,一直引发许多社会矛盾,农民利益未能得到有效而充分的保障。
本文通过对浙江省农村、政府相关部门、土地使用者的实地调研,了解农村集体用地的流转现状,以及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存在的问题或矛盾。
根据土地经济学理论、产权理论等,对农村集体用地流转中存在的一些主要矛盾,特别是各方利益主体之间在收益分配方面的矛盾进行梳理和分析。
同时,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并结合级差地租理论、收益分配理论等,对现行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进行剖析。
结合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的精神,以及我国(特别是浙江省)城乡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
关键词:农村集体用地;土地流转;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浙江省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目前,我国城市化正处于关键发展阶段,这意味着我国的城市范围,规模将持续扩大,同时将来大量的农用地将转为城市用地。
但是由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不合理且农民失地保障不足的问题,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这为我国征地制度改革提出了目标要求和方向。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生发展进程的加快,农用地转变为农建设用地的数量和规模急剧增大,在建设用地扩张和经济利益的共同驱动下,城市不断向农村扩张,农地非农化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上。
由此而引发了诸如土地征值收益分配,失地农民补偿标准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对以往文献地梳理,现将近年来有关农地非农化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相关问题的讨论做一研究综述。
因为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各有差异,所以土地制度也相异,在征地制度以及土地补偿制度等方面也各有相同,尽管如此,国际上征地制度实施与相关研究的趋势可以归纳为公共利益界定,征地补偿、征地制度和政策三个方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陈豫 浩, 福建江夏学 院经 济贸易学院副教授 ; 黄 泽民, 福建江 夏学院经 济贸易学院教授。
《 东南学术} 2 0 1 4年第 1 期
受 损 等社会 不 公现象 ㈣ 。究其 原 因 , 众多 学者从 我 国农地 产权 制 度及 其所 形 成 的农 地利 益分
配关系的角度出发 , 认为 : 农村土地产权主体模糊甚至缺失、 征地制度的缺陷、 农村建设用地的 同地 不 同权 等 土地制 度 的缺 陷所造 成 的农地 利益 分配关 系 的扭 曲是 农地 资源 无法 实现最 优配 置 的根本原 因⑧ 。为 此 , 现 有文 献提 出 了改革 现 有 农 村 土地 产 权 制 度 、 创新 征 地 制 度 、 创 立农 地发展权 制 度、 建 立 城 乡 统 一 的 建设 用 地 市 场 等 政 策 措 施 以改 进 我 国农 地 资 源配 置
析论证 给 出 明确 答案 ; ( 2 ) 学者 提 出的众 多政 策建议 均 有 合理 性 , 但这 些 政策 建议 该 如何 组合 有 序 推进 , 目前 尚未 有 明确答案 ; ( 3 ) 农 地 发 展 权制 度 是 改 革农 地 非 农 化 机制 的重 要举 措 , 但 该如 何创建 适合 我 国基本 国情 的农 地发 展权 制度 , 现有研 究 则大 多停 留在实 践描述层 次 , 而较 少 从 理论上 进行 分析 。为此 , 本 文在 阐述 农地 的 “ 权” 与“ 益” 机 理 的基础 上 , 通过 构建 数 理 , 分 析 了不 同产 权制 度情 景下 农地 权益 分配 关系 以及 农 地 配置 状 况 , 探究 了能够 实 现农 地 最优 配 置 的合理 的农 地权 益分 配关 系 , 最 后在此 基础 上 , 提 出创新 我 国农 地 产 权 制度 , 理顺 农 地 利益
关键词 : 农地权 益; 产权制度 ; 公平 与效率 ; 经济学分析 中图分类号 : F 3 0 1 . 1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8—1 5 6 9 ( 2 0 1 4 ) 0 1— 0 o 2 7— 1 1
