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煤矿职工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发放原则以人为本,客观需要,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发放标准1、井上、井下各工种。
按照《山西省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化规范》)执行。
2、其他工种:参照《劳动防护标准》中其他行业的相同工种执行。
3、管理人员:参与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的机关科室人员,可申请领取生产现场必备的下列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棉上衣、胶靴、毛巾和袜子等。
与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无关的机关科室人员,参照《劳动防护标准》中其他行业的相同工种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采购与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由物供科负责。
物供科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收、发台账,并确保账单、账实相符。
2、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时,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手册》到物供科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单》;然后持《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单》到物资供应部领取。
3、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员必须在每月25日前,将《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单》财务联送交财务部门。
4、物供科负责登记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领用手册和卡片。
月末持《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单》存根联与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员核对,并记录对账。
5、财务科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实施财务监督。
四、集中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1、集中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区队使用期限较短、更换较快的毛巾、手套、袜子、肥皂。
2、领用办法:区队、科室岗位(工种)编制明细表,报物供科审批后领取。
岗位工人:毛巾、手套、袜子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发放;肥皂:井下工种:每人每月1块;地面工种:从事油污、脏杂等工作的每人每月1块;地面其他工种每人两个月1块。
毛巾:井下工种:每人每月1条;地面工种:从事油污、脏杂等工作的每人每月1条;地面其他工种:根据山西省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计发。
2、机关部室管理人员:①毛巾:每人每6个月1条;②肥皂:每人每6个月2块;③香皂:每人每6个月2块。
煤矿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ICS:13.100D 09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51—2008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Provision standard for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s ofcoalmine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送审稿)(本稿完成日期:2007.10)2008-11-19 发布2009-01-01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AQ1目次前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一般规定 (3)4.1 矿灯 (3)4.2 矿灯带 (4)4.3 自救器 (4)4.4 擦拭及洗涤护肤用品 (4)4.4.1 毛巾 (4)4.4.2 肥皂 (5)4.4.3 香皂或浴液 (6)4.4.4 洗发液 (7)5.头部护具类 (8)5.1 橡胶安全帽、玻璃钢安全帽 (8)5.2 塑料安全帽 (8)5.3 工作帽、女工帽 (9)6.呼吸护具类 (9)6.1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防尘口罩) (9)7.眼(面)护具类 (10)7.1 防冲击眼护具 (10)7.2 焊接眼面防护具 (11)7.3 化学护目镜 (11)7.4 紫外护目镜 (11)8.上肢防护类 (12)8.1 布手套 (12)8.2 线手套 (12)8.3 浸胶手套 (13)8.4 浸塑手套 (13)8.5 防振手套 (14)8.6 耐酸(碱)手套 (14)8.7 绝缘手套 (14)28.8 电焊手套 (14)8.9 护肘 (15)9.下肢防护类 (15)9.1 胶面防砸安全靴 (15)9.2 工矿靴 (15)9.3 防护胶鞋 (16)9.4 耐酸碱胶靴 (16)9.5 绝缘胶靴 (16)9.6 布袜 (17)9.7 护腿 (17)9.8 护膝或膝盖垫 (17)10.听力防护类 (17)10.1 耳塞、耳罩 (17)11.防护服装类 (18)11.1 矿工普通工作服 (18)11.2 反光背心(或在工作服上加装反光条) (19)11.3 劳动防护雨衣 (19)11.4 耐酸碱围裙 (20)11.5 棉上衣 (20)11.6 绒衣裤 (21)11.7 秋衣裤 (21)11.8 皮上衣 (21)11.9 皮裤 (21)11.10 护腰 (22)11.11 棉背心 (22)12.防寒用品类 (22)13.其它 (23)附录A: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一览表 (24)3前言本标准与GB 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个体防护用品选用原则与要求的规定相符合,并具体规定了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与使用期限。
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治理,•保证职工安全安康的从事工作,依据《河南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河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视治理方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同时结合车集矿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车集煤矿全体在岗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治理发放。
其次章劳动防护用品及技术要求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胶靴、防尘口罩等〔具体内容见车集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依据国家规定,企业必需依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依据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具有不同防护力量的护品。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煤炭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损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与安康而配第六条凡购置(含本企业自制)劳动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或煤矿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具有安全标志准用证,并印有“产品合格”字样。
