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产公示
集体资产招租制度模板范文

标题:农村集体资产招租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招租管理,规范招租行为,保障集体资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招租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产招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充分体现村民自治,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集体资产招租应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招租主体和标的第五条农村集体资产招租主体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六条农村集体资产招租标的为集体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可出租资源。
第七条招租标的的评估、鉴定、审计等事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
第三章招租程序第八条招租公告招租主体应在招租前15天,在村务公开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发布招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租标的、面积、用途、期限、竞租条件、竞租时间、地点等。
第九条竞租报名竞租者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招租主体提交竞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竞租保证金竞租者应在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金额由招租主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竞租竞租活动应在招租公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采取公开竞租、现场报价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竞租结果公示招租主体应在竞租活动结束后3天内,将竞租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竞租成功者应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招租主体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
第四章租金管理和使用第十四条租金收入应纳入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租金收入的使用应遵循村民自治原则,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确定用途,主要用于集体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等。
第十六条租金收入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在村务公开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农村集体资产招租活动应接受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的主要对象(一)农村集体资产承包适用对象主要包括: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性资产,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企业、公益性项目。
(二)农村集体资产租赁适用对象主要包括:由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产设备、农用机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产出让适用对象主要包括:长期投资、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产设备、农用机械、农田水利设施等固定资产,以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誉、非专利技术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的基本原则(一)民主管理的原则。
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及其实施方案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依法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注:村民代表同意,必须由代表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
(二)公平、公开的原则。
农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全面公开的原则,订立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必须由当事人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否则合同无效。
(三)依法监督的原则。
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必须经乡(办)经营管理站审查规范,合同审查时发包方必须如实提供会议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村委会章,提供人签字,包村干部审查签字),合同文本经市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办公室审核规范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必要时乡(办)经营管理站合同审查人员应列席村民代表会议,做好会场资料的收集。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的工作程序(一)资产经营流转方案拟定和价值的评估。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根据本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流转资产的现状,拟定承包、租赁、出让资产、资源的具体方案。
内容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通途、公开招标和承包的条件、起止日期及资源性资产的边界四至等。
供销社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供销社集体资产处置方案背景和目的随着供销社的发展和壮大,其集体资产也越来越多,但是这些资产的治理和处置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通过制定本方案,旨在规范供销社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式,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资产清单供销社的集体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出租房产•投资产品•经营设备•资产租赁经营•知识产权•其他资产资产管理体系1.责任人员由供销社领导指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资产的实际管理和处置工作。
2.资产登记资产管理人员要将供销社的资产进行登记,并制定标准的资产管理流程,实现资产的分类、定量和分类。
3.资产审批对于需要新增或变更的资产,需要在供销社内部进行审批,审批程序根据资产类型和金额不同而异。
4.资产保险对于一些重要的或有风险的资产,需要进行保险投保,以保障资产的安全。
5.资产使用资产管理人员需要对每个资产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规划,合理利用资产,最大程度地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资产处置流程1.资产价值评估对于需要处置的资产,需要对其价值进行评估、鉴定和预算。
对于价值较高或具有复杂价值的资产,需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2.资产处置方式资产处置方式可分为转让、出售、拍卖和报废等方式,具体方式需根据资产的价值、使用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3.资产出售的程序对于需要出售的资产,需在网站或公告栏等媒体公告后进行出售,出售的价格需进行公示。
4.资产交割交割是通过交付的方式实现资产处置的过程,需制定具体的交割流程和标准。
最终效果通过制定此方案,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规范供销社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式,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专业性。
2.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提升供销社的核心竞争力,提高集体资产价值的实现。
3.为资产处置带来透明化和合法性,保障维护了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结论供销社在管理集体资产方面必须制定出可行性的方案,使得资产管理流程的透明和公正、资产处置的安全和规范、最终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这对供销社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最新规定

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最新规定本文档旨在介绍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最新规定。
以下是相关内容:1. 定义- 镇农村集体资产: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成员共同所有的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财产。
- 股权量化:将集体资产划分为股份,并对每一份股权进行定量评估和标注。
2. 股权量化的目的-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股权量化,激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成员更好地管理和使用集体资产。
- 提供投融资依据:股权量化将为农村集体资产的融资提供可靠的衡量标准,便于吸引外部投资。
- 维护集体成员权益:股权量化可以明确各个集体成员在集体资产中的权益比例,确保其合法权益。
3. 股权量化的基本原则- 公开透明:股权量化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 定量评估:股权量化应当通过定量评估方法,将集体资产划分为具体股权份额。
- 合理依据:股权量化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价格和实物价值等合理因素进行。
4. 股权量化的实施步骤- 确定股权量化目标:明确集体资产的量化目标和评估指标。
- 开展资产评估:组织专业评估机构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用于股权划分。
- 制定股权分配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和相关标准,制定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
- 公示和确认:将股权分配方案公示,并接受集体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确认后,进行股权发放和登记。
5. 监督和管理-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机构或组织,对股权量化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 违规处理:对股权量化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公正和公平。
以上为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最新规定概述。
请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发布:2018-05-31实施:2018-10-01现行有效法律修订2018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村集体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建立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对依法属于本集体所有的资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
未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能。
村民委员会代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应当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和集体资产产权归属情况,尊重和体现集体成员意愿,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领导,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社区事业发展提供物质和经费支持。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监督指导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明确相应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
辖有村、涉农社区的街道办事处,行使前款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职能。