一
、
引言
农地④ 产权是一种可以行使 的对农地有 价值属性的排他性权利④ ——不同的农地产权对 应着不同属性的农地价值 ( 收益 ) 。不 同的农地产权设置与分配 , 形成不同的收益分配关系 , 导 致不 同 的经济 行 为 , . 最 终形 成 不 同的农 地资 源配 置效 率 和社会 公 平状况 。由此 可见 , 农地 产 权 制度 及其 所形 成 的农 地利 益分 配关 系 是农地 资 源配 置结 果 的根本 决定 因素 。 当前 , 我 国农地 资 源配 置存 在两 个方 面 的 问题 : 一方面 , 农 地 资源 存 在 过度 非 农 化 的无 效 配置 ) ( § ) , 另外一方面 , 农地资源配置 中存在地方政府过度追求土地财政收入、 农 民土地权益
基金项 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 目“ 中国经济发展进程 中农 民土地权 益流失与保护 的实证研 究与理论 思考 ” ( 项目 编号 : 0 7 B J Y 0 9 2 ) ; 福建省社会科 学规划项 目“ 福 建省 耕地保 护经济 补偿 的市场机 制创 新研 究—— 以‘ 农 村土地 整治和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政策 ’ 分析 为例 ” ( 项 目编号 : 2 0 1 2 B 1 2 5 ) ; 海西公共政策 研 究中心项 目“ 福建省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 制创 新研 究—— 兼论 中 国特 色耕 地发 展权制度 创 新” ( 项 目编号 : 2 0 1 2 HX 0 2 3 ) ; 国家软科 学研 究计划“ 集体 建设用地 利用现 状及政 策选择—— 以福建 为
状况 ⑨ ⑩ @ @ ⑩。
现有 文献 对我 国农地 产权 制度 及其 形成 的农 地 利 益分 配 关 系 的研究 取 得 了丰硕 的成 果 , 不 过 也还存 在着 一些 不 足 : ( 1 ) 对 于 如何 在 相关 利 益 主体 间合 理 分 配我 国农地 权 益 进 而 实现
农 地 的最优 配 置 的问题 , 现有 大多数 文献 仅从 定性 角度 给 出模 糊答 案 , 而未能 通过数 理模 型分
分配 关系 的政 策建议 。
二、 农 地 的“ 权” 与“ 益” 机理
( 一) 农 地产 权价 值 ( 收益 ) 构成 与农 地产权 设 置 农 地是 人类 赖 以生存 的 自然资 源 , 它 能 给人类 提供各 种各 样 的服务 功能 , 从 而形 成不 同的 价值( 见图 1 ) : 农地 是一 种重 要 的生产 资料 , 人类 可 以在 农地 上生 产 出粮 食 、 蔬菜 、 水果 等 各种 农产品, 农 地 的农 业 生产 服务功 能所 带来 收益 或效 用称 为农地 农用 价值 。此外 , 农地 系统 是一 个 重 要 的 生态 系 统 , 农地 系统 的存 在 就 能 够 为人 类 带来 各 种 生态 服 务功 能 、 粮 食安 全 保 障功 能、 给人 类子 孙后 代更 多选 择功 能 , 农 地存 在 的这些 服务 功能所 带来 的收益 或效 用称 为农地 存 在 价值 。因此 , 一块完 整 的农地 包含 了农 用价 值 和存 在 价 值 。农 地农 用 价值 和 存在 价 值具 有 不 同 的属性 。其 中 , 农 地存 在价 值具 有非竞 争性 和非 排他 性 : 一 个人 享有农 地存 在价值 时并 不 会 减少 其他 人对农 地存 在价 值 的享用 , 即农 地存 在价 值具 有非竞 争性 ; 而要 想把一 个人 排 除在
< 东南学术} 2 0 1 4年第 1 期
我 国农 地 权 益 分 配 的 机 理 研 究
王 荧 陈豫 浩பைடு நூலகம் 黄 泽 民
摘要 : 农地产权制度及其 所形成的农地利益分配 关系是决定农地资源配置公平 与效率 的根本 因素。本 文 在 阐述农地 的“ 权” 与“ 益” 内在作 用机 理的基础上 , 通过构建数理模型 , 分析 了不 同产权制度情 景下农地权 益 分配关 系以及 农地 配置的公平 与效率 , 探究 了能够 实现农 地配置 公平 与效 率 的合理 的农地权 益分配关 系 , 最 后在 此基 础上, 提 出创新 我国农地 产权制度及理顺农地利 益分 配关系 的政策建议。本文 的结论 :只有 同步推 进 中国特 色的农地 发展权制度创新 , 建立城 乡统 一的建 设用地 市场 , 赋 予农村建 设用地 与城 市建设用地 同样 权 能的制度创 新 , 才 能真公平 公正理顺我 国农地权 益分 配关系, 最终 实现农地 配置的公平与效率。
例” ( 项 目编号 : 2 0 1 2 G X S 4 D 0 8 7 ) ; 福建省 科技厅 软科 学项 目: “ 福 建集体 建设用 地利用 状况及 政 策 选择” ( 项 目编号 : 2 0 1 2 R 0 0 3 5 ) 。 作者介绍 : 王荧, 经济学博 士, 福建江夏学 院经济 贸易学院讲 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