第三章治理分工与职责第七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治理实行按职责分工,相互协作的治理方式。
第八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治理部门由人劳科、供给科、经营科、工会、纪检等部门组成。
第九条人劳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月〔季〕度预算打算的编制、审批;供给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验收等工作;经营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月度预算打算的费用治理;工会负责监视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发放、使用状况,保护职工使用护品的权利;纪检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验收、发放、使用等全程监视。
第四章打算编制、选购第十条依据既要满足实际生产需要又要掌握节约开支、准选购。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选购到矿后,必需由人劳科、供给科、经营科、工会、纪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质量抽检合格前方可入库。
第五章发放及治理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必需依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河南省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进展配备、发放,不得随便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随便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
第十四条职工劳保用品手册是本人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的依据,记录职工劳动用品的发放状况。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Introduction劳保用品是指为了保护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提供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
它们的发放标准对于保障工人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和相关注意事项。
1. 劳保用品发放的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必须性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应首先满足必须性要求,以确保工人在工作中不发生伤害。
•普遍性原则:所有工人都应享有同等的劳保用品发放权利,无论其岗位等级、性别、种族或年龄。
•个体化原则:发放的劳保用品应适合工人的个人需求,考虑到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个人特征。
2. 劳保用品的种类劳保用品的种类根据工作环境和工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常见的劳保用品种类:•头部防护:包括安全帽、头盔、耳罩、耳塞等,用于保护头部免受坠落物、撞击、噪音等所可能造成的伤害。
•眼部防护:包括护目镜、面罩、眼罩等,用于保护眼睛免受飞溅物、尘埃、化学品等的伤害。
•呼吸系统防护:包括口罩、防毒面具等,用于防止吸入有毒气体、粉尘和其他有害物质。
•手部和脚部防护:包括手套、工作鞋、安全靴等,用于保护手部和脚部免受割伤、压伤、滑倒等伤害。
•身体防护:包括防护服、防护罩衣等,用于保护身体免受化学品、高温、高压等环境的伤害。
•听力保护:包括耳塞、耳罩等,用于保护听力免受噪音等有害因素的伤害。
•防摔设备:包括安全带、安全网等,用于保护工人在高处工作时免受坠落的危险。
以上仅是常见的劳保用品种类,具体的需要根据工人的工作环境和工种来确定。
3. 劳保用品发放的标准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风险评估:劳保用品的发放应根据对不同岗位的风险评估来确定。
风险评估考虑的因素包括工作环境、作业条件、潜在危险等。
•根据个人需求:发放的劳保用品应根据工人的个人需求来确定。
例如,某些工人可能对某些化学品过敏,需要特殊的防护手套或防护服。
煤矿劳保发放标准2020

煤矿劳保发放标准2020煤矿劳保发放标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内的相关规定,对煤矿企业劳动者的劳保待遇进行规范和发放的标准。
在2020年,煤矿劳保发放标准也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和调整。
首先,根据国家法律,煤矿企业必须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在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的情况下,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而社会医疗保险是指在劳动者患病或出现其他医疗需求时,能够享受到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或补助。
其次,煤矿企业应当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生活条件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这包括在煤矿工作环境中,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提供必要的劳保设施和设备,如安全帽、防护鞋等。
同时,在煤矿的生活设施方面,也应当提供舒适、卫生的宿舍和食堂,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
另外,2020年的煤矿劳保发放标准中,也加强了对劳动者健康管理的重视。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体检,对劳动者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同时,企业还应当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意识,预防职业病和工伤的发生。
此外,煤矿企业还要制定相应的劳保政策和制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这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总的来说,煤矿劳保发放标准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工伤的发生。
煤矿企业在2020年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内的标准,购买工伤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并提供合格的劳保设施和设备。
此外,还要加强健康管理,进行健康宣传和教育,制定制度和政策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劳动保护的意识也逐渐增强。
煤矿劳保发放标准不仅是煤矿企业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煤矿企业才能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同时,也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4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一种预防性装备,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金裕达煤业内所在岗的所有职工。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1、矿供应科、劳资人事部门负责全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修定,日常劳保用品计划的汇总、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
2、本矿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标准是参照《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中冶金系统、又结合本矿实际,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而制定的。