第六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经营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并依法开展监管。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工作流程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工作流程
背景
为保障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归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股权登记。
登记主体
由县级农村经济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核实登记。
登记内容
1.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成员名单等;
2.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状况,包括各类资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使用状况、所在地点等;
3.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情况,包括各成员持有的股份比例、投资额度、权益份额等;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登记流程
1.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县级农村经济委员会提交登记申请,提供
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2. 县级农村经济委员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的资料进行审核;
3. 核实登记后,县级农村经济委员会予以公示;
4. 确认无异议后,登记机关颁发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书。
其他
1. 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后,应当定期更新资产状况、成员名单
等信息;
2. 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况,应当重新进行登记。
以上就是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工作流程的相关内容。
7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流程图四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运行及风险防控图四
明确集体资产范围,由村
委会盘点村所有集体资产 村委会盘点新增资产
五议两公开
村集体资产登记并公示 农经中心建立资产台帐
村建立资产台帐、并报农经中心备案
资产丢失、销毁
资产变卖 ·价格有争议的应委托
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标的资产价格评估。
·无争议的应确保实现
村集体利益最大化。
②防控 措施 · 确保信息准确性。
· 确保信息周知性。
③防控
措施 五议两公开 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
民代表大会讨论处置
按照农村项目工程建
设投标程序操作 农经中心变更 帐上相应资产 对村集体资产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界定,保证不重不漏。
公示时间最少为7天。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作者:暂无来源:《农民致富之友(上半月)》 2011年第3期刘本龙高延民农村集体资产是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
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其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家底不清,产权纠纷较多由于大部分村没打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台帐,并且长期没有对资产进行清点盘村,造成有帐无物和有物无账并存,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存在较大出入的混乱局面。
由于家底不清,资产权属不明,加上时间和历史原因,产权纠纷不断增加。
(二)资产流失严重资产流失形式主要有:一是集体所有的水面、山林被低价承包、变卖。
承包费基本上是村干部个人说了算,随意性很大,有的甚至是“暗箱操作”,低价或无偿发包给村干部的亲戚、朋友。
二是有某些人光借不还,对集体债务任意拖欠,集体债权“有名无实”。
三是有些村组干部利用职权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侵吞集体资产。
(三)集体资产交易随意,不受约束主要表现一是少数村干部在处置闲置资产时我行我素,缺乏必要的审批、审核、评估、公示,公开等程序。
二是部分村添置集体资产没有结合村的实际需要和资金状况,有的甚至相互攀比,贪大求洋,浪费集体资金,甚至导致村级管理正常运转困难。
三是在矿山、煤矿,林地、果茶园等资源性资产管理过程中,操作简单,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兑现不及时,给社会稳定留下了隐患。
(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严重缺陷首先,没有健全的制度和规范的管理流程来强化约束对集体资产的管理,造成管理过程的失控。
其次,由于没有专门的监管平台,过去的集体资产管理方式已不能满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
第三,长期对集体资产实行封闭式管理,管理过程中没有群众的参与,导致集体资产贬值和严重流失。
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措施(一)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建立集体资产管理系统应当定期对集体的各种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近年来,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这个领域,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利用效率。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以促进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全面深化。
问题一: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是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但现实中却存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
首先,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没有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导致村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责任不清、权责不统一。
其次,各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对管理制度的了解和执行也并不充分,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无法有效管理村集体资产。
最后,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管理人员收受红包行为等违规行为。
改进建议:建立完善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和职责范围。
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效能和专业能力。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将监督人员纳入村级监管体系,聘请专业机构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村集体资产管理合规化、规范化。
问题二:村集体资产估价和征收不规范村集体资产估价和征收是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但常常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首先,由于资产估价标准和方法不一致,导致估值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存在问题。
其次,资产征收程序不清晰,征收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审批程序和公示,导致征收被认为是强制性的行为,存在着征收不公等问题。
最后,资产征收价格虚高或低,导致村集体资产利用效率降低。
改进建议:建立一套统一的村集体资产估价和征收标准,确保估价公正、合理、科学。
完善资产征收程序和标准,确保公示、审批程序和诉讼程序等合规化和规范化。
对资产征收价格进行监管和调控,确保征收价格合理,杜绝低价征收和虚高征收。
问题三:村集体资产利益分配存在问题村集体资产利益分配是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核心问题,但现实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村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方式不合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充分,导致集体收益不能得到最大化利用。
村集体资产公司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产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集体资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经过村民讨论决定设立的,依法独立承担民族受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是:维护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增值,促进全体村民共同致富,实现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公司在履行职责、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村民的选择和意见,保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每三年进行一次选举产生。
第六条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公正、合规,并向村民委员会、村民大会汇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设立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公司目标。
第八条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收购、合作等活动,应当明确公司资产来源、用途以及经验于批准程序。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大会提交年度报告,公开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状况及其他重要信息。
第十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村民大会,制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审批公司大额投资、承担重大债务等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合理规划、部署资金、人员、物资等资源,保障公司的安全运营。
第十二条公司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薪酬结构应当合理、公正,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和弘扬村集体的良好传统文化,树立优秀企业形象。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重大投资等决策。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由村民代表、党组织代表、专业人士等组成,任期为三年,逾期可连任一次。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公司的重大事项,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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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村 社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
公 示
广大村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三变”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成县农村集体
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合我村实际,现将我村集体资产(截止2017年12月31日)
清查情况公示如下,望广大村民监督:
一、 资金方面:
二、 资产方面:
三、 资源方面:
公示时间:2018年 月 日至 月 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面议形式向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反应。
监督电话: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