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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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汇编
(2018年2月修订)
一、佛山市扶贫助学政策
(一)学前教育保教费、伙食费资助
政策依据:佛府办【2015】6号
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于我市经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满3周岁的幼儿。(以学籍为界定)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含保教费和伙食费)。
申报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
2、户口本(复印件);
3、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复印件)、《五保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孤儿: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复印件)。(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
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办理机构:直接到就读的幼儿园办理。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
(二)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资助
政策依据:佛府办【2015】6号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籍为界定)
2、具有本区户籍,并就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户籍为界定)
资助标准:
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生活费);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生活费)。
申报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
2、户口本(复印件);
3、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
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复印件)、《五保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孤儿: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复印件)。(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
4、就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
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办理机构:就读区内学校的学生直接到学校办理;就读市外学校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
(三)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
政策依据:佛财行[2011]43号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三水区内普通高中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以学籍为界定)
2、具有本区户籍,并就读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以户籍为界定)
资助标准: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资助,即省一级学校每人每年2470元,市一级学校每人每年2280元,区一级学校每人每年2090元,普通学校每人每年1900元。
具有本区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400元。
申报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
2、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4、就读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
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办理机构:就读区内学校的学生直接到学校办理;就读佛山市外学校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
(四)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学费及路费资助
政策依据:佛府办【2015】6号
申请条件:具有本区户籍,并入读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形式:给予第一学期学费及路费的资助。
资助标准:
1.对入读省内专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4500元。
2.对入读省内本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5500元。
3.对入读省外专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5000元。
4.对入读省外本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6000元。
申报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
2、户口本(复印件);
3、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复印件)、《五保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孤儿: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复印件)。(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
4、广东省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办理机构:直接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
办理时间:
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20日前,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成人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佛财行[2011]43号,佛府办[2005]228号,佛财行[2015]161号,粤教助[2016]5号,粤教助办函[2017]30号
申请条件:1、具有本省户籍,并就读区内普通高中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3、省扶贫办和省教育厅认定的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阶段全日制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生活费)。
申报材料: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本(复印件);4、《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5、《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影印件)
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办理机构:直接到所在学校办理。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