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作为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3、劳保用品发放的时间每月____日至____日;各科室、区队提前报的劳动计划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报供应科、审核后每月____日前报给供应处,由供应处按计划记性采购、发放。
4、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煤矿企业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
5、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分管科室或矿分管领导签字后,到供应科办理有关手续。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是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必备护具,必须在生产劳动时间内穿用,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
2、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在全矿进行通报,严重的给予经济罚款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并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更换。
4、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1、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3)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1. 背景介绍劳保用品是指在工作环境中为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而提供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合适的劳保用品,以减少意外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的风险。
为了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必要的。
2. 劳保用品的种类和功能劳保用品的种类繁多,根据不同工作环境和岗位的特点,劳保用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2.1 头部防护头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和头盔,其功能是保护员工的头部免受坠落物、碰撞和射击等危害。
2.2 呼吸防护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面罩和呼吸阀等,其功能是过滤空气中的有害颗粒和气体,保护员工的呼吸系统免受污染物的侵害。
2.3 眼部防护眼部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防护眼镜和面罩等,其功能是阻挡飞溅物、尘埃和化学物质对眼睛的伤害。
2.4 手部防护手部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和手部护具等,其功能是保护员工的手部免受切割、磨损和化学物质的侵害。
2.5 脚部防护脚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鞋和防护靴等,其功能是保护员工的脚部免受压力、电击、化学腐蚀和摩擦等危害。
3.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确保员工能够获得适合岗位和工作环境的劳保用品,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必要的。
以下是劳保用品发放的标准要求:3.1 标准制定依据劳保用品发放的标准应基于以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同岗位的风险评估和工作环境的特点•员工的实际需求和个人特殊情况3.2 劳保用品发放流程劳保用品发放的流程如下:•部门经理根据岗位需求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所需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部门经理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劳保用品发放申请。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申请,确认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确认结果采购相应的劳保用品并进行验收。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劳保用品发放给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负责将劳保用品发放给需要的员工,并记录使用情况。
井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井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井下劳动是指在地下矿井、隧道和地铁等工作场所进行的劳动。
由于井下劳动环境恶劣,存在诸多安全风险,因此必须严格执行井下劳动防护措施,包括发放井下劳动防护用品。
下面,我将介绍一个针对井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制度。
一、发放对象该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劳动的工人,包括矿山工人、隧道工人、地铁施工人员等。
二、发放内容1.安全帽:井下劳动必须佩戴安全帽,用于防护头部受到伤害,如坠落物、撞击等。
2.防护眼镜:井下劳动过程中容易造成颗粒物、灰尘等物体飞溅,防护眼镜用于防护眼部受到伤害。
3.防护口罩:井下环境存在有害气体和有害颗粒物,工人需佩戴防护口罩保护呼吸系统。
4.防护手套:井下劳动中,手部容易受到伤害,工人需佩戴防护手套,如耐酸碱手套、防护手套等。
5.防护靴:井下劳动环境不稳定,地面可能有尖锐物体和化学品,工人需穿防护靴来保护脚部。
6.安全带:井下劳动时需要进行高空作业或爬升等操作,工人需要佩戴安全带来保护个人安全。
三、发放程序1.每年初,工厂/企业由安全部门统计井下劳动人员名单,按照井下工作岗位进行分类。
2.根据统计结果,安全部门制定井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包括数量和类型的安排。
3.安全部门与供应商联系,采购井下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验收。
4.验收合格后,安全部门将井下劳动防护用品分发给各工种的劳动者,同时对使用方法进行培训和演示。
5.劳动者签收井下劳动防护用品,确认收到,并承诺按规定佩戴使用。
6.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确保井下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
四、违规处理1.工人未佩戴井下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员进行劝告,强制佩戴。
2.对于屡教不改的工人,安全部门将进行进一步处罚,可采取罚款、扣除奖金等方式。
井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的实施,能够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井下劳动的生产效率。
安全部门需不断加强对发放制度的宣传和教育,确保每位劳动者都能理解并遵守该制度,为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共同努力。
煤矿国家劳动防护发放标准
煤矿国家劳动防护发放标准煤矿是一种高风险的劳动环境,工人在其中进行作业时需要面对许多潜在的危险。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实施了一套劳动防护发放标准。
以下是关于煤矿国家劳动防护发放标准的详细介绍。
1. 护目镜与面罩在煤矿作业过程中,工人容易受到飞溅物、灰尘和有害气体的伤害。
因此,国家规定必须向煤矿工人发放符合安全要求的护目镜和面罩。
这些护具必须能够有效防止外界物体对眼睛和面部的伤害,并具备一定的防护性能。
2. 呼吸防护设备煤矿作业场所可能存在有毒气体、粉尘和烟雾等有害物质。
为了保护工人的呼吸系统,国家规定煤矿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呼吸防护设备,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以过滤和吸收有害物质,保障工人的安全。
3. 头盔在煤矿作业中,由于作业条件的限制,可能存在物体掉落、撞击等情况,容易对头部造成伤害。
因此,国家规定必须向煤矿工人发放坚固、安全的头盔,以保护工人的头部免受伤害。
4. 防护鞋和防护服煤矿地下作业环境复杂,场地不平整,可能存在尖锐物体、滑倒等伤害工人的危险。
因此,国家规定必须为煤矿工人发放合适的防护鞋和防护服,以保护双脚和全身不受伤害。
5. 耳塞和耳罩煤矿作业中,可能存在噪音严重的情况,长期受到噪音污染会对工人的听觉系统造成损害。
为了保护工人的听力健康,国家要求必须发放符合标准的耳塞和耳罩,以减少噪音对工人耳朵的伤害。
6. 安全带和安全绳在煤矿作业过程中,工人需要爬梯、下井等高空作业,存在高空坠落的风险。
为了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国家规定必须发放符合标准的安全带和安全绳,确保工人在高空作业时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以上是关于煤矿国家劳动防护发放标准的简要介绍。
这些防护装备和设备的发放是为了保护煤矿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然而,仅仅发放这些防护装备还不够,煤矿企业和工人也应该充分意识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劳动环境。
洗煤厂劳保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洗煤厂劳保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第一条按照国家有笑规定,结合洗煤厂生产实际,特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洗煤厂必须按国家法规要求为从事生产的职
工配发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凡有职工参加的生产活动,劳保防护必须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防护用品的种类由洗煤厂根据实际情况购买(如毛巾、手套、口罩、肥皂、洗衣粉、工作服等)。
第五条配发防护用品的标准为每人每年50 一100 元。
第六条特别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产品说明或厂家建议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失效的严禁使用。
第七条洗煤厂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并详细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并造表由领用人员签字。
第八条洗煤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定期对配发和使用
劳动保护用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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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公司煤矿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劳
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
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
策规定,结合我公司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
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
动者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
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2、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
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
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应于我公司矿井在册、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
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所在单位提出
申请,经分管矿长审核报公司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4、每月各基层单位按发放标准出票据,报井部生产科登记和生
产矿长审核签字,未经生产科登记和生产科长签字的,库房不得发放,
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表)。
5、安全帽以旧换新,采煤、掘进抽采队手套发半胶手套,其余
的发布手套。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表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劳资处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
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公司批准。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
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
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新调入本矿员工,经过培训合格上岗后由所在单位领料员为
其办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所有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上月出勤不满二
十天者不发放。
4、各单位配备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领取、发放管理,对本单位
单位名称
工作服 棉衣 洗澡巾 手套 布胶鞋 长统鞋 肥皂
头带式折叠口罩 1861 高效防颗
粒物呼吸
器 3700
滤棉 N3703 防尘眼
镜
每年/套 件/2年 张/年 付/月 双/年 双/年 连/月 个/月 个/季度 个/月 个/月
采煤工作
面人员
2 1 2 2 2 1 2 3 1
掘进碛头
人员
2 1 2 2 2 1 2 3
运输队、采
掘辅助人员 1 1 1 1 2 1 1
安全科 1 1 1 1 2 1 2 3
抽采队 1 1 1 1 2 1 1
通风科 1 1 1 1 1 1 1
测会组 1 1 1 1 1 1 1
生产科 1 1 1 1 1 1 1
调度室 1 1 1 1 1 1 1
洗煤厂 1 1 1 1 1 1 1
地面清洁
工
1 1 1 1 1 1 1
地面后勤 1 1 1 1 1 1 1
员工按岗位标准规定建立领用、发放个人台帐。每月的十号按上月的
出勤情况统一办理劳保用品,不得虚开冒领,否则,每次罚领料员
100元,同时追回劳保用品并报矿领导取消其领料员资格。
5、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日常监管工作,
如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不规范或没有配戴等情况给职工造成伤害
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并纳入考核。
6、公司劳资处、生安处、井部安全科、生产科定期或不定期对
全矿各单位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配带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个
人使用不规范或不使用的第一次给予罚款50元/次,第二次按“三违”
一次处理。
四、防护用品的采购
1、各基层单位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报井部生产科审核后
交生安处审批由供应科采购。基层单位不得随自行采购,特殊情况,
经分管领导同意,报矿领导批准方可进行自购,凭合格手续办理报销。
2、防护用品的采购,按矿要求进行比价采购。要经常做市场调
研,并将结果上报矿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所采购的劳保用
品必须附合有关国家规定安全标准。
五、本规定从2018年月2月份开始执行。
2018年1月26日